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课堂讨论面面观
作者:陈红青
课堂讨论是当前新课程标准下较有效的一种教学形式,它在教学过程中的种种益处,因此就被频频使用于教学之中。但由于对讨论的本质认识不够,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就出现了一些误区。
(一)不加选择,什么问题都讨论。课堂讨论有助于学生积极动脑,参与课堂,于是有些教师就矫枉过正了,整节课全由讨论组成,甚至把文中一些毫无争议的问题都拿来讨论。
(二)讨论组织不当,重形式轻主体。课堂讨论往往采取前后同学四人一组,问题提出后,四人聚在一起立即讨论,气氛也可谓热烈,热热闹闹一场之后,可面对老师的提问,往往就冷了场,小组成员你推我让,或支支唔唔不知所云,完全没有了刚才的热闹劲儿,最后只能冷冷清清收场。这样空有课堂讨论的形式,却完全达不到讨论的结果,甚至于忽视了学生这个个性化的主体,真是得不偿失。
(三)对讨论结果的评价重认知轻情意。课堂讨论是对某一问题彼此交换看法和观点,并进行争论辩解。这就意味着讨论会有不同的结果,教师的责任是对这些结果进行分析、整合并确定一个较为确切的答案。可有的老师听了几组讨论结果后,觉得不太满意,就包办替代了,将所谓的正确答案公布于众。这种重认知的越俎代庖的做法是对学生讨论过程的一种否定,是对学生讨论热情的一种打击。
课堂讨论的价值在于对学生主体的尊重。在新课程标准实施之时,我们决不可将此作为一种趋之若鹜、争相仿效而又流于形式的教学方式,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论题的选择,时机的把握和行之有效的讨论的展开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挖掘教材,确定讨论的论题。教师应认真钻研和熟悉教材,把蕴藏在教材中的知识点挖掘出来,形成有思考价值的问题供学生讨论。因为有思考价值的问题可以引起学生大脑皮层的高度兴奋,并能使学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望,受这种欲望的驱使,学习过程就会变得主动而又富有生气,学生的积极性被调动了。因此,要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教师必须把握教材的重难点,越是教材的核心问题就越需要讨论理解。如教学《风筝》一文时,面对“精神虐杀”的主题,教师可提出“弟弟忘了风筝被毁一事,我为什么没有忘记这一幕?”的论题供学生探讨,让他们在讨论的过程中加深对课文中心的理解。同时,有启发性的,可从不同角度理解的问题和与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也可成为讨论的论题。
(二)把握时机,适时开展课堂讨论。讨论不能在没有任何情绪铺垫之下就展开。它必须在良好的氛围中适时地提出来,然后进行讨论。《论语》有云:“不愤不悱,不启不发”当学生处于“愤悱”的心理状态时,正是提出论题的好时机。因为这种心理状态的作用往往是学生对自己的想法产生怀疑,希望从别人的发言和交流中得到启发。若在此时组织讨论,效果是非常良好的。如教学《曹刿论战》一文,教师分析了曹刿的形象后,对鲁庄公形象先下一个“目光短浅,见识浅陋”的定论,然后引导学生讨论这个结论的正确与否。这样,既加深了对人物形象的理解,又培养了学生一分为二看问题的能力。
(三)授之以渔,引导学生进行讨论活动。学生该如何收集资料,如何处理信息,如何组织自己的语言,如何倾听别人的发言,如何分析他人的观点,这些都是讨论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因此,在组织讨论时,必须就讨论的具体形式和过程进行指导。讨论一般以四人为一组,也可以是两人或全班大讨论。在讨论过程中,首先应鼓励学生大胆说出自己的见解。这些见解应紧扣论题和文章,且要言之有理,论之有据,言之有物,不空发议论,不信口开河,不离题太远。同时,讨论是一个求同存异的过程。因此要教育学生在讨论中既要善于发表自己的意见,把想说的话说完,又要服从真理,善于听取和尊重别人的意见。在讨论时要求学生将讨论要点记录并整理成文,达成共识。尽管讨论是学生的活动,他们是这一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但教师指导必不可少。在整个讨论过程中,教师应随时注意学生动态,及时搜集学生讨论中的信息,以便控制调整讨论的过程,把握讨论的方向。在布置论题时,教师也应作必要的解释,提出具体的要求,使学生能迅速打开思路,活跃思维,做到有的放矢。
总之,为了发挥课堂讨论在语文教学中的功能,我们必须在教学设计的实践中精心选择课堂讨论的论题,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恰当的把握时机,最后作出合理而又公正的评价,使课堂讨论真正成为新课程标准下语文教学的一种有效途径,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语文教学。
单位:浙江诸暨市店口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