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5期
狼啸
作者:他 他
把桃花接了进去。我把那栋房子当成了我的家,我和桃花,在一百多个奴仆的侍奉下,过起了恩恩爱爱和和美美的小日子。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知道了桃花的父亲,名叫丁干,原是安徽节度使。丁干为官清廉,刚直不阿,公正严明,是一个人人称颂的官吏,在当地,深得民心,却因之得罪了秦桧。那一年,正赶上安徽遭受虫灾,便被秦桧编造了一个“为官不力,无所作为,致使当地民不聊生,饿殍遍地,卖儿卖女”的罪名,下了大狱。为了斩草除根,不留后患,丁家的男丁都被充了军,女眷都被卖进了妓院,没有一个人逃脱出去。
那一年,桃花十三岁。
而这一年,桃花正好十八。
难怪桃花有如此高贵的气质,有如此多面的才艺。
如此可怜的一个小人儿,不禁让我更加爱恋和痴迷了。
不过,我并没有忘记我的使命。
我是大金国的子民,生是大金国的人,死是大金国的鬼。我不能辜负大金国开国君主完颜阿骨打的厚望,不能辜负四太子完颜兀术的信任,当然,我更不能辜负大公主完颜喝歌的期待,虽然我并不喜欢完颜喝歌,但是,站在大金国利益的角度上,我和完颜喝歌的想法,是相同和一致的。
我挥动马鞭,“啪”地一声,抽在了马屁股上。我纵马跑过去,从第二棵白桦树上,拔下了那支蓝翎箭。然后弯身取下自己的长弓,搭上了那支篮翎箭,对着刚才箭羽射过来的方向,用尽力气,把那支蓝翎箭射了出去。那支箭接连射穿了两棵碗口粗的白桦树,最后“砰”地一声,牢牢地钉在了第三棵白桦树上。一阵轻风吹过,“咔嚓”、“咔嚓”两声,那两棵白桦树接连地倒了下来,横在了茂密的白桦林里。我抑制不住内心中的得意,又策马返回了队伍的前列,对着喝歌箭羽发出的方向,大笑了两声,然后,喊道:“喝歌公主,请出来吧!”
“驾!”随着一声清脆的喝令,一匹白马从白桦林中蹿了出来,马上乘坐的,正是穿着白衫白裤的喝歌公主。喝歌提缰跃马,跳过了那两棵横倒的白桦树,策马来到了我的面前,勒住了缰绳,扬着粉红的小脸,面无表情,傲慢地问道:“怎么,温木尔古都,你都要走了,还不能和我礼貌地打声招呼吗?难道,你忘了你的马架子了吗?难道你忘了我对你的种种好处了吗?”
虽然我在女人问题上,早已身经百战,但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的脸,还是“腾”地一下红了。
我比任何人都知道,这个表面冷酷傲气的大金国公主,内心中实际上十分脆弱。就像一把硬弓,弓弦被拉到一定程度,弓身就会很容易折断一样,喝歌公主几乎就要崩溃了。其实,我只要昧着良心说一句温暖她体贴她的话,甚至只是给她一个虚假的留恋的眼神,她就会很满足很满足的。她没有和她的父亲完颜兀术一起在上京城里送我,而是扬鞭策马跑了二十几里路到这片白桦林中来等我,要的,就是我的一句话啊!
可是,我偏不。
我放下了马鞭,也同样扬起了头,面无表情,傲慢地回答道:“怎么,喝歌公主,我到宋国去,是得到了批准的,难道还要去请示喝歌公主您吗?我记得,太金国的皇帝完颜阿骨打说过,我在大金国,只需要听命于两个人,那就是大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和大金国四太子完颜兀术,好像不用等待您的指示吧?”
“你!”完颜喝歌脸都气白了,她瞪圆了眼睛,喘着粗气,扬起马鞭就要抽我。我没有躲闪,相反地,我把头扬得更高了。我太了解她了,她外表强硬,内心柔弱,虽然经常表现得十分蛮横,但是,却并不一定真的会去做。正是因为我对她的了解,从小到大,她没有一次能赢过我。这一次,我坚信,也不会例外。
果然,喝歌看了我半晌,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又慢慢地把马鞭放下了。她慢慢地把脸转了过去,转向了前方。前方,是一条长长的道路,弯弯曲曲,坎坎坷坷,一眼望不到尽头。
喝歌勒了勒马缰绳,向道边让了让,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无力地挥了挥手,软软地说道:“你,走吧。”
“驾!”我扬鞭打马,又率领着我长长的马队,向宋国的方向,飞驰了起来。
“温木尔古都,我还是那句老话,我父王虽然放你走了,但是,我是不会放过你的。你,永远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别说你是去了宋国,就是你到了天涯海角,我也同样会把你给追回来!你,是属于我的,永远都属于我,谁也抢不去!”完颜喝歌对着我的背影,大声地喊了一句,喊到最后,已经是哭腔。我知道,完颜喝歌这个从未在人前落泪的刚强女子,哭了。
我没有回头,我不是一个心软的人。
不过,那时我也在想,我是不是有些太冷酷无情了?我是不是有些太残忍了?我是不是有些不近人情了?毕竟,她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且,她还和我有过肌肤之亲。可是,不管怎样,我都得向前,义无反顾地向前。我是大金国南征的先遣,我的肩上,担负整个大金国的未来的重担。
车辚辚,马啸啸,一路狂奔。
“温木尔古都,你就是为了这个小婊子,才不理我的吧?”
我到达汴梁城的时候,桃花正在怒放。
可是,我既无心情去桃园中欣赏桃花,也没时间去城南的宅院看一看我心爱的桃花姑娘,而是躲在汴梁城的商号里,整整呆了三天。
这三天里,我没有一刻闲着。
我从汴梁北城门进城的时候,没有受到任何阻拦,一直到我在商号门前卸完了所有的货物,也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所有人都知道大金国来的温木尔古都像他的父亲温木尔需多一样,是一个老老实实的生意人,不问政治,不关心时事,两只眼睛里,什么都不认,只认银子。这样的人,除了大金国的稀奇宝物,是别的什么东西也不会往汴梁城运的。
但是,这一次,他们全错了。
往次,我从大金国运来的,确实都是优质的兽皮、山珍、野果;可是,这一次,我从大金国运来的,却是成箱成箱上好的兵器和火药。
这些兵器和火药,是分给埋伏在汴京城中的大金国死士的。汴梁城的人口并不多,但是,在这为数不多的人口中,竟然有三千人,都是我从大金国带来的智勇双全的士兵。他们分布在汴梁城的名个角落,分布于汴梁城的各个行业。他们当中,有杀猪的,有卖菜的,有卖艺的,有听差的,有给人打长工的,有替人跑腿送信的。就连城中走街串巷卜卦算命的,也有十几个人,是我的人马乔装打扮的。
这一次,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作为内应,负责炸毁汴梁城的北城门,把大金国的勇士们放进来,然后,和他们一起,一举夺下宋国的江山。
我整整用了三天三夜的时间,才把这些兵器和火药分完,才把他们各自的任务部署完。
而这时候,我已经听到了汴梁城北城门外隆隆的炮声和厮杀呐喊声了。
我率领我的商队出发的第二天,兀术就率领大金国的十万轻骑出发了。他们使用我和我的父亲为大金国准备好的驿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