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李膺(附杜密)





  受士人仰慕

  李膺(110—169),字元礼,颍川襄城(今属河南)人。祖父李修,安帝时为太尉。父李益,赵国相。李膺生性高傲,交结不广,只是和同郡荀淑、陈寔等师友往来。

  他起初举孝廉,得到司徒胡广征召,举高第,升任青州刺史,地方长官怕他严明,多望风弃官而去。后为渔阳太守,不久转为蜀郡太守,调任护乌桓校尉。鲜卑来骚拢时,他常亲自率军迎击。后因公事免官,退居于颍川郡纶氏县,教授学生常达千人,为世人所仰慕。南阳人樊陵求为他的学生,他不接受。樊陵后来因阿附于宦官,当上了太尉,仍为志节之士所羞。荀爽拜谒李膺时,因能为他驾驭车马而特别高兴,并宣传此事。有的士人以被李膺接待过为荣,名为“登龙门”。可见对他为人仰慕之一斑。

  永寿二年(公元156年),鲜卑寇掠云中郡,李膺任为度辽将军,担任抵御任务。由于他抵御得力,寇掠者惧怕,放还一些被掠的人口,边郡得以稍稍安宁。

  延熹二年(公元159年),为河南尹。当时宛陵大姓羊元群从北海郡罢官归来,偷偷地带回“奇巧”财物。李膺揭发之,并想查办其罪。羊元群向窃据大权的宦官行贿,反使李膺坐罪,罚到左校(官署名)做苦工。

  起初,李膺与廷尉冯绲、大司农刘祐等共同立志纠罚奸倖之徒,而这时冯绲、刘祐也因获罪在做苦工。司隶校尉应奉了解其情,上疏桓帝为李膺等说情,认为李膺等人素有功绩,秉公执法,百姓称许,反而受罚,应当宽恕,以免激化矛盾。李膺等人才得以免刑。

  使宦者畏惧李膺又被任为司隶校尉,与太学生首领郭泰等结交,反对宦官专权,有“天下楷模李元礼”之誉。这时宦官张让之弟张朔为野王县令,贪残无道,甚至杀害孕妇,闻知李膺严厉,惧罪逃至洛阳,藏匿在张让宅中。李膺知道张朔的罪状,亲自带着从吏到张让宅中搜捕张朔,交付洛阳狱,取得供辞,立即处决。张让为弟向桓帝诉冤,桓帝诏李膺入殿而亲自诘问为何擅自诛杀官员。李膺据理对答,还要求给五日期限,追查首恶分子。桓帝觉得李膺无罪,不再追问,便让他退出。从此宦官都小心翼翼,不敢再出宫门。桓帝觉得奇怪而问其原因,都说害怕李膺。

  经历两次党锢事件延熹九年(公元166年),李膺等捕杀与宦官勾结的卜者张成之子。宦官集团乘机反扑,指使张成的弟子牢修控告李膺等人交结生徒,“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桓帝随从宦官的要求,下令逮捕党人,李膺也被捕。审查此案经过三府(汉代的太尉、司徒、司空所设的府署,合称三府)时,太尉陈蕃认为李膺等颇有声誉,罪名不实,不肯“平署”(联合签署)。桓帝大怒,将李膺等人关进了属于黄门署的北寺狱,株连达二百多人。外戚窦武等出面援救,桓帝才将李膺赦免,“禁锢终身”,不许做官。官府中还记录有党人名单。这是第一次“党锢”事件。李膺回乡后,居于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山中,士人“皆高尚其道,而污秽朝廷”。

  等到陈蕃免了太尉,朝野之人都属意于李膺。荀爽担心李膺因名高而致祸,写书劝告他明哲保身。不久,桓帝死,灵帝立,外戚窦武为大将军,名臣陈蕃为太傅,两人共掌朝政,合谋诛除宦者,重新任用名士,任李膺为长乐少府。但因宦官势大,一时未曾动手。宦官却在建宁二年(公元169年)先发制人,迫使灵帝收捕窦武。窦武兵败自杀后,宦官得势,又肆意逮捕“党人”。乡人劝告李膺逃匿,李膺毫不畏惧。结果,李膺及杜密等百余人被捕入狱处死。同时受株连而被处死、迁徙、禁锢者“六七百人”。这是第二次“党锢”事件。

  李膺的妻子迁徙边地,门生、故吏及其父兄并被禁锢。李膺的门徒景顾因漏名而未被处治,其父景毅不愿苟安,上书请求免去侍御史的官职而返回家乡蜀郡。

  时称“李、杜”

  杜密(?—169),字周甫,颍川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人。据传,“为人沈质,少有厉俗志”。为司徒胡广所辟,升至代郡太守,再任泰山太守、北海相。宦官子弟为其属县长官有奸恶行为者,都收捕查办之。

  后来杜密去官还乡,常去拜谒地方长官,多所请托。同郡刘胜(字季陵)从蜀郡告归乡里,闭门修养,不大交往。郡太守王昱对杜密说:“刘季陵清高士,公卿多举之者。”他知王昱激己,答道:刘胜官位高,您待为上宾,但他知善不荐,闻恶不言,“隐情惜己,自同寒蝉”,这是罪人;我知善必举,知恶必纠,使您“赏罚得中”,这不是显然的高低之分吗?王昱惭愧而佩服,待之弥厚。

  桓帝时,杜密任为尚书令,迁河南尹,转为太仆。“党人”事起,被免官还本郡,与李膺一同坐罪,两人齐名,故时人称为“李、杜”。太学生誉之曰“天下良辅杜周甫”。

  灵帝时,陈蕃辅政,杜密又任太仆。“党锢”事件再起,被迫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