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原名绍选,字渭璜,曾化名子琪、之启、刘湘、胡服等,笔名有赵启、仲篪、刘祥、K·V·、陶尚行、莫文华、吕文等,刘少奇是1920年起用的名字。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11月24日出生于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炭子冲的一个农民家庭。其父刘寿生是个忠厚老实而有一定文化教养的农民。其母刘鲁氏是个勤劳俭朴的家庭妇女。刘少奇幼年在家乡读私塾。1913年入宁乡县第一高等小学(亦称玉潭学校),受到民主主义思想的影响,曾参加反对袁世凯与日本签订屈辱的“二十一条”的爱国运动。1916年夏考入长沙驻省宁乡中学。1917年3月在湖南陆军讲武堂学习军事。半年后,讲武堂被军阀解散,回家自修。1919年初插入长沙育才中学毕业班。五四运动后奔赴北京,积极参加爱国学生的请愿示威活动。9月进河北保定育德中学附设的留法高等工艺预备班半工半读,广泛阅读《新青年》等进步书刊,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思想。1920年秋返长沙,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后去上海外国语学社学习。
1921年夏初,刘少奇赴苏俄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同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春回国,开始从事工人运动。先在上海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工作,后调湖南领导粤汉铁路工人运动。9月,受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的委派,去江西协同李立三等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刘少奇作为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的全权代表长住俱乐部应付一切,并与路矿当局谈判。经过一系列斗争,迫使路矿当局接受了工人们提出的要求。罢工胜利后,刘少奇任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总主任。1923年二七罢工失败后,全国工人运动转入低潮。刘少奇先后撰写《对俱乐部过去的批评和将来的计划》和《二七失败后的安源工会》等文章,系统地总结了安源工人运动的经验,引导工人群众向劳工解放运动的正确道路前进,使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成为当时全国组织最好的工会之一。
1925年春,刘少奇代表汉冶萍总工会前往广州筹备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主持起草《工人阶级与政治问题》等决议案。在这次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副委员长。会后,受全总的委派,去上海筹建全总上海办事处,负责指导长江流域及北方的工会工作。其时适五卅惨案发生,刘少奇兼任上海总工会总务科主任,与李立三等领导上海20多万工人举行总同盟罢工,反帝运动迅速由上海席卷全国。9月18日,奉系军阀封闭上海总工会,并下令通缉刘少奇。11月,刘少奇回长沙养病。12月,被湖南军阀赵恒惕逮捕。经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各地工会、团体多方营救,1926年2月获释出狱,被驱逐出湖南,经上海抵达广州,受到省港工人和各工会团体的热烈欢迎。刘少奇接替因病休养的林伟民,代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长职务,与邓中夏、苏兆征等共同担负起领导省港大罢工的重任。刘少奇提出工人阶级的力量在于组织的思想,为促进广州、香港各工会的联合做了许多艰苦细致的说服工作和组织工作。
1926年5月,刘少奇出席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在会上作《一年来中国职工运动的发展》的报告。报告分析了五卅运动以来中国社会各阶级的政治态度及其在国民革命中的地位,指出中国革命必须由工人阶级来领导;阐明了职工运动的方针,强调工人阶级在反帝反军阀运动中应加强各种经济斗争,应与世界工人阶级建立联合。在这次大会上,刘少奇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秘书长。10月,国民革命军攻占武昌后,武汉成为全国革命的中心。刘少奇随即抵武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迁址作准备,并担任全总汉口办事处秘书长,直接指挥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四川等省工人运动。同时,参加湖北全省总工会的领导工作。他以相当精力去加强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撰写了《工会代表会》、《工会经济问题》和《工会基本组织》三本小册子,阐述了工会的性质、任务和组织原则,指出工会是工人“群众的奋斗的机关”,必须坚持“民主集权制”,必须有严密的组织,才能实现工人阶级所担负的历史使命。1927年1月,刘少奇参与领导汉口工人群众收回汉口英租界的斗争,取得了中国人民反帝斗争史上的一次重要胜利。4月,他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5月,被任命为中共中央工人运动委员会委员。刘少奇善于把党的政治任务和工人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以正确的策略领导工人群众进行有成效的斗争,成为中国早期工人运动的领袖之一。
1927年国共合作全面破裂后,刘少奇长期在国民党统治下的白区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28年3月,他以中华全国总工会特派员的名义到天津参加全国铁路总工会的领导,并指导中共顺直省委工作。6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审查委员会委员。1929年春,奉调上海,任中共沪东区委书记,领导职工运动。6月,出任中共满洲省委书记。8月22日,在奉天(今沈阳)被捕。他在敌人面前英勇不屈,坚不吐实,于9月中旬取保释放。他抓住工人群众的迫切要求,领导中东铁路工人进行经济的和政治的斗争。1930年3月调回上海,指导沪东工人运动。6月,率中国工会代表团去苏联莫斯科出席赤色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当选为执行局委员,留在赤色职工国际工作。1931年1月,刘少奇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同年秋回国,任中共临时中央职工部部长、全国总工会组织部部长。他坚持从实际出发,同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进行了不懈的斗争,提出了许多指导白区职工运动的正确主张和策略思想。他在《最近中国职工运动,国民党工厂法、工会法与赤色工会目前的任务》、《罢工策略》、《批评“退出黄色工会”的策略》和《一九三一年职工运动的总结》等文章中,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了罢工策略的正确运用、公开工作和秘密工作、合法斗争和非法斗争、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以及对待黄色工会的策略等一系列重大原则问题。尽管当时曾受到“左”倾错误领导的批评和压制,但他仍坚持自己的正确意见,坚韧不拔地为党工作。
1932年冬,刘少奇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任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委员长,领导苏区和白区的工人运动。他阐述了苏维埃政权下工会的作用与任务,强调要组织真正群众的阶级工会。工会应保护工人的经济利益,努力改善工人群众的生活;应参加与协助国有工厂的管理,教育工人用新的态度来对待新的劳动,为苏维埃的胜利而努力生产。1934年7月,刘少奇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在动员工农群众参加红军,支援革命战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10月,随中央红军参加长征,先后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八军团、第五军团中共中央代表,第三军团政治部主任,中央筹粮委员会主任等职。1935年1月,在贵州遵义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刘少奇任中华全国总工会西北执行局委员长,继续领导职工运动。
1936年春,刘少奇抵达天津,以中共中央代表的身份主持北方局工作,坚定地贯彻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政策,并对党内长期存在的“左”倾关门主义和冒险主义进行了系统的批评,不仅在实际工作中,而且从思想理论上,为推动白区工作的彻底转变作了不懈的努力。从4月起,他发表了《肃清关门主义与冒险主义》、《关于白区职工运动的提纲》和《怎样进行群众工作?》等文章,在科学总结白区工作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阐述了白区工作的方针任务和策略原则。他主张党在白区的工作应该实行深入群众、长期隐蔽、积蓄力量的方针。在策略指导上,应根据形势的变化、运动的退潮和来潮,以及革命与反革命实际力量的对比,来恰当地组织革命防御或进攻;必须从争取胜利的观点出发,根据当时当地的环境和条件,以及群众觉悟的程度,提出群众可能接受的口号、要求和斗争方式,去发动和领导群众斗争;要正确把握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的区别与联系,应在形式上与方法上使二者严格分开,在内容上与政治上又使二者密切联系起来;要充分利用敌人内部的矛盾,争取暂时的同盟者,去反对当前主要的敌人。刘少奇用极大力量整顿和恢复遭受严重破坏的华北各地的党组织,教育共产党员和干部“学会领导群众的艺术,学会策略的运用”。他在《火线》、《生活日报》、《长城》、《国防》等报刊上发表了许多文章,在华北以至全国广泛地宣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新政策。11月,在《民族统一战线的基本原则》一文中,着重指出领导权问题是民族统一战线的中心问题。必须正确处理战略任务与策略转变的关系、统一战线与阶级斗争的关系、上层统一战线与组织下层群众的关系,必须对同盟者的错误和动摇给予高度的警惕与必要的批评,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要十分注意斗争策略。他为联合华北一切可能抗日的党派、阶层,争取宋哲元、阎锡山等转向抗日,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巩固和发展了一二九运动的成果,开创了华北抗日救亡运动的新局面。1937年5月,在出席苏区党代表会议之后,同张闻天主持召开党的白区工作会议。在会上作《关于白区的党和群众工作》的报告。这次会议系统地总结了十年内战时期白区工作的经验教训,明确了革命新时期党在白区工作的策略任务,成为白区工作的一个重要转折。后来,中共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刘少奇在白区工作方面所建树的历史功绩作了评价,指出他是党的“正确路线在白区工作中的代表”。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刘少奇抵达山西太原,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敌人后方独立自主地开展游击战争的战略方针,作出华北党的工作应以游击战争为中心任务的部署。决定将党的工作重心放在农村,号召城市中的共产党员和青年学生脱下长衫,到农村中去,拿起武器打游击。在党内提出了军事化的口号,要求一切干部和党员学习军事,学习游击战争,集中一切力量发动群众,组织抗日武装。他领导以薄一波为书记的中共山西公开工作委员会,按照站稳脚跟,抓住实权,多做实事,反对空谈,推进阎锡山抗战的方针,利用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这个公开合法组织,组建了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新军)。9月,八路军总部一到太原,刘少奇即同总部主要领导人讨论确定要广泛地准备游击战争,要扩大八路军到拥有数十万人枪的强大的集团军,要建立起很多根据地,担负起独立坚持华北抗战的重大任务。提出要立即部署山西、河北、山东等地的人民抗日武装斗争。10月,刘少奇撰写《抗日游击战争中的若干基本问题》一文,11月,又为北方局起草《关于目前形势与华北党的任务的决定》,论述了游击战争在抗日战争战略上的重大作用,指出游击战争是华北人民抗日的主要斗争形式,强调要坚持长期的游击战争,必须建立巩固的敌后抗日根据地,建立真正有工作能力的、有群众基础的抗日民主政权。太原失守后,指导晋察冀边区着手进行统一战线的民主政权的筹建工作。1938年3月中旬,刘少奇回到延安,继续负责指导华北工作。7月,在刘少奇的组织领导下,中共冀热边特委在八路军第四纵队配合下,发动了冀东人民抗日武装起义,为建立冀热察抗日根据地打下了基础。
1938年11月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后,刘少奇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负责指导长江以北河南、湖北、安徽、江苏地区党的工作。1939年1月,抵达中共中央中原局所在地河南确山竹沟镇,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华北、发展华中的战略方针,作出发展中原地区敌后抗战的工作部署。12月,率中原局机关进入华中敌后,抵达安徽定远藕塘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多次主持召开中原局会议,讨论发展华中的战略方向、根据地建设的方针任务和统一战线的策略等问题;决定执行向东作战,向北发展,开辟苏北的战略任务;并建议中共中央从华北派一部分八路军南下,协同新四军发展苏北抗日游击战争。1940年春,刘少奇与新四军江北指挥部领导人一起,指挥新四军第四、第五支队的主力,挫败了日伪军对皖东的“扫荡”,并在津浦路东半塔集地区打退了国民党顽固派军队韩德勤部的进攻,开辟和发展了皖东抗日根据地。新四军江北部队和南下的八路军部队在苏北胜利会师后,于11月间组建了华中新四军和八路军总指挥部,刘少奇任政治委员,统一指挥长江以北、陇海路以南的新四军和八路军。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刘少奇临危受命,任新四军政治委员,同新四军代军长陈毅等领导重建新的军部,整编部队,并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提出新四军今后的任务是坚持华中敌后抗战,阻止反共军的进攻,迅速加强根据地各项建设,积聚力量,准备与敌伪军和反共军进行长期斗争,一俟条件成熟即向西向南发展。5月,中原局与东南局合并组成中共中央华中局,刘少奇任书记,并兼任中央军委华中分会书记。他主持召开华中局高级干部会议,总结皖南事变的经验教训,着重检查了新四军成立以来的建军工作,提出了人民军队建设的基本要求。同年夏,刘少奇和陈毅等指挥新四军粉碎了日伪军对苏北、苏中根据地的“扫荡”,巩固和发展了华中抗日根据地。
1942年3月,刘少奇奉调回延安。在从苏北返延安途中,受中共中央的委托,检查指导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工作。年底回到延安。从1943年3月起,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兼中央组织委员会书记,参与全党整风运动的领导。1945年5月,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即《论党》)。6月,在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在抗日战争时期,刘少奇用了很大精力研究党的建设问题,先后发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做一个好的党员,建设一个好的党》、《论党内斗争》、《论党员在组织上和纪律上的修养》和《论党》等许多重要论著,丰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他指出加强党的建设的最主要的问题,是思想建设问题。党的思想建设应从加强共产党员的思想修养做起。党的利益高于一切,是党员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原则。他对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统一的毛泽东思想作了完整的概括与系统的论述,指出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一切工作的指针。他阐明了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党的组织建设必须遵循的规律,是达到党内团结和统一的重要保证。他系统地总结了党内斗争的历史经验,提出了进行党内斗争的正确原则和方法。他论述了群众、阶级、政党和领袖的关系,指出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毛泽东赴重庆同蒋介石谈判期间,刘少奇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职务,并任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兼总政治部主任。1945年9月,他根据中共中央的决策,起草了《目前任务和战略部署》的指示,提出全国的战略方针是“向北发展,向南防御”。11月,国民党军队占领山海关、锦州,对东北即将发动大规模进攻。刘少奇根据当时东北敌强我弱的形势,明确提出当今在东北的中心任务,是建立可靠的根据地,站稳脚跟,作长久打算。要求东北部队放弃争取东北大城市的任何企图,“让开大路,占领两厢”,分散部署,以主要力量迅速在各战略要地放手发动群众,建立巩固的根据地。刘少奇坚持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正确方针,对于扭转当时东北面临的困难局面起了重要作用。
1946年5月,刘少奇主持起草《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五四指示),把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指出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共产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环节。还规定了土地改革运动中的各项指导原则。1947年3月,国民党军队攻占延安,毛泽东等留在陕北指挥全国解放战争,刘少奇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和朱德等前往华北,负责中央委托的工作。7月至9月,在河北平山主持召开全国土地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了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给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这次会议确定的方针,进一步推动了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的发展。
中国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进攻后,为加强华北解放区的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刘少奇于1948年5月主持将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个战略区及其领导机构合并,组建中共中央华北局、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和华北军区,兼任华北局第一书记。9月,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作关于新民主主义建设问题的讲话。1949年3月,出席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参与制定夺取人民解放战争的彻底胜利、将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到城市的战略决策及新中国的各项方针政策。刘少奇在会上发言,强调要以城市工作为重心来领导全党工作,努力学习解决接收后的城市管理问题,依靠工人阶级,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会后,随中共中央机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进入北平。4月,赴天津视察,同工人、干部、职员、资本家等各方面人士座谈,宣传贯彻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在同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刘少奇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0月,被任命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刘少奇在制定党和国家各项重大方针政策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进行深刻的思考和大胆的探索。建国前夕,他提出人民解放战争胜利以后,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是恢复和发展中国的经济,并系统地阐述了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指出新民主主义经济主要由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等五种经济成分构成,在目前及战后最初一个时期内,都应鼓励其发展。但必须以发展国营经济为主体,普遍建立合作社经济,扶助独立的小生产者并使之逐渐地向合作社方向发展,组织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容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范围内发展,以便逐步地稳当地过渡到社会主义。1950年,他写了《国家的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文,提出实现国家的工业化,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最基本的任务;指出中国经济建设的大体步骤,首先要以主要力量发展农业和轻工业,然后发展重工业,在重工业发展的基础上,再大力发展轻工业,并使农业机械化。同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由刘少奇负责的中央土地改革委员会,指导全国的土地改革工作。刘少奇主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并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刘少奇十分重视发展合作经济。1950年7月在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上作报告,总结了解放区和建国初期合作社运动的经验,指出当时主要发展农村供销合作社、城市消费合作社和城乡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并为引导合作社走上正轨提出了明确的方针。随后,又撰写《关于合作社的若干问题》、《论合作社问题(初稿)》等著作。
1951年2月,刘少奇在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讲话,明确提出“民主化与工业化”的基本口号,论述了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的辩证关系,指出没有国家的民主化,没有人民民主政权的发展,就不能保障经济事业的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而经济事业的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又要大大地加强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的基础。五六月间,刘少奇在《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一文中提出,在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国家建立以后,国营工厂内部已经不存在工人同资本家之间的那种阶级对抗和剥削关系,但是仍然存在着工人阶级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一种在根本上非敌对的矛盾。必须正确区分和处理敌对的与非敌对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1953年2月,刘少奇担任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领导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同时,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对新中国第一部根本大法作了完整系统的说明。在这次会议上,刘少奇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刘少奇十分重视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以后的建设问题。他在1951年4月召开的中共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作《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的报告,强调要对共产党员进行共产主义和共产党的教育,必须继续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他提出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作为对党员的明确要求和教育内容。1954年2月,刘少奇主持召开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受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的委托,在会上作《为增强党的团结而斗争》的报告,指出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要求全党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提高维护党的团结的自觉性,同一切破坏党的团结的言论和行动作坚决的斗争。1955年12月至1956年3月间,刘少奇先后约请国务院所属30多个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对我国各条战线的实际情况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为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准备。1956年9月,他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根据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国内阶级关系的变化,提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历史任务,要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这次大会为新时期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刘少奇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副主席。在1959年4月召开的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以后,刘少奇针对当时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劳动制度、教育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某些弊端,提出了许多的改革设想,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既要有计划性,又要有多样性、灵活性;要利用价值规律,用价格指导生产;开放和利用自由市场;要增加地方和企业的自治权;允许个人有一定的经济活动自由。他认为,在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按劳分配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分配工作搞得好,就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否则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对于劳动者的分配,必须贯彻按劳取酬的社会主义原则。他提出许多生产资料可以作为商品进行流通的观点。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流通是最敏感的,生产中的各种问题都会在流通中反映出来。因此,应当重视流通问题。强调按照等价交换原则进行交换是社会主义再生产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不但工农之间、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之间需要等价交换,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重工业和轻工业之间,各个地区之间也要等价交换。还提出改进工业管理体制,试办托拉斯,打破地区限制,按行业组织各种形式的专业公司,促使专业化协作发展,把国民经济组织起来,以便提高劳动生产率。他还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应有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以及实行固定工和合同工并存的劳动制度的观点。
在六十年代初期的国民经济调整中,刘少奇敢于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主持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和措施。1962年1月,他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作报告,初步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经验教训,分析了1958年“大跃进”以来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及其产生的原因。报告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应该根据中国的特点,采取适合中国情况的方法来进行;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从实际出发来拟定政策、计划和措施,把工作放在切实可靠的基础上。接着,刘少奇又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作出了大幅度地调整国民经济的决策,并提出了克服经济困难的具体措施,使国民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刘少奇受到错误的批判,并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残,于1969年11月12日在河南开封病逝。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作出《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决定“恢复刘少奇同志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肯定了他在长期革命斗争中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建树的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刘少奇的主要著作,收入《刘少奇选集》、《刘少奇论党的建设》、《刘少奇论工人运动》、《刘少奇论合作社经济》、《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等文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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