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4期

执照和监照

作者:青 崖




  中国封建社会的选官制度除科举外,还有捐纳,即赀纳官,清代又称“捐纳事例”,简称“捐例”,就是用钱财换取官职。汉代就有“百姓纳粟千石、爵一级”,此后,各朝时而有之,用资财捐出身则是明、清两朝的一大特点。清代的捐纳不但形成了一定的制度,且较为完善。
  清代捐纳分为两类,一类为解决特殊问题,即拯荒、河工、军需时开设的“暂行事例”,有一定的期限,期限结束即告停止。另一类是现行事例,没有时间的限制。主要是捐虚衔、捐封典以及捐出身,即平民通过捐纳贡监和生员,改变身份。按照报捐者的身份和所捐职衔等级的高下,来决定所捐钱、物的多少,或以银捐,或以谷捐。据《大清会典事例》记载,康熙七年(1668年),以“赈灾”为名,所定的捐例为:“满洲、蒙古、汉军并现任汉文武官弁捐银千两或米二千石者,加一级……生员捐银二百两或米四百石,准入监(国子监)读书;俊秀捐银三百两或米六百石,亦准入监读书。富民捐银三百两或米六百石,准给九品顶戴;捐银四百两或米八百石,准给八品顶戴……”
  报捐可在各省,也可直接纳银于户部,户部设有专门的机构“捐纳房”来主持其事。当然,捐官也有一定的限制:文职自小京官至郎中,未入流至道员;武职自千、把总至参将。捐纳官不得分用于吏部和礼部,道府不得授实缺正印。
  按照规定的数量交纳了银子和粮食以后,吏部就发给执照和监照。执照,是户部“收到银项公文等件回给之凭票”,“凡报捐者曰官生,(吏)部予以据,曰执照。”简而言之,执照就是授官的证书。监照,是国子监发给的执照。《红楼梦》第十三回中,秦可卿死后,贾珍为在丧礼上风光些,向前来拜会的内宫太监说要给儿子贾蓉捐个前程。老太监会意,说目前正有个五品龙禁尉的缺,因为是老相识,便给他打了个八折,以一千二百两银子的价给了他。并交代随身跟来的小厮说:“回来送(贾蓉的履历)与户部堂官老赵,说我拜上他,起一张五品龙禁尉的票,再给个执照。”清代的买官卖官之风,从这部文学作品中可见一斑。
  捐纳作为一种制度流传久远,相延成风。所有捐官者及其家族均以其为荣,乡里以此为榜样,导致卖官鬻爵的风气更为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