首页 -> 2008年第7期

“植杖”释义勘正

作者:杨宝生




  “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是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中的两句话。对“或植杖而耘籽”一句,人教社高中《语文》第二册(必修本)课本作了如下注释:“有时在田里除草培苗。植杖,把手杖立在一边,一说倚着手杖。耘,除草。耔,培苗。”笔者认为,无论将“植杖”释为“把手杖立在一边”,还是“倚着手杖”,都有困难。我们不难发现,课本的“有时在田里除草培苗”这句注语,只将原文的“或”(有时)、“耘”(除草)与“籽”(培苗)的意思译出,而把“植杖”的意思却扔在一边了。这是为什么呢?大概课本的注家也觉得,将“植杖”——“把手杖立在一边”或“倚着手杖”的动作,与除草培苗的行为放在一起,是难以讲通的。
  其实,症结就在于将此“杖”理解错了。笔者认为,此“杖”不是“手杖”而是“犁杖”;“或植杖而耘耔”,即“有时手持犁杖除草培苗”。“杖”在古文中,既可指“手杖”“刑杖”或“凭杖”。也可指“犁杖”。因为,犁杖在犁地之时,其下端犁铧须着地人土,其上端犁把儿须以一手持之,故曰“杖”。正如段玉裁所言:“凡可持及人持之皆曰杖。”(《说文解字段注》)古文之中的“杖”,究竟是指“手杖”还是“犁杖”,需据其所处的具体的语言环境来判定。如:
  (1)汉崔瑷《杖铭》:“乘危履险,非杖不行;年老力竭,非杖不强。”
  (2)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唇焦口燥呼不得,归来依杖自叹息。”
  (3)《论语·微子》:“植其杖而芸。”
  (4)苏轼《东坡题跋》:“非古之藕耕植杖者,不能道此语;非世之老农,不能识此语之妙。”
  显然,前两例之中的“杖”当释作“手杖”;而后两例之中的“杖”,当释作“犁杖”。
  更重要的是,古人关于“耘”与“耔”的训释,恰与犁杖耕耘禾垄的作用相吻合。朱熹曰:“耘,去苗间草也。”(见《诗·周颂·载赋》“千耦其耘”朱熹集传)《玉篇·耒部》云:“耔,壅苗本也。”《集韵·之韵》亦云:“耔,壅禾根也。”何谓“壅”?《集韵·用韵》云:“加封土也。”可见,“耔”就是用土培苗的根部。稍有农业常识的人都知道,用犁杖于禾垄中耕耘之时,其犁铧在土壤中行进过程中,既犁翻掉其中的杂草,又将翻拥起的土壤,拥培在禾苗的根部。为了增强培土的效果,还常常在犁铧上部增装拥土之物。正所谓一功二得。故此,我们的古人将“耘”“耔”连言,而称之为“耘耔”——既除草,又培苗。
  可见,“耘耔”一词,既准确全面地描述了“犁杖”耕耘的双重作用,同时也恰恰表明了“或植杖而耘耔”之“杖”正为“犁杖”。如今,我国北方农村的一些地区,仍然保留着这种用犁杖为青苗除草培土的耕作方式,人们称之为“耠青”。
  但是,历代注家只注意到了文献语言中的“手杖”之“杖”,却忽略了文献语言中尚有“犁杖”之“杖”的事实。但见“杖”字,不是以为不屑一注,便是以“拐杖”“手杖”注之。虽是“手持犁杖”之义的“植杖”,也将其误解为“倚杖”(倚着手杖),或“立杖”(把手杖放在一边)。如《论语·微子》:“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何晏集解引孔安国曰:“植,倚也。”朱熹集注:“植,立也。”杨伯峻先生的《论语译注》,便承袭前人的误注而将“植其杖而芸”误释为“扶着拐杖去除草”。北京大学中国文学史教研室选注的《魏晋南北朝文学史参考资料》亦将“或植杖而耘耔”之“杖”注作“手杖”。
  《汉语大词典》对“植杖”一词的“手持犁杖”之义,不但缺漏未收,而且又将本为“手持犁杖”之义的书证——“植其杖而芸”(《论语·微子》),误收在“倚杖,扶杖”的义项下。
  究其误注之缘由,不外有三:一为历代辞书及故训对“杖”之“犁杖”之义,都未曾有过明确的训释;二是承袭前人的误训而以讹传讹;三是历代注家皆为博经通典而又心无旁骛的知识分子,而非躬耕垄亩且以此谋生的“耦耕植杖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