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元朝统治的衰败与元末农民大起义


第一节 元朝统治的衰败





  至正新政

  至顺四年(1333),妥欢贴睦尔即帝位。从此,元朝进入元顺帝统治的最后36年衰败时期。

  年仅13岁的妥欢贴睦尔,面临着年复一年造成的积重难返的政治局面:权臣擅权、吏冶腐败、财政空虚、社会动荡。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深感社会危机的严重,因而力图推行新政,实现中兴,以摆脱危机。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铲除权臣伯颜是当务之急。

  文宗图帖穆尔与权臣燕铁木儿相勾结,一手制造了旺忽察都事件,把兄长明宗和世剌毒死。文宗临终前嘱咐道:“昔者晃忽叉(即旺忽察都)之事,为朕平生大错。朕尝中夜思之,悔之无及”(权衡《庚申外史》)。他决意传位给明宗长子妥欢贴睦尔。当时权倾天下的燕铁木儿担心事情败露,决定封锁文宗遗诏,传位给明宗次子懿磷质班,是为宁宗。年仅7岁的宁宗在位53天后得病而死。燕铁木儿千方百计阻扰妥欢贴睦尔继位,直到燕铁木儿病死,妥欢贴睦尔才登基称帝。当年翊戴明宗、文宗夺位的伯颜起而代之,拜中书右丞相,进封秦王,在与燕铁木儿子、左丞相唐其势争夺权势的斗争中取胜。此后,伯颜“独秉国钧,专权自恣,变乱祖宗成宪,虐害天下,渐有奸谋”(《元史·伯颜传》)。他的官衔加起来总共达到246字,“势焰熏灼,天下之人惟知有伯颜而已”(《元史·伯颜传》)。

  伯颜秉政达7年之久。在当时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日益尖锐的形势下,元朝统治出现了严重的动荡不安。为了在这种不稳定的社会条件下求得个人权利的绝对稳定,伯颜推行了一系列“变乱祖宗成宪”的政策。这些政策归纳起来主要有:首先,排斥汉人、南人,加强民族压迫措施。他下令禁止汉人、南人习蒙古、色目文字,以阻止他们参与政权机关的管理活动,并于至元元年(1335)宣布废除科举,以防止汉人、南人通过科举入仕。在中书省内,汉人、南人遭到前所未有的排斥。至元二年以来,只有王懋德、许有壬、傅岩起分别担任过左丞和参知政事,其中许有壬为了争论废科举事,丢掉了参知政事的职务。当至元三年先后爆发广东朱光卿、河南棒胡起义后,伯颜竟提出杀张、王、刘、李、赵五姓汉人的主张,尽管这一荒谬的建议是无法执行的,但是已暴露出伯颜集团对汉人、南人的仇视和歧视心理。与此同时,对汉人、南人还实行了禁军器、刷马匹等防范措施。

  第二,对蒙古统治集团内部的异己者实行排斥、打击。伯颜出身蔑儿乞部,该部曾被铁木真击败,部众大多被俘为奴,故伯颜幼时曾为剡王彻彻秃家奴。剡王彻彻秃为宪宗蒙哥第三子玉龙答失之孙,立有军功,地位显赫。伯颜擅权,剡王自然是他的障碍,但伯颜每见到剡王仍呼之为“使长”。“伯颜至是怒曰:‘我为太师,位极人臣,岂容犹有使长耶!’遂奏剡王谋为不轨,杀剡王并王子数人。”(《庚申外史》)妥欢贴睦尔不准杀剡王,伯颜强行传旨行刑。世祖忽必烈第九子脱欢之孙宣让王帖木儿不花和威顺王宽彻普化,也被伯颜矫旨贬斥。

  第三,滥发纸币,大肆敛财。至元三年(1337)发行纸币75万锭,比顺帝即位前一年的至顺三年(1332)增加50%以上。伯颜把大量钱财攫为己有,仅得赐田一项就达1万多顷。所以,时人说:“天下贡赋多入伯颜家”(《庚申外史》)。后来伯颜被贬,有人题诗于壁云:“百千万锭犹嫌少,垛积金银北斗边,可惜太师无运智,不将些子到黄泉。”①由于伯颜倒行逆施,使整个社会动荡不安,湖广、四川、江西、江浙等行省农民起义和少数民族起义连绵不断。至元三年(1337)正月,广州增城县民朱光卿发动起义,石昆山、钟大明率众响应,称“大金国”,改元“赤符”;四月,归善县民聂秀卿、谭景山私造军器,以宗教为号召,拜戴甲为定光佛,并与朱光卿联合,朱光卿虽被镇压,但其余部一直活动了三年之久。与此同时,河南汝宁信阳州爆发棒胡起义。棒胡本名闰儿,因好使棒,人称“棒胡”,与其徒百余,“以烧香惑众,妄造妖言作乱,焚陈州,屯营于杏岗”(《元史·顺帝纪二》)。他们显然是白莲教徒。以后,又有胡山花、辘轴李、棒张等起兵响应,直到次年四月棒胡等被俘杀,起义才失败。同年,四川合州大足县有韩法师起义。至元四年(1338)六月,福建漳州路南胜县李志甫领导畲民起义;江西袁州(今宜春)爆发彭莹玉及其徒周子旺起义,子旺称周王,改国号,旋被镇压。至元五年十一月还发生了河南省台掾史范孟等假传圣旨、杀行省平章月鲁帖木儿等人、自称河南都元帅的事件,受牵连者以千百计。

  至元六年二月,伯颜的侄儿脱脱在妥欢贴睦尔支持下发动政变,伯颜被贬至南恩州阳春县(今属广东),病死于龙兴路(治今江西南昌)驿舍。清除伯颜是符合当时社会发展要求的。自元朝建立以来,附会“汉法”与抵制“汉法”在蒙古统治集团内部虽然一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但推行“汉法”已是不可逆转的社会潮流。伯颜擅权以来,排斥汉人,废除科举,采取民族压迫政策,是元朝后期一场罕见的抵制“汉法”运动,显然是逆社会潮流而动的不得人心的举动。脱脱的政变是得人心的,人们称此举为“拔去大憝,如剔朽蠹”①。

  伯颜被逐后,妥欢贴睦尔命脱脱之父马札儿台为太师、中书右丞相,脱①陶宗仪:《辍耕录》卷二七《讥伯颜太师》。

  ①杨维祯:《杨公神道碑》,《东维子文集》卷二四。

  脱为知枢密院事,也先帖木儿为御史大夫。马札儿台热衷于经商敛财,半年后下台。至元六年十一月,脱脱出任中书右丞相。当时“天子图治之意甚切”(《元史·苏天爵传》),把大权交给脱脱,脱脱立即大刀阔斧地废除伯颜“旧政”,推行一系列新政,史称“更化”②。主要措施有:第一,恢复科举取士制。脱脱任相后仅一个多月,即恢复科举制度。这一措施对于笼络汉族士大夫、消除伯颜排儒带来的民族隔阂心理有一定作用。脱脱又大兴国子监,蒙古、色目、汉人三监生员,达到三千余人。

  第二,置宣文阁,开经筵,遴选儒臣以进讲。文宗时置奎章阁,一时精英荟萃,文采焕然。文宗卒后,奎章阁无人顾问,文士四散。脱脱上台后,改奎章阁为宣文阁,主要用作宫廷教育,在翻译古籍、编撰史书等方面起了不小作用。脱脱又选儒臣欧阳玄、李好文、黄溍、许有壬四人进讲。至正九年(1349)冬,宣文阁改为端本堂。

  第三,恢复太庙四时祭及其他礼仪制度。

  第四,调整蒙古统治集团的内部关系。正式为剡王彻彻秃昭雪;召还宣让王贴木儿不花、威顺王宽彻普化,使返回所属领地;功臣博尔术四世孙阿鲁图正广平王之位。

  第五,开马禁、减盐额、蠲逋负,减轻对人民的控制与剥削。如减盐额方面,河间盐场自至正二年(1342)起,免余盐3万引;两浙盐场自至正三年起,额盐量减少10万引;福建盐场自至正三年起,免余盐3万引。另外,对地方官提出六条标准,制定《守令黜陟之法》,“六事备者减一资,三事备者平迁,六事俱不备者降一等”(《元史·顺帝纪四》)。

  第六,修撰辽、金、宋三史。自至正三年四月起修,至四年三月完成《辽史》,四年十一月完成《金史》,五年十月完成《宋史》。《金史》、《宋史》成书时脱脱已辞去相位,但脱脱在决定三史“各与正统,各系年号”的编史方针和筹措资金、组织班子方面其功不可没。

  自从脱脱在妥欢贴睦尔支持下推行新政以来,元朝统治集团的主要人物作风大有改变。妥欢贴睦尔用心攻读圣贤书,裁减宫女、宦官,节省御膳、御装,关心政治,常在宣文阁与大臣商谈国事。广大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因受到重用,多“知无不言,言无顾忌”(《元史·苏天爵传》),欢呼“至正宾兴郡国贤,威仪重见甲寅①前”②,准备在“至正中兴”中一显身手。脱脱因为推行“更化”政策,朝政为之一新,“中外翕然称为贤相”(《元史·脱脱传》)。至正四年五月,脱脱辞相。由博尔术四世孙阿鲁图出任右丞相;七年正月由别儿怯不花任右丞相;当年十二月,朵儿只任右丞相;九年闰七月,脱脱复相。其间共5年多,妥欢贴睦尔仍有励精图治之志,②黄溍:《史公神道碑》,《黄金华集》卷二六。

  ①指延祐元年,是年首次开科。

  ②欧阳玄:《试院倡唱》,《圭斋集》卷二。

  也继续推行一些新政,但从整体来说,元朝的政治腐败已不可挽救,加之天灾频仍,人民起义愈益强烈,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这段时间内,妥欢贴睦尔起用的三相能力较差,威望远不如脱脱。故新政大多由妥欢贴睦尔亲自过问。这段时期内推行的新政主要有:第一,颁行《至正条格》。自英宗颁布《大元通制》以来,二十余年间一直未曾修订过新的法律,“以致诸人罪状,议拟有轻重之殊。..每罚一辜,或断一事,有司引用,不能偏举。..事至于斯,深为不便”③。故妥欢贴睦尔命平章政事阿吉剌监修新律,于至正五年十一月成,赐名《至正条格》。第二,定荐举守令法。妥欢贴睦尔深知当时官吏素质下降,因而制定新法,凡选转某人为官,他都亲自过问,予以审查,意欲选拔一些无劣迹的清廉之士为地方官。

  第三,遣奉使巡行天下。至正五年十月下诏曰:“遣官分道奉使宣抚,布朕德意,询民疾苦,疏涤冤滞,蠲除烦苛。体察官吏贤否,明加黜陟,有罪者,四品以上停职申请,五品以下就便处决。民间一切兴利除害之事,悉听举行”(《元史·顺帝纪四》)。于是调遣大批高级官员分巡全国各道,意图改变贪官污吏状况,开创廉政建设新局面,“然奉使者,类皆脂韦贪浊,多非其人。惟四川一道,得王士熙(即王守诚)、武子春(即武琪),稍振纪纲,余皆鼓吹而已”(《庚申外史》)。

  第四,举逸隐士,沙汰僧尼。推行新政以来,朝廷颇感人才缺乏。在修撰三史和奉使巡行天下时,注意采访山林遗逸,推荐到京任职。“隐士无求于朝廷,而朝廷有求于隐士”(《庚申外史》),成为当时的名言。

  自后至元末到至正九年脱脱复相的近9年时间内,妥欢贴睦尔励精图治,大有中兴之意。其中前4年由脱脱主持更化政策,主要是废除伯颜旧政,调整与汉族地主阶级的关系,巩固蒙古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加强文治,这一目的基本上达到了;后5年主要由妥欢贴睦尔亲政,新政的内容主要是完善法制、加强廉政、选拔人才,这一目的基本上没有达到。综观至正新政的内容,基本上没有触及遏制土地兼并、解决财政危机等更尖锐的问题。即使至正新政全部成功地推行了,也改变不了元朝整个政治肌体败坏、大厦将倾的局面,更不可能出现一个“中兴”的奇迹。

  开河与变钞至正新政没有解决社会危机。妥欢贴睦尔不得不于至正九年(1349)闰九月召回脱脱,命他复为中书右丞相。脱脱重新执政后,面临着一大堆极其棘手的问题。

  至正四年五月,大雨二十余日,黄河暴溢,北决白茅堤(今河南兰考东北)、金堤。沿河郡邑,如济宁路(治今山东巨野)的单州(今山东单县)、③苏天爵:《乞续编通制》,《滋溪文稿》卷二六。

  虞城(今河南虞城北)、砀山(今属安徽)、金乡(今属山东)、鱼台(今山东鱼台西)、丰(今江苏丰县)、沛(今江苏沛县)、任城(今山东济宁)、嘉祥(今属山东),曹州(今山东菏泽)的定陶(今属山东)、楚丘(今山东曹县东南)、成武(今属山东),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南)的东明(今山东东明东南),东平路(治今山东东平)的汶上(今属山东)等州县均遭水患。黄河泛滥如此严重,受害地区如此之广阔,是河患史上所罕见的。更由于政府没有采取果断治河措施,水势不断北侵。到至正八年正月,河水又决,先是淹没济宁路,继而北侵安山(今山东东平西),汇入运河,延袤济南、河间,不仅运河有中断之势,而且河间、山东两盐运司所属几十个盐场也有淹没的危险。大都赖以生存的粮食和生活用品,元朝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盐税,将会急遽减少。

  更为严重的是,河患加剧了社会的动荡不安。河南、山东等河泛区“所在盗起,盖由岁饥民贫”,大批流民涌入长江下游,“沿河盗起,剽掠无忌,有司莫能禁”。全国其他地区的农民起义和少数民族起义也是此起彼伏,其中山东私盐贩郭火你赤起义,福建汀州连城县罗天麟、陈积万起义,湖南吴天保领导的瑶民起义,台州黄岩盐贩方国珍起义,辽东女真人锁火奴和兀颜拨鲁欢反元,云南死可伐起义等影响最大。监察御史张祯惊呼:“灾异迭见,盗贼蜂起..若不振举,恐有唐末藩镇噬脐之祸”(《元史·顺帝纪四》)。妥欢贴睦尔曾制定《守令黜陟之法》和《荐举守令法》,又遣奉使巡行天下,意欲改变官贪吏污的状况。结果收效甚微,贪污、贿赂之风随着社会矛盾的尖锐更加严重。朝廷像哈麻这类奸臣,“自藩王戚里,皆遗赂之”(《元史·哈麻传》)。地方官更是天高皇帝远,其向民征钱,各有名目,有所谓拜见钱、撒花钱、追节钱、生日钱、常例钱、人情钱、赍发钱、公事钱等等①。就是号称清廉的廉访司官员,也是声名狼藉。至元八年十月,御史台承认:“近年以来,江南各道廉访司书史奏差,间有不务守慎,恣尚贪饕,..滋长奸恶,废坏纪纲。若不严为立法,无以效劝将来。”②民间甚至作诗嘲笑廉访司官员:“解贼一金并一鼓,迎官两鼓一声锣。金鼓看来都一样,官扔穗贼不争多。”时人叶子奇说:“及元之将乱,上下诸司,其滥愈甚。”③赋役沉重且不均,这是造成广大人民不满的重要原因。此类情况,江南尤其严重。福州崇安共有50都,纳官粮6000石,“其大家以五十余家而兼五千石,细民以四百余家而合一千石。大家之田,连跨数郡,而细民之粮仅升合。有司常以四百之细民配五十大家之役,故贫者受役旬日而家已破”(《元史·邹伯颜传》)。福州也是役法不均,官府常常“聚数百人于庭,鞭笞拷①叶子奇:《草木子》卷四下《杂俎篇》。

  ②《南台备要》,《永乐大典》卷二六一○。

  ③《草木子》卷四上《谈薮篇》。

  掠,责成于一二日之间,吏巧法与豪猾表里,贫民受抑无诉”①。浙西则以赋税重而闻名。至正间,平江路长洲县(今江苏苏州)“地下水悍,岁赋五十万硕,民避其役,不啻如猛虎”②。广大农民的极度贫困,是促使元末农民起义爆发的根本原因。

  面对这疮痍满目的社会,其实是没有任何灵丹妙方可以把它治理好的。

  黄河听其泛滥,钞法任其混乱,社会危机势必加深,人民起义迟早会如同烈火一般燃起;立即开河变钞,解决财政危机,使灾民重返家园,在脱脱看来这是摆脱危机的唯一良策。但脱脱对人民群众对元朝统治的极度不满估计不足,更不会估计到开河变钞成为农民起义的导火线。

  变更钞法的原因,一是国库严重空虚,入不敷出。世祖至元后期以来,财政渐见拮据,因而纸币发行量猛增。大德以来,开始动用纸币准备金;武宗至大时,动用钞本更为严重,又发行至大银钞,使之五倍于至元钞,同时恢复使用铜钱;仁宗即位,加以整顿钞法,罢至大银钞与铜钱,但又大量印钞,曾连续四年每年印数在200万锭以上,官定钞银比值只及中统初的1/20。日积月累印发的纸币到至正年间形成了巨大的压力。二是伪钞横行。元代钞法对造伪钞者一律处死,但冒险者仍为数不少,“坐罪虽曰匪轻,获利自是甚重”③。历年印造的伪钞几乎流通于全国,愈积愈多,对钞法具有很大的破坏性。

  至正十年(1350)四月,左司都事武琪向脱脱建议变更钞法,吏部尚书契哲笃对他的建议表示支持。他们提出以楮币一贯文省权铜钱一千文为母,而钱为子。脱脱原则上同意这一方案。为慎重起见,脱脱会集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集贤、翰林两院官进一步商议。经过激烈争论,压制了不同意见,决定变更钞法。

  变钞的具体办法,一是印造“至正文钞”(实际上是用旧日的中统交钞加盖“至正交钞”字样,故又称“至正中统交钞”),新钞一贯合铜钱一千文或至元宝钞两贯,两种钞并行通用,而中统交钞的价值比至元宝钞提高一倍。专置宝泉提举司,“每日印造,不可计数。舟车装运,轴轳相接,交料之散满人间者,无处无之。昏软者不复行用”(《元史·食货志五》)。二是发行“至正通宝钱”,与历代旧币通行,形成钱钞通行局面,并以钱来实钞法。

  至正十一年(1351)新钞与通宝同时发行,“行之未久,物价腾踊,价逾十倍”,“京师料钞十锭(每锭50贯)易斗粟不可得”,“所在郡县,皆以物货相易,公私所积之钞,遂俱不行”(《元史·食货志五》)。到至正十六年时,纸币“绝不用,交易惟用铜钱耳。钱之弊亦甚..且钱之小者,①吴海:《故王将军夫人孙氏墓志铭》,《闻过斋集》卷三。

  ②杨维桢:《长州县重修学宫记》,碑存苏州孔庙。

  ③苏天爵:《灾异建白十事》,《滋溪文稿》卷六六。

  薄者,易失坏,愈久愈减耳”①。变钞本是以“钞买钞”的办法,即用新钞来压低民间的至元宝钞,达到增加国库收入,摆脱财政危机的目的。结果由于新币发行额过大,广大人民群众加以抵制,因而出现了恶性通货膨胀,变钞的目的不仅没有达到,政府的信誉却一落千丈。

  黄河决溢后,元廷在治河问题上一直犹疑不决,因而延误了五六年之久。运河受阻,盐场被毁,饥民相食,反抗不止,形势十分严峻。脱脱复相后,都漕运使贾鲁再次申述了自己的主张:“必疏南河,塞北河,使复故道。役不大兴,害不能已”(《元史·成遵传》)。脱脱决定采取贾鲁的治河方案。但工部尚书成遵等出面抗争,认为黄河故道不可得复,并说:“济宁、曹、郓,连岁饥馑,民不聊生,若聚二十万人于此,恐日后之忧,又有重于河患者”(《元史·成遵传》)。双方争论十分激烈。脱脱治河决心始终没有动摇。

  至正十一年四月初四日,妥欢贴睦尔正式批准治河,下诏中外,命贾鲁为工部尚书兼总治河防使,发汴梁、大名13路民15万人,庐州(今安徽合肥)等地戍军18翼2万人供役。四月二日开土,七月完成疏浚黄河故道工程,开始堵塞黄河故道下游上段各决口、豁口,修筑北岸堤防。八月二十九日放水入故道。九月七日,贾鲁用船堤障水法开始堵水工程,至十一月十一日终于使龙口堵合,“决河绝流,故道复通”①。贾鲁在治河工程上取得了成功。

  然而,农民领袖韩山童、刘福通等果然用开河机会发动了农民起义。时人作诗云:“丞相造假钞,舍人做强盗。贾鲁要开河,搅得天下闹。”②又有《醉太平小令》称:“堂堂大元,奸佞专权,开河变钞祸根源,惹红巾万千。”③时人把开河变钞看作是农民起义爆发的根源。其实元朝社会矛盾的激化由来已久,非一朝一夕之故,开河变钞只是元朝社会矛盾总爆发的导火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