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上的主要贡献是分析研究了当时希腊各个城邦的各种政治制度,指出其利弊,作出了评价。据说亚里士多德曾搜集了希腊158个城邦的政治法律制度及其历史沿革,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可惜这些资料都佚失了。苍天不负有心人,1880年(也有说1890、1891年的)英国贝尔父子在埃及一农业庄园中发现了一堆故纸,内有一叠旧账本,每页背面都写有希腊文。经考证,系亚里士多德的158种中重要的一种——《雅典政制》69章的全文抄本。这部手稿详细记载了雅典政治演变的历史,从早期的军事执政官开始直到亚里士多德晚年时期止,包括从公元前7世纪开始的雅典政治制度史和对公元前4世纪雅典政治制度的记述。还阐述了当时雅典的法律和选举制度。这是我们了解当时雅典政治历史的重要资料。从这些资料可以看出,他的《政治学》是以大量的希腊政治材料为基础写成的。正由于他作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才在政治学研究上作出比较科学的理论概括。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反映在他的《政治学》一书中。现存《政治学》一书并不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是按预定计划写成的著作,而是出自不同年份的各个部分组成的一部合编,它由五篇独立的论文组成:1.《论家庭》,这是研究城邦的导言;2.《论前人对理想国家的见解及当代最受尊敬的政制》;3.《论城邦、公民和政制分类》;4.《论低等的政体》;5.《论理想城邦》。该书讨论的内容广泛,由各方面讨论国家及人民的生活,研究什么是国家,柏拉图、菲列斯、希波德马斯等前人是怎样论述国家的,探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有多少种政体,改变城邦政体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有的国家治理得好、有的治理的不好,好的国家应有怎样的法律和习俗,等等。下面就具体介绍他的政治学说。
1. 政治思想产生的背景
亚里士多德生活在古希腊的两个历史时期——古典时期和希腊化时期的交合点。公元前4世纪,即亚里士多德生活的时期,有着深刻的社会危机,这一危机就是希腊的奴隶占有制国家(城邦)的危机,它动摇了古希腊旧的社会政治制度并导致各希腊国家的灭亡,使它们先后为马其顿王国和罗马帝国所吞并。引起这一危机的原因是公元前4世纪奴隶占有制社会所具有的矛盾和这一社会内部的阶级斗争的尖锐化以及一些对外的政治事件,如持续了27年之久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和马其顿王国的入侵。当时奴隶和贫民的多次起义以及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奴隶投往敌方的情况,都证明了当时阶级斗争的尖锐化。除了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的矛盾外,还产生了自由民的富有阶层与贫民阶层之间的对抗。这一时期,战争造成农民破产,城市里挤满了寻找工作的贫民。随着贫民人数的增加,放高利贷所聚敛的财富也增加了。贫富之间的对立达到了极其尖锐的程度。对这种阶级对抗的情况,很多人都看到了。哲学家柏拉图说:
“每个城市,无论是怎样的小,总有两个互相敌对的城:一个是穷人的城,另一个是富人的城。”诗人阿里斯托芬在《富者》和《黄蜂》两部喜剧作品中,描写了富人的贪得无厌和贫民的悲惨命运。演说家吕锡斯指责富人,说他们不是把国家,而是把财富看作是自己的祖国;伊索克拉底揭露富人的贪婪;德谟斯芬谴责奢侈无度的风气。
生活在这种社会情况下的亚里士多德又是什么态度,采取什么立场呢?亚里士多德不属于雅典社会的贵族集团,但也不是接近雅典的民主集团的人,他是斯塔吉拉人,即外地人,比较接近于社会的中等阶层。尽管这个阶层随着雅典民主制的崩溃而在政治生活中失去其作用,但根据他的见解,这个阶层是希腊国家组织的主要支柱。他也看到了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他认为民主制是穷人执政,寡头制是富人掌权,所以民主制和寡头制的斗争实际上是穷人和富人的斗争。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坚定地维护奴隶占有制,把人分为天然的统治者和天然的被统治者,他寻找论据,以便从哲学上论证奴隶制、国家和私有财产,认为它们是符合人性的现象,而不是人们协约的结果。他反对那种把国家看作不是由于“自然”,而只是根据“安排”而存在的学说。同时他也在寻求足以维持正趋于衰落的希腊国家组织的手段,他在《政治学》一书中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研究这些手段的。
2. 政治主张
亚里士多德是政治学的创始人。他和当时许多科学家一样,认为人类社会是由简单向复杂、由不完善向完善发展的。他认为,人和人结合的最初方式是丈夫和妻子组成的家庭,在家庭中又有主人和奴隶,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一个一个的家庭联合在一起,组合为村社,村社发展为城邦国家。个人追求的目的是幸福,城邦的目标是“好的生活”,两者目标一致。即是说:伦理学研究个人的善,政治学则要探讨城邦国家之善。亚里士多德说:“城邦是由若干家庭和部落为了分享一种好的生活,即自给自足的、美满无缺的生活而构成的。”(《政治学》)
人不是孤立的个体,人的德性不可能由与世隔绝的山林隐士来实践,人只能在社会中合群生活。他把国家看得高于个人和家庭,国家是整体,“整体对于部分来说,乃是第一性的”,“如果整个身体被取消,那么,除了空名之外,就既没有脚也没有手。也有人把一只石刻的手叫做手,一个被破坏了的手是和石刻的手一样”。“个人如果离开全体,就正像一个有机体的部分脱离了有机体一样,不能是什么自在自为的东西”。基于此,他把人的定义规定为“政治的动物”,具有理性的动物。政治的动物即社会的动物。“政治”就是指城邦国家、社会集体,人不能离开这个群体。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说:“这是因为人即使不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天生是政治动物,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他还给这里的“政治动物”加了一个注:“确切地说,亚里士多德所下的定义是:人天生是城市的市民。这个定义标志着古典古代的特征,正如富兰克林所说的人天生是制造工具的动物这一定义标志着美国社会的特征一样。①”在马克思的遗稿《〈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63页。
导言》中说:“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②”因为一个孤立的人是不能自给自足生活的,只有共同集合在社会——城邦国家中,才能满足各自的需要。所以,说人是政治的动物、社会的动物,是合乎人的本性的。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734页。
希腊城邦的历史是构成亚里士多德政治理论的背景。这种城邦大部分规模很小,人口不多,“城邦不能由10人组成——可要是有10万人也就不再是城邦了”,(《政治学》)小城邦是公民社会合适的形式。一个城邦不管怎样组成,都必须是自给自足的。它一定要达到一个目标并且为了它而存在。“很明显,城邦并不是为了防止相互伤害和促进贸易而居住在同一地区。如果城邦要存在,那么这些事物必须具备。但即使它们一应齐全,城邦也并不因此而存在。城邦是若干家庭和部族为了分享良好的生活,即自给自足的完美无缺的生活而构成的”。(《政治学》)作为城邦目的的“良好的生活”与作为个人目的的幸福是一致的。城邦目的的观念与另一个更高的理想相联,“民主政制的一个根本原则是自由……自由的一种形式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轮流交换。……另一种形式是随心所欲地生活;人们说这是自由的目的,因为不能随心所欲地生活是奴隶的标志”。(《政治学》)国内的自由要有和平的对外政策相辅助。亚里士多德所讲的城邦,尽管有军队保卫,却没有帝国扩张的野心。但据说亚里士多德曾力劝亚历山大大帝用领导者的姿态对待希腊人,以主子的姿态对待外邦人,把前者当作朋友和亲戚加以照顾,把后者当作动物和植物加以处理。
亚里士多德主张人人都要轮流充当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也与他的具体论证是矛盾的。任何一个统治阶级都不会把统治权让出来,相反,当它的统治地位受到威胁时还要镇压。在奴隶制社会,被统治的奴隶无法踏上统治之门,就是所谓的自由民也只能甘作被统治者。统治与被统治的地位是永远不会自动移位的,如能移位,历史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起义和造反了。奴隶,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天生的被统治者。他认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分是天然的,有些人天生就是奴隶,把他们变成实际上的奴隶不仅是允许的,而且是当然的。他说,奴隶是任何一个家庭都不能缺少的,奴隶属于家庭构成中的财产要素,是活的所有物。“某些人作为一个人在本性上是不属于他自己而属于别人的,那他自然是奴隶。如果作为一个人他仅是一件财产,那么他是别人的所有物——一件财产就是一件可以帮助主人行动但可与主人分离的工具”。(《政治学》)他还从理论上来论证奴隶制的合理性,他说在自然中到处可以找到高级与低级的对立,如灵魂与肉体、理智与欲望、人与物、雄性与雌性等等。所以,自然也不例外地在人之间作出这种区分。至于奴隶的生活,那就因情况而异了。如果碰上心地善良的主人,奴隶可以享受优裕的生活,但好的生活不意味着有自由。生活中确实是这样,一些奴隶主、地主、资本家家中的奴隶、佣人,比起外面的穷人来,过的是不错,如大观园中的丫环们,穿着丽,吃得香,还能有点积蓄,比一般的农妇,生活好得多,但她们始终是奴才,小心谨慎地伺候主子;而一旦被赶出大观园,不仅一切全无,而且比一般穷人的命运更惨,这在《红楼梦》中有着生动感人的描述。在奴隶社会,不仅奴隶没有自由,没有权利,而且妇女也没有自由,没有权利。这样,真正有自由的,能当统治者的,为数不多。他说,人类之所以高于其他动物,就在于人有理性,能够辨别善恶与正义。就个人说,应该是灵魂统治肉体,理性统治情欲;在社会上,也应该是有理性的、懂得治国之道的人进行统治,那些只具有体力能担任劳务的人,只能被统治。这与中国的孟子所说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是一个意思。作为奴隶主思想家的亚里士多德,他必然这样说,因为他要论证统治和剥削的合理性。既然这样,世人怎么可能轮流执政呢?
亚里士多德对人天然的分成奴隶与主人这一点又进行了进一步的论证。他指出,一个人要完成他的工作,必须有一定的工具。工具可分为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两种,比如航船的船主,船和舵是他的无生命的工具,掌舵的水手就是他的有生命的工具。他认为,凡是缺乏理智,只能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只好当奴隶,而那些生性优美,适于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应该成为主人。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奴隶都是卑下的,有些奴隶也具有自由人的灵魂,不过他将这说成是“例外情况”。在《政治学》中,亚里士多德提到,当时有些人反对这种主人和奴隶的划分,认为这是违反自然的。因为主人和奴隶天生并无差异,他们的区别仅是由法律规定的,是违反天性的,所以是不正义的。亚里士多德承认主张这种理论的人不是全无理由,故未给予反驳。另外,他还认为不能根据力量的强弱来划分主人和奴隶,如在战争中胜利的一方将俘虏的对方士兵归为奴隶,这是不对的。他说只能以德性为标志划分主人与奴隶,不能以强力为标志。
公民拥有奴隶,也拥有其他财产,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因此他反对柏拉图在《国家》篇中提出的取消私有制的空想。他清楚地看到,私有制已经长期存在了,每个人都产生了占有欲,只对“我的”东西才关心。如果像柏拉图所说的那样,实行“共产”制度,取消家庭、财产,甚至妻子和孩子都属于公共所有,无论男女都住公共房子,吃公共饮食,人们就不会去关心不属于自己所有的东西。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公有制只能是空想,是行不通的。不过,他也要求人们对私有财产加以限制,要人们不要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同时也要关心别人的利益。
更值得一提的是,亚里士多德还看到了政治关系背后的经济关系。他是第一个提出产品有两重性的人,他说:货物可以有两种用途,一种是本来固有的用途,一种是非固有的用途。比如一双鞋,它可以穿在脚上,这是它固有的用途;也可以用来交换,这就不是正常的用途了,因为制造鞋子的原意,只是为了穿,并不是为了交易。他说,在早期社会,一家人共同使用一切财物,用不着去进行社会上的交易;后来社会扩大了,自己生产的东西用不完了,需要的东西又没有,物物交易逐渐发展起来。这种交易应当是互惠的、对等的,不然,就会一方吃亏,一方占便宜。只有在对等的条件下,双方才能各得其所,才能相通。交换中的东西都应该在某种形式上能比较,为了比较,人们发明了货币,它是作为中间物而出现的。它衡量一切,决定价值的高和低,多少双鞋子等于一所房屋或一定量的食品,不然,交换不能进行。
亚里士多德通过研究发现了货币产生的原因。生活用品由于笨重而难于运输,需要一种本身有用又便于携带的货物作交易的中间媒介之用,人们发现铁、铜、银、金等金属适用于作货币。这样就改变了交易的方法,从物物交换变成了使用货币的买卖;而货币本身是可以无限制的获得和积聚的,于是人们就贪婪地聚敛财富,以至致富成为人生的最后目的了。对于亚里士多德的这个发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作出了评价:“这位研究家最早分析了许多思维形式、社会形式和自然形式,也最早分析了价值形式。他就是亚里士多德。①”同时,马克思也指出:亚里士多德不能够看到,在商品价值形式中,一切劳动都表现为等同的人类劳动,是抽象的人类劳动,这是因为希腊社会是建立在奴隶劳动的基础上的。“亚里士多德在商品的价值表现中发现了等同关系,正是在这里闪耀出他的天才的光辉。只是他所处的社会的历史限制,使他不能发现这种等同关系‘实际上’是什么。②”正因为亚里士多德尊重经验事实,所以他能看到一些他同时代的人还不能看到的真理;然而他又受到他所处时代历史条件的限制,有他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亚里士多德的局限性除了由历史条件的限制外,还有认识上的原因。他区分事物在使用中的价值和在交换中的价值,目的是为了贬斥商业。他认为商业不是为实用而交换,而是为了钱而交换,这容易造成人的不诚实,使人堕落。他认为商业是获得财富的一种方式,但那不是自然的方式,为钱而交换不是家庭应从事的。在这种不自然的交换方式中,最坏的是放高利贷,因为钱在这里不是用来作其原来的目的(交换),而是用于一种聚敛财富的目的。亚里士多德的这种观点是当时希腊人反对贸易、追求清高的心态的反映①。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75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75页。
①参见乔纳逊·伯内斯:《亚里士多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61-163页;叶秀山等编《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汪子嵩撰:《亚里士多德》,山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6-66页。
3. 几种政体的比较
城邦是公民的集合体。什么是公民呢?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民就是“享有司法职能和政府职能的人”。(《政治学》)城邦的事务由它的公民直接管理,公民都是国家的公民大会或协商机关的一员,他有权参与管理城邦的财政、军事和法律等事务。
一个公民权力的多少和大小依赖于城邦所采用的政体,不同的政制把立法和决定国事的权力交给不同的人或机关。亚里士多德广泛收集了当时希腊各城邦的政制,共有158个之多,并对它们作出了详细的分析。正是通过对各种政制的分析,他将政体分为六类:1.君主制,2.贵族制,3.共和制,4.民主制,5.寡头制,6.僭主制。亚里士多德将这六种政体分为两类:前三种是一类,他认为它们都是好的、正常的、理想的政体;后三种是另一类,都是坏的、变态的,也是现实的政体。每一类中之所以会区别为三种,是因为统治者人数不同:君主制和僭主制是由一人或两人统治的,贵族制和寡头制是由少数人统治的,共和制和民主制是由多数人统治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当一个人的能力超过其他所有人时,就自然产生君主制。君主制就是由古代的民族部落的酋长、军事首领或人民选举出来的一个或两个领袖进行统治。他认为如果真能有这样一个超群拔类的人物来当统治者,可能是最好的政体,“当整个一个家族或者个人其才德超群出众,远在他人之上时,那么,这个家族或这个人成为统治一切的王室或君主就是合乎正义的”。(《政治学》)但这种情况不多见。他指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由一个人来统治,难免发生错误,特别是由他终身任职,并由他的子孙来世袭,便很容易成为它的变态——僭主制,也即专制暴君的统治。当少数人的能力超过所有其他人因而他们成了统治者时,就产生贵族制。当所有公民的长处大致不相上下时,就产生共和制。当无财产的群众和自由民掌握国家领导权时,就产生民主制,“大多数人的观点而不是少数贤良的观点是最重要的……可能是真实的。因为尽管大多数人中每一个都很平庸,但当他们聚在一起时,却往往可能超过少数贤良的观点——不是作为个体而是作为集体,正如多人出资举办的宴会可以胜过一人独办的宴会”。(《政治学》)当少数天才的富人和贵族统治国家时,就产生了寡头制。当单独一个人依靠武装力量拥立自己为专制暴君时,就产生僭主制。
像柏拉图的理想国一样,亚里士多德对最佳国家的描述也是以希腊的城邦共和政体当时的现状为根据。这样做的原因是,只有在希腊的城邦才存在着可能把自由和城邦的秩序结合起来的条件,只有在希腊才能从英雄时代找到君主政体存在的可能。但他又认为,当时个人不可能上升到君临一切人的地位,不会是全体人民都心甘情愿地忍受他那唯我独尊的统治。当时希腊每个城邦都有少数几家有财有势的贵族,城邦政权往往被他们掌握。贵族是高贵的出身门第,他们的子弟可以世袭。但是,亚里士多德设想的贵族政体,显然不是这个意义上的政体。他反复强调的是由少数有治国才德的贵族来统治城邦,这才是他所理想的贵族政体。在这点上,他理想的政体与柏拉图提出的“哲学王”在实质上是一样的。他也知道这不过只是幻想,在现实生活中理想的贵族政体并不存在,那些执政的少数贵族实际上并没什么治国才能,所以这种政体只能是寡头政体。
共和制,按亚里士多德的设想,就是由大多数人(奴隶除外)统治。如果能制定出好的宪法,按照宪法行事,那是理想的共和制。他说,既然共和制是多数人的统治,就应重视平等和自由的原则。所谓平等,就是人人都一样有当统治者的权利;所谓自由,就是人人都能过他自己想过的生活。如果是这样,共和制在宪法上就要规定:让人民轮流统治,不能有终身制,官吏的任期要短,而且无论是议决国家大事,还是进行审判,都应该对人民公开。他认为,这种理想的共和制在现实中也不存在,宪法往往被破坏,所谓的共和制,只能有名无实。叫共和制的政体实际上是当时希腊存在的民主制,民主制是共和制的变态。
4. 国家及职能
什么是国家,也是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说中的重要内容。亚里士多德的国家观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当然不大一样。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是:国家是一定阶级的统治机关。在有阶级的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借助于国家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镇压他们的反抗,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巩固自己建立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政府、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机器,是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的工具。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必然分裂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为了使阶级冲突得到控制,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来建立统治秩序,这就产生了国家。国家的产生,使阶级压迫合法化、固定化。国家将随着阶级的消失而消亡。亚里士多德当然不会有这样的观点。
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是社会集团的最高形式,更确切地说,它是一个自足的社会,其存在不只是在于提供生活上之基本必需品,而且是要提供好的生活。它不同于联盟,因为它有一个道德目标,追求整体社会的善,而联盟存在只是为了互相保护。它又与一个联邦不同,因为联邦是一组大小不定的种族的结合。他说,国家是自然形成的。大自然首先使夫妇结合建立一个家庭,家庭发展为村社,若干村社结合成一个城邦社会,完善的社会就是国家。它的宗旨不限于维护法律和秩序、抵御外敌和保护生命,它的职责是让公民们在一种完善的共同生活中过幸福生活。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教育年轻人具有美德。他说,在最好的国家里,军人是年轻人,年轻人作为被统治者不易动怒。他们知道在他们达到合适的年龄时自己也会享有统治者的特权。在他讲到统治阶级如何被教育时,说主要是向年轻人灌输服从的思想,要想命令别人则自己首先要学会如何服从命令。
关于国家的构成,他认为,第一,国家需要食物,因此要有农人从事农业生产;第二,国家需要制造物品,故工匠、艺匠必须存在;第三,贸易是必要的,因此要有商人照顾国家的经济交易生活;第四,国家需要军人,和平比战争好,但如果有外族侵略,则需军队抵抗,国家必须维护其安全并防止外来及自己内部的相互攻击;第五,国家需要一些穷困的人、有钱的人、一些生活环境很好的市民;第六,必须有教士以便主持宗教仪式;第七,国家最需要的是有人负责经营及法律事务,即有统治者。此外,必须有奴隶。
看来,国家有不同阶层的人,他们的职务如何划分呢?他认为,一个人不能有一个以上的职务。在最好的国家中,市民不能既是农人,又是工匠,又是商人。这些职务并不等于是最好的生活,最好的生活是在实施及发展道德及智慧德性时获得的安逸。至于军人、统治者及教士,这三项可以由同样的人做,但不能同时执行这些职务。国家需要军人的体力,而统治国家要靠智慧,这些智慧要在体力高峰过后才获得。亚里士多德假设市民要成为国家的财产的拥有者,将先为军人,然后做统治者,到晚年再做教士。
在市民与非市民、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最好有一个分界,后者包括农人、工艺匠及商人,当然奴隶也在内,这些是国家存在的必要条件。在自然及艺术界,低级存在是为高级的存在而存在,高级的存在是拥有理性的原则。就个人的情况而言也是一样,灵魂可以分为理性及非理性部门,身体的存在是为了灵魂的存在。国家的情况亦然,国家的必要条件及实际部门的存在是为了好的生活。所谓好,是指市民能过着有道德及具智慧德性的生活。
5. 法治思想
二千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提出是人治好,还是法制好的问题,对此他采取了两分法:一方面,政治是复杂的,常常会发生变化,只有人才能随机应变去处理,如果死守法律条文而不知变通,有时就行不通,所以在坚持法律的前提下,要重视人的因素。另一方面,他认为人毕竟有情感和欲望,如果单凭人的统治,很容易由感情和欲望用事,从而产生种种弊端。理想的是应根据理性,衡量利害,认清正义与非正义,制定法律,对统治者加以限制。为了防止统治者滥用权力,他又提出不能搞终身制,不能世袭制,而是要由法律规定统治者的任期,任期不能太长,让大多数人轮流执政。
亚里士多德认为,无论是君主制、贵族制,还是共和制,只要能根据理性行事,按法律办事,就都是好的政体。可惜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这样的政体,只存在变态的政体,即民主制、寡头制和僭主制。当时的希腊,特别是在民主制下,常常被少数野心家用不正当的方式篡夺僭取了政权,中文译为“僭主”。当时有些统治者的权力不是僭夺来的,而是到海外去建立殖民城邦,当了统治者,这就不能称为僭主。僭主制与寡头制是不可分的。所以亚里士多德重点讨论的是民主制和寡头制。
关于民主制和寡头制的对立,亚里士多德认为其实质是穷人执政还是富人执政的对立。在现实政体中,他说究竟应采用哪种,应根据各城邦的具体情况来定。但他还是比较倾向民主制。他认为,由多数人统治终究比少数人统治好,少数人无论多么贤明,知识总是有限,看问题不全面,而多数人,有人看到这点,有人看到那点,大家的意见集合起来,便可超过少数贤明之人,而且少数人的贤明,也是因为在他们身上集中了多数人的优点。在现实中,在各城邦中,穷人总是多数,穷人执政是民主制,所以他认为变态的三种政体中以民主制为好。
接着他讲了民主制的许多优点:民主制有平等和自由的精神,不是由哪一个人或几个人当永久的统治者,而是轮流执政,人人有当权的机会。民主制,担任公职没有财产定额的限制,即使有也是很低的;官吏由选举或抽签担任,任期短,不得连任,这样就废除了终身制。当然,这还只是理论上的论述,在实际生活中,穷人们为了养家糊口,大部分时间还是得去从事体力劳动,并没有多少闲暇时间去参与政治事务。平静的生活使大家都愿意依法办事,社会比较稳定;可是如果大家都不关心政治,统治权实际上又落在少数人手里。为了让穷人多参与政治事务,有些城邦规定了津贴制度,对穷人参政或担任公职给予补贴,对富人不参加公民大会则处以罚金。同时,他也指出了民主制的缺点:主要是它容易受少数人操纵利用,少数人利用多数人无暇顾及政治之机,做出一些错误决定。另外,民主制过多地判处罚金,也侵犯了富人的利益,激化了矛盾,使富人联合起来反对民主制,恢复寡头制乃至僭主制。
对这种矛盾,亚里士多德采取调和的办法,他劝告富人要照顾穷人的利益,穷人要顾及富人的利益,不要彼此伤害太深。这时,他在政治领域又用了在伦理道德中采取的中庸说,不要过,也不要不及。具体办法就是由中产阶级执政。中产阶级既不过富,又不太穷,正好适中。人一有钱有势,就好发号施令,不愿服从统治;太穷又容易自卑,所以由这两类人统治都不好。中产阶级正好克服了上述两种人的缺点,而且人数多,力量强大,能实现统治,他们又没有野心,可以避免党派之争。现实又告诉亚里士多德,在希腊,由中产阶级统治的城邦并不多,大多数城邦不是由富人统治的寡头制,就是由穷人统治的民主制。原因是城邦中不是富人占优势,就是穷人占优势,中产阶级并不占优势。
亚里士多德的许多政治理论是过分理想化了,但其积极方面是要肯定的,首先,国家概念包含许多有价值的观点,特别是国家的存在是为了全体人民的利益,为了全体之善,而不是只顾部分人的特殊利益,这不能不是积极的思想。此外,他将政治集团视为达到目的的工具,而不是目的本身,目的是个人的幸福,亦有可取之处。他的政治学说,重视分析实际经验,概括出了一些比较科学的结论,提出一些时至今日仍可给人以启发的思想。尽管他有着时代的局限性,但在讨论方法上的确有着他人不及的贡献①。
①3—5节参见叶秀山等编:《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2卷,汪子嵩撰:《亚里士多德》,山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3—69页;G.罗伊德:《亚里士多德思想的成长与结构》,(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第163—176页;E.策勒尔:《古希腊哲学史纲》,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09—2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