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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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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从此形成了豪放纵情的任侠性格。细究来,这与绍兴风土也不无关系。绍兴素以善生俊异豪杰称名,古往今来,英雄壮士、文人墨客辈出代涌。远的如卧薪尝胆之勾践,南宋诗人陆游不提,近的则有明末抗清的大批风云人物,这些人们秉持气节、不畏艰险的作风对秋瑾产生了深刻影响。 明嘉靖年间,倭寇肆虐。浙江一带受祸尤烈。一次,一股倭寇从诸暨突入山阴,抓住了正在田间劳动的姚长子,以铁丝穿其手肘,迫其带路。姚长子一面强忍剧痛与仇恨,一面悄悄告诉乡人:“俟我过某桥,若等亟撤之,我引敌入绝地,可悉就擒,我死无恨。” 遂将倭寇引入村西三面环水,只有一面外通的化人坛,待敌进入后,乡民立即将桥撤去,陷入绝堤的130多个倭寇尽管杀害了姚长子,但终被乡民全歼。又如清兵入至之时,浙江一带南明官吏进行了激烈反抗。 原明朝苏淞巡抚祁彪佳,得知清军攻破南京进抵杭州而南明潞王朱常芳投降后,给儿子留下“国破君迁,凡为臣子,宜固当死”的遗言后投水而亡。还有曾称“会稽(绍兴)乃报仇雪耻之乡,非藏垢纳污之地”的礼部侍郎王思任,在南明王监国绍兴后,即上书痛斥权奸马士英“肆无忌惮地破坏抗青,结应营私,请力斩士英之头,传示各省,以为误国欺君之诫”。同时又致书马士英本人,要其“自刎以谢天下”。到1646年法军攻破义乌,鲁王张国维自杀后,王思任亦以绝食殉节。 凡此类人物事迹,举不胜举,且在绍兴是家喻户晓。正所谓“忠义之气,郁久必发,有前人推心泣血,伸大节于古者,即有后人殚心竭虑垂伟业于无穷也”。 秋瑾特别的性格就这样熏陶成形,她日后命运也正像她的《咏梅》诗所写: 铁骨霜姿有傲衷,不逢彭泽志徒雄。 无桃枉自多含妒,争奈黄花耐晚风? 举世竟言红紫好,缟衣素袂岂相宜? 天涯沦落无人惜,惟颜欺霜傲雪姿。 二、婚姻不幸渐酿抗争之心 1891年,秋瑾父亲秋寿南接受台湾巡抚邵友濂的聘请,任台湾巡抚文案。秋瑾随家居住台北。到1894年,邵友濂调任湖南巡抚,秋寿南也赴湘候补,秋瑾随父入湖。 秋寿南由台入湘,本当擢升直隶州知州,但因没有贿赂吏部,被签发到湖南常德县厘金局,后又调任湘潭县厘金局主管。至此秋瑾一家定居湘潭。此时秋瑾年纪21,已是一个闺中待字的大姑娘了。秋寿南夫妇开始为秋瑾考虑起婚姻之事。 当时湘潭十八总丈源省的王黻丞正为其第四子王子芳择偶,王家原住湘乡县,与湘军首领曾国藩同乡,曾跟随曾国藩当过账房先生,家资因而暴富。后在湘潭购置一处占地五十亩的大宅第,开了一家名“义元”的典当,遂在湘潭富甲一方。秋寿南调任湘潭之前,王黻丞与秋寿南即有交往。调任之后,二人时相过从渐成莫逆。王黻丞闻秋家小姐才貌双全,即请其友李润生前往说媒。秋寿南夫妇以为此事门当户对,遂即答应。 可秋瑾却很不乐意。她认为还不了解对方性情、学问,怎么能够和美地一起生活呢?她写的弹词《精卫石》中,对此事进行描述。 “有个财主苛百万,家中新发广金银。儿子今年16岁,闻言像貌可堪憎。闻我家大小姐多才貌,特请了魏大人君之作媒人小姐亦是多烦恼,曾把微词谏母亲。太太因为苛家富,无非爱惜女儿身。回言自己休多管,作主还须父母亲,岂有自己看不怕,三从古礼岂不闻?小姐从此生了气,终朝至至不欢欣”。 然而,不乐意又能怎样?在当时,儿女婚姻皆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1896年5月17日,秋瑾嫁给了王子芳,完婚后来到王家生活。 秋瑾的丈夫王子芳,字廷钧,比秋瑾年少两岁,乃一个十足的纨绔子弟,他依仗父亲财势,养尊处优,好逸恶劳,终日吃喝玩乐,东浪西荡,也不读书,更不愿学习技艺。而且王子芳“状貌若妇人女子”,这使得秋瑾大为厌恶,两人生活根本毫无情趣可言。然而“出嫁从夫”,不管夫妻如何琴瑟异趣,女子却必须从一而终,无有反抗的余地。秋瑾也只好把自己的哀怨写在纸上,她的一首《梅》诗写道: 本是瑶台第一枝,谪来尘世是荡姿。 如何不遇林和靖,飘泊天涯更水涯。 其婚居生活真可谓“闺中无解侣,谁伴数更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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