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7期

天下衙门之

作者:完颜绍元




  据《鹤林玉露》记载,北宋名臣张咏在崇阳当县令时,有一天恰巧从县库旁经过,见库吏从里面出来,头巾下面挂着一枚亮晶晶的东西,引起他的注意。仔细一看,是一枚大钱。张咏当即质问库吏,库吏竟全然不惧,如实回答。
  这位县太爷脾气挺躁,马上让随从把他掀翻在地,要动脊杖。库吏高声分辩道:“一钱何足道?你能打我,还能杀了我?”张咏一听更怒,立即宣判道:“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然后亲自动手,拔剑斩了库吏。这件事在崇阳县传了好多年,都说张老爷敢动真格。
  何以这位库吏如此有恃无恐呢?官场有谚:“当官不如为娼”,“娼”为仓库之“仓”的谐音。管库吃库,那可是公开的秘密呀!而且,照例都是老爷和小吏合伙着吃,偏偏张咏想当清官,脾气又火爆,不接受库吏给他的暗示,还逾越法度宰了他。
  一般的庸官根本不敢碰这种人。库吏吃库最客气的方式,是挪用库银放债生息;如果是实物贮库,则有以次充好乃至报损注销等种种手段。
  为什么说庸官不敢碰库吏呢?你不去碰他,他还能保证你在离任办移交时,有个帐目与实物相符;倘若平素随时盘点,堵死了他这一条生财之路,届时就会弄点颜色给你瞧瞧了。
  倘若是贪官,那就更可以蝇营狗苟,进一步做造假帐目或监守自盗的事了。当然也有不够老练,反过来吃了库吏的亏的。
  《泾林续记》记载:长州县衙库吏叶景初勾结陆县尹监守自盗,陆县尹打白条支了一万多两库银,叶景初按其支用的日期和细目,逐项加倍填写数字,这就把自己的贪污罪名全归到了县太爷名下。等到肃政廉访使来巡察官纪官风时,他把这本假帐目往上一交,自己带着赃款远走高飞了。剩下来的亏空,全由陆县尹兜着。这种事情见多了,州县老爷们就养成了一个不成文的习惯:一旦有库吏亏空的事暴露,还得设法替他瞒着,不可逼得太急。免得狗急跳墙,若是翻将出来,最吃赔累的,还是当官的,你还得替他擦屁股,擦不干净,你也走不了。弄不好就得免官革职。试想有这一层干系担待,难怪会有当官不如为娼(仓)这一说了。
  为娼又不如从良(粮),粮房的生发更多,因为这里全是谷物,倒腾的余地比银库、料库更大。举个简单的例子,县属常平仓里有三千石谷放着,粮房书吏向老爷禀报说,这批谷物已放了两年多,部分已经发霉,应该贱价处理掉,再换三千石新谷进仓。按照仓法,这是允许的,老爷批准后,照例由粮房经办。
  于是,好谷也充贱谷卖,不过这是记在帐目上的价格,帐目和实价之间的差额,便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倘若没有禀报出卖,就同老爷合伙,把这三千石谷给卖了,另买三千石次货粗料进来顶替。下一任官员来接印时,三千石实物与三千石帐目都能对得起来,岂知“眼睛一眨,母鸡变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