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就“读”取材

作者:王轩蕊




  近几年选题作文已经成为中考作文命题的主流趋势,2007年中考宁夏卷和吉林卷在采用选题作文模式的基础上,出现以同卷阅读材料为作文命题材料,即就“读”取材的现象,成为一个新的亮点。为什么在选题作文的模式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这种以阅读题选文为基础设计作文题目的命题形式对于考生写作又有哪些益处呢?下面就对这种新的命题形式进行分析。
  
  一、降低选题作文的审题难度
  
  选题作文是指命题者制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作文题目,让学生从中任选一个进行写作的作文考查形式。根据初步统计,全国中考采取选题作文的试卷2005年有33套,2006年有21套,2007年有45套。不少教育研究者都给予选题作文高度评价,认为这种作文模式可以使考生自由地选择自己更感兴趣、更拿手的题目来展示自己的特长和个性,凸显出命题者对学生人文关怀的命题理念。这也与新课标张扬个性、吐露真情的导向完全一致,所以成为中考命题的“新宠”。但是也有不少教师提出异议,如“选题作文要一一审题,费时费力;要比较权衡,也费时费力”{1},这样容易使考生眼花缭乱、犹豫不决,白白浪费时间。所以很多教师建议命题者应该选择难易程度大体相当的试题供考生选择,应该在题干上保持合适的文字量,以简洁、明了为宜。
  为了保持选题作文的优势,避免其不足,2007年中考吉林卷对此做出了积极的探索,除继续采用选题作文外,还设计了直接取材于同卷阅读文章的作文试题:
  以下两个作文,任选其一。
  作文(1)题目:妈妈的手
  提示:可写记叙性、描写性、抒情性或议论性的文章,也可写琦君《妈妈的手》(注:阅读题选文)的读后感。
  作文(2)阅读下面材料,选择你感悟最深的一点,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袁隆平是中国科学院院士,被誉为“杂交水稻”之父。中国人靠占全球8%的耕地面积养活了占全球22%的人口,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中国有了袁隆平。76岁的袁隆平坚持实地研究已有50年。
  2007年6月10日,中央电视台《面对面》栏目以“袁隆平:谁将养活中国”为题,对他进行了专访。
  袁隆平说:
  “我毕生的追求就是让所有人远离饥饿。”
  “做事先做人是我一辈子最深刻的感悟。”
  “‘机遇宠爱有准备的人’,这句话我很喜欢。”
  “我的乐趣在事业上面。”
  “坐奔驰车,坐宝马车,耀武扬威,有什么意思呢?”
  “运动是非常重要的。早晨要做操,下午要打球,夏天里要游泳……”
  不难发现,吉林卷的选题作文采用了命题作文和材料作文的组合模式。众所周知,材料作文最大的难点就在于考生必须先读懂材料,如果对材料内容的理解出现偏差,那么作文的立意就会出现问题,所以对于考生来说,审题尤其审材料是材料作文的关键。以吉林卷的作文(2)为例,尽管命题者已经尽可能简要地介绍了袁隆平的情况,而且高度概括了《面对面》访谈的内容,但是从材料本身来看,篇幅较长而且显得烦琐零碎。考生需要全面理解这些材料,仔细琢磨袁隆平的这六句话,比较之后才能选取适合自己写作的角度和立意进行作文,确实“费时费力”。
  因此,为了避免考生在两个作文题目上都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作文(1)就直接以阅读题文章《妈妈的手》为作文题目,而且提示考生可以写这篇文章的读后感,题干表述也简洁得多。在试卷结构上,阅读与作文前后相连,《妈妈的手》作为阅读题材料出现之后又马上成为作文题目,对于考生来说,首先在心理上可以起到减压的作用。因为相对于一个完全陌生的题目,就“读”取材的作文题目就像一个已经熟识的朋友,这种亲切感会使考生之前一直高度紧张的心理情绪得以缓和,从而减轻写作压力。
  此外,当阅读题文章的题目成为作文的题目,在阅读题中为考查学生阅读能力而设置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帮助考生理解文章的含义,也就是帮助考生理解作文题目。比如《妈妈的手》在阅读题干中告诉考生“文章记叙了母亲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琐事,流露出作者对母亲深切的怀念之情”,“作者在文中说:‘给长辈做一点点事,不能老是要报酬。’请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等等,这些表述虽然是阅读题目当中的,但是当《妈妈的手》成为作文题目时,这些表述就会成为帮助考生进行立意和选材的重要提示。相对于作文(1)题干只对文体作出提示的表述,考生从阅读题干中可以获得更丰富的信息,从而准确而迅速地审题并进行写作。
  可见,就“读”取材,不仅可以使作文题干简洁明了,还可以帮助考生减轻写作的心理压力,迅速进入写作状态。而在选题作文中出现的就“读”取材,一方面可以节省考生审题的时间,降低审题的难度,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命题者对考生的人文关怀意识,显得很人性化。
  
  二、创设考场作文的写作情境
  
  当前中考、高考作文的命题者都非常强调学生对生活的感悟,认为这样才能使学生在写作过程中有话可说,有材料可用。不可否认,每位学生都有自己成长的经历,让他们抒发对生活的感悟并不难。但并非所有的学生都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感悟,作文不仅需要生活经历,还是情感作用的结果,所以学生作文需要一定的情境。
  那么,在什么情境下才能引起学生的写作激情呢?也就是说写作发生的过程需要什么条件和因素呢?钟嵘在《诗品·序》中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2}可见,所感之“物”是作文发生的重要条件。古人对写作过程发生的总结对于我们今天考场作文的命题有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考查出学生的写作能力,命题者就要帮助考生在最短的时间内调动起写作欲望,就要设置可以引发考生情感的“物”,就要在试卷的作文命题中创设写作情境。在这一方面,2007年中考宁夏卷作文题给了我们一些新启示。
  从下面两个题目中任选一题写一篇不少于500字的文章,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题目一:读完《对孩子说》(注:试卷中阅读题文章)一文,你一定有不少的感受和启发。请你发挥想象或联想,自选一个角度,自拟题目作文(扩写、续写、改写均可)。
  题目二:目光
  同样是材料作文和命题作文的组合模式,宁夏卷的题目并没有出现大段的材料,就是因为命题者也采用了就“读”取材的方法。如果说吉林卷作文的就“读”取材是为了弥补其选题作文中材料作文审题费力的不足,那么宁夏卷以阅读题文章为作文题材料,不仅可以充分利用试卷的内部资源,还体现出为考生设置考场作文情境的命题理念。
  我们先看宁夏卷的阅读题文章《对孩子说》,全文以第二人称“你”为写作对象,以富有哲理的抒情性语言表达了一个成年人要对孩子说的话,希望孩子懂得关于成长的道理。文章内容最大的特点就是将枯燥乏味的自然知识和深奥难懂的人生哲理深入浅出地表达出来;而形式上最大的特点在于结构的对话性和开放性,阅读时就好像在与作者,即“大人”对话,读者自己就是那个“孩子”,而且文章没有结尾,非常容易引起读者的联想和深思。所以,当《对孩子说》成为作文题的材料,这篇文章在内容和形式上的特点,就体现出了新的命题理念——为考生设置考场作文的写作情境。
  从内容上看,这篇文章确实是一个很好的“物”。因为文章中作者对孩子说的每一段话都是引起考生思考的“物”,这些“物”以诗化的富有哲理的语言文字为载体,深入浅出地表达了作者的“感”。在阅读题中,考生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这些“物”理解作者的“感”,而在作文题中,则要表达这些“物”给自己带来的感受和启发,书写自己的“感”。材料作文的引述材料都可以看做是“物”,但是如果另选文本,不仅会花费考生审题的时间,而且考生难以对材料进行充分阅读。而直接选取阅读题文章“一文两用”,不仅可以节省阅读时间,还可以让考生充分阅读材料,充分感受这个“物”,从而顺利写作。
  “写作的过程更重要的是让文字以及隐藏的情感能够触动自己的情感世界,形成自己的内部语言。”{3}可以说,以阅读题文章为作文的材料,就是为考生提供引起情感的“物”,让阅读文章的文字触动考生,让隐藏在这些文字中的情感和思想与考生自己的情感世界和思想空间进行对话。这样就可以开发考生的情感与思想,从而形成自己内部言语的生成结构。
  从形式上来看,这篇文章也的确可以起到激发考生写作热情的作用。第二人称的写作风格和对话式的文章结构,都会使考生不知不觉地参与到与作者的对话中,阅读时就好像聆听尊长的教诲和指引,读完全文考生或多或少都已经被纳入这个“话题”中,一定有话要说。而且文章最后说“我仍然没有说清楚什么”和“孩子,向自己的河流走去吧……”,作者并没有盖棺定论,说了这么多最终还是要孩子自己去体悟,这就为考生的继续抒写奠定了基础。命题者巧妙利用了文章富有张力的形式特点,从而在考场中为考生创设了写作情境。这也说明,在考场试卷中不是所有的阅读文章都适合作为写作材料,就“读”取材在阅读题文章的选择上是有一定要求的。
  总之,就“读”取材这样的作文命题方式会成为中考作文一种新的命题趋势。
  
  {1}李杰、周远喜《2006年中考作文综述及2007年中考作文走势预测》,《语文世界》2007.1
  {2}吕德申《钟嵘〈诗品〉校释》,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3}郑友霄、章国华《中学写作教学的困境与对策》,《课程·教材·教法》2006.9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语文教育研究所 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