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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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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们要的人没有错,”郎警官继续说,“我们偷偷跟踪他,在第3天他开车到情人常去的一处,停了车,走大概300码,在一棵树的暗影中等,这已很明显了,我们有一个女警官自愿作饵,我们把吕士曼当场逮住——真正的现行犯,当然他强辩了一阵,但是到了这个办公室他完全软化了。” “他就坐在那只椅子上,连肚肠都吐了出来,他知道他逃不了啦,所以什么都不在乎,虽然后来请了律师,但是因为他吐得太多太实在了,也没有什么用,他说他用夜光望远镜,他选很暗的地方,但是对象则是多少有一点点亮光的,他可以耐心地等,仔细地观察,选择对象十分小心,他说有三、四次他看到对象,经仔细观察决定是警察伪装的,夜光望远镜的确使他把警察害苦了。” “他说他不记得所有他做的案子,但多少还记得很多,对曾经开枪的当然全部未忘,但他始终否认郜豪得的凶杀和他有关,有的人不相信他,但是我相信,我看不出他要说谎的理由,他已经承认那么多了,他已经把头伸进了吊环了,他不必否认这一件案子。” “他们吊死他了?” “毒气。” 郎警官说:“宣判后他变得很粗暴,自第一夜捕捉当时外,他再也不说一句话,律师教他闭嘴,他们说他精神失常,他也假装失常直到行刑,他们希望得到暂缓处决,但没成功,至于我个人始终觉得郜豪得凶杀案还未破,是个悬案。” “对这个案子你有什么想法呢?”我问他。 “什么也没有,我根本没有什么可开始研究,但我有点不成熟的推理。” “说说看。” “那个姓方的小姐可能对他很痴,要嫁给他,他不肯,她什么老方法都使过了,失效,他又爱上别人,要结婚了,她邀他最后一次出游,温最后一次旧梦,她找个理由下车,转到他的一侧,开了一枪,把枪藏了,跑到路上大声喊叫,就如此简单。” 我说:“可能是这样的。” “很多凶手没有被注意到只因为案情太简单。”郎警官说:“现在很多所谓智慧犯罪,他们集了很多人,研究了各种可能性,要做一个完美的犯案,但是人多了,步骤太多了,终于因为一个小节未能如理想,案子破了,但像这种简单的案子,大家认为没有什么好挖根的,于是成了悬案。” 我说:“郜豪得那件案子,有没有指印或什么可调查的?” “除了方绿黛口述的凶手形态外,完全没有。” “她说了些什么?” 他打开办公桌抽屉,笑着说:“自从新奥尔良来电后,我又把它拿到手,她形容那家伙中等身材,穿深色衣服,深色大衣,平顶帽,戴口罩,没带手套,出现的时候很清楚有跛行,但是逃走的时候,一点也不跛,什么形容!” “假如你也在现场,能形容更清楚吗?” 他笑笑:“也许不能,但是吕士曼假如没有做的话,一定是她做了。” “为什么你咬定是她?” “只能这样想,这是惟一吕士曼不承认的抽恋爱税导致凶杀事件,自吕土曼被捕后,像刀切豆腐,再也没有类似案件,假如有人模仿吕士曼,应该不止一次。” 我把椅子退后说:“你再不把雪茄点着,要嚼烂了。” 他的眉毛又蹙到一起:“你他妈问了很多,什么也没有告诉我呀!” “也许我没什么可告诉你的。” “也许你有,听着唐诺,我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 “假如你为这个女人搞我们花样,我把你活剥了。” “哪个女人?” “方绿黛!” “她怎么啦?” “新奥尔良警局在通缉她,而现在情况看来,我们也要通缉她。” “有没有下一句?” “假如你知道她在哪里,假如你在掩护她,你会吃不了兜着走,你一辈子忘不了。” 我说:“好,知道了,谢谢你。”我走出他的办公室。 在大楼的电话亭里我打电话回办公室,柯白莎才正好进办公室,我告诉她我还要2小时才回去,她想知道我在进行什么,我告诉她我不能在电话中讨论这件事。 我回到旅社,方绿黛睡懒觉尚未起床,我坐在她床边说:“我们应该谈谈。” “好呀。” “那个郜豪得,到底怎么样?” “我和他处得不错。” “会不会想嫁给他,他不要你?” “绝对没有。” “你有困难?” “没有。” “你知道他替什么人工作?” “是,洛克斯,在洛克斯死后,为洛克斯地产公司工作。” “他有没有告诉你,他工作的性质?” “没有。” 我看着她眼:“他有没有提过葛依娜?” “没有。” 我说:“你可能在说谎。” “为什么,唐诺?” “假如你和葛依娜是存心合作的,假如你和葛依娜是合谋对付葛马科的,那你要面对的是两件谋杀案的追查,不是一件。” “唐诺,我告诉你的是事实。” “你真的不知道,传票会以葛依娜的名字传达给你?” “绝对不知道,我不知道依娜在哪里,我告诉你,我只是正好在那里,照我们约好的方式,以她名义住在那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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