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漫谈典故的误用

作者:刘月霞




  自古文人写文章就爱用典故来表述自己的思想。这里的所谓“典故”,不是指典制和掌故,是指诗文中引用古代故事和有来历出处的词语。典故用得好,确实能为文章增色,取得言简而意无穷的艺术效果。刘勰《文心雕龙·事类》对用典的条件提出了两点:一是“博学”,二是“约取”,并说“综学在博,取事贵约”,就是说,在学习和积累上要广博,要丰富,在选择运用上要精约不杂。既不要贫乏,也不要泛滥。我们在运用典故时必须要弄清其确切的含义,不能随意乱用,否则就会闹出笑话。仅取报刊中常出现的误用典故的例子略加分析。
  “豆蔻年华”,很多文章特别是小说中常用作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女子,其实这是误用典故。“豆蔻年华”出于晚唐诗人杜牧的《赠别诗》: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这首诗是杜牧于唐文宗大和三年(829),在江西节度使幕府任上为歌伎张好好所作。张好好时年十三岁,刚人乐籍,色艺双绝。杜牧见而悦之,因赋此诗相赠。诗中以二月初刚开的“豆蔻花”比喻十三岁少女的清纯美丽,后来诗文中就用“豆蔻年华”来指代十三四岁的少女。把二十多岁的女青年说成“豆蔻年华”,显然是对这一典故的含义理解错了。
  还有的爱用“名列三甲”来表示位居前三名,这种比附也是错误的。“三甲”这一名称来源于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明清时代,取得举人资格后进京参加会试,由礼部主考,考中后称为贡士,再参加殿试,考中进士的前三名由皇帝钦点,登为一榜,称为一甲或第一甲,称为赐进士及第。这前三名分别称做“一甲第一名、一甲第二名、一甲第三名”,即人们所熟知的状元、榜眼、探花。从第四名开始,至一百名左右,登在二榜,称为二甲或第二甲,这些称为赐进士出身。其余约200人左右登做三榜,称为三甲或第三甲,称为同进士出身。以上所说的“三甲”中的“甲”,即等级的意思,“三甲”即三等,就是一甲、二甲、三甲三个等级。可见用“名列三甲”来表示前三名是不对的。
  有的把“不刊之论”理解为不值得刊登的低劣文章或言论,这是对“刊”字的含义理解错误。这一成语出自汉代大辞赋家扬雄《答刘歆书》:“是悬诸日月不刊之书也。”宋代郭若虚在《图画见闻志》中论述曹吴两位书法家时说:“况唐室以上,未立曹吴;岂显释寡要之谈,乱爱宾不刊之论。”“刊”字为割除的意思,古代把字写在竹简上,写错了就用刀削去。“不刊”,即不能改动或不可磨灭。“不刊之论”形容不可改动或不可磨灭的经典论著。
  “杏坛”“杏林”是两个典故,不能混淆,使用时含义完全不同。“杏坛”,源于《庄子·渔夫》:“孔子游乎淄帷之林,休坐乎杏坛之上。”今孔府大成殿前有杏坛,为孔子讲学处。后人因此把讲学之处称为杏坛,凡用杏坛典故的,大多与教师或学校有关。
  “杏林”一典来源于《神仙传》:三国时吴国董奉为人治病,不收报酬,对治愈的病人,只求为其种杏树几株,数年后蔚然成林。后世因用“杏林”来指代医家。例如,“杏林春满”“誉满杏林”等语只能用来称颂医德高超的医生,而不能用于从事其他行业的人们。
  河北沧州师专 06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