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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


  “什么忙?”

  “在你的正厅里是不是有一幅克莱尔的照片,克莱尔91年在伦敦与她的一些朋友的合影?”

  “是的。”

  “你能把它取下来拿到电话旁边吗?”

  “为什么?”

  “你拿来之后我会解释。”

  之后是“哐啷”一声,库克放下了电话。

  “你在听吗?”

  “丹,我在听。”

  “你到底想干什么?”

  凯茨向汤姆·麦金尼斯挥挥手,放松一下,她只需一分钟。

  “你到底想干什么?”

  “很抱歉,丹,我发现了点儿线索,我想知道两件事。第一件,你认识照片中其他的女士吗?第二件,你能描述一下克莱尔的样子吗?”

  “她的样子?”

  “她很累吗?”

  “不,噢,是的,她看起来很累但很高兴。”

  “她穿了什么?”

  “一身宽松的运动装,还戴着一个奖牌。”

  “她的头上呢?”

  “什么也没有。”

  凯茨记得那幅照片。她还有一个问题。

  “最后一个问题,丹尼尔。克莱尔的前额,有什么特别?”

  “她的前额?”

  “是的。”

  “没什么异常,还可以看到戴过汗带的痕迹。”

  “汗带?克莱尔经常戴汗带吗?”

  “她跑步的时候戴。”

  “我想你已经记不得汗带的颜色了吧?”

  “她系过一条粉红的,其余的都是白的,那条红的洗过,我知道,因为我……”

  凯茨在听丹说完和克莱尔一块儿跑马拉松的朋友的名字后挂断了电话,丹尼尔不知道她们的地址。她自己有必要和她们接触一下吗?电话簿上一般只列出那些丈夫的名字,电话铃响过后还有很长的回声,深邃的房间里显得又冷又空旷。凯茨感到一丝凄凉,尽管她不喜欢丹厄尔,但也感到对不起他。

  过了一会儿,当她和汤姆酒足饭饱之后,他告诉了她很多关于自己的事情。他的父亲个子也很矮,他说,他的祖上在作坊里工作,从事着将羊毛从羊背上剪下,再经许多工序制成地毯的营生。他们住在狭小的屋子里,小屋紧挨着作坊,是很多排房中的一座,周围的四条街道都被这项工作、作坊和作坊主联系在了一起。由于汤姆一直在安静地喝酒,他的英语中的那层虚假的外表慢慢消失了。

  “我爸爸每天工作12小时,他每天晚上在酒吧里玩多米诺骨牌,妈妈在作坊里作临时工作,从周一到周六每天工作两小时。她养大了我和另外两个兄弟,还有两个兄弟幼年时就夭折了。”

  “但你后来成了一个警察。”

  “是的,作坊关闭了,我爸爸又找了一份新工作,在另一个作方里干活,在布拉普顿和卡提塞尔之间。”

  “我小的时候就梦想当一名警察,所以我在达到必要的年龄之后马上当了一名见习警察。”

  “你现在还和家里有联系吗?”

  “爸爸和妈妈都已去世,我的兄弟弗兰克也死了,我的小弟弟詹姆斯现在生活在新西兰,我们每年通一两次信。”

  几杯威士忌下肚,凯茨已经喝得东倒西歪,她现在感到十分伤感,为汤姆也为自己,上次一块儿喝酒时她得知,汤姆已经离婚15年了。他曾经告诉她自己已经15年没和女人发生性关系了,她简直不能想像这么多年他是怎么熬过来的,15年,能有她活在这个世上时间的一半长了。孤独寂寞,没有爱情的滋润。她感到无边无际的黑暗和无以复加的悲伤。

  有一次,她去汤姆家,汤姆告诉她这是个孤独的地方。他家光线昏暗,摆设简单。当她凝望着窗外破晓时分海滨美景时禁不住感叹道:“这个地方多可爱啊,汤姆!”可他却提醒她,她说错了,应该是外面的景色可爱,这房子空空荡荡毫无生机,他已经孑然一身地过了15年了。

  25

  早上5点45分15秒闹钟铃响之前凯茨一觉醒来。昨晚她和汤姆·麦金尼斯并没有喝到酩酊大醉的程度,但是他俩几乎喝光了麦金尼斯带来的怀特-马奇酒和格里吉奥酒。

  她打算上午10点30分出去跑步,不,准确地说是去比赛。现在这有些滑稽。她的头像被什么猛击了一下,晕乎乎的,嘴里更是五味俱全。她真想就此安静地死去,但她不能,她得去完成自己的计划,除了从自己舒舒服服的被窝里爬起来,做自己该做的事以外别无选择。她已经答应了南安普敦的警佐,她得在斯达宾顿10公里比赛中带着他一块儿跑,最后让他在40分钟内跑完全程。不久前彼得·梅森救了她的命。他是个浑蛋也好,不是浑蛋也好,反正自己欠他的情。她得带着他以6分半钟1英里的速度跑完6.32英里的距离来还上这份情。

  闹钟被调得很早,所以她能出去跑上几英里,使自己从昨晚酒精造成的萎靡不振的状态中摆脱出来。她是个懒女人,所以她抓过昨晚穿的内衣和莱克挂牌紧身衣。如果不穿这些脏衣服,她可以穿一件衬衫,但她没有,所以她从衣柜中取出一件ASICS上装套在外面。她的计划是出去热热身,不要太剧烈,慢跑上一英里左右,然后原路返回——就是说总共跑三到四英里,目的就是清醒一下头脑。

  斯达宾顿的天气总是很冷,而且总是刮大风。在那儿一半的比赛都要在雨中进行——这也可能是参加新的一年中第一次比赛必须付出的代价。可是本应晚些时候在斯达宾顿出现的天气却提前在布赖顿出现了。凯茨一到街上就一下子清醒了,几乎要打退堂鼓不跑了。眼球后面又一阵胀痛。她还是艰难地出发了,准备承受痛苦。

  跑到因科曼街的时候,凯茨开始恨布赖顿了。她恨整个世界,恨这世界上的一切。

  穿过马路时,她感到狂风和被风卷起的海水飞沫把她的眼睛吹得生疼,她忽然恨起跑步和健身来了。她不愿做大运动量的有氧锻炼,讨厌做屈伸练习,对热乎乎的羽绒被和蓬松的枕头以外的一切东西都不感兴趣。她已经湿透了,冻的浑身打颤。干脆死了算了。跑了600码之后,她觉得自己已经置身天国了。

  凯茨现在感到了一种纯净的愉悦,雨水仍在抽打着她的脸庞,她的皮肤仍被刮得生疼,但现在她已经超越一切了。她笑了,带着一种纯粹的、纯净的、受虐狂似的骄傲。上帝?不必多说了。和她相比上帝早已是等而下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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