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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九


  我驱车来到福克斯伍德,这家向着四周延展的赌场兼旅馆位于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事实上,它是在迈沙恩塔提克的佩科特人部落的领地上,那是一个“去你的白人,我们扯乎了”的地方。我登记了一下,又买了点洗漱用品,就到了我自己的房间。我把牙刷之类的东西一放,就下楼到那幽暗的赌场去碰运气了。在玩21点的时候我的运气很好,可是当我跟吃角子老虎机斗的时候就只能打个乎手;在双骰子赌博中甚至输了一点,不过在轮盘赌中又赢了点回来。到晚上八点,我总共才输了三千美元。我玩得可是够尽兴的!

  我尽量设身处地去想弗雷德里克·托宾的境遇:怀拥娇娃,每个周末都要来这儿输个万把美元;虽说有座盛产葡萄酒的庄园,但产量不如从前。我的世界眼看着就要倒塌了,但我还是要赌,而且还要更加变本加厉,因为我很快就能得手一大笔钱了,它不在这座赌场里,而是一大笔被埋藏了三百多年的钱;我知道它在哪儿,它现在离我那么近,一想到这儿我就心驰神往。当我乘船经过普拉姆岛的时候,我简直就看到了它埋在那儿。但如果没有汤姆和朱迪·戈登,我就无法弄到这笔钱。我已将秘密告诉了他们并将他们纳为我的同伙了。而我,弗雷德里克·托宾,没有看错人。在我见过的所有普拉姆岛的科学家、雇员和工人中,只有汤姆和朱迪才是理想的合作伙伴:他们年轻、聪明、可靠,又有这方面的天分,而最重要的是,我已察觉到他们崇尚优越的生活。

  我猜想戈登夫妇来这儿不久就被托宾收买了,这点从他们来此地不到四个月就从靠近渡口的内陆房子搬到了现在的水上房子就可以看出端倪。那肯定是托宾的主意,那艘赛艇也不例外。

  很显然,弗雷德里克·托宾曾主动寻求与普拉姆岛的联系,他也曾排除过几个候选人的可能性。据我所知,他以前曾与另外一个普拉姆岛的工作人员关系密切,但后来不知哪儿出了差错,那人(或几个人)死掉了。我得去查查普拉姆岛在过去两三年里的意外死亡事件。

  我突然意识到我对弗雷德里克·托宾怀有一种令人费解的成见。我真心希望凶手就是托宾,而不是爱玛,或是麦克斯,或是卓纳,我甚至希望凶手不是史蒂文斯。弗雷德里克·托宾,你真该下油锅!

  尽管我也设法向其他人身上去寻找凶手的痕迹,可是绕来绕去,我还是回到了托宾身上。贝思尽管没有明讲保罗·史蒂文斯就是凶手,但我想从同样的条件下,他对托宾更像个杀手。我对托宾的印象太受爱玛的影响了。我的脑海中不断地想像着他和爱玛在床上的情景。我真拿自己没办法,这种感觉我有十年没体验过了。

  我不想草率地将托宾定罪,但我决定继续假定他为凶手,然后一直侦察下去,看最终是否能将他定罪。

  至于保罗·史蒂文斯,他也很可能与此脱不了干系,但如果托宾将史蒂文斯收为同伙的话,那他又要戈登夫妇何用?不过,如果说史蒂文斯不熟知计划内情的话,他是否也有可能知道一点其中的内幕呢?他是不是像只劫掠成性的兀鹫,伺机抢得一部分别人经过漫长而艰辛的劳动后所得的成果?或者说这个案子是他一手操作的,根本不关别人的事?我当然能证明史蒂文斯确有重大嫌疑:他熟悉普拉姆岛的环境,又有机会,又有枪,而且每天都能接触到两个受害者;更重要的是,他是在策划了一个阴谋后又将其同伙杀害灭口的那种人。要是我走运的话,我能将托宾和史蒂文斯两人都送上电椅。

  唉,要是这案子是别人干的呢?

  我想像着在戈登夫妇脑袋开花之前发生的一切。我觉得戈登夫妇和弗雷德里克的日子过得太好了。钱花得太多了,而且对于他们的冒险探宝感到太自信太狂妄了。

  他们为所谓的“发现宝藏”所做的基础工作是极为小心谨慎的。有趣的是,他们不把宝藏重新埋到托宾在海滨的地产上,而是直接与当地的“奇德陡崖”的传闻挂钩。当然,他们事后会向全世界宣称在经过多方查证以后才确信宝藏就埋在那块地上,而且他们也会承认当初隐瞒了可怜的玛格丽特·威利,而后者肯定会因卖地而后悔地捶胸顿足,然后认为这一定是达太①对她的惩罚。戈登夫妇想必也会送她一块宝石做个安慰奖。

  ①达太:耶稣的十二门徒之一。

  我经常会在谋杀案的调查中找到最简单的谋杀动机:那就是贪婪。弗雷德里克从来不懂得与他人分享;而这次即使他想与人共享宝藏,我也怀疑那宝藏的钱是否足够还他的赌债并挽救他的葡萄酒厂。他至多能分到宝藏的一半,而政府,不管是州立政府还是联邦政府肯定要得到那一半的一半。所以即使宝藏价值一千万美元,弗雷德里克至多能得到二百五十万美元。这对弗雷德里克庄园主来说还不够他挥霍的。如果说他另有一个合伙人,而且还活着,譬如说保罗·史蒂文斯,那托宾无疑就得将戈登夫妇除掉了。

  但我仍存有几个疑问:假设戈登夫妇已在普拉姆岛上找到了宝藏,那么他们遇害那天是否将财宝都带了回来?宝物是否被放在夫妇俩从实验室带回来的那只小冰箱里?但原来盛宝物的那只箱子在哪儿?财宝应该放在什么箱子里再重新埋下去,而后被“找到”才能满足那群好管闲事的考古学家和代表们的好奇心并经得起他们的推敲?

  当我在考虑这个案子的时候,我都忘了面前的轮盘赌。我发现轮盘赌挺适合那些心事重重的赌客的,因为它根本用不着你动脑筋;就像双骰子赌博一样,纯粹是靠运气。但是掷骰子可以控制输钱的速度,从而你可以在一个独臂强盗面前张着嘴巴、神情紧张、目光呆滞地度过一个晚上,而输的钱也不至于太多。但是在轮盘赌中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在十美元的赌桌上,赌台管理员和赌徒们一样性急,这样你很快就会输得很惨。

  我从桌上起身,从我的信用卡中继续支了一笔钱,然后走向气氛更为友好的扑克牌桌。噢,忘了我的工作吧!我在牌桌上运气还不错,到了午夜,我又回到了输二千美元的地步。而且当时我都快饿死了,于是我从一个女招待那儿买了杯啤酒和一份三明治,继续打牌到凌晨一点,我还是输二千美元。

  我走到一个吧台,开始改喝威士忌。我又看了一会儿重播的新闻,发现里面根本没有再提戈登一案。

  我再次把这个案子从头到尾想了一遍,从麦克斯来找我直到现在为止。当我想到这些时,我又回想起我的爱情生活,我的工作,以及其它一切,这使我又面临这样一个问题:下一站我该去哪儿?

  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了,我身上比来这儿之前少了二千美元。不过虽说我是一个人,但并不感到孤独,我似乎有点儿麻木了。人们以为我在肉体上已有四分之三残废了,在精神上则百分之百有障碍,而我也似乎总为自己感到悲哀。我又回到轮盘赌上:我在爱情上触了礁,在赌桌上总该行好运了吧!

  到凌晨三点,我又输了一千美元。于是我就上床睡觉了。

  星期六早晨我是带着那种“我在哪儿?”的茫然醒来的。有时候躺在我身边的女人会告诉我身在何乡,但今天我的枕边没有人。不一会儿,我的头脑清醒了,也知道自己是在哪儿了;而且我也想起了自己大败于迈沙思塔提克的佩科特人之手了。或者换句话说,我那班美国土著兄弟们已经在经济上向我提出挑战了。

  我冲了个澡,穿好衣服,放好牙刷,在赌场吃了早饭,就出发了。

  出了门,我发现今天又是一个美丽的夏末之日,或者说是秋日。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小阳春。我开着吉普车往南朝新伦敦开去。

  在该镇的北郊,我在一处加油站停下来问路。十五分钟后我已经行驶在里奇菲尔德路上了,这是一条建立在大片土地上的装有新英格兰护墙楔形板的城郊街道,规划相当整齐。这儿应该算上城乡交界处。我觉得住在这儿真用不着有朋友。这儿的房子都是中等大小,汽车也是中等价位,所以我断定住在这儿的都是中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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