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缺乏创意的社会

作者:赖声川




  ◎《赖声川的创意学》
  记得念高中的时候,我还没接触戏剧(当时台湾还没有“戏剧创作”这行业),心中向往做画家。但建中当时每周将近50小时的课程中,只有1小时的美术课,这节课也经常被取消,给同学更多时间自习,我只能尽量自己摸索。联考时,我报考了当时最著名的师大美术系。加考国画的时候,我进考场坐了下来,好好端详面前联招会发的宣纸,然后磨墨,静下心,希望能画出一幅有创意的国画……当时我稍抬头一看,吓了一大跳!周围的考生全都画完了!太惊人了!数十位考生,每人都画好整整齐齐的山水,而我,还坐在那边培养情绪!原来每一位考生早就练好他们要画的国画,背好了,像是从心中“默写”出来,然后交卷!看样子每一位也都上同一家补习班,因为画得都差不多。
  可想而知,我没考上。回想起来,当时的失败对我日后并不见得是坏事。
  时间飞逝。好多年后,我念小学的女儿参加演讲比赛,学校事先公布10个题目,让学生临场抽题发挥即席演说。其中一个题目叫《我的爸爸》。我女儿有两个同学在《国语日报》上找到一篇叫《我的爸爸》的文章背了下来,准备万一抽到时可以派上用场,反正总不会两个都抽到同一题吧!但是,事与愿违,他们两个都抽到同一题,而他们竟然不会讲了,台下一片愕然。
  这是什么社会?《我的爸爸》,同学居然不会讲,还要去参考《国语日报》,找一篇来背!
  这两个例子显示出虽然时代在往前走,但我们的创意还在原地踏步:社会忙着将创意格式化,却没考虑到创意是超越格式和既定框架的。在亚洲,这个问题特别严重。发挥创意的重要条件是,需要强烈的个人独立思考及行动能力,而亚洲从传统农业社会转型还不太久,我们的血液、集体意识中对传统社会印象仍鲜明,还是习惯于传统集体价值凌驾在个人权利及表现之上。在快速变化的消费社会中,个人对制式概念的认同无形中扼杀了创意。我们很容易自动接受各种社会加诸于自我的制式观念及想法:“生活应该如何过”,“什么样的工作才是好工作”,“什么样的对象才是好对象”,“买什么样的房子才算是好房子”,“怎么样才算是一顿好吃的饭”,“怎么样才是一个好假期”……其实每一项选择都充满潜在的创意,而我们居然愿意在一切可能之中接受众人的标准答案,然后花毕生的力量来符合这些标准答案。
  这样盲目追求社会既定价值的生活方式是现代人最深的悲哀,也是创意最大的先天杀手。即使没有人这么规定,我们总是把视线放在别人制订的界限之内。没有人教我们如何扩大界限,甚至毁灭界限;没有人教我们——或许世界是没有界限的。
  虽然如此,随处看看就知道台湾在制式追求的表层之下,还是充满创意的。这些年来,商人发明出五花八门的产品与促销方式,甚至充满创意的诈骗方式。我们潜在的创意想法有多么丰富,甚至狂野,光看新闻媒体就很清楚:在信息量极饱和的电视新闻画面中,主播报的是一则新闻,画面放的是另一则,标题写的又是另一则,跑马灯跑的还是另一则!而最奇妙的是,我们全部看得懂!这种新闻播法在别的地方堪称前卫艺术,我们台湾真是太厉害了,居然把它当做家常便饭。
  确实,我们号称继承亚洲古文明的伟大发明与文化艺术创意思想,近年来在创意方面成绩却不理想。电影、电视市场除了被好莱坞袭击之外,也被邻近的韩国、日本快速侵占,流行音乐市场之低迷也反映创意指数的低迷。所有人的创意都压在产品的包装、营销及宣传上。这方面,我们似乎很在行,但曾几何时,就像那泳池边学急救而不懂游泳的人一样,我们已经不知道如何创造创意产品本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