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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2、后期“以夷制夷”外交

  (一)签订《马关条约》

  1894年,日本政府以突然袭击的方式,挑起了蓄谋已久的对华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其目的在于吞并朝鲜、满蒙,侵略中国,称霸亚洲以至整个世界。对于日本帝国主义的战争行动,李鸿章从一开始就持“保全和局”的态度,同时,又寄希望于英、美等西方列强的出面“调停”。正基于此,他一开始就没有做好打仗的一切准备,对前方的军事情报,他漠然置之,对一些正确建议,也一概拒绝;甚至以严厉态度,驳回了海军提督丁汝昌的几次请战。结果,陆战一败涂地,海战他苦心经营30多年的北洋舰队全军覆没,最后只得签订屈辱的《马关条约》。

  在甲午中日战争的最后阶段,清政府曾派总理衙门大臣、户部侍郎张荫桓和署理湖南巡抚邵友濂赴日求和。但日本借口此二人“全权不够”,拒绝谈判,指名道姓要李鸿章到日本签约。同时,继续扩大事态,以达到最后迫使清政府就范的目的。由于甲午中日战争的失利,李鸿章受到朝野一致的谴责,朝廷给他革职留任的处分,并拔去顶戴花翎,黄马褂。由于日方的坚决要求,清政府撤销对李鸿章的一切处分,授其为全权大臣,赴日谈判。1895年3月14日,李鸿章、李经方、张孝谦、罗丰禄、马建忠、伍廷芳、徐寿朋、于式枚及美籍顾问科士达等正式随员33人,登上德商礼裕、公义两轮,于19日到达日本马关。

  1895年3月20日,在日本马关的春帆楼,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外相陆奥宗光开始会谈。一开始,伊藤博文就表明了日方的蛮横态度:对日本提出的各种苛刻条件,只准李鸿章回答“允许”或“不行”。

  李鸿章主张中日两国“应力维亚洲大局,永结和好”,不要轻动衅端,为西方列强提供可乘之机。此时的李鸿章的思想是正确的,维护世界利益的。3月21日,中日双方进行了第二次会谈,日本提出了停战条件,即中国交出大沽、天津、山海关以及铁路、军需,限3天内答复。对于日方提出的条件,李鸿章没有立即回答,而是与日方进行了一系列的协商,最后他致密电清政府,请求指示。3月24日下午,李鸿章与伊藤博文等日方代表进行了第三次会谈,伊藤态度强横,无理要求李鸿章无条件同意两人之间所订的和约不须批准,就可以立即生效。李鸿章回答说:“这件事关系重大,我出京时奉有谕训,所以多次对贵大臣说必须考虑到我们力所能及,如果能行的就应允,难以实行的就必须慢慢商量。”可见,对于日方的步步紧迫,李鸿章都唯唯诺诺,没有作明确答复,这在当时情势下是难能可贵的。但这种做法并没有避免《马关条约》的签订。

  经过几次会谈后李鸿章以为日本有进攻京都之意,于是他认为要保住京师,维持大清统治,就只得忍辱负重,出卖民族利益。他也曾经试图争取英、俄、法等国出面干涉,压服日本,但失败了。因此,在外援无着,又无劲旅保京都的情况下,他改为除了在卖国条约上签字,别无他途了。于是李鸿章于1895年4月17日与伊藤签订了屈辱的《马关条约》,双方还议定5月8日在烟台交换批准书。这个条约共计11款。其主要内容是:1、中国承认朝鲜独立自主;2、中国将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3、中国赔偿日本军费库白银2亿两,分8次交清;4、中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船只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岸;5、日本臣民可以在中国各通商口岸设厂制造工业品,并可以免征一切杂税。

  《马关条约》是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它的签订大大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和民族危机。条约规定了巨额战争赔款,加上后来所谓“赎还”辽东半岛的款项,总共2、3亿两,相当于清政府全年财政收入的3倍。清政府在财源枯竭的情况下,除了进一步搜刮人民外,只得向列强大肆举借附有苛刻政治条件的贷款,为列强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的控制和掠夺提供了条件。条约允许日本在华直接投资设厂,西方列强援引“利益均占”特权,同样享有这项权利。

  甲午中日战争后,列强争先恐后地到中国开设工矿企业或修筑铁路,直接掠夺中国的原料和廉价劳动力,致使中国刚刚起步的民族工商业遭受巨大的打击。新的通商口岸的开放和内河行船特权的掠取,使得列强各国可以深入长江流域广阔地区,直接掠夺中国内地丰富的资源和倾销商品,从而加深了中国经济的半殖民地化程度。条约规定割让台湾及辽东半岛等地,不但使中国失去了大片战略要地,而且使中国数百万台湾同胞,长期处于日本殖民统治的深重灾难之中。由以上所述可见,《马关条约》对中国社会产生了空前的严重影响,是一个继《南京条约》后出卖更多国家民族利益的屈辱条约。

  《马关条约》签订的消息传到国内,在全国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各阶层人民悲愤交集,声讨日本侵略罪行,抨击清政府和李鸿章的卖国行径。康有为等1300多名举人在北京发动公车上书,要求在拒和、迁都、练兵、与日本决一死战的基础上,进行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使中国走上独立富强的道路。在清朝统治层中,内而宗室王公、都院、谏垣,外而直省督抚、前敌将领,“莫不交章谏阻”,他们要求“毁约再战”,他们追究致败之由,误国之责,把一腔愤怒几乎都洒在李鸿章身上,形成了“国人皆曰可杀,万口一词”的局势。

  鉴于马关条约的流弊无穷和全国的抗议浪潮,清政府对是否“毁约再战”举棋不定。而此时李鸿章仍主张按期批准互换马关条约,反对“毁约再战”。清政府指示李鸿章就割台、赔款问题电商伊藤“通融更改”,李鸿章断然拒绝,说自己作为马关条约的签订者,不能“改议电商”,“以一口说两样话,徒为外人耻笑”。这里既有恫吓,又有推诿,而意在迫使清政府按时批准换约。光绪皇帝在别无他法的条件下,只能吞下这个苦果。5月8日,清政府代表伍廷芳与日本代表伊东美久治在烟台互换批准书。

  1895年11月8日,由于俄、法、德三国的干涉,日本政府被迫退还辽东半岛,但却向中国政府索要3000万两白银做为“还辽费”。这天李鸿章与日本驻华公使林董在北京签订中日《辽南条约》,具体规定了“还辽”的各项事宜。中国以3000万两白银,赎回了辽东半岛。

  经过甲午中日战争,李鸿章赖以支撑其权威的北洋海军溃灭殆尽,加上他主张议和辱国,群议指摘,帝党官僚乘机要求将他密召入都,勿复假以事权,后党要员荣禄也指责他“误国”,“甘为小人”。而此时慈禧太后由甲午战争前敬信李鸿章转为甲午后信任奕劻和荣禄。正因为这样,李鸿章入觐之后,便被留在北京,奉旨入阁办事,从而失去了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的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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