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8期

老舍与外文的不解之缘

作者:舒 乙




  这里说的念外文是指大声地、叽里咕噜地朗读。常常可以看见这样的情景:老舍在写作的空档里,拿一本英文书,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大声地念,一气小半个钟头。
  此习惯久已有之。最早发现他有这种爱好的,是家里的那只大黄狗。当时,老舍还在念师范中等专科,偶尔回家一次,向老母亲请安之后,便夹着一本英文书,躲在枣树之下,大声地朗读起来。大黄狗心里很是奇怪,不觉汪汪地大叫起来,仿佛是说:“喂,喂,喂,小兄弟,你这是怎么啦?是不是有毛病啦?”
  以后,只要老舍回家一念英文,大黄狗也必扯着脖子大叫,成了使左右邻居觉得非常好笑的一件事。
  想不到的是,这种大声朗读英文的习惯,竟保持了一辈子,只是并不老有大黄狗的伴唱。
  说来有趣,学英文念英文,竟完全改变了老舍的生活。
  为了继续深造,一九二一年老舍进了英文夜校,在那里认识了伦敦大学神学院的毕业生宝乐山(广林),又通过宝先生的关系,认识了英国教授艾温士和作家许地山。一九二三年,老舍在燕京大学跟着艾温士教授补习过英文。在补习英文和从事社会服务工作中,宝先生和艾温士教授对老舍的为人和学识深有体察,觉得他是个很有发展前途的青年。当伦敦大学东方学院委托他们推荐一位教官话的中国教师的时候,他们头一个想到的候选人便是老舍。这样,二十五岁的老舍到了英国,又恰好和早些时候到了伦敦的许地山住在一起。老朋友异国相见分外亲热,聊到实在想不起再说什么时,许地山由抽屉里掏出油盐店用的那种记账簿子,开始写小说。过了半年,老舍也开始自己写小说,不过没带油盐店的记账簿出来,用的是三便士一本的小学生笔记本。
  瞧,念英文,念出来了多么意想不到的机遇!
  为了学英文,老舍开始念小说。最初念的是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尼古拉斯·尼克尔贝》和《匹克威克外传》。狄更斯的作品的形式和中国古典小说的形式大不相同。老舍决定取西方的文学形式,而内容呢,则把浮在自己记忆中的人和事都随手取来,简直是想到什么写什么。
  这一本,便是叫《老张的哲学》的那本。
  赶到写第二本小说的时候,老舍的英文水平已大大提高,他开始系统地念西方文学名著,从英译的荷马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开始,接下来是三大希腊悲剧家和阿里斯托芬的喜剧,还有希腊短诗。对短诗和喜剧他尤为喜爱,爱短诗的简洁、轻松、秀丽,爱喜剧的诙谐、俏皮、机智。他决定也写一本开玩笑的小说——《赵子曰》,说个淋漓尽致,笑个痛快!
  最使老舍得益的是但丁的《神曲》。他把所能找到的几种英译本,包括韵文的与散文的,都读了一遍,一时间,老舍成了“但丁迷”。老舍说:“读了《神曲》,我明白了何谓伟大的文艺,天才和努力的极峰便是这部《神曲》。”他决定步随但丁,去探索文艺的真正深度,去创作永生的、完整的、一贯的、包罗万象的、生动逼真的文学。
  在英国,老舍把近代英法小说中的名著,按第一流名家一人一本的原则,也都啃了一遍。一些念过老舍作品的人,粗粗一看,容易得出一个结论:以为老舍是个地道的“土包子”。其实,在他的“老师”中,西洋文学的鼻祖、大师们倒占了好大的比例!他们的书教给了他写实的态度,尖刻的笔调,还有许多可以借鉴的好形式,使他在日后的创作中能把地道的中国内容放在最合适的形式里,发挥他那天赋的幽默,面对民族的危亡和生活的悲苦,去作健康的、理智的狂笑和嚎啕,出版人生的教科书!
  当老舍在东方学院工作的第三个学年开始时,得到一份校方的通知,建议他在“东方和非洲诗歌”系统讲座中做一次公众讲演,题目是“唐代的爱情传奇小说”,时间是一九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下午五时。老舍慨然允诺。他担心的是他的英语水平,不过他说他有办法:一是先把讲稿写出来;二是求英国朋友帮他修改和预讲;三是送校长审定。讲演如期举行,受到了听众欢迎。后来,这份讲演稿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发表在一九三二年初哈佛燕京学社的论文集里,此时,老舍已经受聘任齐鲁大学文学院教授兼国学研究所文学部主任。当时,一些北京的教授不大承认老舍在高等学府的地位,以为他一无学历,二无国学研究。这篇《唐代的爱情传奇小说》的发表,可以说是对这种成见的回答。
  老舍在伦敦和一位叫艾杰顿的英国人合租了一层楼住。彼此讲好条件:艾杰顿多教老舍一些英文,老舍多教艾杰顿一些中文。在合住的三年里,老舍帮助艾杰顿完成了一件事:将中国古典名著《金瓶梅》全文翻成英文。这本书三十年代初在英国精装出版,至今仍是很有权威性的英译本。老舍非常推崇《金瓶梅》,十分乐意帮助艾杰顿将这部名著介绍到欧洲去。不过,老舍回国之后,对此事只字未提。直到他去世之后,老舍研究者才将这件事公之于众,引起大家极大的兴趣。
  五年的伦敦生活使老舍的英文达到了掌握自如的程度。一九二九年起他又开始向法文和拉丁文进军。回国之后,他曾向赵少侯教授学过法文。
  凭藉他的英文程度和对西洋文学的了解,他在齐鲁大学和山东大学开的课程中除了“文学概论”、“小说作法”、“近代文艺批评”之外,还有“欧洲文艺思潮”、“世界名著研究”、“外国文学史”等课程。老舍教学十分严肃,备课认真,常看见他在图书馆中用功。他的讲义提纲往往是用英文或者中、英文混杂写下的。他的“文学概论”讲义给人以兼容并包,旁征博引的气势。
  一九三八年初,在中国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成立大会上,马耳(叶君健)一个人担任几种外语的翻译,时间一长精力渐渐不支。老舍走上前去对他说:“把英语让给我吧。”他的一口漂亮的伦敦音连英国人都为之叫好。
  老舍的英文藏书全部遗失在济南之后,他只得向图书馆借英文小说看,遇见精彩的,便一边朗读,一边口头翻译给旁人听。听故事的是他的两位单身邻居,都姓萧,一胖一瘦。有一个时期,在北碚,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开这样的小型英文故事读译会。
  四十年代中,老舍到了美国。他的英文又发挥了作用。一是直接用英语作周游讲演;二是大量阅读美国文学作品,观看美国话剧和电影,考察美国的当代文学活动;三是帮助美国翻译家将中国现代文学作品翻译成英文,向美国读者介绍中国现代文学的,特别是抗战文学的伟大成就。在老舍的参与下,他自己的长篇小说《离婚》、《牛天赐传》、《四世同堂》、《鼓书艺人》先后被译成了英文在美国和英国出版,加之在此之前已出版的英译本《骆驼祥子》,共有五部长篇小说在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被集中地介绍给了美英读者。可以说,不少欧美读者接触和了解中国现代文学是始自老舍。
  一九五六年,老舍抓空翻译了一本萧伯纳的话剧《苹果车》,是为纪念这位他所喜爱的爱尔兰文豪诞生一百周年而译。三十年前,老舍自己的文学生涯始自伦敦,三十年后,在创作他的著名的话剧《茶馆》的前夕,他再一次返回到西方文学上,是偶然,又非偶然。这现象,也许,可以叫做不断地汲取,不断地融合,不断地前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