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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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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臣二人都微微一笑。 最后房玄龄等人定京官文武共643人,裁汰了一批官员,大大精简了中央机构,提高了办事效率。 同时,房玄龄还编写了《唐律·职制》,对各种官员的违法乱纪现象作出了法律上的制约。比如,规定指出:诸官都有法定的员数。如果主管人置员过限或者不应置而置,多置一人杖一百,多三人罪再加一等,多十人徒二年。这样就有效防止了人员超编。同时,律文中还对官员贻误公事、办公出错等现象规定了惩罚的条款。而正是因为这些制度和法律的严格实施,贞观初年才出现了政治清明的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太宗与魏徵同样也讨论过选任官员的问题。 当太宗提出要为官择人,不可滥进之后,魏徵则说:“知人之事,自古为难。想得到英才,必须认真察访他的言行。如果知道此人品行端正,那即使他办事能力不足,也不会有什么大害。但如果误用品行不好的恶人,危害可就大了。在乱世,用人只求他有才,可以不管品行;但是现在太平之世,就一定要才德兼备才行。” 魏徵提出的是一个用人原则的问题,但他并没有说具体怎么操作。而房玄龄则是制度的具体制定者和落实人。魏徵与房、杜的不同由此鲜明地表现了出来。 确定了官员的人数,规定了每个职务的责任,还只是第一步。如果要真正做到“官在得人”这一原则,还要选择合适的人来担任不同的官职。 贞观三年(629),太宗对分别担任左、右仆射的房玄龄、杜如晦说:“公为仆射,当广求贤人,随才授任,此宰相之职也。”由此可知,为国选才,也是房杜二人宰相工作的一部分。 唐朝官员的选授,五品以上高级官员和六品以下中低级官员在方法和程序上是不同的。五品以上官的选授不经过考试,是由宰相提名后,皇帝批准的。六品以下官的选授要通过考试,由尚书省吏部和兵部主持铨选。 房、杜作为宰相,自然要承担高级官吏的选授工作。并且杜如晦还兼任吏部尚书,负责中下级文官的任免。可见,房玄龄与杜如晦一直都在做着荐举人才选任官员的工作。 房玄龄本来就很善于发现人才,这在早年就表现了出来。所以太宗一贯很重视他在这方面的意见。 贞观二十一年(647),太宗到翠微宫暂住,玄龄当时在京城留守,没有同去。太宗任命了司农卿李纬为户部尚书,不过又想听听房玄龄的意见。正好有人从京师来,太宗就问他:“房玄龄听说李纬拜尚书有什么意见吗?” 来人回答说:“房大人只是说李纬的胡须长得很好看,就没说别的了。” 太宗听后,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知道玄龄并不是很赞同,马上改授李纬为洛州刺史,不让他当户部尚书了。可见房玄龄的意见对太宗是多么重要。 所以《资治通鉴》称赞他“明达吏事,辅以文学,夙夜尽心,惟恐一物失所;用法宽平,闻人有善,若己有之,不以求备取人,不以己长格物。与杜如晦引拔士类,常如不及。” 4、为子孙立法度 除了选拔人才之外,更重要的是,房杜二人协助太宗完成了中央行政体制的改革和地方行政体制的规划。 在中央,三省制和政事堂制度都在贞观初期定型。隋代正式确立了三省体制,三省长官共为宰相。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形成按职能和政务处理程序分工的国家行政运行机制,三省各有分工而又互相依存,共同组成了最高政权机关。但是,三省地位还不平等,也没有形成三省制衡运作的有机整体,行政运作之重心仍在尚书省。 太宗即位以后,就决定改善这种状况,严格推行三省制。一方面不置尚书令;另一方面突出中书、门下两省的地位,使三省真正平等。 贞观三年(629),太宗在一次小型的会议上对房玄龄、杜如晦还有其他侍从之臣强调:“中书、门下两省,都是机要部门,朕委任贤才,担任两个部门的要职,是希望尔等有所作为。如果下达的诏敕有什么不合适,皆要向朕反映才是。近来只觉得诸位都顺从旨意,得过且过,而没有谏诤之言,这岂是为官之道?要是两省官员都仅限于签署、发放文件,不是谁都可以担当此任吗?又何必选拔卿等一班人才?自今以后,诏敕有什么问题,一定要及时汇报,不要因为担心忤旨就不敢直言。” 太宗对两省的重视,大大提高了中书省和门下省的地位。三省之间在国家政务裁决和执行中互相配合、互相制衡的体制真正得以确立和完善。 同时,最终确立了政事堂议事的制度,令宰相可以合署办公,方便商量筹划而且防止宰相个人专权。 以三省制的完善和政事堂制度的最终成型为代表的中央政治体制改革,上承魏晋隋唐,下启五代宋元。这里,贞观君臣在体制改革上所走出的每一步,都意义重大。同时,改革的每一步,都需要智慧和魄力。太宗固然是一个伟大的君主,但是没有贤能宰相的辅助,这些改革也都是不可能的。而房杜作为具有智慧和魄力的贞观名相,毫无疑问,改革的每一步也都刻下了他们的功劳。 房玄龄和杜如晦在帮助太宗进行中央行政体制建设的同时,也在进行着对地方行政区划的调整。 唐朝刚刚建立时,直接控制的地区只有很少一部分,其余地方多被隋末群雄占据。随着统一战争的顺利进行,控制的地区也增多了。而高祖为了拉拢各地的地方势力,往往会就地增设州县,任命归降者为官吏。因此全国州县的数目比隋初增了一倍。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地方区划的混乱与行政统属的困难。 因此,太宗即位后就“思革其弊”。从贞观元年(627)开始,由房玄龄和杜如晦主持省并州县的工作,以改革这种不合理的行政区划。 根据两《唐书》的不完全统计,太宗自贞观元年至贞观十三年共废省了152个州府,其中尚未包括贞观年间置、贞观十三年以前就废除了的州及羁縻州。调整之后,不仅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和控制,也有利于地方自身的发展和建设。 同时,为了有效地统治广大州县,贞观元年,在省并州县的同时,还在地方设立了“道”制,分天下为十道: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岭南道。“道”作为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最早出现在汉代。当时把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所设置的县称为道。贞观设立的道并不是实体化的地方行政单位,而主要是以监察为目的。中央以道为单位,派出官员巡查州县,考察刺史、县令是不是忠于职守,有没有不法行为,优秀者提升,不肖者贬官;同时了解百姓生活状况,有灾害及时救助。通过派遣使者分道巡察州县,中央对地方情况有了更全面准确的了解,自然更有利于整个国家的统治。而设置十道、创设地方监察区划的工作,作为军国大事,也必定离不开房杜两位宰相的总体规划和全局领导。 当然,房杜二人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就,除了他们自身有才能,有能力胜任本职工作之外,还得益于太宗的用人得当和他的用人不疑。 结合制度背景仔细分析太宗的人事安排,就能够发现太宗对房杜二人是多么了解,他用人是多么高明。如上所述,中书省主要职责是出谋划策,正可以发挥房玄龄善谋的特点;而门下省负责国家大政的决定审核,与杜如晦能断的性格吻合,“房谋杜断”在这种体制下可以充分展现出来。太宗的这种布局,使贞观初年许多政策的制定及完善可以最大程度地顺利实现,为贞观之治局面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贞观三年(629),房杜分任左右仆射,太宗对他们说:“两位爱卿担任仆射,要多为朕访求贤才。听说你们每日要处理各种公文上百件,这样哪有时间去选拔人才呢?自今以后啊,小的工作都交给下面的人去干,大事你们再过问,多抽时间为朕挑选国家栋梁才是。”一番话点出了房杜的关键任务和国家对人才的需要,指导了他们的工作方向。 另外,太宗还对房杜给予了充分的信任。 贞观三年,监察御史陈师合上了一篇《拔士论》,文中指出一个人不可以担任数个职务,暗中其实是讽喻杜如晦等任职太多。太宗看了说:“玄龄、如晦不是因为有功才受到重用的,而是他们的才干确实可以助朕治理天下,师合难道想以此文来离间我们君臣吗?”下令将陈师合发配到岭南去。 贞观十八年(644),太宗亲征辽东,命玄龄留守京城,处理日常政务。并准许玄龄不用奏请批准,就可以直接拿主意,处理各种军国大事。在这期间,正好有人上访,声称要秘密告发一个人。 玄龄接见了他,问:“你声称要告发一人,那人是谁?” 回答说:“就是你房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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