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满室书香

作者:李 钢




  当年一个无锡人和一个北京人争夸自己家乡,先是比风景名胜,互不服气。后来无锡人说:我们无锡大米是有名的,蛆那么长(这个比喻不恰当)。北京人听了,就从鼻子里哼出一句话:我们北京人拿无锡大米喂猪。无锡人想揍他。
  前段时间我和朋友途经某小城,被一书商拉到家里坐。他十岁的儿子嚷嚷着要屙屎,抄起一本书撕下两页。我大喝一声:“嗨!你怎么撕书当手纸!”那厮却道:“咱家从来都拿这擦屁股。”我顿时想捶他。我不能容忍这个“小秦始皇”糟蹋书的行径。书这东西,可以不读,却不可辱。
  那个曾说用无锡大米喂猪的北京人,是我在部队时的一位战友,退伍回京后做生意发了大财,近期又跟我取得了联系,来函来电,热情豪迈。我赴京办事,他开了一辆奔驰三○○来接我。多年不见,他的变化还是很显著:一是体形富态,谢了顶戴副眼镜,镜架很高级,面部皱纹的布局很精致,十足的京都款爷派头;二是说话不再用鼻子哼哼,舌头变大,张口自现几分醉意,略带粤声,恰到好处。他接我去生猛了一顿海鲜,极尽排场,又拉我到他在京郊购置的花园别墅,把我震了一跟头。
  使我深受震动的是。他的别墅里扑鼻而来的竟乃满室书香。他的书从客厅的橱上、茶几上、沙发上,路标似的一直延伸到书房。那间书房像专门设计的,面积很大,布局合理,进门迎面是一墙的书,顶天立地。线装的古籍单列一架,其余为现代版的文史哲经典名著.抽出来看,全是真的。这些书纸质优良,印刷精美,装帧豪华,价格昂贵,扉页都押了藏书章。还有一部分外国原版著作,好几种文字,有的看着不认识。而放在最显眼处的,是全套的马恩列斯毛,很有趣。其中一套线装本的《毛泽东选集》,我知道是从宋刻本中辑字而成,“文革”期间出版,印数极少,堪称毛著中罕见的珍本,不知他花了多大价钱从何处弄来。他全部的书籍,显然经过严格挑选,罗列于架上,连色彩搭配都十分和谐。书架前有一副漂亮的书梯,构造别致。每一级都可供人坐读。这一墙书所造成的典雅氛围和磅礴气势,我在别人家中从未见过。
  书房中其他的设施也很讲究,配备了冰柜酒橱和卧式沙发,靠暖气管的一小块波斯地毯上放着木质安乐椅。侧墙挂有壁饰及字画。他的一张中西合璧式样的巨型书桌置于中央,衬着特制的意大利软皮高背靠椅,桌面右边放一套镀金西式文具,左方摆着正宗的湖笔徽墨端砚,景泰蓝笔筒,一对玉石麒麟镇纸。下压荣宝斋的八行笺。还有一尊古董金兽,乃宋代的香炉,做摆设。另外在铜座绿玻璃罩的书写灯旁,放着一柄银质烛台,为的是营造一种秉烛夜读的气氛。房内一扇门可通花台,外面安了竹椅竹几,配以景德镇细瓷酒器、宜兴紫砂陶茶具,晚上读累了可在此把盏临风,品茗赏月。
  这一间书房看得我目瞪口呆。我觉得身处这样的环境执卷攻读,实在惬意极了,没准儿真能招引狐狸进屋,变作美人来研墨添香。
  我自愧弗知。我惯常以读书人自居,藏书也算不少,却无一个像样的地方容纳,弄得床底桌下房顶到处都是。而且这些书多为平装本,无论质量数量,跟我的战友一比什么也不是了。此生若能坐入这等规模的书房,复有何求?
  我又感到奇怪。因为我的战友在部队时,文化程度很糟糕,他曾跟我学字,练得很认真,但是不长进。近期信上的字更是大不如前,还是用三千元一支的英国世纪金笔才写到那水平。莫非他竟这般真人不露相。
  于是我试探着问他:你在这里要做大学问吧?孰料他反问一句:你看我像做大学问的人吗?接着他坦率地告诉我,他只做生意,不做学问,没兴趣。他要这间书房,只为周末时独自一人或邀三朋四友来此换换环境,闻闻书气,坐着的时候感觉身后有个文化背景。至于弄这些书,一点儿都不费劲,请人装修时设计进去就行了,只费钱。京都的款爷都这么搞。如今市场上豪华版的图书畅销,就因为他们需要。
  此一番话呛得我七窍生烟。我认为他怪到要在身后衬什么背景,全是让钱给惯坏了。便琢磨着挖苦他。我想说他糟蹋东西。又一想,如果他真拿无锡大米喂猪,就是暴殄天物,可他是拿钱买书,能算糟蹋钱吗?当然不算。他把书买回来,又不像那傻儿子似地撕了擦屁股,而是高高供着,让它们很卫生很不朽地站在书架上,哪本书的作者不因此而引以为自豪呢?所以,也不能算糟蹋书。我只好重新琢磨出一句:附庸风雅。这话仍未说出口,因我弄不清风雅有何标准,假使以书为“背景”,那么书少的人说书多的人附庸风雅,是不是太阿Q(像吃不着葡萄的狐狸)。
  最后我说了一句:这么多书,总得抽空读两本吧。他坚定地回答:“我这辈子没时间读书了,再说世界上那么多书,一生也读不完,纵使读完了,又来得及做什么呢?读书这种事,坐下去就站不起来,书有它自己的位置,我不读,一本也不读,叔本华说过,不读之道才真是大道。”我听到叔本华的名字吓了一大跳,一个不读书的人,怎会知道这位哲人呢?他告诉我是装修书房的人对他讲的,我才放心。细思量,他的话也有道理。许多文人包括我自己在内,自家的藏书也是大部分未读,仅闻其香而已。于是他代表商人一方,我代表文人一方,我们在叔本华这句话的感召下,统一了认识。
  他让我给他的书房取个名,我答应了,叫他垫好毡,铺好宣纸,研好墨,我挥笔左书“不读堂”三字,力透纸背。他高兴极了,说即刻请人制一块匾挂起,我下次再来便能看到。这样我也就变成了他的背景。临走他又掏出那支英国世纪金笔相赠,我坚辞不受,让他留着给我写信。他说另外还有几支派克和勃朗峰。我托词道:你这一送,就等于给我的字标了价,我的字只值一支金笔的钱吗?
  其实我是怕拿了这支笔,从此再忘不了那一书房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