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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靳辅的治河方案坚决贯彻“一劳永逸”、全面修治的方针,因此得到康熙帝的大力支持,十七年正月,经议政王大臣等议复,康熙帝批准实行。支给正项钱粮250余万两,限定三年告竣。从此,清初大规模治河全面展开,并逐步取得成效。

  三年完成六项大的治河工程:一是导黄入海工程。

  疏浚黄河下游河身,增筑两岸堤坝,使淤塞十年的海口开始通流,为其他各项治河工程的进行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改移清口工程。封闭原新庄闸运口,另辟七里闸为运口,使运口与黄淮交会之处隔远,防止黄水倒灌,利于清水外流,减轻运河淤垫之虞。三是高家堰工程。四是清水潭工程。五是归仁堤工程。六是皂河工程。

  靳辅治河虽然成绩显著,但也遇到了很大困难,主要是又遇到了两次大水,河道一再决口。这些都是前进中的困难,本来不足为怪,但有人试图借机全盘否定治河成就。

  二十一年(1682)五月初八,康熙根据靳辅要求,遣户部尚书伊桑阿、左副都御史宋文运等四人前往江南勘阅河工。尚未出发,候补布政使崔维雅奏呈所编辑的《河防刍议》、《两河治略》二书,并条议二十四款,对几年来的治河成就一概予以否定,主张拆毁所有工程。康熙帝命令勘阅河工的大臣带领崔维雅,“会同总河靳辅确议具奏”。行前,康熙帝将伊桑阿等召至御座前,谕曰:“治河不在空言,而在实行,慎未可轻言河工之易也。尔等前去务与靳辅共同商酌,加意看验,勿各执己见。凡有会议事宜,必逐一陈奏”。

  尽管皇帝告诫不要存偏见,但勘阅河工的户部尚书伊桑阿等,还是以挑剔的目光看验各处的治河工程,然后回到徐州,以崔维雅条陈的二十四款质问靳辅。

  靳辅毫不气馁,“逐条登答”、批驳,有理有据,使伊桑阿等感到“若照崔维雅所议,别行修筑,亦难保其必能成功”,因而无法定议。

  康熙帝初览崔维雅条奏二十四款,感到“似有可取”,待看了靳辅的回奏,又觉得崔“所奏事宜,实属难行”,因此处于矛盾状态。这时不少人建议皇帝换掉靳辅。康熙则考虑:“若另用一人,则旧官离任,新官推诿,必致坏事”,因此,想继续任用靳辅,令其完成治河任务。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九卿等遵旨会议尚书伊桑阿察勘河工的所奏,建议将靳辅等人俱行革职,戴罪赔修,限六个月修竣。最后康熙帝决定:“靳辅仍着革职,戴罪督修;修筑各官,俱著革职,戴罪监修。”崔维雅的条奏二十四款遭到彻底否决。

  二十二年(1683)七月,各项工程相继告竣。

  同年十二月,康熙帝命复靳辅为河道总督。

  靳辅治河取得成功,但淮、扬水灾未见明显好转,原因何在?康熙帝为了察明原委,便开始了南巡之旅。

  康熙帝于二十三年(1684)九月二十八日至十月十七日,为了体察民情、周知吏治,东巡山东。

  登泰山之后,车驾驻于郯城红花铺,总河靳辅等来朝。

  康熙“以黄河屡岁冲决,久为民害,欲亲至其地,相度形势,察视河工”,十月十八日命驾南巡,驻跸江南(今江苏)宿迁。十九日,康熙帝行至桃源县众兴集,临阅黄河北岸的肖家渡、九里冈等,充分肯定了黄河堤岸的巨大作用,嘱靳辅时加维修。康熙帝乘舆自宿迁至清河,所过之处,见河工夫役运土,卷埽下桩,夯筑甚力,特地停下车驾,亲加慰问。

  康熙视河完毕,返回途中到山东曲阜朝拜孔庙。

  十一月二十九日返京,立即决定采取两项措施:一是控制减水坝,凡能危害人民利益者,一概不再新设;一是开浚下河入海口。以明珠为首的大学士、九卿及靳辅等治河官员,从上到下有组织地抵制皇帝开浚下河方案。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开浚下河方案本身,而在于皇帝将这一工程没有委派靳辅督理,而决定另行委派安徽按察使于成龙去督理,为此展开了长达数年之久的纷争。这场争论实质是明珠、靳辅等人把河工系统视为独立王国,不容他人介入,独占肥缺,为此有组织地抵制、干扰皇帝的命令。其侵犯皇权,达到专擅程度,这是康熙帝所不能容忍的。后来,康熙帝罢免了明珠、靳辅等一批官员。

  康熙撤掉靳辅之后,朝野之间刮起一股彻底否定靳辅之风,以往凡是经他手完成的治河工程全是错的,必须废掉。这股风极易造成混乱,使河工遭到破坏,以致影响漕运。康熙帝了解到这种情况,于二十七年(1688)四月初二,特派学士凯音布等前往看阅靳辅于被撤职前刚刚完成的中河工程。为了考察这条中河工程的意义和价值,康熙帝采纳九卿等官的建议,于二十八年(1689)正月初八进行第二次南巡,命靳辅、于成龙随行,“躬历河道,兼欲观览民情,周知吏治”,到浙江绍兴兴稽山亲祭禹陵而返,三月十九日回京,历时七十天。

  康熙通过二次南巡,增强了对靳辅的了解,返京后,于三月二十一日御门听政时宣布:“朕南巡阅河,闻江、淮诸处百姓及行船夫役,俱称颂原任总河靳辅,感念不忘。且见靳辅疏理河道及修筑上河一带堤岸,于河工似有成效,实心任事,克著勤劳。前革职属过,可照原品致任官例,复其从前衔级。”这事反映了康熙帝求实精神和对靳辅治河才能的肯定。

  康熙帝于三十六年(1697)五月胜利结束征讨噶尔丹的战争,返回北京。他又把治河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当时河工中最棘手的问题是上河、下河的关系。康熙帝研究靳辅的治河经验,并总结自己多年的治河实践,形成新的认识:“上河既理,则下流自治”,宜集中主要精力治理上河。上河的关键是解决黄水倒灌问题。“今淮水势弱,不能制黄,全注运河,黄水又复灌入”,运河无法容纳淮黄两河之水,势必大量排入下河地区。这是淮、扬水灾的根源。解决的办法只有提高洪泽湖水位,降低黄河水位,使集中于洪泽湖的淮水“三分入运,七分归黄,运道始安”。康熙形成新的治河思想向于成龙以及大学士谈过之后,又于三十八年(1699)二月至五月初第三次南巡过程中做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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