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保境安民





  都城的建置

  朱元璋即位后,有一事令他颇费斟酌,而且在他脑际萦绕二十多年,仍放心不下,这就是都城的确立问题。

  朱元璋略地定远后,根据儒士冯国用的建议,至正十六年(1356)进据了古都金陵,之后他从金陵挥师四向,统一南北,然而对定都于此却并不满意。洪武元年(1368)八月,朱元璋决定仿古代两京之制,以金陵为南京,汴梁(开封)为北京。在攻下元大都当月,他还巡视了汴梁,只因中原的凋敝给了他深刻的印象,故没有营建北京宫阙之命。

  洪武二年九月,建都问题再次提了出来。当时朝中大臣,有的主张定都关中,有的建议设在洛阳,有的提出以汴梁为都,有人认为就元大都的宫殿之便建都为好。朱元璋出于当时经济的考虑,认为长安、洛阳、汴梁都不宜建为都城。大都是元代都城,但作为新皇朝的首都,宫殿还需要重新修建,也不容易。反复思量,朱元璋乃以其家乡临濠前江后淮,有险可依,又有漕运之便为由定为中都,随后开始了宫阙城池的营建。到洪武八年(1375)四月,正当中都规模已具时,朱元璋亲自巡幸了中都,可由于种种原因,又下诏停止了。洪武十一年(1378)正月,朱元璋终于下诏改南京为京师,正式确定为国家的首都。然而南京作为京师的地位并不稳固,洪武二十四年(1391),朱元璋派太子朱标巡视了西安、洛阳,有迁都之意,可所有的一切都因太子不久病死,朱元璋又已年迈而搁置下来。

  用兵漠北朱元璋一再徘徊,考虑迁都,究其原因是出于巩固统治的需要。元顺帝北走大漠后,仍保有强大的军事势力,随时有重卷中原之举,这正是朱元璋最为忧虑的事。为了进一步统一蒙古地区,他也多次对蒙古用兵。洪武三年(1370)正月,朱元璋命令大将军徐达从潼关出西安,捣定西,以取王保保,左副将军李文忠出居庸,入沙漠追击元主。这一次用兵,取得了较大胜利,迫使北元再次北撤,而明朝的北部防御也得到稳定。之后在洪武五年、二十年、二十一年、二十三年又进一步用兵,其中二十一年,大将蓝玉追击到捕鱼儿海,元主脱古思帖木儿仅以身免,逃往和林。此役使蒙古受到震撼,北元再也无力与明朝对抗了。

  朱元璋在对蒙古用兵的同时,竭力争取蒙古各部的归附,对蒙古上层人物根据不同情况授以官职,对一般留居中原或因避乱南迁的蒙古人,也鼓励他们和当地汉人及其他各族人民,和睦相处。洪武二十年(1387)纳哈出以二十万之众投降明朝,不能不说与朱元璋采取的民族政策有一定的关系。分封诸王朱元璋远在南京,仍屡屡挂念北部边防。北部边防的重要使他觉着仅靠他本人往来巡狩,或派出征大将仍是不够,倘若元勋重臣坐镇北方,他更放心不下,必须派可靠的人去镇守,于是朱元璋决定采用分封诸王的制度。洪武三年四月,朱元璋把他二子到十子封为亲王,十一年(1378)和二十四年(1391)又两次分封,把他的二十四个儿子和一个从孙分封在全国各军事重地,想要他们来“夹辅王室”。

  洪武十一年(1378),秦王就藩西安,晋王就藩太原。十三年以后,随着诸王年龄的增长,纷纷就藩各地。从当时全国形势来看,有权力的诸王仍镇戍在北方沿长城一线的重镇。如西安的秦王、太原的晋王、大同的代王、宣府的谷王、大宁的宁王等。诸王在其封地建立王府,设置官属。亲王的冕服车旗仅下皇帝一等,公侯大臣见亲王都要俯首拜谒,不得钧礼。虽说各亲王“惟列爵而不临民,分藩而不锡土”①,但他们的地位极高极贵。诸王有统兵和指授军事的权力,每王府设亲王护卫指挥使司,有三护卫,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的到一万九千人,遇有突发事件,封地里的卫所镇兵,在接到盖有皇帝御宝文书的同时,还必须有藩王的令旨,才能调动。赋予亲王如此大的权力,虽然起到屏藩王室、翼卫朝廷的作用,但也为后来的藩王作乱,埋伏了危机。

  对周边地区和国家的政策朱元璋对周边其他地区,也采取了不同方式加以管理。在西北设置诸卫所,在东北派驻官员去招谕,在西藏通过宗教关系,在西南仍承袭元代的土司制度,对这些地区采用朝贡、赏赐、茶马市贸易的方式,加强与这些地区的交流,收效十分明显。

  然而,当朱元璋宣布明朝建立后,与民族问题并行的一个既现实而又传统的问题,也同样出现在朱元璋面前。长期受儒学思想的影响,中国历代皇帝都把做天下共主当作自己的最高理想,而“四夷宾服,万国来朝”也往往被作为真命天子的标志。

  洪武初年,对于朱元璋来说,尤其渴望争取万国来朝以树立其真命天子的形象。新朝鼎建,毕竟还有人不肯接受改朝换代的事实,尤其是一些文人,这怎能不让他忧虑?或许真命天子的威望能让这些人改变不与他合作的想法。因此,在他初登大宝之初,就开始了他的外交攻势。

  但朱元璋鉴于元朝的失败教训,一反使用武力、对外扩张的做法。洪武四年(1371)九月,朱元璋曾跟他的大臣们说:“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①以后他在《皇明祖训》中又向他的子孙提出告诫说:“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②他认为武力征伐,伤财劳民,得不偿失。所以他将朝鲜、日本、安南、真腊、暹罗、占城、苏门答腊、爪哇、湓亨、白花、三佛齐、渤泥等国列为不征之国,与这些国家保持友好关系。双方的来往多是通过朝贡的形式,朱元璋厚往薄来,目的是让这些国家看到天朝大国的富有,体察到天子的博大胸怀,以图“四夷怀服”。

  这种外交政策,却并非都行得通,在日本问题上,他就遇到了麻烦。洪①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

  ① 《明太祖实录》卷六八。

  ② 《皇明祖训·箴戒篇》。

  武二年(1369),朱元璋派行人杨载出使日本。次年又派莱州府同知赵秩去日本,进一步解释明朝的对外政策,表示愿意继承历史上的友好传统,消除日本国王的疑虑。赵秩圆满完成了使命,日本即派使者来中国。然而双方的友好交往却由于倭寇的问题受到影响。明初,在绵长的海岸线上时有倭寇的骚扰,见于史籍记载的也很多。如洪武二年正月,“倭寇山东滨海郡县,掠民男女而去”;四月“倭寇苏州、崇明等地”;八月“倭入寇淮安”;三年六月“倭入寇山东,转掠温州、台州、明州等地,又寇福建沿海郡县”①。以后倭寇仍频频入侵。这种情形使朱元璋的以解决倭寇为中心的对日外交开始陷入困境,明朝和日本的关系有所疏远。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宣布:“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②,采用了禁海政策。洪武十四年(1381)胡惟庸“通倭”罪名确立后,朱元璋“怒日本特甚,决意绝之,专以防海为务”③。又正式宣布:“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二十七年(1394)又进一步申令“禁民间用番香、番货。..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寘之重法”。到三十年(1397)还再次申明“人民无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④。完全采取禁海政策,这一封闭政策对明初体制、经济都影响不小。洪武年间,朱元璋迟迟没有作出迁都之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也是考虑到东南的海防。由于倭寇在东南沿海的侵扰,朱元璋以后几代皇帝也沿袭这一政策,直到明朝中后期,随着倭寇问题的解决,才逐渐打破这一封闭政策。

  洪武年间,朱元璋试图做天下共主的目的,或许并没有完全达到,但在一定程度上却赢得了良好的周边环境,使他有充裕的精力投入到恢复经济、发展生产的事业中去。

  ① 《明太祖实录》卷三六、四○、四三、五三。

  ② 《明太祖实录》卷七○。

  ③ 《明史》卷三二二《日本传》。

  ④ 《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九、二三一、二五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