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埃勒里·奎恩 > 凶镇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五八 | |
|
|
“为什么你不相信那三封信是他写的,格伦维尔先生?” 法官问。 格伦维尔先生于是做了一番细微之极的分析。由于他所做的结论,与日前检方笔迹专家证明吉姆·海特写那三封信的论调完全相反,有几位陪审员自然显得相当困惑,这反应很让马丁法官满意。 “格伦维尔先生,你还有其他理由相信这三封信不是被告写的吗?” 格伦维尔先生有很多理由,那些理由总的编辑起来,是关于作文上的疑问。 “信上的用句夸大、不自然,一点也不像被告平常的写作风格。” 格伦维尔先生朗诵吉姆·海特证物信件中的段落和句子。 “对于这三封信的真实性,你有什么看法,格伦维尔先生?” “我倾向于认为它们是伪造的。” 奎恩先生本可对此看法觉得放心,但因为他刚好知道在另一个案子中,被告曾写了一张支票,但洛伦佐·格伦维尔先生却曾严正地作证说,那是伪作。在艾勒里心中,他对吉姆写了那三封信没有一点怀疑,它们是吉姆·海特写的,无可置疑。他不知道马丁法官对这个不可信赖的格伦维尔先生要如何收尾。 他马上就知道了。 “格伦维尔先生,你认为,”埃力法官满意地说,“要伪造海特先生的笔迹,是容易,还是困难?” “哦,非常容易,”格伦维尔先生说。 “你能伪造海特先生的笔迹吗?” “当然可以。” “你能现在当场伪造海特先生的笔迹吗?” “唔,”格伦维尔先生歉然地说,“我得先研究一下他的笔迹——大约两分钟吧!” 布雷德福咆哮而起,然后在纽博尔德法官面前有一番冗长但听不见的争论。最后,法庭准许当场表演。于是,笔、纸、墨水、还有一份吉姆·海特手迹的影印本——那是四年前吉姆在银行写给诺拉的一张便条——提供给证人。法庭上所有人都拭目以待。洛伦佐·格伦维尔斜睨那张彩印本两分钟整,便拿起笔,沾了墨水,看似随意地在纸上写起来。 “假如用我自己的笔写,”他对马丁法官说,“会写得好一点。” 马丁法官急切地测览一下他的证人写好的东西,然后带着微笑把那张纸和吉姆笔迹影印本拿到陪审席间传阅。根据陪审员比较影印本与格伦维尔伪作时的惊异表情来看,艾勒里知道这一招奏效了。 盘问时,卡特只有一个问题要问证人。 “格伦维尔先生,你学习仿造笔迹花了几年时间?” 格伦维尔似乎花了一辈子时间。 维克多·卡拉地上证人席。是的,他是16号公路旁一家叫寻乐园的夜总会老板。那是一家什么性质的店?夜晚俱乐部。 问:卡拉地先生,你认识被告,吉姆·海特吗? 答:我常见到他。 问:他是否曾经去过你的夜晚俱乐部? 答:去过。 问:去喝酒吗? 答:唔,偶尔喝一两杯,那是合法的。 问:卡拉地先生,曾有人在庭上作证说,海特太太承认吉姆·海特在你店里“赌博输钱”,你知道这件事吗? 答:那是卑鄙的谎言。 问:你是说,吉姆·海特不曾在你店里赌博? 答:他当然没有,没有人曾经在我店里赌博—— 问:被告有没有向你借过钱? 答:他没有,别人也没有。 问:被告有没有欠你一元钱? 答:一毛钱也不欠。 问:就你所知,被告有没有在你店里“掉”过钱——不管是赌博或是其他缘故? 答:也许他开心的时候有某个女人带他去赌博输钱,但在我那儿,除了喝酒以外,他没有掏过一分钱。 问:布雷德福先生,你可以盘问了。 布雷德福检察官嘟哝着“乐意之至”,声音只有埃力法官听见。埃力法官非常轻微地耸耸肩,然后坐下。 布雷德福检察官盘问: 问:卡拉地,经营赌场是不是违法? 答:谁说我经营赌场?谁说的? 问:卡拉地,没有人“说”,你只要回答我的问题就好。 答:这是下流的陷害。拿出证明来,说呀,我不打算坐在这里被人出卖—— 纽博尔德法官:证人应避免没有根据的评论,否则将以蔑视法庭罪论处。回答问题。 答:什么问题,法官? 问:算了。你有没有在你所谓的“夜晚俱乐部”后面经营轮盘赌、费罗赌牌、掷骰子或其他赌局? 答:我必须回答这种下流问题吗?法官,这是一种侮辱。这小子脐带还没剪断呢,我不想坐在这儿被—— 纽博尔德法官:你再讲一句这种话—— 马丁法官:阁下,我认为这是不当的盘问。证人是否经营赌博业不在直接质询的范围内。 纽博尔德法官:驳回! 马丁法官:抗议! 布雷德福检察官:卡拉地,假如海特确实曾在你的赌桌上输钱而欠你钱,你自然要否认,而不愿意面对被控经营赌博业而遭起诉,不是吗? 马丁法官:我提议本问题取消—— 答:这是什么问题?突然间你们这些家伙都有后台老板啦?你们认为我是怎么立足的——是凭我的男性魅力吗?别以为一个乡巴佬法官会吓倒维克多·卡拉地。我朋友多得很,他们会保证维克多·卡拉地不会被什么法官老山羊还是讨厌的州检察官压倒—— 纽博尔德法官:布雷德福先生,你还有问题要问这个证人吗? 布雷德福检察官:阁下,我想,问过这些已经足够了。 纽博尔德法官:书记员,取消最后一个问题和回答。陪审团也请不予理会。观众请维持礼节,否则本法庭将清场。证人蔑视法庭,庭警,扣押人犯。 | |
|
|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