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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26、伯尼斯的踪迹

  警官烦躁不安地在屋内徘徊着。艾勒里回到卧室梳洗毕,心平气和地听着父亲时不时爆发出的一阵阵怒骂,老生将命运、案子和警督挨个骂了一遍。德乔那一如既往保持着沉默。他将餐桌收拾干净,便退回厨房里去了。

  “当然,”在某个神志稍微清醒的时刻,警官开口了。“普鲁提确实说过,他和诺尔斯都认定,第二颗子弹击中弗兰奇夫人时,她正坐着。不管怎样,这证明你的一些分析还是正确的。”

  “太好了,”艾勒里正忙着穿鞋。“审判时,专家的证词总是管用的,更何况还是普鲁提和诺尔斯这种专家。”

  警官对此嗤之以鼻。“你才见过几次审判……让我头痛的是那枪。诺尔斯说,凶手用的是那种黑色的点三八‘克尔特’手枪。这种枪在黑市上随处可见,便宜得很。只要诺尔斯见到这支枪,他就肯定能证实子弹是从这支枪中射出的,因为抢管中会留下特殊痕迹,这足以证实一切。顺便告诉你一下,两发子弹都是从同一支枪中射出的。但我们怎样才能找到这支枪呢?”

  “你这是在让人猜谜语,”艾勒里说道。“我可猜不出来。”

  “如果找不到枪,我们就缺乏关键的证据。它不在弗兰奇百货店中——弟兄们已经搜遍了整幢大楼。那么,肯定是凶手把它带走了。要想再找到它,恐怕真是痴心妄想了。”

  “不过,”艾勒里一边说,一边披上了吸烟服,“也许我不该这么肯定,但罪犯们确实常干些蠢事,爸,这你可比我清楚得多。但我承认……”

  门铃突然急切地响了起来,艾勒里一怔,诧异道:“韦斯特利不可能这么迅速吧!”

  警官和艾勒里走进书房,小个子德乔那郑重其事地领着弗兰奇百货店的保安主任克劳舍进了屋。克劳舍满脸通红,看上去似乎很兴奋;刚一进门,他就迫不及待地讲开了。

  “早上好,先生们。早上好,”他友好地打着招呼。“昨天忙了一天,今天好好歇歇,呃,警官?我探听到了一些消息,你肯定会感兴趣的——是的,先生,这可是实话。”

  “见到你真高兴,克劳舍。”警官的谎话张嘴就来。艾勒里眯缝着眼,似乎在揣度克劳舍将要说些什么,“坐吧,伙计,说说看,是怎么回事。”

  “谢谢,谢谢警官。”克劳舍长叹一声,坐进了警官心爱的扶手椅中。“我昨晚几乎就没合眼。”他微笑着,念了句开场白。“出去转了不少地方,今天早上6点就又开始忙了。”

  “诚实的劳作从不祈求上天的回报。”艾勒里低声念了一句。

  “呃?”克劳舍似乎有些不解,但他那红润的脸上很快便又堆满了笑容。他伸手从胸前的口袋里摸出两支油迹斑斑的雪茄。“您是在说笑吧,奎恩先生?抽烟吗?警官?您抽吗,奎恩先生?……我抽烟,你们该不会介意吧。”他点上雪茄,顺手将用过的火柴扔进了壁炉里。德乔那此时正在清理餐桌上的最后一丝狼藉,见此情景,脸上不禁掠过一片深恶痛绝之色。每当家中被弄得又脏又乱时,德乔那总是暴跳如雷。他恨根地瞪了眼克劳舍的虎背,踩着脚进了厨房。

  “克劳舍,到底是什么事?”警官的话音中透着一丝不耐烦。“说吧,说吧!”

  “好吧,警官。”克劳舍故作神秘地压低了声音,往两人跟前凑了凑。他晃着雪茄,强调着自己的话。“你们以为我一直在干什么?”

  “我们一无所知。”艾勒里颇有兴趣地答道。

  “我——一直在——打探——伯尼斯·卡莫迪——的行踪!”克劳舍轻声说道,他的声音低沉而又略带震颤感。

  “哦!”警官一脸的失望。他愁眉不展地看着克劳舍。

  “就这些吗?我已经派手下显得力的人去干同样的活了,克劳舍。”

  “哦,”克劳舍向后一靠,将烟灰弹到地毯上。“我并不指望您听了刚才的话后会激动得吻我一下——这是实话……不过,”他又故弄玄虚地压低了声音,“我敢打赌,您手下的人并未搞到我所获得的消息!”

  “哦,你搞到了点情况,是吗?”警官急急地问道。“嗯,这可是新闻,克劳舍。对不起,我刚才太急躁了。你到底探听到了什么?”

  克劳舍得意洋洋地瞥了眼艾勒里。“我在市外找到了那女孩的行踪。”

  艾勒里着实吃了一惊。他眨了眨眼。“你竟然做到了这一点,是吗?”他笑着转向父亲。“好像是比维利略胜一筹,老爸。”

  警官既有些不甘心,但又很好奇。“我真该死!”他低声发了句牢骚。“你是怎么查到的?到底怎么回事,克劳舍?”

  “是这样的。”克劳舍迅速答道。他跷起二郎腿,吐了口烟,一副自我陶醉的模样。“我一直都认为——我绝没有贬低您和您的伙计们的意思——这个伯尼斯·卡莫迪肯定已经被干掉了。先被绑架,后被谋杀——我不知道实情如何——但我估计,差不多就是这样。尽管种种迹象确实表明她就是凶手,但我觉得不是她干的。这是实话……所以,昨晚我擅自去了趟弗兰奇府上,想了解一下这女孩离家时的情形。我见到了管家,估计她把对你们说过的话又对我重复了一遍。您不会介意吧,警官?……不管怎样,我还找到了一位‘特殊’的证人,他看到女孩沿着河滨大道向七十二街走去。我就从这开始查,倒还真查出了不少情况。我找到了一位正在兜客的出租司机,他说曾在西区大街和七十二街的交叉路口拉过一位相貌相符的女士。这是辆私人出租车。而且,我估计,也是我走运,其实就是这么回事。这次能找到女孩的行踪,一部分靠的是运气,一部分也是靠实干——这是事实,对吧,警官?”

  “嗯,”警官酸溜溜地答道。“你确实比汤姆·维利棋高一着。然后呢?还查出什么别的了吗?”

  “当然!”克劳舍又点上一支雪茄。“司机把那女孩送到了阿斯特酒店。她让他等会儿,自己进了大堂。大约两分钟后,她拎着一个小箱子出来了,边上多了一位高个金发男子,他打扮得很时髦。两人进了车。司机说那女孩似乎面带恐惧,但她什么也没说。高个男人让司机拉他们去中央公园转一圈。车在公园里刚转了一半,那男人就敲窗示意司机停下——他们要下车。司机起了疑心——他还没见过有谁在公园里刚转一半就要下车的。但他没多嘴,那位金发男子付过车费,便让他把车开走。司机临走前,看了眼女孩,只见她脸色苍白,像是快断气了似的——据他说,她看上去像是醉了。于是他就慢慢悠悠地把车开走了,但他一直注意着那两人。接着,他便看见他们向50英尺外停着的一辆车走去,两人刚坐过去,车便飞驶出公园,向住宅区方向奔去。”

  “哦,”警官轻声说道,“这可真够精彩的。我们得找找这位出租司机……他记住车牌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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