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太医署和医学教育





  我国医学教育历来是以师带徒的传统进行的。六朝创始而隋唐继之兴办了医科学校教育,而且达到了相当完善的地步。唐太医署实际上是一座国家医科大学。其规模之大,学制之健全,课程设置之新,教学目标之高,考核制度之严,在中国医学教育史上都是十分突出的。例如,太医署属太常寺领导,除设太医署令、丞以及府、史、医监、医正等行政、教学管理人员外,下设医科、针科、按摩科、咒禁科以及药园等五个系。在医科之下,又分有体疗(内科)、疮肿(外科)、少小(小儿科)、耳目口齿(五官科)、角法(理疗科)等五个临床治疗学科。教师则根据不同水平分有博士、助教、医师、医工等职务,博士、助教负责授课,医师、医工则多承担临床治疗教学的辅佐工作。当时在校师生员工等达到近四百人之多。在学制以及考核晋升方面,其规定也是很严格的。例如:医科系之体疗是七年制,疮肿、少小是五年制,耳目口齿是三年制;对学生成绩的考核,月考由博士负责,季考由太医署令主持,年终或毕业考试则由太常寺丞主考。品学皆优者可提前分配任职,若不及格者则要降级且不得超过两年,否则则予除名。

  在课程设置和分科重点教学方面,其制度也是比较严谨的。例如:各科学生均须学习的医学基础课《明堂》、《素问》、《针经》、《本草》、《脉经》等,要求“皆使精熟”。在共同学完基础课之后,则分专科重点教学,即所谓“诸医生既读诸经,乃分业教习”。在分业教习上,各科均有不同的学习重点和明确的培养方法和目标。如药园在京师有良田三百亩,栽培种植药材以适应联系实际进行各科学生教学和培养药园师之需要。“药园师以时种莳,收采诸药”,“凡药有阴阳,配合子母兄弟,根叶花实,草石骨肉之类及有毒无毒、阴乾采造时月皆分别焉”,使学生能“辨药形,识药性”等。唐代除朝廷之国家医科大学外,地方也多办有医学校,其规模当然比朝廷要小,师生最多者二十人,并强调:“各于当界巡疗”,“掌州境巡疗”,“医药博士以百药救民疾病”。从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衡量,此等地方医学教育更有进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