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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记住,那栋宅子只有一个正门,除此别无他处,那小子如果想逃走,必定是从正门溜出来。我一人进去,你们埋伏在正门前的一座咖啡馆里。如果,看见我从四楼的窗户里探出头向你们示意,便赶快冲进来;如果一个小时后我仍未有暗示,也没出来,那就是遭那小子毒手了,你们便立刻冲进来,不论里面有谁,都统统把他们抓起来。”

  葛尼玛有意没告诉手下,对方就是罗平。因为他怕手下知道对手是神龙见尾不见首的飞天宝剎罗平时,会因害怕而影响他们的斗志。

  他把手下留在咖啡馆里,独自从正门进去,宽阔的院子里鸦雀无声。他检查了下枪里的子弹是否上了膛,然后便把它插在右边的口袋里,以便随时拔枪自卫。葛尼玛侧耳倾听,四周了无声息。他轻轻推开正厅的门,正厅里也没有动静,门窗关得严严的,屋里黑乎乎的,如此气氛使人喘不过气来,而且还暗藏杀机。

  他紧握手中的枪,鼓了鼓气,毅然走上楼梯。四楼和月余前一样,房门还是敞着,锁还是那个坏的。这栋住宅彷佛自上次以后,就再也没有人住过。四楼上有四个屋,正对咖啡馆的那个房间的窗户开着,同一个月前一样,可是渺无人踪。于是,他又去隔壁的房间看了看,也是空空如也,连个鬼影也没有。

  “唔,没来?罗平这混蛋大概知道有危险,所以吓得不敢来了。”葛尼玛小声嘟囔着。

  突然,从背后传来声“胡说八道。”

  葛尼玛急忙转身,只见一个穿着工作服的油漆工幽灵般地出现在门口。

  “哇!”葛尼玛大叫了一声。

  “哈哈!吓了你一跳吧?探长先生,是我呀!罗平!我一大早就去干活了,现在才回来吃早饭。”他的工作服上溅满了油漆,红一片,黄一片,蓝一片的,一股油漆味扑鼻而来。

  “喂,葛尼玛,带来了吗?”罗平讪笑道。

  “当然带来了,你呢?”

  “那还用说?你看,就是这个嘛,核对核对吧!”

  于是,他们俩人把那两个半截丝巾铺在桌子上。葛尼玛一边铺着丝巾,一边偷眼观察着罗平。罗平漫不经心地拼好两截丝巾,然后对葛尼玛说:“没错,被剪的吻合对缝。你不是想看这半截丝巾上的指纹吗?喂,你过来,这样你就看得清清楚楚了。”罗平把他带到一间朝阳的房间,把自己的那半截丝巾,用圆钉钉在玻璃窗上。

  “嗨,透过光线,你就可以看清血迹,不过是手指印,而且整个手掌和五个手指都清晰可见,更甭提指纹了,这一定可以查出来,这个还给你吧。”

  “唔,真的!非常感谢,我忘不了你的大恩大德,罗平。”探长非常激动地点了点头:“不客气,礼尚往来嘛!你瞧,这是左手印,我之所以说他是个左撇子就是根据这。你抓住的那个凶手——嗯?他叫什么?”

  “巴勒毕由。”

  “哦,那个巴勒毕由一定也是个左撇子吧?喂,你是想知道我为何会如此消息灵通吗?呵,呵呵,本人的数名下属便在警局里担任警界的干将,你不知道吧?

  “所以本人对警局里面,以及案件的进行程度了如指掌,那个左撇子——戴单眼眼镜的凶手说他在案发时正在戏院看戏,毫无疑问,全是谎话连篇。假若你证明那张戏票是假造的,那他便无所遁形了,再加上这个指纹。你把这丝巾带回去,和他的指纹一核对,真凶便是铁板钉钉了。”

  “非常感谢。”

  “哪里,哪里,用不着如此客气!虽然你我势不两立,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确是肝胆相照的朋友。这次,只要能让你有功可立,我便欣慰了。那么,这半截丝巾你就带回去吧!”

  罗平从窗户上取下丝巾,把它递给葛尼玛。葛尼玛麻利地把那半截丝巾装进口袋里。“失陪了,我拿走了啦。”

  “等一等,”罗平很轻松地说,“我给了你我的那一半,但是,你那半也得让我看一看呀!不,我并不是要它,我只是看看罢了。”结果葛尼玛上了当,他把自己的那半截丝巾从口袋取出,递给罗平。

  “唔,探长,你可能不知道,被害人珍妮·索非歌星是一个心灵手巧的女士,自己能织帽子和手提包,其中她最拿手的是装饰品。这条丝巾便是她自己织的。

  “她买来红色的丝织布料,花费了数天心血才做成的。可是,不管她如何手巧,业余人士做的和商店里的会有所不同。当初我一眼便看出这是手工艺品;不过,这条丝巾作工十分细致,你瞧,就如这边上缀的小球,做的多精致。”

  罗平一面小心地转动着小球,一面说:“实话告诉你,当时包着的那半截丝巾,我曾仔细地研究过,最终在边缘的小球上发现了里面有一枚护身占币。探长,你认为这是否很有意思呢?”罗平冲他笑了笑。又道:“既然这半截上有护身古币,那么另半截一定会有些东西,这是按常理推测的。所以,我才想看一看你带来的另一半。嗨,你瞧,拆开这些红丝绒,里面有个木球,就是这个。再看!木球上有个洞。”罗平用拇指和食指捏着木球,在探长耳边摇了摇。

  “你听,是不是有动静?大概也是护身古币吧!——唔,不对呀。”罗平把木球上的孔朝下,摇了几下,自球孔掉出一件东西,落在罗平的手心上。

  “啊!蓝宝石!”葛尼玛惊呼起来。

  “对,这个蓝宝石就是那个白俄罗斯贵族送给她的。哈,哈,这是世间稀有的而又珍贵的宝石。”罗平由衷地笑了,用右手的两个指头捏着蓝宝石。高高举起的美丽的宝石在日光照射下,光彩夺目。“怎么样?探长,这个宝石可归我了。”

  “还我,还给我!”葛尼玛急得满脸涨得通红,罗平把那半截丝巾对准他掷了过去。葛尼玛把罩在脸上的丝巾扯下,高叫道:“不是丝巾,把宝石还给我!”

  “那是不可能的!”罗平冷笑道。

  “快给我——要不然的话——”

  “你还要怎么样?嗨,探长,我为何想要那半截丝巾?假如你静静地分析一下,就该知道我别有目的。可是,你居然没想到这一点,傻乎乎地寻查了四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到凶手。这虽说是大功一件,可你竟没发现这里面藏着珍贵宝石,简直是愚昧之至。”

  探长气得龇牙咧嘴,肺简直快爆了,全身颤抖不已。他一面盯着罗平,一面退向隔壁的一扇门。因为从隔壁那间房子可以看到对面那家咖啡馆,只要把玻璃打碎,伸出头示意,那些部署在那里的手下,将会蜂拥而至。

  罗平并不知道葛尼玛还有那么多的手下在咖啡馆里候命,还站在那里洋洋得意笑着,并且讥笑着探长,“警察的智力真不行。嗨,探长,你们难道对被害人至死都不放围巾,竟没有产生怀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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