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张先《木兰花》“放”字别解
作者:叶方石
王引之《经传释词·序》云:释词当做到“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如果单看张先这首《木兰花》,像上述选注本那样解释词中的“放”,似是可通,但考察唐宋诗词中的相关用例就可发现,上述解释难以做到“验之他卷而通”。
纵观唐宋诗词作品,可知其中很多“放”字在用法、意义上同于张先《木兰花》词中的“放”。如:“归来未放笙歌散,画戟门开蜡烛红”(白居易《夜归》);“黄昏欲放笙歌散,更绕朱栏子细看”(寇准《惜花》);“夜放笙歌喧紫陌,春邀灯火上红楼”(仲殊《望江南》);“前时小饮春庭院,悔放笙歌散”(柳永《御街行》);“会须莫放笙歌散”(黄裳《蝶恋花》);“君莫放、笙歌彻”(吴潜《满江红》);“游人不放笙歌歇”(张孝祥《忆秦娥·元夕》);“终有开时节,莫放笙歌歇”(姜特立《菩萨蛮》);“莫放笙歌归院、且尊前”(张景修《虞美人》)。显然,这些句子中的“放”,与张先词中“已放笙歌池院静”的“放”的用法、意思并无二致。然而,如把这些句子中的“放”看成是与今语“放假”、“放学”之“放”略同,或释之为“停止”,那么,全句则义不可通。由此推知,将张先词中的“放”解作“停止”,或把它视为与“放假”、“放学”之“放”略同,均不甚妥当。
既然如此,那么张先词中的“放”究竟应作何解释呢?根据唐宋诗词有关用例来看,可解作“教”或“使”。如,辛弃疾《鹧鸪天》词有“莫放离歌入管弦”句,以此与欧阳修《别滁》诗中“莫教弦管作离声”相比照,知“放”犹“教”也。晁说之《从教》诗:“从教病着探葵减,未放愁攻白发添。”杨万里《仲冬诏追造朝供尚书郎职舟行阻风青泥》诗:“未放人扶下江柁,却教眼看上江帆。”范成大《春日》诗:“莫放珠帘遮洞户,从教燕子作双飞。”李璆《满庭霜》词:“莫放高楼弄笛,忍教看雪落纷纷。”此四例中,“放”与“教”对举,其义一也。因为“放”、“教”义同,故唐宋诗词中常有“放教”连用之例,如杜荀鹤《献钱塘县罗著作判官》诗:“放教双眼绝冤讐。”朱敦儒《燕归梁》词:“放教明月上床来,共清梦、两徘徊。”“放”还可与“遣”对举而用,如李建勋《春阴》诗:“未放草蒙茸,已遣花萧索。”姚述尧《鹧鸪天》词:“夜深莫放西风入,频遣司花护锦裀。”此二例中“放”犹“遣”,意为“使”、“让”。又,史浩《喜迁莺·守岁》词云:“守岁通宵,莫放笙歌散”,以此与葛胜仲《鹧鸪天》词中“欢华莫遣笙歌散,归路从教灯影稀”(这里“遣”、“教”互文同义)两句相比照,亦可见“放”犹“遣”,犹“教”。此外,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亦云:“放,犹教也;使也。”该书又引吴文英《满江红》词中“人境不教车马近,醉乡莫放笙歌歇”两句为例说:“放与教互文,皆使也。”既然“放”可作“使”、“教”讲,那么,张先词中“已放笙歌池院静”句的意思就是:已经使笙歌在池院间静歇下来。
叶方石,男,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