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对耕作技术的认识和提高





  随着精耕细作传统技术的发展,明代人们对于人和自然的关系,已明确认识到“人力足以胜天”;并具体化为“合天时、地脉、物性之宜,而无所差失,则事半而功倍矣”①。

  从汉《氾胜之书》讲耕作以来,都以“时宜”、“地宜”为基本依据,虽阐述这些原则时也常和作物联系,但明确提出“物宜”也作为耕作基本原则的,则自《农说》开始。这是一大发展。关于合“天时”,《农说》指出,整地要根据一定的土温和土壤湿度进行,如“冬耕宜早,春耕宜迟”;播种和收获则要“发其生者,与其晚也,宁早;收其成者,与其早也,宁晚”。合“地脉”,主要表现在土壤耕作上,《农说》明确指出:“农家栽禾启土,九寸为深,三寸为浅”;耕地深浅应随原隰土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一般应以深耕为佳。对耕地要求耕透耕熟,力求平整,为的是消灭两犁犁底之间所形成的隔条,以利于根群发展,避免造成“缩科”生长停滞的毛病。关于“物性”的理解范围比前两者还广,如把种子和幼苗看作母子关系,“祖气不足,母胎有亏”②,说明对选种留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又如除草原则,在以前“锄早锄小锄了”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到在杂草未出土以前就应予以消灭,可达到“用力少而成功多”③的效果,还认识到不同品种对环境适应能力不同,选用对自然灾害抵抗力强的作物品种,在生产上具有巨大意义。《农政全书·树艺》提到:“下田种稗,遇水涝,不灭顶不坏,灭顶不逾时不坏”;该书还指出:“若将吉贝地种薯,十之一二,虽风潮不损,此种扑地成蔓,风无所施其威也”;“至于蝗蝻为害,草木无遗..惟有薯根在地,荐食不及,纵令茎叶皆尽,尚能发生,不妨收入”。

  明代继承并发展了元代的反对“风土不宜”论。徐光启在《农政全书》中列举了一些外来作物引进我国以及南方作物移栽北方的成功事实来驳斥“风土”不宜,指出:“古来蔬菜,如颇陵(菠菜)、安石榴、海棠、蒜之属,自外国来者多矣。今姜、荸荠之属,移栽北方,其种特盛,亦向时所谓土地不宜者也”;“元人称关、陕而外,诸郡土地不宜吉贝,识者非之,今之艺吉贝者,所在而是焉”。由此进而指出:“凡地所无,皆是昔无此种,或有之而偶绝,果若尽力种艺,殆无不可宜者。”徐光启不仅从理论上来认识“风土”问题,而且还探索了“风土驯化”的方法,说明除精细地采用栽培技术外,还可用选择的方法来提高作物的适应能力。为了打破作物栽培的风土界限,徐光启多方进行试验,“购得诸种,即手自树艺,试有成效,乃①马一龙:《农说》。

  ②马一龙:《农说》。

  ③马一龙:《农说》。

  广播之”①。

  ①《农政全书》卷二九《树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