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官私手工业





  我国的封建社会,自始至终强调扶植与发展“男耕女织”的个体小农经济,把手工业视为农业的副业,显示出自给自足的特征。但虽然如此,手工业与商业仍有它们的地位和作用。因为以自然经济为特征的封建经济,并不绝对排斥商业与手工业。恰恰相反,穷奢极欲的统治阶级是需要有商业与手工业为他们提供优质的产品;各地区物品资源的差别,也需要彼此交换、流通,以通有无。由于生产工具的发展和小农经济生产规模的狭小,各种农业器物的生产已非小农家庭之力所能奏效,“故工不出,则农用乖”①;何况农业的发展,直接为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原料和市场。这一系列的因素,就使得我国封建社会的统治者虽然一再倡导以农为本、工商为末和主张重农桑而抑工商,而手工业和商业却始终存在着和不断发展着、甚至构成了封建经济的必要组成部分,以致出现了把从事手工业与商业作为致富的必要手段的思想,连司马迁也认为“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②秦汉时期的手工业,就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上承战国而加速发展的时期。

  ①《盐铁论·本议》。

  ②《史记·货殖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