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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缠 足

  在秋瑾5岁的那一年,即光绪七年辛巳(1881年),秋天某日,秋家在中庭设起祭坛,焚上香烛。这天是为秋瑾开始缠足的日子,为了保佑秋瑾缠足的进行平安顺利,所以举行了祭拜缠足神“小脚姑娘”的仪式。那时也没有专门施行缠足的职业人士,一般都是由母亲或祖母等家庭中有经验的人来进行。为了能使什么人都能施术制造出被称作“三寸金莲”的还不到10厘米的小脚,中国还制定了缠足的畸形的规则程序。

  因为被布条紧紧裹住的脚会因发热而难以忍受,所以开始缠足一般都选择在农历十月初进行。秋瑾的母亲单氏,为缠足准备了长1丈4尺(约4米多)、宽3寸(约9厘米)的毛蓝布6条,针线、敷伤口用的药棉、几双袜子和布鞋,还有施行缠足时需要的小剪刀、剃刀、针、水盆以及制止化脓用的明矾等一大堆物品。

  “玉姑,妈妈今天开始为你缠足。缠足对女孩子是最重要的大事啊!快老老实实地给我坐在凳子上”。

  小小的玉姑一脸的不安和好奇,慢慢坐在凳子上,晃动着双足。母亲把玉姑的脚放进盛满热水的盆里仔细地洗干净后用干布擦干,再把右脚搁在自己的膝上,使劲地拉扯大拇脚趾以外的另外四趾,拉得骨头都嘎嘎地作响。然后把被热水泡软了的脚掌的前部往脚底的方向弯折。开始时,因幼儿的骨头还很软,玉姑没怎么感到疼痛,所以就任凭母亲的摆布。母亲接着又在被弯曲的脚趾上涂满了明矾,明矾对发炎化脓有很好疗效。然后把四个脚趾用力固定,开始用布条紧紧地缠裹。布条缠裹完毕后,为了防止其松开,就用针线将布条与布条之间的接缝处密密地缝合,再把事先早就准备好的尖头小袜子穿上,最后再穿上小布鞋,这样,缠足的所有程序就宣告结束了。

  初次接受了缠足后的小玉姑站了起来,试着想往前走,但脚一着地,被朝下弯曲了的脚趾就开始疼痛起来,只好用脚跟着地,双手扶着墙,横着朝前移动。

  这时,小小的玉姑通过自己被缠足的经历,切身体会到了包括自己在内所有女孩子们在被缠足时的痛苦是什么样一种滋味。

  “妈妈,我不缠足!”

  玉姑为了摆脱这种痛苦对着母亲叫道。可母亲摇着头说:

  “良家女子不缠足是不行的,这也是你父亲的旨意。”

  清末的中国社会,把尊重父母,特别是父亲意志的所谓孝的理念,作为一种必须尊奉的教条,在人们幼时即开始进行灌输。

  “父亲的旨意!”

  幼小的玉姑对这样的话当然无法反抗。但也不甘心从此就范,于是尖锐地反问道:

  “那为什么父亲、哥哥他们可以不用缠足,而我却非缠不可呢?”

  母亲觉得有点语塞,但还是作了连自己都不想这样说的回答:

  “那是因为你是女孩子,将来迟早要出嫁靠丈夫生活。而男人们可以靠自己生活,所以可以不缠足。”

  “那就是说女人靠自己是没法独立生活的?”玉姑冒出的这个疑问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一股愤怒和悲伤的情感涌上心头,禁不住高声哭叫:

  “我想成为男人!”

  自古以来日本的文化几乎都是从中国学来的。但直到最后也没有把中国代表性的“文化”——宦官制度和缠足移植过来。中国从汉代开始,就实行过一种肉刑,即割除男性生殖器(去势),被称作“宫刑”,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就遭受过这种刑罚。而缠足的习俗在距汉代约一千年的北宋时期开始盛行起来。

  缠足不光是有闲阶层的象征,同时也包含有男人对性的异端嗜好,在漫长的历史中已成为一种顽固的习俗。这一段女性的历史,其悲惨的状态,在世界上是找不到第二个例子的。

  “那个女人是大脚!”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这人是没有缠足的低级阶层的女人,含有轻蔑和瞧不起的意思。至少可以说,除了结婚嫁人没有任何别的生存方法的中产阶层妇女,在当时那种社会环境中,一双小足即她们出嫁的通行证。所以,有女孩的家庭的母亲,就是为上述原因所驱使,形成了必须强迫自己女儿缠足的观念。

  经过2年,缠足的所有程序终于完成,母亲松了一口气:

  “玉姑啊,终于缠完足了!”

  母亲也从此得到了家族成员以及经常闲言碎语东窥西探的邻居妇女们的认可,从沉重的责任负担中解放了出来。而作为当事人的玉姑,也就此奠定了将来一生生活保证的基础——即拿到了能成为新娘的资格证书和随着丈夫过一辈子的通行证。缠足的过程虽然已完成,但足是身体的一部分,是活着的,所以还得不断地进行各种各样的修整和保养。被裹小了的脚限制了行动的自由,基本上就只能按照丈夫说的去做,这或许就象是一个穿了美丽衣服的奴隶。

  被紧裹住的脚时间一长就会发出恶臭,故大体上必须每三天就松开一次布条洗脚。那时需剪脚趾甲,清除长出的泡和进行其他一系列的保养措施。最后再撒上明矾、砂糖等,重新缠上布条。而且为了不使脚长大及变形,还必须缠得越紧越好。这种繁琐麻烦的事,将伴随着女人的一生。

  秋瑾作为一名士大夫家庭出身的革命者,饱受了缠足和放足两重痛苦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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