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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看来贵公子对她还挺满意,除了天生丽质难自弃,这身在淘宝精心挑选的晚礼服,也为本次相亲增色不少。

  “是吗?”她第一次直视对方双眼,“我这么值得你喜欢?”

  “你知道吗?你长得很像松岛菜菜子。”

  她心底顿时浮起《魔女的条件》中爱上高中生的女老师,以及《午夜凶铃》里的单亲妈妈。

  “她年轻的时候。”

  他自作聪明地补充一句,小麦发自内心地笑了:“谢谢!”

  贵公子得意地舒展眉头,心想这下要得手了吧,举起红酒杯开始摆酷。

  小麦优雅地站起来:“抱歉,我去一下洗手间。”

  拿起坤包,穿过长长的走道,离开贵公子的视线。餐厅还有另一道门,她头也不回地走出去,快步抢进电梯。

  走出外滩三号大门,深秋黄浦江畔的夜风袭来,楼下停着一辆兰博基尼跑车,贵公子今晚的座驾—正在五楼耐心等待的他,或许心里正盘算着怎么半夜载小麦兜风?

  再见。

  她轻轻拍了拍兰博基尼,迅速离开闪烁的霓虹灯,沿着外滩的老大楼走了几分钟,钻进最近的地铁站。

  晚上八点,地铁已不太拥挤,她还是没抢到座位,只能拉住扶手,闭上眼睛。在黑暗地底疾驰片刻,泪水无声息地落下来,从她的脸上轻轻划过。她只是感到在地铁里好孤单,想起一个多月前分手的男朋友,为什么这个秋天的夜晚,没能陪在她的身边,让她靠着他宽阔的肩膀?

  半小时后,小麦回到了家。

  带电梯的小高层,十多年前老爸单位分配的,如今已略显破旧。回家依然见不到半个人影。外滩三号那种餐厅实在吃不饱,她跑进厨房煮起方便面,她差不多也只会做这个。

  自诩方便面手艺一流的小麦端着碗回到闺房,头一件事是打开电脑,IE首页是淘宝网。

  撩起筷子吃了两口酸辣牛肉面,便听到宇多田光的《First Love》,她的手机铃声。

  不耐烦地接起电话,却是怒气冲冲的舅妈:“小麦!你在哪里?”

  “在家里啊。”

  “你回家了?天哪!你怎么一声不吭就回家了?”舅妈仿佛已面临世界末日,“人家还在外滩三号餐厅等着你呢!”

  “哦,那就让他继续等着吧,反正那里有不少女孩排队等着钓凯子。”

  “小麦,你太不像话了!太没礼貌了!你……你……丢尽我和你舅舅的脸啦!”舅妈在电话里声嘶力竭,“你现在就给我回去!回去向李公子道歉!”

  “舅妈,对不起,我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真的不适合。”

  那头还在继续咆哮,小麦已挂断电话。

  没想到舅妈那么生气,不就是介绍相亲对象嘛。这李公子的父亲大概是舅舅的金主。不知得罪了浙商大老板会不会对舅舅的生意有影响?哎,原本就该推辞掉这次相亲,何必答应下来。

  小麦不由自主打开窗户,任凭秋风灌满小屋,吹乱乌黑的头发。她从冰箱里拿出一听啤酒,半靠在窗帘后面,大口喝着白色的泡沫,强忍眼泪不流下来,酒却溅了出来冲刷脸颊上的残妆。

  梳妆台的镜子照出自己的脸,她发现自己确实像年轻时的松岛菜菜子,也因此才会用《First Love》做手机铃声吧。每次这首歌在身边响起,她就会想到那条窗上扭动的壁虎。

  铃声再度响起。

  一个男人的声音:“这是公安局。”

  “什么事?”

  每次接到公安局的电话,她的心都会紧绷起来,只是紧张的原因和一般人不同。

  “半小时前—你的父亲,因公殉职了!”

  第三章

  她叫田小麦。

  她的父亲叫田跃进,五十八岁的老警察,为了拯救被绑架的男童,跳进冰冷刺骨的黄浦江,救起孩子的同时,自己却不幸溺水身亡。

  今天上午,她在公安局看到了父亲的遗体。淤泥已经清理干净,他的身体却被江水泡得有些浮肿。她抱着父亲哭了两个钟头,直至遗体被警车开道送往殡仪馆。市局领导号召全市公检法学习父亲的英雄事迹,还要上报公安部申请烈士称号。

  她向公司请了丧假料理后事。千头万绪落在小女子肩头,亲戚们却躲得很远,幸好一群老警察过来帮忙,一起布置好了灵堂。

  忙到晚上十点,家里只剩她独自一人抽泣,她看着父亲的遗像问:“你,你为什么要跳下黄浦江?你如愿以偿成了英雄,却只留下我一个人。”

  小麦又说了声“对不起”,从柜子里翻出妈妈的遗像,他们可以在天上团聚了。

  走进父亲的房间,写字台上摊着遗物—几十本的工作笔记,过去常见的黄封面小本子,他干了三十六年刑警,每年都会留下一本。

  每本封面都记着年份,随便翻开几本,里面记录了父亲经手的案件,有偷自行车摸皮夹子之类的小事,也有变态杀手的连环灭门惨案。三十六年的工作笔记,最旧的是1995年那本,封面几乎褪了颜色,经年累月被手指摩擦过的缘故。纸边和书脊非常粗糙,有几道钢笔划过的印子—仿佛父亲还在抚摸它,就在这个阴冷的房间,只是女儿再也无法看见他了。

  1995年?那是遥远的十五年前,田小麦只有十三岁,在读初中一年级。可为何自己却不记得发生过什么大事?

  打开这本被父亲翻烂了的1995年的工作笔记,刚翻开便看到一张书签,所谓书签也就是一张硬纸片,上面写着一行潦草的字迹—

  凶手是恶鬼?

  恶鬼?

  小麦紧紧捏着父亲自制的书签,父亲是坚定的无神论者,怎会相信恶鬼作案?

  低头再看书签所在那页,开头用蓝色墨水写道—

  1995年8月7日,晨,7点,大雨。

  南明路199号,南明高级中学马路对面,小杂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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