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7期
北京大案·死囚档案之一
作者:丁一鹤
王立华回答得很干脆:“我心里也觉得挺奇怪的,也没人教我啊,我天生就是坏种吧。”
王立华这样的回答,免不了再次换来一顿更猛烈的棍棒。被打急了,王立华就往外面跑。这一次,妈妈以为儿子会像往常一样过不多久就会回家的。但是,整整一天了还不见王立华的身影,到了晚上,妈妈打遍了所有他可能去的地方的电话,别人都说没有见到他。妈妈只好哭喊着到外面去找,整整一个晚上,妈妈找遍了他可能去的地方,也没有见到他的身影。
直到第三天下午,在别人的指点下,妈妈终于在崇文区夕照寺街铁道旁的涵洞里,找到了像小叫花子一样的王立华。妈妈搂着王立华的头哭着说:“好孩子,咱们回家吧,你爸爸说他再也不打你了。”
但王立华哭喊着,死活不回家。他冷冷地对妈妈说:“打死我也不回去,他(指爸爸)把我往死里打,这辈子我再也不回他那个家了,除非你跟他离婚,我再也不敢见他了。”妈妈知道儿子的脾气倔,说到做到。她只好把兜里所有的钱给儿子留下,哭哭啼啼地回家了。
王立华就一直住在涵洞里,靠妈妈留下的一点钱买点饭吃,实在没有了,就到附近的市场去偷。过了一个多星期,妈妈哭着来了,一见王立华就把他的头搂在怀里哭着说:“走吧,妈妈已经离婚了,咱们要到一个新家去了。”
妈妈带着王立华和姐姐搬到崇文区的家。一开始,王立华觉得父母离婚让他终于摆脱了爸爸的约束,可以信马由缰地为所欲为了。但是一年后,王立华发觉家里已经没有钱让他偷了。
王立华13岁那年春天,他像往常一样翻开妈妈的钱包之后,发现里边除了只有不到两块钱的毛票和几张粮票时,王立华心中怵然一惊。他知道,靠妈妈在城建公司上班挣来的微薄工资,养活3口人已经捉襟见肘,还要供养自己和姐姐上学,再加上自己不时地从妈妈钱包里偷钱出去,这个家已经一贫如洗。
尽管王立华在别人眼里是个浑蛋,但他是个孝顺的孩子,他很爱自己的妈妈。他轻轻把那两块钱放进妈妈的钱包。从那以后,王立华再也没有偷家里的钱。他感到自己已经13岁了,应该到外面去闯荡,不能再祸害妈妈了。
王立华突然改邪归正,让不知内情的妈妈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但妈妈想不到,王立华并没有改,他只是转移了盗窃目标而已。
家里没钱可偷了,王立华开始偷邻居家或周围的小商店,这使得王立华成了派出所的常客,最多的一天,因为打架、偷东西他曾经五次进派出所。但由于他年龄太小,民警大多是对他进行一番说服教育后,就把他放了。在这种偷抢打闹的日子里,王立华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小学毕业后,妈妈见没有学校肯要一个成为惯偷的坏孩子,就把他送到了工读学校。而王立华也非常愿意去工读学校,因为他觉得工读学校里有很多像他一样的“坏孩子”,在那里他更容易找到当“大哥”的感觉。
在工读学校与其他同学的交往中,王立华反而学到了更多他闻所未闻的犯罪手段。从此,他也变得更加冷血。从工读学校毕业后,他甚至用一把土枪将自己武装起来。
1995年5月,喜欢操枪弄棒的王立华因为违犯枪支弹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自制土枪被拘留15天。在这次被拘留的过程中,他在拘留所里认识了比他小两岁的小金,他们两人的家住得不远,在聊天中他们成了好朋友。离开拘留所后,小金就开始跟着王立华出来闯“江湖”,靠打家劫舍过日子。1995年7月13日,17岁的王立华带着15岁的小金手持菜刀和假手榴弹,闯入居住在丰台区的一个浙江商人住处,抢劫了手机等价值2万多元的物品后,被警方逮捕。
1995年11月28日,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立华有期徒刑9年。在法庭上,王立华把判决书拿过来一看,疯狂地撕毁了判决书,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对于尚未成年、心理承受能力还比较差的王立华来说,9年徒刑仿佛预示着他将要在监狱里呆上一辈子。
绑架银行行长、抢劫国库,这个想法他已在监狱里酝酿了整整7年。王立华曾预谋杀掉母亲,“舍”去这世上他唯一的牵挂,然后放开手大干一场。
到监狱之后,王立华认为自己之所以被抓住,是因为没有干成大事。如果自己有足够多的金钱,就会摆平一切。在监狱里,王立华就暗暗发誓,出狱后要轰轰烈烈地干点“大事”,不枉来世上走一遭。干大事需要钱,可从哪里搞到足够多的钱呢?绑架银行行长、抢劫国库,这个念头是他1996年入狱不久后产生的。
在王立华的狱友中,有一个高高瘦瘦的银行工作人员。王立华有意和他套近乎,问他银行的一些事情。在聊天中,王立华得知银行的金库是由行长和保卫科长共同掌管钥匙,王立华想:只要绑架了银行行长和保卫科长,带着他们去金库,不怕拿不到钱。这种想法王立华酝酿了整整7年。他在狱中读书看报看电视时,还暗暗记住了一些银行的位置和银行行长的名字。
2002年9月,王立华因为改造积极被提前释放。出狱后,他开始着手实施他在狱中就策划好的抢劫国库的计划。而他计划的第一步竟然是准备杀掉自己的妈妈,以免后顾之忧。因为这个世界上惟一让他牵挂的就是妈妈,他明白自己要是抢劫国库被抓住,罪行比上一次会更重,被判死刑是无疑的。妈妈肯定受不了这种痛苦,与其让妈妈为自己痛苦,不如瞬间结束她的生命,然后无牵无挂地放开手大干一场。
王立华的冷血在于他做什么事情都拿得起放得下,他认为有舍才有得,比如他曾预谋杀掉妈妈。在王立华的天平上,衡量的砝码一个是他的私欲,一个是妈妈的养育亲情。王立华知道这样做对不起妈妈,但他觉得亲情再重也不抵自己的私欲,就打算把妈妈“舍”掉。这种伤天害理的逻辑在冷血的王立华看来却是天经地义。
2003年3月,王立华决定到电影《寻枪》的拍摄地贵州去“寻枪”。他单枪匹马来到贵州松桃县,在县城闲逛时,无意中看到一个中年男人后胯上鼓鼓囊囊,凭经验,他断定那就是一把手枪。
搞枪是王立华计划中的第二步。王立华搞枪的目的是先抢国库,然后拉起一帮“兄弟”把北京闹翻天,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所以,王立华从出狱后就开始了他的寻枪生涯,而且从来不避讳告诉身边的朋友“要搞枪”。2003年1月,王立华的一个小哥们,想回东北老家一趟,他吹嘘自己有很多朋友都有枪,问王立华去不去。王立华立即找来朋友的一辆车,和这个名叫“小二”的朋友辗转到辽宁铁岭市、黑龙江虎林市,搞到了3杆猎枪。
这些枪显然满足不了王立华“干大事”的需要。2003年2月的一个晚上,王立华和一个朋友在北京五棵松附近的一个歌厅找小姐,他的一个手下带来一个叫小海的哥们,这个小海是北京人,因在云南作案被判刑,刚刚被放出来。王立华见到小海后,就毫不掩饰地提出让小海带他到云南买枪。但小海从别人那里得知王立华是个胆大包天的人,买枪后担心出事牵连自己,没有答应他。王立华一气之下,决定单枪匹马去寻枪。
2003年3月,王立华决定到电影《寻枪》的拍摄地贵州去“寻枪”。他单枪匹马来到贵州松桃县,在县城闲逛的时候,他尾随一个中年男人进了一家饭馆。那个男人后胯上鼓鼓囊囊,凭经验,他断定那就是一把手枪。
王立华要了酒菜坐在了那个男人对面,三杯酒下肚,两个人聊上了。那人果然是个枪贩子。这个姓吴的男人卖给王立华3把仿“六四”手枪,还有3发子弹。王立华当时试枪打了一发,发现手枪能够使用,就把枪揣起来带回了北京。这次买枪,王立华花掉了9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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