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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狱警走过来,粗暴地将我从莫妮卡面前拖走。她嘴唇颤抖着看着我,像一尊欧亚草原上的古老雕塑。而我就像待宰的羔羊,被拖入深不见底的监狱深处……

  这一晚。

  我仍在看守所保持沉默,这种令人恐惧的沉默,让我成为嫌犯们眼中的异类。没人敢来招惹我,尤其当我用狼似的眼神,死死盯着对面的家伙。有人说我是香港来的职业杀手,也有人说我是旧金山华人黑社会的,更有人说我是某个传说中的变态杀人狂。

  囚室整夜难以入眠,除了防备黑暗中的惯犯,脑中回想几十个小时前的一幕幕场景——到现在为止我没对任何人说过,究竟是在行使“米兰达权利”,还是对真相感到胆怯?这是自己性格中的一贯弱点,害怕别人不相信我的话,害怕被当做一个无知的白痴,居然编造这种拙劣的谎言,为杀人罪行开脱?

  西部高原的夜异常寒冷,白天可以眺望落基山脉终年不化的积雪,相比洛杉矶已是两个世界。后半夜越来越难熬,躺在单薄的床上瑟瑟发抖,天亮才支撑不住失去意识。

  我梦到了常青。

  案发的荒凉公寓楼内,昏暗的白色走廊,他独自摇晃着向我走来。直到近前才看清他一身蓝色风衣,高高的衣领竖着掩盖两颊,中间隐藏一张惨白的脸,僵尸般深陷的眼窝。他身上散发着一股腐尸臭味,似乎有蝇蛆自眼睛爬出来,胸口溢出大摊黑色血液,紧接着又凝固成污渍……常青越近就越让我窒息,感到空气中有一只大手,紧扼我的咽喉。

  “不!不是我干的!我没有杀你!”

  在睡梦中叫喊起来,大概也是我在这间囚室说的第一句话。

  奇怪的是梦中的世界还在继续,并未回到凌晨的看守所,眼前还是公寓楼的走廊,蓝衣包裹的常青看着我,发出嘶哑的低音:“记住你的任务!”

  真被这个老家伙彻底雷倒了!雷得我在梦里迎风凌乱!他被人捅死变成鬼魂,却还惦记着那该死的任务!

  我对着常青的僵尸喊道:“告诉我,是谁?是谁杀了你?”

  “是他!”

  “他是谁?”

  “是他!”

  我讨厌这种无意义的重复:“最后问你一遍,如果你还是不告诉我,那就下地狱去吧!”

  “是他!”

  不幸的常青依然在重复,于是我飞起一脚蹬到他身上,把他从五楼窗口踹了下去。

  趴到被砸破的窗口,只见一条蓝色风衣的影子,被风卷入黑暗的荒野,转眼消失无踪。

  感觉从未有过的畅快淋漓,早就该送常青下地狱了,是哪位朋友代替我做了这件事呢?

  唯一倒霉的是,这件事被嫁祸到了我的头上。

  梦,醒了。

  睁开眼睛,铁窗外已是黎明,有个嫌犯恐惧地看着我,大概听到了刚才的梦话。显然我在梦里说的是母语,他们不可能听懂我的话,故而对我更加又惊又怕。

  至于梦中常青的僵尸形象,恐怕是他躺在验尸房里的真实样子吧?想象法医用解剖刀切开他身体和内脏的情景,竟让我有了一种快感,就像我在梦中将他踢下楼去。

  不,猛地摇了摇头,我怎会有这样一种欲望,残忍而嗜血的欲望?就像包裹常青的一身蓝衣——蓝衣社,那才是我原本的归宿?难道以前的古英雄,是表面像个温驯的绵羊,到黑夜却变得无情的恶魔吗?

  白天。

  莫妮卡又来探监了。

  一身黑色套装,CHANEL镶钻墨镜,掩盖乌黑的混血眼睛。一个中年白人男子跟着她,提着公文包,穿着笔挺的西装,目不斜视地走进看守所。

  看着她身边的男人,我把激动的情绪收敛起来,严肃地用英文说:“你好,请问你是?”

  “乔治·萨顿。”

  他严谨地与我握了握手,莫妮卡摘下墨镜说:“高能,萨顿先生是美国最好的刑事辩护律师,当然也是价格最为昂贵的,他打的官司99%都是赢的。”

  “99%?”我皱起眉头,用汉语轻声问,“可是——莫妮卡,为什么你的表情那么阴沉?”

  她迅速转过脸去,躲避着我锐利的目光,用英语对萨顿律师说:“请你和他说吧。”

  “你好,高先生,我作为你的辩护律师,将竭尽全力为你服务,也请你配合我的工作。”

  “好,我能申请假释吗?”

  “我已向法官提出了假释申请,莫妮卡女士愿意付出100万美元的保释金——这将创下阿尔斯兰州的最高纪录。但非常遗憾的是,假释申请被法官驳回了,因为对你的指控是一级谋杀罪,而且警方提供的证据很充分。抱歉!法官的态度很坚决,他说你是持商务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很有可能趁机潜逃,所以不准假释。”

  听律师说完啰里巴唆一大堆话,结果还是得洗干净屁股蹲牢房,我愤愤地握紧拳头。不过莫妮卡愿意为我付100万——美元,原来我的命这么值钱啊:“好吧,那我就继续和那些强奸犯、抢劫犯关在一起,反正我也是个杀人犯。”

  “高先生,今早我刚接手你的案子,请给我时间熟悉案情和证据。虽然不能保证一定会赢,但以我多年的经验,我有信心为你打赢官司!”

  我暗暗瞥了一眼莫妮卡,她的脸色比刚才更难看了,我只能苦笑道:“但愿如此。”

  “让我们研究一下案情吧。”

  三人坐在桌子前,萨顿律师摊开一堆文件说:“这是我从警方复印来的资料,已初步调查过案发地的情况,整栋公寓楼的产权都属于死者,是他在五年多前买下来的。”

  “整栋公寓楼?”

  常青干吗在这个鬼地方买那么多房子呢?

  “没错,这栋楼归他所有,但他从未在这住过。公寓楼内大多数房间都是空的,只有三楼与四楼出租给几户外国劳工,租金也非常低廉。警方询问了那晚的住户,至少有五个人表示在案发时,听到楼上传来的惨叫声。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特别是喷溅到墙壁上的血迹,确定513房就是凶案第一现场,凶手没有移动过尸体。”

  “这是对我非常不利的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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