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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


  万历五年十一月到了,黄星底苍白色的光芒,还是向东北直射。就在这一月,再由神宗下诏考察京官。本来京官是照例六年考察一度的;不在京察之年,举行京察的,称为“闰察”。武宗时代,宦官刘瑾当权的时候,阉党吏部尚书张彩请不时考察京官,留下一个恶例,现在是居正运用这个恶例的时候了。居正本来不相信自然界的现象对于人事会有什么关系的。他自己不曾说过吗?“夫天道玄远,灾祥之应,皆未可知。孤尝学此于天官氏矣,考其占验,咸属茫昧。”(书牍九《答河道吴自湖》)所以他假借星变的名义,举行闰察,排除异己,不能不算是一种褊狭的行为。在这一次京察,主张维持纲常名教的调任南京礼部尚书何维柏罢职了,请令居正驰驿奔丧的南京操江御史张岳罢职了,疏救吴中行等的侍读赵志皋,调任南京国子司业张位也罢职了。居正死后,吏部尚书杨巍疏称“六年京察、祖制也,若执政有所驱除,非时一举,谓之闰察,群情不服,请永停闰察。”万历十三年,永停闰察,便是这一次的后果。

  万历五年九月以后,居正在百感俱集的当中,决定了两件大事:第一是河漕机构的合并,第二是各省田亩的清丈。

  明代对于河、漕的事务,最初分属于两个机构,河道总督专管黄河,漕运总督专管漕运。其后漕运总督兼管淮安以下入海的河道,而淮安以上仍属河道总督。但是从淮安到茶城,借河为漕,河道总督底职权,只能管到这一段的黄河,对于河南以上的黄河,其实没有管到,当时也没有整理黄河上游的主张。因此河、漕两个机构,永在摩擦的当中。这是一向的事实。万历四、五年间,河道总督傅希挚更和漕运总督吴桂芳不断地争执。五年九月,调山东巡抚李世达为河道总督。调河道总督傅希挚为陕西巡抚。居正以为有了办法,但是随即发现这是制度的问题,不是人的问题。十月中,再把世达调开,命桂芳兼理河、漕。六年正月,升桂芳为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河、漕、提督军务。(《明史·河渠志》“五年命桂芳为工部尚书兼理河漕。”语误。兼理河、漕在五年、进工部尚书在六年。明《万历实录》、《明史稿》及《明史·吴桂芳传》语皆合。)河、漕两个机构,到此正式合并。六年之初,居正有信给桂芳说:

  治河之役,朝廷以付托于公者甚重。……承示,恐流言之摇惑,虑任事之致怨。古人临事而惧,公今肩巨任事,安得不为兢兢?若夫流议怨谤,则愿公勿虑焉。孤浅劣无他肠,唯一念任贤保善之心,则有植诸性而不可渝者。若诚贤者也,诚志于国家者也,必多方引荐,始终保全,虽因此冒险蒙谤,亦无闷焉。顾近一、二当事者,其始未尝不锐,至中路反为人所摇,自乖其说,或草率以塞责,或自障于垂成。此岂庙堂不为主持而流谤之果足为害耶?子产曰,“政如农功,日夜以思之,思其始而图其终,行无越思,如农人之有畔。”愿公审固熟虑,集思广益,计定而后发,发必期成。至于力排众议,居中握算,则孤之责也。使孤得请而归,后来之事,诚不可知;若犹未也,则公可无虑矣。(书牍十《答河道司空吴自湖言任人任事》)

  不幸就在六年正月桂芳病死,随后再命潘季驯为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总理河漕,至此河、漕方面得到一个正当的解决。

  明代以前,国家岁入,以赋役为大宗,赋是田赋,役是丁役。要整顿国家底收人,便要从调查田地和户口人手。滕文公要行仁政,使毕战问孟子,请他指示井地的办法。孟子说:“子之君将行仁政,选择而使子,子必勉之。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汙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孟子这几句话,固然透露他对于井田的理想,但是行仁政必自经界始,是一句颠扑不破的话。当时推有把田地、丁口,调查清楚以后,人民底担负才能平均,不至于有一部分逃避责任,另一部分加重担负的流弊。

  太祖洪武二十六年的调查;户一千六百五万二千八百六十,口六千五十四万五千八百十二,田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到孝宗弘治四年重行调查的时候,中间经过九十八年的休养生息,贵州又经开辟,无论丁口和田地方面,都应当有巨额的增加,但是实得的只有户九百十一万三千四百四十六,口五千三百二十八万一千一百五十八,田六百二十二万八千五十八顷。(田土调查在弘治十五年。《明史·食货志》载天下土田止四百二十二万八千五十八顷。嘉靖八年霍韬言天下额田已减强半,其言皆误。盖嘉靖间修《会典》设以六百余万顷为四百余万顷。今以万历本《会典》考之,应作六。)这里的结论不是丁口、田地底减少而只是担负赋税的丁口、田地减少了。豪门的家奴,两京的匠役,都免除了役底义务,于是便有卖身投靠和冒充匠役的人民;再不然,便行贾四方,举家舟居,调查户口的也就无从着手。至于田地,也有拨归王府的,也有隐托豪宗的;再不然,在治安有问题的地方,当然更谈不上征收。担负赋税的丁口、田地减少,一切的责任又加到其余的人民身上,更加造成政治上的不平。万历五年十一月,居正疏请调查户口、田地,凡庄田、民田、职田、荡地、牧地,一概从实丈量,限三载竣事。(《明史纪事本末》作万历五年十一月,《明史·食货志》作万历六年,《明纪》作万历七年十一月。按万历本《明会典》卷十七有万历六年田土实数。盖疏请在五年,而开始调查则在六年。)这一件事业的完成,在居正归葬以后,姑且不谈。万历九年,萧廪为陕西巡抚,尽管诏书严催调查隐田,萧廪吩咐部下只要和旧额相等,无须多报。(《明史》卷二二七《萧廪传》)史册流传,以为美谈。其实对于少数人的宽容,恰恰增加多数人的担负,这一点最简单的政治常识,当时人没有看到,反而认为居正底主张,过于苛刻,不能不算是历史上的怪事。

  万历六年到了,大婚改在二月,筹备的程序,着着进行。正月间司礼监文书官邱得用口传圣旨,奉圣母慈谕;“这大礼,还著元辅一行,以重其事。”又说;“忠孝难以两尽,先生一向青衣角带办事,固是尽孝;但如今吉期已近,先生还宜暂易吉服,在阁办事,以应吉典,出到私宅,任从其便。”大婚便得钦定问名纳采使两人:按当时的资望,正使当然是英国公张溶,副使便是居正。慈圣皇太后赐居正坐蟒、胸背蟒衣各一袭,吩咐自正月十九日起,吉服办事。不料户科给事中李涞上疏,认为居正有服,不宜参加吉礼,请求改命。神宗随即谕示居正:

  昨李涞说,大婚礼不宜命先生供事。这厮却不知出自圣母面谕朕说,先生尽忠尽不的孝。重其事,才命上公元辅执事行礼。先生岂敢以臣下私情,违误朝廷大事。先朝夺情起复的,未闻不朝参居官食禄,今先生都辞了,乃这大礼亦不与,可乎?看来今小人包藏祸心的还有,每遇一事,即借言离间。朕今已鉴明了,本要重处他,因时下喜事将近,姑且记着,从容处他。先生只遵圣母慈谕要紧,明日起暂从吉服,勿得因此辄事陈辞。(见奏疏六《请别遣大臣以重大礼疏》)

  这是正月十八日的事,经过一度疏辞以后,居正暂从吉服,照常办事。

  穆宗逝世以后,慈圣皇太后一向住在乾清宫,对于神宗,尽监护的责任。现在大婚期近,皇太后退居慈宁宫,一面谕示神宗:

  说与皇帝知道,尔婚礼将成,我当还本宫,凡尔动静食息,俱不得如前时闻见训教,为此忧思。尔一身为天地神人之主,所系非轻。尔务要万分涵养,节饮食,慎起居,依从老成人谏劝,不可溺爱衽席,任用匪人,以贻我忧。这个便可以祈天永命,虽虞舜大孝,不过如此。尔敬承之,勿违。(见奏疏六《乞遵守慈谕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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