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郭象莊子注標碼本

  香港中文大学中国哲学与文化研究中心制作

  1.標碼文本包括《莊子》原文和郭象注。
  2.本標碼本所使用的文本及其分篇、分段均以郭慶藩所撰,王孝魚整理《莊子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61)爲依據,涉及重要文字歧義的校語,酌情保留,用漢語順序數位表示。
  3.《莊子》本文的標碼按照篇、段、句的劃分逐層用阿拉伯數字標注,不同層次用“.”間隔。
  4.《莊子》本文以外的內容,用相應的中文拼音的第一個聲母表示,如:G表示郭象注,X表示序文,GX表示郭象序。
  5.根據郭象注,一句話有可能被分成幾個標碼單元,也有可能幾個句子構成一個標碼單元,每個最小標碼單元在50字以內,最多不超過60字(不含標點)。
  6.郭象序文按照分段、分句的層次標碼。
  7.郭象注文“G”前面的標碼和相應的《莊子》本文相一致,“G”之後的數位代表郭象注文的分句。
  8.一些郭象注所對應的《莊子》本文篇幅比較長,需要拆分成最小的編碼單位,用“()”和“-”表示郭象注的起止。如“1.6.(2-7)G3”表示:第1篇第6段第2至7單元郭象注的第三句單元; “1.(8.1-9.1)G1”表示:第1篇第8段第1單元至第9段第一句單元郭象注的第1單元。
  9.本標碼的製作僅為研讀和討論的方便,不當之處,敬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