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意场上不轻信朋友



  经济活动的扩大,社会交往的增多,个人活动的辐射,使“朋友”在当代不能不走俏。俗话说“多个朋友多条路”,其实“朋友”不仅是“路”,还是信息,还是声势,还是捧月众星,还是成交鹊桥,还是躲难的法宝。当然同时是一种头痛,一剂泻药。
  “朋友”在中国传统中是两弯相映的明月组合,讲究一个肝胆相照,义字当先,可惜当今正在为一个“利”字浸泡。深圳人对此看得透彻:“钱是大家赚的”,意思是朋友互掏钱包是当今正常之道。
  君不见,朋友间搭伙开店,集资办厂,有几个不是亏则扯皮拉筋,赚则打斗红眼的?
  一个众人争当掘金客的时代,一个个体意识代替集体意识,存在意识代替理想意识,金钱意识代替事业意识的年月,梁山泊之大秤分金,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之遗风能不搁浅?
  因此,告诫大家:在生意场上交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例如,有些时候,朋友帮忙对你并不划算,帮你租门面的朋友也许在当赚过手钱的房东,帮你资金的朋友也许要收你的高利贷,帮你介绍生意的朋友也许要狠狠杀你一笔回扣,帮你装电话的朋友至少要带走你一条红塔山、两瓶好酒。
  朋友之情是个软绵绵的玩意,有弹性,有回旋之利,因此时常被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所利用,才使社会上出现了这样令人齿冷的局面:
  友情隐藏着商情,友道蜕变为畏途,友谊沉浸于利害,友好则难渡白头。
  俗话说:生意场上无父子。这句话之所以流传多年,时至今日仍在教诲我辈,就因为国人很难做到这点。毕竟,中国人的血管里流淌着东方人的亲情之血,在“义”与“利”的冲突中,往往是理智的“利”让位给感情的“义”。但在实际的商战中,以“义”代“利”不仅违背追求最大利润的商界最高原则,也常常带来事与愿违的隐患。
  当然,不要同朋友、熟人做生意,并非一成不变。但初涉商海便抱着靠自己的胆子、朋友的路子,一不小心就发了大财的想法却是危险的。最根本的是,既然置身商界,就应该严格遵循为商的原则进行“游戏”。不然我们的商旅生涯就像那首儿歌一样:“迷途的羔羊,寻找老狼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