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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不,我是说他是本地人,以前住在这儿,现在回来找工作,住在城外他父母的农场。我们这里从外面回来的人不多。”

  “确实不多。他们不回来更好。”克利夫钻进了他的巡逻车。

  “他开的是一辆萨伯车。这种车值多少钱?”

  “这个……让我想想……大概两三万吧,新的就是这个价。”

  “那家伙混得不赖。”

  “外国车没有一辆顺手的,鲍勃。”克利夫动手把车窗摇上去,然后又停下问道,“你知道他叫什么吗?”

  “兰德里,基思·兰德里。”

  克利夫瞧瞧阿尔斯。“什么?”

  阿尔斯继续说道:“他父母有个农场,在奥弗顿那边。你认识他们?”

  克利夫在车里沉默了片刻。然后说:“嗯……基思·兰德里?”

  “没错。”

  “搬回来了?”

  “他是这样说的。”

  “有家眷吗?”

  “没有。”

  “他什么长相?”

  鲍勃耸了耸肩膀,“我说不上来。一个普通人罢了。”

  “你他妈的当不了警察。他胖还是瘦?是不是秃顶?脑袋上长角吗?”

  “瘦子。高个儿,一头浓发。长得不难看。怎么了?”

  “噢,我想也许得对他注意一点,欢迎他回乡。”

  “你不会认不出他那辆车的。他住在他父母的老房子里。你愿意的话,可以查查他的来历。”

  “我没准儿正要去查呢。”克利夫开车离去,往南直驶奥弗顿。

  第六章

  克利夫·巴克斯特暗自琢磨那天早晨所发生的事。“不知道她中了什么邪。”当然他心里明白事情的缘由:她恨他。他在某种程度上承认这一点,但仍然确信她同时也是爱他的。他爱她,因此她也必须爱他。真正令他不安的是,她变得暴躁易怒了,真的去拿了他的一支枪。她的嘴一向厉害,但她从来没有朝他扔过一只碗碟,现在却朝他头顶上方开枪了。“一定是她快到经期了。问题就在这里。经前期综合症,每月一次的臭毛病。”

  他肯定自己在争吵中占了上风;不错,但必须撇开他尿裤子的事不算。他还没有真正在那件事上扯平,所以想把它忘掉,但他忘不掉。“这条母狗!”

  他本来还要多想想这个问题,但现在又有一个新的大问题要考虑——基思·兰德里先生,安妮小姐以前的男友。

  他驶过兰德里农场,看到那辆黑色的萨伯车停在石子铺的私家车道上,门廊上有一个人,这个人肯定也注意到有警车驶过。

  克利夫拿起移动电话,与他办公室的值班中士通话。“布雷克,是我。打电话给华盛顿特区的机动车管理局,向他们要关于基思·兰德里的资料,越多越好。”他读出了兰德里姓名的拼法,然后补充道,“他开的是一辆黑色萨伯900型汽车。说不准是哪年产的,也看不清牌照。尽快给我回电。”他又拨通了县交通信息台的号码。“是的,我需要兰德里的车牌号。基思·兰德里。在28号县公路上。新登记的车。”

  信息员回答道:“登记册中没有这个姓名,先生。”

  克利夫关了电话,又拨通了邮政局。“我是巴克斯特警长,给我接邮政局长。”几秒钟后,电话中传来了邮政局长蒂姆·霍奇的声音:“需要我效劳吗,警长?”

  “是的,蒂姆。查查看你是否有一个叫兰德里的新顾客,是从华盛顿来的,寄信通过‘乡村免费投递’。对,是华盛顿特区。”

  “没问题,请别挂电话。”过了几分钟,霍奇回来了,在电话里接着说:“不错,我们的一个信件分拣员看到了几张账单之类的东西,有华盛顿特区的转递标签,是基思·兰德里的。”

  “那邮件的转寄贴条上有没有他老婆的姓名?”

  “没有,就他一个。”

  “这是个临时的通信地址?”

  “像是变更后的固定地址。有问题吗?”

  “没有,那个农舍本来是空关的,现在有人发现里面有动静。”

  “是呀,我还记得那里住过的两位老人,乔治和阿尔玛。他们搬到佛罗里达去了。这个家伙是谁?”

  “我猜是他们的儿子。”克利夫沉吟片刻,又问,“他有没有在你们那儿祖用一个邮政专用信箱?”

  “没有。他如果租用的话,我该收到租金。”

  “不错,好……喂,我想看看他的邮件里是些什么。”

  邮政局长沉默了半晌,寻思这不是一般的询问。蒂姆·霍奇说道:“对不起,警长,我们过去已经干过几回。这回我需要看看法院的指令。”

  “见鬼,蒂姆,我只是说看看信封,不是打开信件。”

  “嗯……不过……嗨,如果他是个坏蛋,去法院……”

  “我只是请你帮个小忙,蒂姆,当你需要帮忙时,你清楚该找谁。实际上,为你女婿酒醉开车的事,你还欠我一个人情呢。”

  “嗯……好吧……你只想在邮件分类时看看信封……?”

  “不老是这样。你把他的东西复印下来,正反都要,我会隔三差五开车来拿的。”

  “那么……”

  “这事别说出去,我也不说。代我向你女儿、女婿问好。”克利夫关了移动电话,在笔直的乡村公路上继续往前开,对两边的景物视而不见,专心思考着事态的发展,“那个家伙回来了,还没装电话,但要寄邮件。他回来干什么?”

  他控制住车速,把一块牛肉干放进嘴里嚼着。克利夫·巴克斯特记得中学时就知道基思·兰德里,但并不喜欢记忆中的这个人。他与兰德里并不很熟悉,至少没有私交,但人人都认识基思·兰德里。他是那些大有希望的男生之一,在运动场上大出风头,又酷爱读书,大家都喜欢他,因此克利夫·巴克斯特之辈对他恨之入骨。

  克利夫不无得意地回想起他曾经在过道上挤撞过兰德里好几次,但兰德里从不反击,只是说“对不起”,似乎这倒是他的错。克利夫认为兰德里不像个男子汉,但克利夫的几个朋友劝他对兰德里小心点。克利夫嘴上不承认,心里明白他们的话是对的。

  克利夫在中学里比兰德里低一个年级,要不是基思·兰德里跟安妮·普伦蒂斯约会,他可能完全忽视了这小子的存在。

  克利夫思量着这事。兰德里这号人似乎走的每一步棋都是对的,连女朋友也找对了,做任何事都显得轻而易举,更糟糕的是,基思不过是一个农夫的儿子,一个周末还得在谷场上干脏活儿的臭小子;他的父母会到巴克斯特汽车行来,贴点钱把他们的破车换成一辆新一点的旧车。这种家伙穷得叮当响,应该一辈子打谷锄草,但他却靠一笔笔奖学金上了大学;这些奖学金都是来自教会、扶轮社①、归国退伍军人协会,来自像巴克斯特家这样的纳税人所交纳的国家税款。而后,这个狗娘养的就把被他抛在后面的人不放在眼里。“混账东西。”

  ①扶轮社:一种由从事工商业和自由职业的人员组成的服务性社团,1905年创建于美国芝加哥。

  克利夫本来是很高兴这个狗杂种离开斯潘塞县的,不过他是和安妮·普伦蒂斯一块儿出去读大学了。克利夫还听说,他俩在博灵格林州立大学里同居了四年之后,她才甩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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