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形声字说略
作者:范景行
一.说字形
关于形声字的结构,不妨先从例子说起。比如“樟、糖”二字,前者由“木”、“章”合成——“木”表意义、“章”表读音;后者由“米”、“唐”合成——“米”表意义,“唐”表读音。这种由形符(表意成分)和声符(表音成分)相结合而构成的汉字即为形声字。
形声字多为上述之类左形右声结构,此外还有其他几种类型。例如:
左声右形结构,例字:攻胡鹅锦
上形下声结构,例字:空箕茅寓
上声下形结构,例字:基常恐姿
内形外声结构,例字:闻问哀辯(辩,音biàn?雪
内声外形结构,例字:衷固街阁
关于形声结构,还要注意其他几个情况。
其一是与会意结构相涉的特殊形声之类。例如:
坪,“土”、“平”合起来表示意义,与此同时,“平”还有表音的作用。
娶,“取”、“女”合起来表示意义,与此同时,“取”还有表音的作用。
梁,“水”、“木”合起来表示意义,“刅(音chuānɡ)”则是表音的声符。
前两例是会意兼形声,后一例则是会意加形声。这两类较复杂的形体结构,在传统的字书中,一般用“从A,从B,B亦声或从A、B,C声”之类形式予以表述。
其二是构成部件的形体简省问题。例如:
1、弑,从“殺”省,“式”声--也就是说,“弑”的形符,“杀”是“殺”字之简省。这是形声字简省形符笔画之类。
2、疫,从“疒(chuáng)”,“役”省声——也就是说,“疫”的声符“殳”是“役”字之简省。这是形声字简省声符笔画之类。
其三是构成部件的形体变化问题。有些形声字的构件,随着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发展变化,下面择要论列若干例字。
“人”作左偏旁时形变为“亻”;“刀”作右偏旁时形变为“刂”;
“手”作左偏旁时形变为“扌”;“心”作左偏旁时形变为“忄”,作下偏旁时形变为“⺗”;
“水”作左偏旁时形变为“氵”;“火”作下偏旁时形变为“灬”;
“攴”作右偏旁时形变为“攵”;“犬”作左偏旁时形变为“犭”;
“牛”作左偏旁时形变为“牜”;“示”作左偏旁时形变为“礻”;
“玉”作左偏旁时形变为“王”;“网”作上偏旁时形变为“罒”;
“行”作形符时,分拆为“彳”、“亍”,分布于声符之左右,例如“街、衢”之之类;
“辵(chuò)”作左偏旁时形变为“辶”;“艸”作上偏旁时形变为“艹”;
“阜”作左偏旁时形变为“阝”;“邑”作右偏旁时形变为“阝”;
“肉”作左右偏旁时形体都变为“月”,作下偏旁时或不变,或变为“月”,例如“肥、胡、臡、肓”之类(注意:“朦、朧”之类,其形符“月”,是本有之形,而不是由“肉”变来的);“衣”作左偏旁时形变为“衤”。
了解上述之类形变情况,不单有助于字义的学习研究,而且还能提高查检旧辞书的水平:“亻”为偏旁之字,查“人”部;“辶”为偏旁之字,查“辵”部;“艹”为偏旁之字,查“艸”部;等等。
二.说字音
中学生在辨别某些合体字的形体构成情况时,常常会遇到一定的困惑。例如:
菅、颠、悲、問(问)、魂、怡、擲(掷)、怛、儺(傩)、祈
上述诸字,视之为会意结构,形义明显难以成立;视之为形声结构,声符与所谐之字又有较大的距离:“菅”、“官”的声母存在j、ɡ之别;“颠”、“真”的声母存在d、zh之别;“悲”、“非”的声母存在b、f之别;“問”与“門”的声母存在零声母和m的区别;“魂”与“云”的声母存在h和零声母的区别;“怡”与“台”的声母存在零声母和t的区别;“擲”与“鄭”的韵母存在i、enɡ之别;“怛”与“旦”韵母存在a、an之别;“傩”与“难”韵母存在uo、an之别;“祈”与“斤”韵母存在i、in之别。单从以上的初步考察来看,这些字似乎既不是会意也不是形声。它们是否属于会意、形声之外的一种特殊结构呢?回答是否定的,它们都是地道的形声结构。形声字绝大多数都是几千年以前产生的,在造字之初,声符与它所谐之字,二者的读音是相同或相近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语音发生了变化,因此有不少形声字,其声符与所谐之字的语音产生了一定的差距。说到这里,我们不妨了解一下汉语语音的历史线索。先说声母线索:
古代的ɡ,后来分化为ɡ和j;d后来分化为d和zh等;b后来分化为b和f;m后来分化为m和零声母;h后来分化为h和零声母;t后来分化为t和零声母。
下面接着看有关韵母的历史线索:
“掷”与“郑”,上古一属锡部一属耕部,二者主要元音相同,只是韵尾有别;“怛”与“旦”,上古一属月部一属元部,二者主要元音相同,只是韵尾有别;“傩”与“难”,上古一属歌部一属元部,二者主要元音相同,只存在鼻音韵尾的有无之别;“祈”与“斤”,上古一属微部一属文部,二者主要元音相同,只存在鼻音韵尾的有无之别。
至此可知,上述例字,说它们的声符与所谐之字有语音距离,这完全是以今律古之见,实际上,在造字之初,“菅、颠、悲、問(问)、魂、怡”之类,其声符与所谐之字的声母并不存在距离;“擲(掷)、怛、儺(傩)、祈”之类,其声符与所谐之字的韵母都有相近的关系。
三.说字义
形声结构具有形符表义的性质特点,因此我们可以从形旁入手来考察形声字的字义情况。这种据形索义的考察研究,常可用于本义的探求方面。例如:“誅”有“责问”、“杀死”两个常用意义,这两个义位,哪个是本义呢?撇开字形而就事论事,可以说“杀死”是本义,该概念程度的减轻便形成“责问”这一引申义;也可以说“责问”为本义,该概念程度的加重,便引申出“杀死”义。面对这种难以定夺的问题,唯有联系字形进行分析,才能获取真诠:“誅”是一个从“言”“朱”声的形声字,由此足见,本义应是“责问”,而不可能是“杀死”。
据形索义的另一个主要作用是有助于本有义和假借义的辨别。比如“然”字的“燃烧”义用法,在许多中学生当中存在误解:认为“燃烧”义是“然”的假借义--“然”是借字,“燃”才是本字。要廓清这个问题的认识是非,最直截的办法是求证于形体结构:“然”字由“火(灬)”、“肰”(音rán)两个部件构成,是一个上声、下形构造的形声字。从这种形声构造可以看出,“燃烧”义是“然”的本有义,这种用法的“然”是本字而不是借字,“燃”则是后起的专用之字。
在据形索义的具体操作中,当然还要注意熟悉一些常用形符的本义情况,这是据形索义工作中一个重要的基础条件。下面择要论列几组例字。
頁(音xiè),本义为“人头”,据此则可知:“头顶”义之于“颠”,“颈子”义之于“领”,“回头”义之于“顾”,“面部”义之于“颜”,都是本义。
阝(阜),本义为“土山”,据此则可知:“大山”义之于“阿”,“堤坝”义之于“防”,都是本义。
辶(辵),本义为“行走”,据此则可知:“往”义之于“適”,“离去”义之于“违”,都是本义。
彳,本义为“小步”,据此则可知:“登”义之于“德”是本有义而不是假借义。
斤,本义为“斧头”,据此则可知:“砍”义之于“斯”,“劈”义之于“析”,都是本有义而不是假借义。
隹,本义为“长尾鸟”,据此则可知:“困难”义之于“難”是假借义而不是本有义。
总之,从形符的本义情况入手,能使据形索义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范景行,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字学2005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