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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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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语不发,抽了一会儿烟。 最后。还是德雷克开口问道:“那么我们到这里来干什么呢?” 梅森说:“我想让你搞到三个人的笔迹样本。这三个人是:波拉·卡特赖特,卡特赖特的女管家和西尔马·本顿。我自己去搞贝西·福布斯夫人的笔迹样本。” “你有什么主意?”德雷克问。 “我还不准备谈这个问题,”梅森说,“保罗,我希望你在这里等一会儿。”说着开始不安地在地板上走来走去。 另外两个人静静地注视着他,不想打断他的思路。等他们抽完烟,掐掉烟头,梅森还在来回踱步。 过了10至15分钟,电话铃响了,德拉·斯特里特提起话筒,她一边接电话一边对梅森说:“是西布利小姐,她让我告诉你她已完全按照你的指示做了,一切都很顺利。” “她搞到那条手绢了吗?”梅森问。 斯特里特点点头。梅森顿时显得无比兴奋。 “你告诉她马上坐出租车到我办公室来。”他说,“来时带上那条手绢,多给司机点钱让他开快点。但你告诉她千万不要坐那辆切克牌出租车,一定要换一辆出租车。”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保罗·德雷克问。 梅森嘿嘿一笑,说:“你在这里待上大约10分钟,我就会将事情搞清楚。我已准备揭开这个谜了。” 德雷克坐在皮椅上,将两条长腿伸到椅子扶手上,嘴里叼了根烟,在鞋底上划燃了一根火柴,说:“咳,如果你能坚持到底,我也一样可以坚持到底。我猜你们这些律师可能从来就不睡觉。” “习惯了就好啦。”梅森说完又在屋里踱来踱去,他沉默不语,只是偶尔笑一两声。听到他发笑,德雷克问道:“佩里,有什么可笑的事能让我们知道吗?” “我正在想探长霍尔库姆会有多么惊讶。” “为何惊讶?”德雷克问。 “为我告诉他的情况。”梅森说。 正在这时门上的旋钮“嘎啦”响了一声,接着就听见轻轻地敲门声。 “德拉,看看是谁?”梅森说。 德拉·斯特里特快步走到门前,打开门让玛伊·西布利进屋。 “遇到麻烦没有?”梅森问。 “一点也没有,”她说,“我把你们教我说的话给他讲了一遍,他想当然地认为我就是失主,他仔细打量了我一番,还问了几个问题,然后从兜里拿出这条手绢给我。他很狡猾,闻了闻我的手绢,又闻了一下我身上的香水味,想确定这两种香水是否一样。” “我的好姑娘。”梅森说,“你告诉他你叫阿格尼丝·布朗列了吗?” “说了,还说了我的地址是布里德蒙特宾馆——和你说的一样。” “好啦,”梅森说,“你现在可以拿到150美元,另外的150美元稍后才能给你,你记住,对这件事你一定要守口如瓶。” “当然。” 梅森给她点好了钱。 “要收据吗?”她问。 “不要。”梅森说。 “我什么时候能够得到另外150美元呢?” “等工作结束的时候。” “还需要我做什么事吗?” “可能没有了。也许你得上法庭作证。” “上法庭作证?”她说,“证明什么?” “证明所发生的一切情况。” “不用撒谎?” “当然不用。” “你什么时候就能确定我还有事没事?” “也许两周后,你必须和我保持联系。就这样,你最好现在就离开这儿,我不想让人看见你在这办公室。” 她伸出手,说:“梅森先生,谢谢你让我干这项工作,我很喜欢这项工作。” “我也非常感激你所做的一切。” 梅森的态度显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像卸了一个沉重的包袱一样。当办公室外间的门在玛伊走后关上时,他转向斯特里特,说:“接警察局,找霍尔库姆探长。” “现在已经太晚了。”她提醒他说。 “没关系,他夜里也在工作。” 斯特里特接通了电话,然后望着她的老板说:“霍尔库姆探长的电话接通了。” 梅森大步走向电话,当他拿起听筒时,脸上露出了微笑。 “听着,探长,我有情况向你报告。我不能将全部情况告诉你,但是可以告诉你一部分……是的,有一部分属于职业秘密,所以这部分不能告诉你。我想我完全懂得律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一个律师应该保守其当事人的秘密,但不应该参与犯罪行为,也不应该隐瞒证据。如果他的当事人告诉他的情况是他办案过程中必须掌握的情况,或者是他对当事人提出的一些建议,他对这些情况都可以守口如瓶。” 梅森停了一会儿,听见电话里传来对方粗声粗气的吼叫声,他不由地皱了皱眉头,然后用和解的口气说:“行了,探长,别发火啦。我并不是在发表法律演讲,只是想让你理解我下面所说的话。我碰巧发现一辆车号为86—C的出租车在7点25分左右将一个女人送到克林顿·弗利家中。那女人在弗利家呆了15至20分钟,她把手绢忘在了出租车上。现在,毫无疑问,那条手绢就是证据。手绢现在我这里。我虽无权向你解释这条手绢是如何到我手上的,但它确确实实在我手上,我准备把它交给警察局……好吧。如果你愿意,也可由你交给警察局。我过一会儿要走,但我的秘书德拉·斯特里特在这儿,她会把手绢给你的……是的,出租汽车司机完全可以认出这条手绢……我只能告诉你:坐那辆出租车的女人掉了一条手绢,或者说她将手绢忘在出租车上了,司机发现了它。之后,手绢又到了我的手中。但我不能告诉你我是怎样得到这条手绢的……不,我不能告诉你……不,我不会告诉你……我不在乎你会怎么想。我知道自己的权利。那条手绢是证据,因此你们有权得到它,但我从一个当事人那里获得的情况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即使你耗尽天底下所有的传票,也休想探听出半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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