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官制与文化改革





  金熙宗在位期间,对女真社会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如废除“勃极烈制”,改用汉官三省六部制。原来的三位勃极烈改授地位相当的太师、太傅、太保衔,妥善解决了女真宗室大贵族与汉官制的矛盾。天眷元年(1138)正式颁行封建官制及换官格,将原来女真和辽、宋旧官职,依照新定的官制统一换授。制定封国制度,按照功勋等第授封爵、勋级、食邑。这一时期官制基本承袭唐、宋、辽制,又融入某些女真族特点。三省最高长官是三师领三省事。尚书省设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其下设左、右司与六部。以左丞相兼门下侍中,右丞相兼中书令。三省以尚书省为中心,三师领三省事与左丞相均任女真贵族,右丞相以下参用汉人、渤海人、契丹人,其数量和地位远不及女真人。

  在地方官制改革方面,把金初万户、都统(军帅)司与兵马都总管府三种路制统一为封建制性质的兵马都总管府路。划全国为十九路,路下设府、州、县,州分三级,即节度、防御、刺史。路、府、州官兼管军政,这是女真族军政一体的特点在汉官制中的延续。县官只管民政。女真族居住区,路下设万户路及猛安、谋克三级机构,与汉族地区府州县自成两个系统。

  完备京城制度。天眷元年以京师号为上京,曰会宁府。改旧上京为北京,曰临潢府。命少府监卢彦伦扩建京城,修筑宫室,建敷德殿(朝殿)、宵衣殿(寝殿)、稽古殿(书殿)。其后又修建了凉殿、太庙和社稷坛。皇统六年(1146)继又大规模扩建,城分南、北,使皇帝、贵族、平民三者分地而居。

  制定礼仪。金熙宗以前,君臣之礼不严。天眷中设仪卫将军,始有内廷之禁,亲王以下不能佩刀入宫。天眷二年三月,命百官详定仪制。以后百官朝参,用汉式朝服。皇统五年(1145),又颁行《皇统新律》,“大抵皆依仿大宋,其间亦有创立者”①,这是金代的第一部成文法典。

  为提高女真民族文化水平,金熙宗改进女真字,造“女真小字”,笔画较为简省。天眷元年正月,正式颁行,与完颜希尹所创女真大字并用。九月,诏百官诰命,女真、契丹、汉人各用本字,渤海同汉人。此外,金熙宗对各族文化兼容并蓄,尤其重视儒学,以儒家思想作为治国指导思想。这使金朝加速向封建化政权发展。

  ① 《大金国志》卷12《熙宗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