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支离破碎读阿Q

作者:何普红




  阿Q是鲁迅先生“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而塑造出来的经典文学形象,本来是许多碎片的拼合,我把这个拼合体支离开来,应该没有大碍。
  
  头
  
  “Q”大约是阿Q头部的象形:一个椭圆形的脑袋后拖着一条并不直溜的辫子。当然,阿Q头上最惹眼的具有标志性意味的绝不是辫子,而是那“不知起于何时的癞疮疤”,这癞疮疤虽不至于“化脓时艳若桃李,结疤后光照人间”,倒也不值得过分渲染,因为这生理缺陷很犯阿Q之忌讳。不可不提的是阿Q的“见过世面”的眼睛,这眼睛见过城里人用葱丝煎鱼,见过城里女人走路时扭身子,见过城里“小乌龟子”搓麻将,还见过城里“好看好看”的“杀革命党”,所以“所有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眼睛里”。阿Q更让人叫绝的是那张嘴。阿Q调戏小尼姑,小尼姑满脸通红地说:“你怎么动手动脚……”阿Q的答复是:“和尚动得,我动不得?”一句话,变无耻下流为理所当然,化被动为主动,足见阿Q的嘴功。阿Q到静修庵里偷萝卜,被老尼姑人赃俱获,阿Q“聪明”地反问:“这是你的?你能叫得他答应你么?你……”萝卜没长嘴,自然是叫不答应的。这样,阿Q就把一顶诬蔑陷害好人的帽子反扣在老尼姑头上,更见阿Q的嘴功。不仅如此,阿Q还能唱几句戏词,如果不是他的口头禅“妈妈的”不够文明,上不得台面,恐怕还有人想冠之以“语言大师”的头衔呢?
  
  手
  
  手是阿Q最具有价值,使用频率极高的身体器官,他的“行状”大多与此相关。他这双手“给人家做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阿Q确实是一名勤苦的短工,干活实在,绝不取巧偷懒。因为这双手,他博得了“真能做”的美名;这双手,使他“暂时做稳了奴隶”;这双手,是阿Q在未庄的安身立命之本。可以想见,虽然只是“而立之年”,这双手已经结满厚茧,关节粗大,写满了劳作的印记和受苦人岁月的沧桑。这双手具备创造美好明天的潜能,具备改变人生命运的资质,这本来是一双可爱可敬的劳动人民的手啊!
  可惜,“假使有钱”,这双手就会去“押牌宝”,“汗流满面”之后,终至于血本无归,只好“擎起右手,用力在自己脸上连打了两个嘴巴”,“仿佛是自己打了别个一般”,又获得了精神上的虚妄的自我满足。这是手之恶状(坏的行状)之一。这双手“摩”过小尼姑“新剃的头皮”,还“扭住伊的面颊”,“再用力的一拧”,换得自己“十分得意的笑”和酒店里的人“九分得意的笑”,且在当天晚上他“觉得自己的大拇指和第二指有点古怪:仿佛比平常滑腻些”。这是阿Q手之恶状之二。这双手曾与王胡、小D等未庄的闲人们有过若干次的“龙虎斗”,拔过静修庵的四个老萝卜,还干过小偷的营生等等。阿Q的手的最后一次“行状”应该是在判决书上画圆圈:“那手捏着笔却只是抖……伏下去,使尽了平生的力画圆圈。他生怕被人笑话,立志要画得圆,但这可恶的笔不但很沉重,并且不听话,刚刚一抖一抖的几乎要合缝,却又向外一耸,画成瓜子模样了。”好不容易完成这一“壮举”,却成为他“行状”上的一个污点,因为“圈而不圆”。
  拿什么来拯救你,阿Q的手?
  
  躯
  
  阿Q“瘦伶仃的”,刑场上,随着枪声响起,“全身仿佛微尘似的迸散了”,灵动的生命之气离开了倒地的血肉之身,阿Q终究回归他生命的本质——他本来就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脚
  
  从土谷祠到赵府,从赵府到土谷祠,从未庄到城里,从城里到未庄,阿Q都未曾不用脚,从囚牢到刑场,阿Q却坐上了一辆没有篷的车,示众之后,走向了他生命的不归路。可见,一个人能用自己的脚走在实地上,未必不是一种幸运。
  单位:湖北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