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2卷 魏晋南北朝经济史

 

  一、魏晋南北朝经济概述
  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承两汉,下启隋唐,是两个大一统时期中间的一个分裂、战争的时代。
  两汉时期,国家统一,户口繁息,垦田增加,整个社会经济有了较迅速的发展。人口最盛时近6000万,垦田最多时达到800余万顷。在战国的基础上,牛耕和铁农具的使用有了进一步的普及和推广。手工业和工艺品的制造,日益丰富、精美。国家虽然重本抑末,但因国家统一,交通便利, 富商大贾,周流天下 , 船车贩贾,周于四方 ,商业也相当活跃。但是,两汉的经济发展并不平衡,最发达的是以两汉都城长安、洛阳为中心的关中地区和中原地区,其次是巴蜀和淮北,再次是淮南、汉水流域和长江下游以南的丹阳、吴、会等地。东汉中期以后,长江流域人口增加,前、后汉比较,扬州由302万增至433万,荆州由336万增至626万,益州由454万增至724万。南方虽在总体上仍然落后于北方,但南方进一步开发的趋势却越来越明显。
  与两汉经济增长相伴而来是地主势力的膨胀。他们不仅占有大量田宅、奴婢、徒附,而且还有强大的社会势力和私家武装。他们是汉末分裂的种子。
  黄巾大起义动摇了东汉的统治,早已分裂的东汉统治集团,便由政治斗争发展为军事斗争,又进而演变成魏、蜀、吴三国鼎立。此后,直到公元589年隋灭陈统一中国,除了西晋有30余年(公元280- 316年)的统一外,国家一直处于分裂和战争之中。这就是说,这一时期的社会经济,是在完全不同于两汉时的环境下发展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国家的分裂,民族矛盾上升,战争的破坏,使经济的发展显得尤为艰难。特别是汉末和西晋末年的两次全国性大动乱,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破坏性影响。因此,怎样进一步开发尚待发展的南方经济,恢复受到惨重破坏的北方经济,是当时统治者面临的一大课题。这一基本课题及其相关的具体问题解决的程度,决定着各个封建王朝经济成就的优劣。也使这一时期的经济发展,呈现出其独特的风貌。
  (一)两汉时期,土地兼并和与之相伴的小农破产沦为奴婢、流民,是当时社会的主要问题。魏晋以后,由于人口大量死亡,地广人稀,土地已不再是主要问题,劳动力的不足已成为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为此,国家与国家、政府与世俗或僧侣地主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夺人口的斗争。
  各国之间不断地相互虏掠、迁徙人口。各国内部,政府一面实行赐客、复客、荫客、荫亲属、送故、给干力、佛图户、僧祗户等制度,满足世俗或僧侣地主的部分要求,以巩固其政权的阶级基础;一面又千方百计地控制、扩大编户,采取括户、土断、检籍、强化符伍制度、立长校户等措施,禁止、限制豪强对人口的无限制占有。利用国有荒地,实施屯田、占田、均田制度和与之配套的租调制度,使农民有田可耕,负担也可以承受,以保证对劳动力的控制。而世族豪强也毫不让步,与国家针锋相对,或隐占、或豪夺、或巧取、或公开反抗,力图保持对人口的占有。由对土地的争夺,转向对劳动力的控制,是本期经济的一大特点。
  (二)战乱引起的人口大规模迁徙,使当时的经济格局也发生了变化。
  由于大量人口向东北、西北、巴蜀和江、淮以南转移,使这些地区的经济开发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北方经过反复的破坏之后,逐渐进入正常发展轨道。
  先后进入中原的游牧民族,在经过由畜牧到农业,由不熟悉农业到熟悉农业,由早期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化以后,北方经济得到了恢复和较迅速的发展。
  这种人员、技术、信息的多相交流,打破了两汉时期关中、中原先进,四周越远越落后的经济格局,使其向全国均衡发展的方向前进了一步。
  (三)在分裂动乱、经济残破的环境下发展经济,更需要改革创新精神,需要不断解决新问题。因此,此期南北双方经济上的小调整不断,大的改革也时有出现。这些调整、改革的重点,集中在控制户口,使民有田可耕,调整农民负担,保证国家收入,放免奴婢、杂户,放宽对工、商的限制等问题上。在这些方面,北方实行的措施深入、有力;南方除土断外,则显得表面、零碎、无力。这大概是北方终于能灭掉南方的经济原因。
  (四)伴随着民族斗争、民族融合而出现的少数民族定居农业化、封建化,是此期经济发展的趋势之一。在南方,这种变化往往是由军事征服和政治高压而实现的,如东吴的征山越、蜀汉征南中、南朝及魏周时征诸蛮,均属此类。而在北方,入主中原的胡族统治者多半是自觉地接受封建的汉族文化。典型的如北魏的孝文帝、北周的文帝、武帝,他们的改革不仅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而且还为后世提供了崭新的经济模式。
  (五)此期的另一个独特的经济现象是商业的畸形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钱币衰落,布帛、粮食等实物货币盛行。但这并不等于商业的衰退。实际上,在战乱中,南北之间的和平交往,包括经济、文化往来,从未间断过。
  各封建王朝对水陆交通的重视、南北贵族们对财富和奢侈品的追求,都为商业的发展、活跃创造了条件。由于政治腐败、官商勾结,更为商业的畸形繁荣提供了动力。这一时期,南方的海外贸易,北方对西域的贸易,都不逊于前代。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残酷的时代,是人民苦难最深的时代,但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活跃的时代,是最能显示人民力量的时代。在十六国时期,历史似乎走上了绝路,但经济仍然按照它自身的规律为自己开辟着前进的道路。其具体表现就是生产力的社会代表——生产者通过各种斗争,或在生产斗争领域中进行新的创造,或迫使政治上层建筑进行必要的调整,或干脆摧毁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政权。他们的努力,也使保护生产力的政权得以生存、巩固、发展。劳苦大众是默默无闻的,但他们是历史的真正主宰。
  二、三国西晋经济的逐步恢复
  (一)汉末北方经济的大破坏
  东汉后期,政治一片黑暗。宦官外戚轮流擅权。他们不仅相互倾轧,卖官鬻爵,滥兴刑狱,而且还利用权力疯狂兼并土地,并将沉重的租赋徭役转嫁到百姓头上。统治者的横征暴敛、竭泽而渔,使作为封建社会经济基础的小农经济日趋破产,部分丧失了进行简单再生产的能力。实际上,在黄巾起义前,东汉王朝的社会经济已遭到很大的破坏。
  汉灵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黄巾大起义爆发。在镇压黄巾大起义的过程中,各地官僚、军阀趁机扩张自己的势力,相互征讨,形成了东汉末年 群雄割据 的局面。战乱频仍,灾荒不断,瘟疫横行,东汉社会经济由隐性破坏变得明朗化。在这场持续几十年的规模空前的巨大浩劫中,全国各地区社会经济都受到程度不同的破坏,其中,北方经济所受破坏尤为惨烈。
  人口锐减、宫阙破败,农田荒芜,工匠逃匿,饿殍载道,尸横遍野。古老的北方大地顿成人间地狱。
  1。户口的大量耗减
  汉末是一个分裂和战争的时期。当时,战争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农民反对地主阶级的战争;另一类是割据一方的军阀之间争夺地盘的征战。让我们先看第一类。中平元年(公元184年),黄巾军在北方7州28郡同时俱起。
  张角、张梁、张宝兄弟领导的冀州黄巾军主力同皇甫嵩激战,兵败阵亡者近20万人;皇甫嵩、朱   击败颍川黄巾军,仅斩首者便不下13万人;初平二年(公元191年),公孙瓒袭击青、徐州地区的黄巾军,屠杀义军6万人以上,起义者的鲜血染红了江河。这里记载的只是官兵杀死起义者的一部分,而在双方进行殊死大搏斗时,官兵的死亡也不会少。大战以后, 千里无人烟,无鸡鸣犬吠之声.这些被大量屠杀的,原本是农业生产第一线的直接生产者。他们被大量杀害,致使社会生产力所受破坏就可想而知了。至于军阀间的战争给无辜百姓造成的灾难,更是不可胜言。军阀战争残害百姓,一是战场上的互相斩杀,二是杀害无辜百姓。前者如董卓死后(公元192年),部下李傕、郭汜相攻连月,死者以万数 ①。兴平二年(公元195年)袁绍部将麴(qū,音曲)义破公孙瓒于鲍丘(今河北省渔阳县), 斩首二万级 ②。陶谦和曹操作战,陶谦兵败而逃, 死者数万。 ③袁绍与曹操决战官渡(今河南中牟县境内)时,袁绍军队溃败,曹操将投降的袁军士兵数万人全部活埋。这是军阀相残的人口减耗。无辜百姓在军阀屠刀下丧生的人更是不计其数。董卓入洛阳以后,曾派军到阳城(今河南登封县),正赶上百姓聚在一起举行春季祭社活动。卓军便诈称这些人要造反,于是把男子全部砍头,将妇女和财物全部抢走,回到洛阳,声称破贼大胜。董卓西迁长安时,将洛阳人口数百万悉数胁迫随行, 步骑驱蹙,更相蹈藉,饥饿寇掠,积尸盈路。 董卓死前,其部将李傕等在中牟战胜朱(jùn,同俊),乘势抢掠陈留、颍川各县, 杀掠男女,所过无复遗类。 ①兴平元年(公元194年),曹操再攻陶谦,下取虑、雎陵、夏丘等五县后,把无辜民众全部杀掉。正是由于这些军阀们滥杀无辜,才造成了到处烟火断绝,杳无人迹的荒凉景象。
  ①   《后汉书》卷七十二《董卓传》。
  ②   《后汉书》卷七十三《公孙瓒传》。
  ③   《三国志》卷八《陶谦传》。
  战争往往伴随着天灾和疾疫。这是因为统治阶级已不注重生产和抗灾;而人口的大量死亡又是疾疫流行的温床。汉末,自黄巾起义以后,小的、局部的天灾几乎年年都有。其中,重大灾害是兴平元年(公元194年)发生的蝗灾和旱灾。史书记载说,这一年,蝗虫起,百姓大饥。 三辅(关中)大旱,谷一斛五十万,人相食,白骨堆积.曹操与吕布争兖州,因 军食尽 ,想投靠袁绍,后听程昱建议乃止。次年(公元195年)七月,汉献帝自长安东归。十二月,渡过黄河至安邑(今山西夏县)。因为这一年又发生了旱灾和蝗灾,所以仍然 无谷 ,随从官吏靠食枣、菜活命。仅有的一点粮食,也因 诸将不能相率 ,被抢吃光。献帝曾采取拜坞主为官的办法,希望能得到他们赠一点食品,刻官印供不应求,便用锥子画一画,表示有文字就算数。建安元年(公元196年)七月,汉献帝到了洛阳,随从官吏依然没有粮吃,尚书郎以下皆亲自采野稻充饥。曹操到洛阳迎接汉献帝, 所将千余人,皆无粮 ;到了新郑(今河南郑州),杨沛将收藏的千余斛干桑椹献给曹操,以救一时之急②。由此可见,自兴平元年到建安元年的三年严重的自然灾害,等于给当时的战乱经济雪上加霜。
  瘟疫的流行,是造成经济破坏的又一个因素。据记载,汉魏之际,大疫共有三次。一次是汉灵帝中平二年(公元185年),大概与统治阶级残酷屠杀黄巾军有关。第二次是建安(公元196- 220年)中,张仲景为长沙太守时,大疫流行,宗亲死者甚众,百姓得伤寒死者十之七。这成了他编撰医学名著《伤寒论》的一个契机。第三次是在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这一年,建安七子中的徐幹、陈琳、应瑒、刘桢皆染疫而亡。曹丕在给吴质的信中说: 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 ①说的就是这次大疾疫。大疫降临,往往造成 家家有强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其甚者全家死光, 或阖门而殪,或举族而丧 ②,连逃亡躲避也来不及。可谓一人染疾,一家俱亡;一家染疾,一族俱伤,只有坐以待毙。
  从以上叙述可以看出,战争、灾荒、疫疾是造成汉末中国,尤其是北方人口锐减的最主要的原因,它们对经济的严重破坏,确如晋人山简所综述的那样,从初平元年到建安末年的30年中, 万姓流散,死亡略尽,斯乱之极也 ③ 。
  ①   《后汉书》卷七十二《董卓传》。
  ②   《三国志》卷十五《杨沛传》。
  ①   《三国志》卷二十一《王粲传》。
  ②   《后汉书》志十七《五行志》注。
  ③   《晋书》卷四十三《山涛传附山简传》。
  ④   《三国志》卷三十一《刘璋传》引《英雄记》。
  除了直接死于兵燹、灾荒、疾疫之外,北方人民为了逃避天灾人祸,大量流移逃奔他乡,流向相对安全的区域。在汉末三国之初,民户流徒方向及区域有三:一是由关中、中原流入长江上游的巴蜀以及中游的荆襄地带。史载:刘璋为益州牧时, 南阳、三辅人流入益州(今四川)数万家 ④。又 关中膏腴之地,顷遭荒乱,人民流入荆州者十万余家。 ①二是由中原流入东北或渡海依公孙度于辽东。史载,国渊、邴原、管宁、王烈等均避难辽东;袁绍据河北时,逃入乌丸、鲜卑的汉人也不少;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曹操为扫除南进的后顾之忧,征三郡乌丸,大破之于白狼山, 胡、汉降者二十余万口 ②。其中,一部分就是流入乌丸的汉人。三是由中原流徙入江、淮间。青、徐、兖、豫及淮北人民大都先避难淮南,继而再渡江,散居江东。
  三路流民中以这一路为最多,故亦屡见记载。史载,孙策占有扬州以后,四方贤士大夫 避地江南者甚众。 ③建安十四年(公元209年),曹操欲北徙江淮间十余万户,结果弄巧成拙,这些人均渡长江进入吴境。《三国志?吴书》列传中有名的吴臣约60人,其中,来自中原者约占半数。至于普通群众及依附于士人流徙江南的则难以统计。如,鲁肃便是由淮、泗间率其部众 男女三百余人 ④避乱江东。可以想见,随他人流徙江南者必不在少数。
  战争、天灾、疾疫造成的人口的大量死亡,加上人口的四散流徙,使北方人口骤减。西汉平帝元始年间,有户12233062,有口59594978,这是西汉户口的最高记录。东汉桓帝永寿年间,有户10677960,有口56486856,这是东汉户口的最高记录,及至西晋灭吴以后,总计不过有户2459804,有口16163863。而且,这是在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统一南北后的数字,是经过三国半个世纪恢复后的数字。三国时期户口数字,自然比这要少。故史言当时天下户口减耗,十存其一,这是曹操已败袁氏以后的估计。到曹丕称帝以后,蒋济和陈群在上疏中都说到当时户口 不过汉时一大郡 ①。对这些议论,朱大渭同志经过考察后认为: 基本上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②在战乱频繁的地方,人烟断绝,千里萧条,在当时人的诗文中也有反映。王粲在《七哀》中说: 出门无所条,白骨蔽平原。 曹操在《蒿里行》中说: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这是对当时现实的写照。
  2。汉末农业的大破坏
  汉魏之际,由于战争、天灾、疾疫和流移逃散,北方的人口骤减。农业生产受到非常严重的破坏,主要表现在土地荒芜,粮食匮乏,粮价高涨和人的饥馑死亡。洛阳附近是 树木成林 ,河内地区一片荒凉,至晋初,仅此一郡即垦荒五千余顷。所谓 今承大乱之后,民人分散,土业无主,皆为公田 ③的现象十分普遍。淮河南北, 不居者各数百里。 ④与土地荒芜相伴而来的,是粮食的匮乏和粮价的高涨。董卓时, 谷一斛至数十万.汉献帝兴平元年,三辅 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一斛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 ⑤。 幽州岁岁不登,人相食,有旱蝗之灾,人始知采稆(lǔ,音吕,野稻),以桑椹为粮。谷一石十万钱。 ⑥伴随粮荒的是饥馑和死亡。袁绍军在河北,靠桑椹充饥;袁术军在淮南,以蒲蠃(蚌蛤)果腹。
  江淮间空尽,人相食。 曹操在兖州,逢兴平元年大旱,蝗灾, 谷一斛五十余万钱,人相食 ,以至新招募的吏兵,因为没有粮食供给而罢遣。荆州本富庶之区,经过战争, 荆州荒残,人物殆尽。 从这些简单的记录可以看出:东部,起黄河以北的幽、冀,南至江淮;西部,北起关中,南至荆、襄,到处是饥荒,甚至人吃人也屡见不鲜,反映出长江以北的发达的农业区如今都是满目荒凉了。
  ①   《三国志》卷二十一《卫觊传》。
  ②   《三国志》卷一《武帝纪》。
  ③   《三国志》卷十三《华歆传》注引华峤:《谱叙》。
  ④   《三国志》卷五十四《鲁肃传》注引《吴书》。
  ①   《三国志》卷十四《蒋济传》,卷二十二《陈群传》。
  ②   《魏晋南北朝户口的消长及其原因》,见《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 3期。
  ③   《三国志》卷十五《司马朗传》。
  ④   《三国志》卷五十一《孙韶传》。
  3。城市和工商业的破坏
  三辅、三河地区,素以经济发达闻名天下,两汉的都城洛阳、长安和中原的若干大城市,均位于这一地区。然而,在东汉末年这场浩劫中,它们却首当其冲。史载,董卓西迁长安时,命令他的部下将洛阳城周围二百里之内烧掠一空。他自己则亲自带队把洛阳城内南北宫、宗庙、府库、民家洗劫一空,并付之一炬,城内扫地殄尽。 ①故而,当汉献帝由长安落难逃回洛阳时,昔日繁华的洛阳城只剩下断壁残垣;曾错落有致、宽阔通达的大街已掩埋于一片杂草、瓦砾之下。三辅地区及其政治、经济中心长安城,所受破坏也一样严重。董卓死后,其部下李傕、郭汜争权混战,死尸枕积, 长安城空四十余日,强者四散,羸(病、弱)者相食。二三年间,关中无复人迹 ②,咸阳萧条,人无以衣食,吃酸枣、野菜,穿从坟中掘出的衣服以蔽体。素以 天府之国 著称于世的关中地区顿时变成面目全非的一片荒土。河北的邺城,算是破坏较轻的,但人口稀少,经过曹操父子的苦心经营,才略有起色。
  徐州原本 百姓殷盛,谷食甚丰 ,经过曹操的几次屠杀,许多县城成了空城。汉末仲长统在《昌言?理乱》中说:自春秋以后,天下愈乱,破坏愈甚,东汉末年的大破坏所造成的是所在 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 ①,充分概括了当时城乡一片荒凉景象。城市手工业由于城市之破坏而陷于停顿。在锋镝(di,音滴)之下侥幸活下来的工匠们,或随流民四下逃散,或被一些军阀集团所控制。当时,矿冶业几乎陷于停顿。铁成为稀罕的材料,原来用以铡断罪人左右脚的铁刑具,这时都换成木制的。不但是铁,连铜也几乎停止开采。魏国曾经一度废除钱币,以谷物交易。这主要是由于商品生产萎缩,不需要钱币,但铜的缺乏也是重要原因。史称,刘备曾 取帐钩铜铸钱以充国用。 ②我们知道蜀地本身是产铜之区,西汉赐给邓通的铜山即在蜀。此时假使产铜丰富,刘备的帐钩就没有销毁的必要。由于农业、手工业破坏严重,商业、商品经济自然更谈不上了。货币基本上停止流通,有些交易也多以谷帛为媒介。市场虽未断绝,但萧条冷落。魏初文帝至南阳,以 市不丰乐 拘捕了太守杨俊。
  ⑤   《后汉书》卷九《献帝纪》。
  ⑥   《太平御览》卷三十五引王粲《英雄记》。
  ①   《三国志》卷六《董卓传》及注引班彪《续汉书》。
  ②   《后汉书》卷七十二《董卓传》。
  ①   《全后汉文》卷八十八。
  ②   《南齐书》卷二十八《崔祖思传》。
  总之,从黄巾起义到三国初年的三十几年间,中国北方经济——包括关中、中原和淮北,在战火、饥荒、瘟疫的交相侵袭之下遭到毁灭性的破坏,人民流散,烟火断绝,呈现一片萧条景象。而巴蜀、江南凭依高山、大江之险,经济所受的破坏要轻些。南北经济的这种不同,是三国鼎立的物质基础。
  三国立国后,针对不同的经济形势,采取了不同的措施,以促进各自经济的恢复。
  (二)魏国地区经济的初步恢复
  1。屯田制的实施
  (1)推行屯田条件的形成前面我们已经谈到,曹魏政权的开创者和继承者面对的是社会经济饱受战乱、灾荒、疫疾破坏的北方 重灾区.这里,粮食奇缺,粮价昂贵,人民死于饥馑者不计其数。不仅百姓饥寒交迫,朝不保夕,就连割据一方的军阀武装,也常因粮饷匮乏而 瓦解流离,无敌自破 ①。在这种形势下,谁能把失散的劳动力与土地结合起来,并保证他们能进行正常生产,谁就能生存、发展、壮大。在这方面,曹魏统治集团比当时北方的其他集团觉悟得早。汉献帝初平三年(公元192年),曹操刚到兖州,治中从事毛玠就向他建议说: 如今天下分裂,献帝西迁,百姓不能生产,因饥馑而到处流亡。公家无一年的储备,百姓也无安居乐业的心思,这样是无法维持很久的。如今袁绍、刘表,虽然人多兵强,但都没有' 经远之虑' ,也没有' 树基建本' 的行动。
  战争以正义取胜,但胜利成果要靠发展生产来保持。因此,政治上应该迎汉献帝回来,经济上应该发展农业生产,这样才可能成就霸王之业。 曹操听了,深感毛玠意见之正确,并采纳了他的建议;但由于当时主客观条件还不成熟,所以不能立即实行②。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平定兖州之乱后,又打败颍川、汝南黄巾余部,占有兖、豫二州之地,实施毛玠建议的条件基本具备了。就在这一年,曹操在《置屯田令》中,明确指出: 秦人(商秧变法以来)以急农兼天下,孝武(汉武帝)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世之良式也。 ①由此可见,曹魏统治集团主要是从秦汉以来的赏农功、行屯田得到启示的。
  他们把汉代西域屯田这种形式同当时魏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在内地推行屯田,这是他们的一种创造。在内地屯田,也不是曹魏首创。在建安之前,徐州牧陶谦,在镇压黄巾军之后,于其境内实行屯田。他以陈登为 典农校尉 , 巡田土之宜,尽凿溉之利 ,收到 秔稻丰积 的效果②。幽州的公孙瓒,于兴平二年(公元195年)在易京(今河北雄县西北) 开置屯田积谷三百万斛③,以逸待劳,同袁绍争衡。这些都为曹操集团提供了现实的借鉴。
  但是,把屯田大规模推行于内地,则是自曹操始。汉末以来, 土业无主,皆为公田 ,屯田用土地不成问题。建安元年,曹操镇压了汝南、颍川黄巾何仪、刘辟、黄邵、何曼等部,获得一批屯田所需的劳动力、耕牛、种子,实行屯田有了一定的物质条件。因此,当谋臣枣祇、韩浩再次提出实行屯田的建议时,曹操立即采纳,并在许县开始兴立屯田④。
  ①   《三国志》卷一《武帝纪》注引《魏书》。
  ②   许多人认为建安前曹操已行屯田,并举夏侯惇为例。据《三国志》,公元 194年,惇为东郡太守,张邈为陈留太守。邈等叛迎吕布,操只有鄄城、范、东阿三县,皆不在济阴、陈留郡。公元 195年,吴资为济阴守。夏,操始拔济阴郡治定陶;12月,始拔陈留郡治雍丘。因此,惇为陈留、济阴太守必在建安元年以后。详见张可礼:《三曹年谱》,齐鲁书社,1983年第一版。
  ①   《三国志》卷一《武帝纪》或《全三国文》卷二。
  ②   《三国志》卷七《陈登传》注引《先贤行状》。
  ③   《后汉书》卷七十三《公孙瓒传》,《三国志》卷八《公孙瓒传》。
  ④   《三国志》卷一《魏武帝》。《全三国文》卷二。
  (2)屯田的两个系统曹魏屯田,就其全过程而言,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建安元年到建安末年,以民屯为主。第二阶段,从曹丕建国到魏末,军屯民屯并重。
  建安元年许下屯田 得谷百万斛 ,效果显著,于是 州郡例置田官,所在积谷 ,将民屯制推广到新开拓的地区。随着曹操争夺战的胜利和魏国军事上的需要,民屯制不断扩大。建安末年,这种以民屯为主,军屯为辅的格局发生了变化。据史载,建安21年(公元216年)曹操受汉献帝封为魏王,司马懿乘机进谋让20余万军队 且耕且守 ①,曹操采纳了这一建议。这对军屯由次要地位上升到与民屯并重的地位,起了关键的作用。曹丕称帝后,军屯的组织系统便完备起来了,直到正始年间(公元240- 249年),又在邓艾的筹划和司马懿的支持下,扩大了淮南地区的军屯②。因此,从建安末年到曹魏末期,是军屯的迅速发展时期,也是军屯与民屯并行的时期。
  军屯和民屯是曹魏屯田的两种类型。民屯组织系统和管理机构,不同于州、郡、县系统。曹魏时,凡有民屯的郡或国,均设有典农中郎将,或设典农校尉,二者均相当于郡守,主管该郡国内民屯。凡有民屯的县,同样均设典农都尉,相当于县令,主管该县内民屯。由于郡国有大小轻重之别,故典农中郎将与典农校尉及典农都尉的官俸、级别亦有高、低之分③。典农都尉又称 屯田都尉 或绥集都尉.典农校尉和典农都尉,均可简称 典农.其下属官有司马、功曹、纲纪,上计吏等④。典农所属屯田民,叫 屯田客 或 典农部民 ,是不同于郡县编户齐民的一种封建依附民。他们不由郡县乡里组织管辖,而是由屯田官管理。民屯的基层组织叫 屯.每屯设司马一人,谓之 屯司马.每屯多少人,很难确说。晋武帝咸宁元年(公元275年)下诏,派邺城(今河北磁县南)奚官奴婢往新城(今河南伊川)代替屯田兵种稻, 各五十人为一屯,屯置司马,使皆如屯田法。 ⑤如果这里是曹魏旧制,则民屯或以50人为一屯,与军屯以60人为一营不同。屯田民既不能自由迁徙,也不能向郡县管辖的编户转移,只能世代替官府屯垦田地,接受其军事编制的严密监督,过着农奴式的生活,被人们视为贱类。
  军屯的开创,大致与民屯同时。但大规模正式创立,大概始于建安末年司马懿建议军队 且耕且守 之时。军屯的组织系统,完全与军队的组织系统相同,军屯的各级将领同时就是军屯的管理者。营,是军屯的基层组织,但军屯创立初期每营多少兵士尚不明确。曹魏齐王芳正始四年(公元243年),始创每 营六十人 的制度①。至于军屯的管理机构,也存在一个发展过程。建安年间,除各级将领兼管军屯以外,无其他管理军屯的组织系统。
  但到魏文帝黄初年间,由于军屯的扩大,也设置了专门管理军屯的官吏。管理基层组织营的长官是司马,上面依次设度支都尉、度支校尉或度支中郎将,各属于县级、郡级主管军屯的官吏。军屯的组织系统与管理机构所经历的变化与逐步完善的过程,反映出军屯比重的增加确实晚于民屯。曹魏的兵士称为 士 ,其子谓 士息 ,妻谓 士妻 ,家谓 士家 ,其户籍谓之 士籍.他们的妻室儿女,不仅不能随军居住,而且被先后集中于邺城与洛阳等地,作为人质,以防止士兵的逃亡和叛变。他们作为兵士的身份是世袭的,一旦被列入士籍,就不能改业,子子孙孙,世世代代相袭为兵士,甚至兵士身死后,其妻也得改配士家,其子女也只能在士家之间婚配。这即或制度上不完全是这样,但在实际上也往往如此。他们被迁徙至邺、洛阳附近易于控制地区以后,也被组织起来进行屯田,近人称为 士家屯田.士家屯田是军屯的一个部分。
  ①   《晋书》卷一《宣帝纪》。
  ②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③   《续汉书?百官志》注引《魏志》。
  ④   《三国志》卷二十八《邓艾传》及《晋书》卷四十八《段灼传》。
  ⑤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①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3)屯田兵民的课役负担屯田军民的课役负担,因具体情况差异而各不相同。战斗部队利用战斗间隙的屯田,其产品可能全部上缴国家,然后计日领取口粮。屯田客和以屯田为主要任务的田兵和士家,实际上是封建国家土地上世代相袭的农奴。他们租种国家的土地,有的还使用官牛,给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田租,交多少,依什么为标准来交,在实施屯田之前曾有过激烈的争论。有人主张 计牛输谷 ,即按租用官牛头数计租。这种主张,最初曾一度占据上风,并据此拟好了实施办法,准备施行。但羽林监枣祗等人坚决反对,反复来说计牛输谷,大收,(官)不增谷;有水旱灾除(减免),大不便 ,因而主张按实际产量分成,实行计产分成制。军祭酒侯声反对枣祗的主张,说: 如祗议,于官便,于客不便.原因是它不像计牛输谷那样,收成增加了,归了佃客,而是大部分归了国家。这种办法有利于官府积聚粮谷,而佃农则吃亏了。故曰 于官便,于客不便 ①。侯声是站在佃客立场上讲话,争论的结果,自然是 于官便 的计产分成制占了上风。于是规定:租用官牛者,官六民四;用私牛者,官民中分。这个租率与秦汉以来的公私地租率大体相同②。屯田客、田兵、士家大致都是按这个标准向国家纳租。田兵还有作战运输等负担,而民屯佃客是否还有兵役和徭役负担,目前还有争论。我认为:建立民屯之初,是 专以农桑为业 的,因为当时生产粮食是比服役更重要的任务。其后,从制度规定来说,依然如此,是不服役的。但是,与屯田相关的劳作如修建粮仓、修路建桥、运粮入库等,都是他们份内的事。在吴、蜀边境的屯田客都有且佃且守的任务。居于内地的屯田客,若遇突发事件,往往也被临时征调参加战斗。如颍川典农参与镇压许昌叛乱即其一例。其后,随着经济的恢复,屯田地位下降,新统治者往往不再遵守祖先成法,征调屯田客服役,如魏明帝征调屯田客大修宫室即其例。魏明帝以后,破坏原有规定的事更多了。
  但这些都不足以证明按制度规定屯田客是服兵役、徭役的。
  ①   《三国志》卷十六《任峻传》注引《魏武故事》。
  ②   《汉书?食货志》上载:秦汉以来私家地主出租土地的地租率为 见税什伍.汉代居延一带屯田收租则为 50 %。
  (4)屯田的规模和成效曹魏的屯田区分布很广。自建安元年许下屯田取得成功后,第二年便下令 州郡例置田官 ,屯田便在当时的辖区内推广了。曹操当时的辖区还只限于司、兖、豫三州,见诸记载的屯田区有颍川、许昌、襄城、汝南、西平、西华、睢阳、梁国、陈国、谯郡、沛国、洛阳、新城、荥阳、河东、河内、野王、弘农、宜阳、原武、汲郡、上党、陈留、济阴、东阿等地,这对于司、兖、豫三州来说,可谓是 州郡例置 了。它们主要分布在今河南省及其与邻省交界地区。后人对史书记载一面说曹魏屯田 州郡例置田官 ,一面见诸记载的屯田区又只有数十个迷惑不解,这是由于忽视了下令 州郡例置田官 的时间和空间。其后,曹魏在统一北方过程中和统一后又新设了一些屯田区。如平袁氏后,便在冀州首府附近设邺、魏郡,列人等屯区;又因幽州是对乌桓的前线,因此,在蓟(今北京市)及其附近地区设蓟、潞、昌平等屯田区。曹操统一北方及建国以后,主要战争已在吴蜀前线,因此,在对蜀前线的关陇地区设长安、槐里、陈仓、上邽等屯田区;在对吴前线的淮南地区,设淮南、寿春、合肥、皖、蕲春、广陵等屯田区。此外,为了保持与西域的联系,在酒泉、武威等地也设了屯田区。总之,见诸记载的屯田区或有迹象证明可能属屯田区的约有40多处。其中,以淮河南北的屯田区规模最大。正始四年(公元243年)司马懿伐吴,因而提出扩大屯田,以为灭吴之资。乃派邓艾考察颍水两岸以至寿春等地带。邓艾以为这一地区田良水少,不能发挥水利,主张开渠溉田,以积军粮。于是提出停止颍水上游许昌一带的稻田、引水东下,淮北安2万人,淮南安3万人,十分之二的人轮休,经常耕作的有4万人,且佃且守。如果水流充足,每年比许昌一带的年收成高出三倍以上,除去消费,每年可积军粮500万斛,六七年间,便可积3000万斛,足够10万军人吃5年。依此灭吴,则无往不克了。司马懿听后,立即上报施行。在江淮间,北临淮水,自钟离(今安徽凤阳东北)以南,横石(今安徽安庆江对岸)以西,直抵沘水(今安徽六安,霍山一线)凡400余里,作为淮南屯田区;又在颍水两岸设淮北屯田区,扩建淮阳、百尺二渠,与黄河支流连接,下通淮、颍二水,水源便有了保证。又修了大小许多陂(bēi,音碑)塘,在颍水两岸开水渠300余里,灌溉农田2万余顷。淮南主要是军屯,淮北大概主要是民屯。淮南、淮北连成一片,又与豫州原有的屯田区连接,所以说,从寿春到京师,屯民田兵,烟火万里,鸡犬之声不断,田畴阡陌相连。汉末袁术在淮南时的残破景象不见了。
  曹魏屯田,从建安元年(公元196年)算起,直到魏国被晋取代(公元265年),几近70年。历时长,范围广,影响深,作用大。广行屯田的结果是:许昌屯田,得谷百万斛,其后 数年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 ①王昶为洛阳典农时, 都畿树木成林,昶斫(zhuó,音酌)开荒莱,勤劝百姓,垦田特多。 ②明帝曹叡时,司马孚以关中 谷帛不足,遣冀州农丁五千,屯于上邽,秋冬习战阵,春夏修田桑,由是关中军国有余。 ①刘馥为扬州刺史,广屯田,修水利,灌溉稻田,使得官民都有积蓄。特别是邓艾在淮水流域的屯田,效果尤其显著。从前征吴,运兵过半,既费钱粮,人又劳苦,总以为是大役。屯田后,大军征吴,乘船而下,到达江淮前线, 资食有储 ,已不劳转运。曹魏屯田为曹操 兼灭群贼,克平天下 和司马氏灭吴统一全国,提供了物资保证。
  屯田按军事编制进行生产,人身束缚很强,剥削也重,实际上是一种封建农奴制。但是,在当时战乱与大破坏的形势下,它是保存和发展生产力的适当形式之一。
  ①   《三国志》卷十六《任峻传》。
  ②   《三国志》卷二十七《王昶传》。
  ①   《三国志》卷三十七《司马孚传》。
  2。州郡农业的发展
  屯田以外,曹魏政权对州郡所辖广大地区的农业生产也加强了管理。为数众多的小农经济对北方社会经济的恢复,也起着重要作用。曹魏政权按户口、垦田的增减作为考核官吏的标准,决定官吏的升降。于是,各级地方官都注意招集流亡,督促农民垦辟土地,兴修水利,发展生产。汉末,关中战乱,十余万家流入荆州。后来听说本土安定,都想回来,但因缺犁、牛无法生产。卫觊请示曹操实行食盐专卖,用收益买犁、牛发给返乡农民,结果 流人归还,关中丰实。 张既为京兆尹, 招怀流民,兴复县邑 ;颜斐为京兆太守,令民 整阡陌,树桑果 ,闲月上山砍木材做车,又令民养猪狗卖以买牛,使京兆成为关中富实之区。苏则为金城太守,招诱流民, 流民皆归,得数千家。 杜畿做河东太守16年,注意发展农业,规定百姓养母牛、母马和猪鸡狗等,结果 百姓勤农,家家丰实。 曹操征关中,军粮全靠河东供给,战争结果,尚有余粮20余万斛。郑浑为沛郡太守,垦田年年增加,政府租入增加一倍。刘馥为扬州刺史,招集流亡以万数,农业生产有了发展。
  各郡、县地方官所招集的流亡人口,构成数量很大的小农或自耕农的个体经济。他们由政府给犁、牛及土地,但必须负担田租和户调。在曹魏平邺以后,就立刻颁布了《收田租令》,规定田租每亩征收4升,户调征绢2匹,绵2斤。二者合称租调制。曹魏实行的租调有不同于汉代的新特点。就田租来说, 亩收四升 ,改变了汉代定率田租制( 三十税一 至 什税一 不等)为定额田租制,此其一;其二 他不得擅发 ,除去了秦汉沿袭下来的附加税,如刍、槀税等。这样,小农获得了增产不增租的好处,还免去了估产时的额外盘剥。我们再看一下曹魏的户调,它有如下三个特点:一是以实物税 户输绢二匹,绵二斤 代替了汉代 口钱,算赋 以钱币纳税。二是按户计赀征收,户调之名由此而来,这同汉代口钱、算赋按人口征收大不相同。三是除每户调绢2匹、绵2斤的定额外,无其他征发。即户调制也属于定额税制度。曹魏租调制是一种适应对 自耕农和家庭手工业密切结合的特点 的剥削制度①。它客观上有利于小农的生存和发展;其实施后流民自归,安心生产,当与此密切相关。
  3。曹魏农业经济的恢复
  曹魏在大兴屯田和州郡农业的同时,兴修水利,提高农业生产技术,精耕细作,单位面积产量迅速提高,北方的农业较快地恢复了。就水利事业而言,曹魏时兴建修复了不少渠堰堤塘,以满足灌溉农田的需要。这些水利设施中,重要的有刘馥任扬州刺史时在淮南修复的芍陂、茹陂、七门、吴塘诸堨(è音饿,犹堰);豫州刺史贾逵所修鄢、汝新陂、小弋阳陂和贾侯渠;沛郡太守郑浑在萧、相二县内修的郑陂、济阴,陈留太守夏侯惇所修太寿陂,刘靖在蓟县附近修的戾陵堰,车箱渠,青龙年间在关中修的成国渠,临晋陂,以及邓艾在淮水以北所修的水利工程。其中,青龙元年(公元233年)修的成国渠,自陈仓(今陕西宝鸡市东)至槐里(陕西兴平东南);筑临晋陂,引■、洛、溉■鹵之地3000余顷,粮食丰收,国用充实①。幽州蓟县附近的戾陵堰、车箱渠,流经四、五百里,溉田万余顷②。芍陂,周围120里,可溉田万顷③。七门三堰,则可灌溉田2万顷。而郑陂既成,连年丰收,垦田年年增加, 租入倍常,民赖其利.
  ①   翦伯赞《中国历史纲要》第二册第 8页。
  曹魏政权注意改革生产工具和推广新的生产技术。东汉时已开始使用的灌溉工具翻车,经马钧改革后更轻便适用;西汉赵过创立的耧犁耕作下种技术,在曹魏嘉平年间,由敦煌太守皇甫隆带到敦煌加以推广,结果改变了这一地区旧的耕作方法, 所省庸力过半,得谷加五 ④。
  水稻在黄河流域及以北地区的种植,始于殷商时期,历西周、春秋、战国至秦汉,均未间断。曹魏时开始在北方大规模种植水稻。据近人考证,建安元年的许昌屯田,以淮水,颍水南北一带的屯田,沁水流域的屯田等都是水稻田⑤。由于屯田种植水稻多,所以单位面积产量得以迅速提高。晋人傅玄说: 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旱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 ①。比较当时亩产平均三斛(hú,音胡)左右,(一斛约相当二斗多)十斛则为良田来说,粮食亩产量确有很大提高。在北方大面积种植水稻,不只标志曹魏农业的发展,而且是农业技术上的一个进步。
  综上所述,在汉末社会经济残破,生产凋敝,群雄割据的过程中,曹魏统治集团洞察当时严峻的形势,一方面在政治上 挟天子以令诸侯 ,取得了政治上的主动权,使自己师出有名;另一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的经济措施,广开屯田,大兴水利,招徕流民,开垦荒地,颁布新的租调制等等。实行的结果,使北方残破的经济很快得到恢复。随着户口、垦田的增加,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封建政权的收入随之增加, 所在积粟,仓廪盈溢 多见于记 载。经济实力的增强,直接而有力地支援了曹魏政权的军事行动,并且日益巩固了其政治地位。还为后来西晋统一全国奠定了物质基础。
  4。曹魏的手工业和商业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作为封建国家而言,这一点体现得尤为突出。
  因此,随着曹魏统治区内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手工业和商业也有了一些起色。先看手工业。曹魏时,马钧改进了织绫机,既省工时,织出的绫锦也十分美丽。魏明帝时,曾赐倭女王绛地交龙锦,绛地绉粟罽,茜薿、绀青,绀地句文锦,白绢等丝织物,则当时丝织品的花色品种还不少。这些丝织品或来源于官府工匠所织成②,或来源于西蜀。作为同农业密切结合的副业而存在的民间丝织业更是遍布州郡。丝织业的原料是蚕桑,因此,可以想见,曹魏的桑蚕业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此外,由于战争和生产的需要,武器和农具的需求量很大。汉武帝时所创之盐铁官营,东汉中期本已废除,至三国初又恢复。在冶铁业方面,曹操懂得 盐铁之利,足赡军国之用 ①的道理,取得河北以后,立即派王修为首任司金中郎将,专管冶铁事务。韩暨为监冶谒者,改变过去冶铁鼓风使用马排的旧方法,凭借水流创造出水力冶铸鼓风机(即水排),其功效数倍于旧②。韩暨任监冶谒者七年,以 器用充实 ,功劳卓著,加官为司马都尉,位仅次于九卿。在制盐业方面,魏有海盐,河东解池盐,武威、酒泉池盐。卫觊与荀彧书曾说: 盐,国之大宝也.嘉平四年,以五千人兴京兆,天水、南安盐池,以益军实。邓艾平蜀后,曾建言 留陇右兵二万人,蜀兵二万人,煮盐兴冶,为军农要用。 ③曹魏在当时的情况下,承继汉武帝以来的盐铁专卖政策,由政府设官专管盐铁,保证了战争急需的武器以及恢复农业生产急需的农具、耕牛(如以盐之收入买牛、犁租给返回原籍关中的流民)。
  ①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②   《水经注》卷十四《鲍丘水》。
  ③   《水经注?肥水》。
  ④   《三国志》卷十六《仓慈传》注引《魏略》。
  ⑤   高敏:《秦汉魏晋南北朝土地制度研究》,1986年 12 月版,第 117页。
  ①   《晋书》卷四十七《傅玄传》。
  ②   《三国志》卷十二《司马芝传》载:芝 迁大理正,有盗官练置都厕上者,吏疑女工,收以付狱.此女工即在官府作坊织造官练者。
  到曹魏中期,商品交换也有了起色。首先,五铢钱在明帝时重新使用,直到西晋。同时,昔日被夷为废墟的洛阳,到齐王曹芳时,已是 其民异方杂居,多豪门大族,商贾胡貊,天下四方会利之所聚 了。而邺城,由于它是曹操为魏王时的魏国都城,位于冀州要冲,遂为黄河流域一新兴商业名城。
  但这种发展是畸形的,有限的。如南阳太守杨俊曾因 市不丰乐 受到魏文帝的处罚。货币的使用也有限,往往是谷帛并用。
  总之,曹魏的经济,尤其是农业,成就是巨大的。在一个经济残破,人民到处饥馑流亡的时代,发展生产是社会最高利益,是社会进步的要求。以曹操为代表的曹魏统治集团,抓住了这一环,并取得了成就,所以他们在群雄角逐中胜利了。他们的继承者承袭了这个传统,所以,又使历史前进了一步,完成了统一。
  ①   《三国志》卷十一《王修传》注引《魏略》载曹操与王修书。
  ②   《三国志》卷二十四《韩暨传》。
  ③   《三国志》卷二十一《卫觊传》,卷二十八《邓艾传》。
  (三)吴蜀地区经济的初步恢复
  前面我们曾经提到,在东汉末年的大混战中,社会经济受破坏最严重的是关中、关东两大古老经济区以及东汉中期才开发出来的江淮之间的经济区。在这场大破坏中,位处长江流域及珠江流域的荆、扬、益、交各州,由于高山大河的屏障作用,受到波及的程度小得多。因此,这些地区就成为北方流民逃难的乐土。北方流民带来了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开发江南不可或缺的劳动力,为这些地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1。蜀汉的经济
  (1)刘备入蜀我们知道,赤壁战前,曹魏集团已经平定了河北袁氏的势力,统一了除关陇外的北方广大地区。而此时,作为后来蜀汉政权创立者的刘备,尚寄寓刘表统治下的荆州。在荆州期间,刘备多方延揽群士,充实自己的队伍。尤其是请出了流寓荆州的琅琊阳都人诸葛亮为其出谋划策。另外,经过刘表的同意,清查荆州管内逃户,扩建自己的武装力量。诸葛亮的《隆中对策》又给此后刘备蜀汉政权的建立和三国鼎峙局面的出现勾勒出了一幅蓝图。
  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刘备、孙权联合,共挫曹军锋刃于赤壁。
  赤壁之战奠定了三国鼎立的基础。战后,曹军退回北方,刘备占据荆州江南四郡,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地盘。同时,按照诸葛亮《隆中对策》中的战略意图伺机向益州发展。
  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曹操大破马超,占据关中地区,并派兵进攻汉中张鲁。应益州牧刘璋之邀,刘备趁机率军入蜀,留关羽等守荆州。十九年(公元214年),刘备取刘璋而代之,正式占据益州。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刘备击退曹军,占据汉中,巩固了益州北面门户。同年。孙吴袭杀关羽,占有荆州。其后,刘备曾想夺回荆州,结果失败。至此,蜀汉集团的控制区局限于益州了。
  (2)蜀汉的农业蜀汉政权控制下的益州地区,可以分为三部分,一是益州本部,以川西平原为中心的巴蜀地区;二是作为益州北面门户的汉中盆地;三是益州西南部的南中地区。前两个部分自战国以来已得到较好的开发,其经济发展水平不亚于中原地区,故而很早便有 沃野千里 、 天府之土 的美誉。汉灵帝中平五年(公元188年)以后,刘焉、刘璋父子先后领益州牧,统治益州本部;而汉中则在道教首领张鲁的控制之下。那时,中原大乱,益州独安,故而流民不断迁入。史载: 南阳,三辅人流入益州者数万家 ①,而关西(关中陇右)民从子午谷奔汉中者亦 数万家 ②。在刘备规取前,益州是 国富民强,户口百万 ③,汉中地区也是 民殷国富 ①。这同惨遭破坏,户口 十才一在 的中原形成显著的反差。由于刘备集团占据益州之后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状况同北方的曹魏集团不一样,因而治理蜀汉,恢复、发展经济的政策便呈现出一定的差异。
  ①   《三国志》卷三十一《刘二牧传》注引《英雄记》。
  ②   《三国志》卷八《张鲁传》。
  ③   《三国志》卷三十七《庞统传》注引《九州春秋》。
  ①   《三国志》卷三十五《诸葛亮传》。
  首先,恢复农业生产不是采取以大规模屯田为主的措施,而是大力扶植和发展州郡农业经济。史载,刘备既定益州以后,曾有人建议,将成都城内屋舍和城外园地桑田分赐将士,赵云反对说: 益州人民,初罹兵革,田宅皆可归还,令安居复业,然后可役调,得其欢心。 ②刘备接受了这个意见。
  这样,让百姓 安居复业 ,然后征其赋役,就成为蜀汉发展农业的基本政策,并得以延续下去。小农经济是蜀汉立国的基础。
  诸葛亮作为蜀汉政权的实际治理者,深谙足兵足食是 富国安家 ③之根本,也是匡复汉室的前提条件。因此,他始终重视 务农殖谷 这件大事。
  史书上关于他 务农殖谷,闭关息民 ;④ 闭境劝农,育养民物 ⑤,休士劝农 ⑥等记载,比比皆是。他反对 妨害农事 ⑦。认为 使民心不乱 ,才能安心地从事农业生产。为了保证农业丰收,诸葛亮十分重视农田水利灌溉事业。自战国时秦蜀守李冰作都江堰以来,它一直是西蜀农业的命脉。诸葛亮继续维护这里的水利设施。据《水经注?江水》记载: 诸葛亮北征,以此堰为农本,国之所资,以征丁千二百人主护之。有堰官.用 征丁千二百人 保护一个水利工程,可谓前无古人,充分表明了他对农业生产的命脉——水利设施的重视。由于有都江堰灌溉,水旱由人,成都平原 沟洫脉散,疆理绮错,黍稷油油,粳稻莫莫 ①,出现一片繁荣景象。蜀地本来就 土地肥美 ,有江水沃野之饶②,加上诸葛亮的精心治理,农业产量很高。处于都江堰灌区的绵竹(今德阳)、广汉一带的水田,保持着亩产三十斛③以上的记录。
  诸葛亮在发展州郡农业的同时,也进行屯田。见于记载的,有诸葛亮最后一次北伐时屯田于渭滨。史书云: (建兴)十二年春,亮悉大众由斜谷出,以流马运,据武功五丈原,与司马宣王(司马懿)对于渭南。亮每患粮不继,使己志不申,是以分兵屯田,为久驻之基。耕者杂于渭滨居民之间,而百姓安堵,军无私焉 ④。蜀末,姜维率兵士屯沓中种麦,说明军屯仍然存在。除军屯外,又设有民屯,且民屯长官由同级行政官员兼领。史载:吕乂(yi,音义)为 汉中太守,兼领督农,供继军粮 ⑤,便是其证。由于益州的经济没有遭受如中原那样严重的破坏,没有广行屯田的必要和可能,故而,其屯田的规模也不如魏、吴大。尽管如此,它对减省军粮转运之烦,减少小农的经济负担,还是有积极意义的。诸葛亮征南中后,促进了南中的进一步开发及其与内地的联系。李恢为陜降都督(今云南味县),重视农业生产,所在屯垦,政绩颇著,故南人称味县为屯下.他又迁濮民数千落于云南、建宁二郡从事农业生产。他在任期间征调耕牛、战马、金、银、犀革等,使军国所用充足①。史称诸葛亮治蜀 田畴辟,仓廪实,器械利,畜积饶。 ②就是对他发展农业的肯定。
  ②   《三国志》卷三十六《赵云传》。
  ③   《诸葛亮集》卷三《治人》。
  ④   《三国志》卷三十三《后主传》。
  ⑤   《三国志》卷四十二《杜微传》。
  ⑥   《三国志》卷三十三《后主传》。
  ⑦   《诸葛亮集》卷三《治人》。
  ①   左思《蜀都赋》。
  ②   《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下。
  ③   《华阳国志》卷三《蜀志》。
  ④   《三国志》卷三十五《诸葛亮传》。
  ⑤   《三国志》卷三十九《吕乂传》。
  诸葛亮死后,蒋琬、费祎相继执政,继续执行诸葛亮的既定国策,重视内部安定,没有轻易出兵攻魏。因此,蜀中农业生产在这一时期能持续稳定发展。直至蜀末,犹谓 男女布野,农谷栖亩 ③,农业也未受到根本损伤。
  (3)蜀汉的工商业在蜀汉农业发展的同时,工商业方面也很有起色。手工业方面,以盐、铁、织锦业最为发达。刘备刚定益州,立即实行盐铁专卖,把这两个 利入甚多 的部门抓到政府手里。为此,设置盐府(或曰司盐)校尉,下设盐府典曹都尉,掌管盐业。蜀中素来富有井盐、铁矿资源。史载,蜀地 家有盐泉之井 ④,临邛的井盐, 一斛水得五斗盐 ,产量不低。至于临邛的铁冶历史,更可追溯到汉代。蜀汉政权设司金中郎将,负责农具和武器制造。盐铁官营,不仅满足了国家的需要,而且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盐、铁之外,蜀汉的丝织业,特别是织锦业,上经两汉,至汉末三国达到发达时期。刘焉、刘璋父子治蜀期间,蜀锦的产量就相当可观了。否则,刘备据有益州之初,就用现成的蜀锦赏赐诸葛亮、法正、张飞、关羽 各千端 (每端六丈)⑤就是不可想象了。到诸葛亮治蜀时,设锦官,专门管理蜀锦生产⑥。晋左思《蜀都赋》形容其繁盛状况是: 百室离房,机杼相和,贝锦斐成,濯色江波,黄润比筒,籯金所过.织锦业的规模和产量提高了。
  蜀锦驰名全国,远销吴、魏,其收入成为蜀汉政府军费的一大来源①。终蜀之世,锦和其他丝织品的产量一直较高。以至蜀亡之时,库存锦、绮、彩、绢尚 各二十万匹 ②。锦、绮都是名贵而技术要求极高的丝织品,能生产如此之多,充分显示出蜀国手工业生产的昌盛和发达。据专家考证: 蜀锦之盛,当在蜀汉之世 ; 蜀中工业之盛,较之中原各地,实有过之而无不及也 ③。
  农业生产是手工业生产的基础。蜀汉手工业的繁盛状况,反过来说明了诸葛亮及其继承者治理蜀国,的确卓有成效,农业及整个社会经济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
  ①   《华阳国志》卷四《南中志》。
  ②   《三国志》卷三十五《诸葛亮传》注引《袁子》。
  ③   《三国志》卷四十四《蒋琬传》 刘敏 条。
  ④   左思《蜀都赋》。
  ⑤   《太平御览》卷八百十五《锦》。
  ⑥   徐中舒:《蜀锦》,《说文》三卷第七期;缪钺:《成都设置锦官始于蜀汉》,《成都晚报》1962年 7月 12 日。
  ①   《太平御览》卷八百十五《布帛部?锦》引《丹阳》;《太平御览》卷八百十五引《诸葛亮集》曰: 今民贫国虚,决敌之资,唯仰锦耳.②   《三国志》卷三十三《后主传》斐注引《蜀记》。
  ③   徐中舒:《蜀锦》,见《说文》三卷第七期。
  蜀汉的商业可分两类,一类以交聘、互市的形态存在。如诸葛亮曾以川马、蜀锦作为和吴交聘的礼物,而魏国所得之蜀锦,则 市于蜀 ④。交聘也好,互市也好,由于各国币制及币值不一致,恐怕多是以物易物。这是属于第一类。至于蜀汉之境内贸易,通用货币,则属于另一类。如刘备刚平定益州,在府库被将士抢光之后,为了重新筹集军资,曾接受刘巴的建议,铸造直百大钱, 平诸物价,令吏为官市 ,数月之间, 府库充实 ⑤。这是一次特殊交易,但同样显示了货币在商品交换中的作用。蜀汉货币的流通,交换经济的活跃,长期胜过中原。蜀都成都,商业也相当繁荣。左思《蜀都赋》形容成都的商业时说: 市廛所会,万商之渊。
  列隧百重,罗肆巨千。贿货山积,纤丽星繁.由于商业发达,店铺林立,各种奇珍异品,均穷极于时,市场呈现出繁荣景象。
  总之,在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中,益州地区社会经济没有受到大的破坏。
  刘备控制益州之初,蜀中经济仍是比较好的。其后,虽然由于连年北伐,经济发展受到一些影响,但由于益州基础和自然条件好,加上诸葛亮及其继承者们的悉心经营,直至亡国,社会经济也不是处于危机之中。
  2。吴国对江南的开发
  (1)孙吴在江东立国三国鼎立时期,吴、蜀一在长江中下游,一在长江上游,唇齿相依,首尾相应,使鼎足之势得以维持数十年。
  吴国政权的基础,是在孙策时期奠定的。汉献帝兴平二年(公元195年),孙策打败扬州刺史刘繇, 得现兵二万余人,马千余匹,威震江东,形势转盛。 ①到赤壁战前,已占有会稽、吴、丹阳、豫章、庐陵、新都六郡,主要在长江三角州和赣江流域一带。建安五年(公元200年),孙策遇刺身亡,弟孙权继续执政。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联合刘备,在赤壁打败了曹操的进攻,进一步巩固它在江东的统治。之后与刘备争荆州,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袭杀关羽,全部占有荆州。与此同时又取得了在交州(今两广地区)的统治权。其后,吴蜀夷陵之战,结果是对孙吴占有荆州的再一次确认。从此,天下三分,最后定局。
  孙吴在开国的过程中,曾遭到江南土著山越人的抵抗。山越乃是古代百越人的后裔,分布在今苏、皖、闽、赣等省的山区。他们知道种植谷物和用铜铁制造武器,崇武尚力,勇敢善战。孙吴为了扩充兵源、财源和最后确立他们在江南的统治,反复对山越比较集中的鄱阳湖周围以及江西与闽、浙两省接界一带的山区用兵。他们对被征服的山越人采取 强者为兵,羸者补户 的方针,让他们参加作战和生产。
  (2)孙吴以前的南方经济汉司马迁说:南方物产丰富,珍贵的木材有楠木和梓木,上等调味品有生薑和肉桂,贵重金属有金、银、铜、铁、锡、铅,珠宝有瑇瑁、珠玑、象牙、犀角,名贵药材有丹砂、药石,以及竹木之器和柑桔等。南方土地肥沃,气候温和,雨水充沛,水运便利,是发展经济的好环境。
  ④   《太平御览》卷八百十五《锦》。
  ⑤   《三国志》卷三十九《刘巴传》注引《零陵先贤传》。
  ①   《三国志》卷四十六《孙策传》注引《江表传》。
  早在商、周时期,它们的势力已发展到江南。春秋、战国时期,荆楚、吴、越都曾在长江流域立国,经济和文化都已有相当的发展。但是,当时南方的特点:一是地广人稀,二是生产力低下。这两点决定人们谋生比较容易,对生产技术的进一步提高,对土地的进一步垦辟,既没有特别的紧迫感,也不完全具备那样的条件。因此,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人们都安于 火耕水耨 , 饭羹稻鱼 的生活; 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 ,贫富分化也没有北方那样剧烈。
  秦汉时期,国家统一,先进的生产技术也逐渐传到南方。王莽末,北方大乱,一些人流亡到江淮以南,北方的先进生产技术也会传到南方。有些好的地方官,尚知百姓疾苦,关心生产,也传布先进生产技术。东汉的桂阳太守茨充,教百姓种桑麻养蚕,织布帛;王景作庐江太守,教民牛耕,兴修水利;会稽太守马臻修镜湖,溉田九千余顷,说明北方的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确已传到江淮以南。但是,这些对于广大的南方,还只是星星点点,更多的地方依然处于相对落后状态。
  汉末,北方又一次天下大乱,百姓或有流移至江南者。曹操征徐州,百姓不安,管融率男女万余口,先到广陵(今江苏扬州),而后流移至豫章(今江西南昌市)。赤壁战后,曹操、孙权争淮南,曹操担心沿江各县百姓被孙权掠去,乃强制百姓北迁;百姓惊恐,十余万户,自庐江、九江、蕲春、广陵等地出发,相率渡江,给江南增加了生产的生力军。
  (3)吴国的农业山越人的出山,北方流民的渡江,与南方各族人民一起,开始了共同开发江南的新征程。
  孙吴统治集团重视农业生产。三国时,各国都想吞灭对方,把打赢战争放在第一位。许多农民被迫放弃了农业生产,江淮间,尤其缺乏粮食储备。
  为此,吴国大将军陆逊上疏孙权, 请令诸将各广其田.孙权回答他说:很好,现在我们父子都亲自受田,驾车的八头牛,也拿去拉犁,分成四个耦犁耕田。我这样作,虽然还赶不上古人,但也是想与众共均劳苦啊! 史书说:吴国的 务农重谷 就是从这时开始的。时间是孙权称吴王的第五年,即公元226年。
  孙吴的农业,如同曹魏一样,也是分为两个部分:屯田与郡县农业。孙吴屯田早在孙权称吴王以前便开始了。对山越人的镇压,为实施屯田提供了条件。到黄武五年(公元226年),东吴屯田制得以推广。同曹魏一样,东吴屯田也分为军屯和民屯两种。军屯之制,盛行于孙权、孙亮时期;直至东吴末年,军屯仍然存在。即使从孙权执掌江东政权(公元200年)算起,到西晋灭吴(公元280年),也存在了七八十年之久。军屯最基层组织也叫 屯 ,诸屯之上则由所属各级军官督领。 春惟知农,秋惟收稻,江渚有事,责以死效。 ①出战入耕,是屯田兵的两大任务。和军屯一样,民屯也实行军事编制。其基层机构,也叫做屯或屯府。内设屯吏,专司屯田事务。在诸屯之上,设屯田(或典农)都尉与典农校尉,以管民屯事务。屯田都尉或典农都尉相当于县令或县长;典农校尉则相当于郡守。这一点同曹魏制度一致。但是,曹魏的屯田往往是在郡、县内划出屯田区,自成系统,与郡县互不干涉;而东吴则不同,一个屯田区往往就是一郡或一县。例如溧阳、湖熟,原是汉代旧县,吴时便把它们改为两个县级屯田区;孙吴的毗陵典农校尉屯田区,两晋南朝时为晋陵郡。在这样的屯田区里,屯田官即郡县官,也管地方的事,如吴之毗陵典农校尉即管数县事。这与曹魏时郡县与典农截然分开是不同的。孙吴屯田以军屯为主,民屯为辅。有时表面看起来像民屯,而实际是军屯,那是因为孙吴的军人家属有些是随军,与军人生活在一起的。魏青龙三年(公元235年),孙权 遣兵数千家佃于江北。 ②兵以家计,说明其家属是随军的。吴赤乌(公元238- 251年)中,令诸郡出部伍屯田于毗陵,新都郡都尉陈表,吴郡都尉顾承,各率男女数万口参加屯垦。这里的屯田有男有女,似为民屯,实际上是由军官郡都尉统率的 部伍 ,是军屯。
  ①   《三国志》卷六十一《陆凯传》。
  孙吴的屯田者,如同曹魏一样,也是且耕且守。吴国的士兵家属,凡随军者,便不像曹魏士家那样与士兵分开,实行士家屯田,而是随军屯垦。这种屯垦,大概有统一的管理,但每家有独立的经济。至于军屯成果如何分配,因为缺乏记载,不好妄断。有人说:兵士及其家属屯田所得全部上交国家,因而其生活来源也全部由国家供给。根据一些材料看,似乎不是这样。孙休永安元年(公元258年)下诏说: 诸吏家有五人,三人兼重为役,……既出限米,军出又从,至于家事,无经护者。 ①魏晋以后,吏与兵相近而地位略高。武吏的任务就是当兵作战,服役期既出人,又出粮( 限米 ),如果他没有自己的经济,如何出 限米 ?次年,又下诏说: 自顷年已来,州郡吏民及诸营兵,多违此业(离开农业),皆浮船长江,贾作上下,……
  亦由租入过重农人利薄使之然乎! ②这里的弃农从商者,包括州郡吏民,也包括经营农业的 诸营兵 ,即屯田兵;弃农从商原因是 租入过重.因此说,屯田兵也是纳田租的,至于纳多少,就不知道了。在史书中常见有兵家困苦,饥饿死亡,产子不育的记载,主要是因赋役过重造成的。
  孙吴的民屯,从记载上与军屯往往不易分清,这是因为一部分军人家属随军屯田,同时,也是因为民屯规模远小于军屯的缘故。民屯的成果如何分配,同样不得其详。
  孙吴屯田的规模并不小,地域也相当广阔。据陈连庆先生考证: 在长江沿岸,屯田据点,连绵不断。东起吴郡,西至夷陵,东西几千里之间,形成一条防线。 ③其具体分布情况是:在今江苏有溧阳、湖熟、于湖、江乘、赭(zhě,音者)圻(qí,音其)、毗陵、吴郡;在今浙江有海昌、上虞;在今安徽有新都、皖城;在今江西有柴桑;在今湖北有寻阳、阳新、武昌、江陵、夷陵等十三处。这些屯田据点的建立,主要服务于两点:一是服从于征讨山越的战争;另一个是,服从于对魏国防卫的需要。有的地方屯田规模很大,如毗陵(今江苏武进)屯田,仅顾承,陈武所领就有男女五六万口,寻阳屯田仅赐与吕蒙的就六百人,留下当然会更多。魏青龙三年,吴遣民屯田江北,共派遣 数千家 ;每家以五口计,总该近2万人。
  孙吴屯田,为孙吴政权的创立和巩固提供了物资保障,同时为以后江南的进一步开发奠定初步基础。
  ②   《三国志》卷二十六《满宠传》。
  ①   《三国志》卷四十八《孙休传》。
  ②   《三国志》卷四十八《孙休传》。
  ③   《孙吴的屯田》,《社会科学辑刊》1982年第 6期。
  屯田之外,孙吴的郡县经济也有一定的发展,特别是世家大族的经济有突出的发展。孙吴政府对江东世家豪强和文武大臣,多方优待。 吴郡有顾、陆、朱、张,三国之间,四姓盛焉。 ① 公族(指孙氏)子弟及吴四姓多出仕郡 ②,他们在中央和地方都有很大的势力。此外,会稽的虞、魏、孔、谢四大家族也在兴起。除了旧有的世家大族以外,他们还通过赏赐军功的办法培植一批新的大地主。如吕蒙,因为夺皖城有功,除了分赐 所得人马 以外,还 别赐寻阳屯田六百人,官属三十人。 他死后,其子霸袭爵,又给守冢户300家,复田(免租税田)50顷。蒋钦有功,卒后,赐其妻子 芜湖民二百户,田二百顷.陈武有功,卒后赐 复客200家.这二百家在会稽新安县,其子陈表到那里一看,说这些人都可以为精兵,上表还官;官府乃从 郡县料正户赢民以补其处。他仍得200户免除徭役的佃客。类似事例还有,不再列举③。孙吴政府就是通过这种途径培养了一批大地主。这些新旧世族豪强在吴国的保护和培植下,势力迅速膨胀起来。 势力倾于邦君,储积富乎公室……僮仆成军,闭门为市,牛羊掩原隰,田池布千里,……商贩千艘,腐谷万庚。园囿拟上林,馆第僭太极。粱肉余于犬马,积珍陷于帑藏。 ④由于南北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江南大地得以进一步开发。 其四野则畛畷(zhěn  zhuì,音诊缀,田间的纵横小路)无数,膏腴兼倍,……国税再熟之稻,乡贡八蚕之绵 ①,反映吴国农业确实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就像交州这样荒远之地,也出现了 田稼丰稔 的景象②。孙吴的农业还继承了以往江南发展园艺业的传统。襄阳李衡,曾遣客十人到武陵龙阳(今湖南龙阳)的一个洲上作宅,并种柑桔树千株,每年收绢千匹。
  江南地广人稀,要维持一个政权,人民的负担是够重的。对于百姓,吴国的方针似乎是:凡是可以当兵的,尽可能征其为兵;为兵者,凡有可能生产的,又尽可能让他们参加生产。军政开支,加上统治者的大兴土木,奢侈享受,人民的负担更重了。孙权时,骆统上疏说:敌人未灭,征战不已,横征暴敛,饥疫死亡。郡县荒虚,田畴芜旷;户口日减,又多残老,少有丁强。
  为兵者,生则无有温饱,死则骸骨不收。因此,人皆视征役如死亡,倾竭家财,贿买官吏,故为兵者皆贫穷势弱之人。或有不顾王法,亡聚山泽,起而为盗贼 者。民间, 生产儿子,多不起养;屯田贫兵,亦多弃子。 ③天生之而父母杀之。困苦如此,生产乐趣又能有几多!这又是吴国经济的发展受到局限的一方面。
  (4)吴国的工商业和对外贸易吴国的手工业中,重要的有海盐业、冶铸业、丝织业、造船业和青瓷业。
  下面逐一说明。
  吴国在中央置尚方,掌管宫内衣饰金银器皿等用品制作,宫廷中的织室为生产纺织品的官手工业作坊。孙策时,策与周瑜率2万人步袭皖城, 得(袁)术百工及鼓吹、部曲三万人。 ①这些 百工 自然成为孙吴官营手工业的基本工匠。孙休时,交趾太守孙谞曾 科郡上手工千余人送建业 ②,进一步充实宫廷手工作坊的力量。吴国纺织业的主要产品是葛布和麻布。早在东汉初,吴人陆续喜着越布单衣,光武帝刘秀见而好之,因命会稽郡贡越布,越布早就成为南方名产了。当时,华覈曾建议要吏、兵家妇女纺织,他说:假令每户一女,十万户则十万人;每人年织一束(十匹),则一年织成十万束。数年之后,就会服用充裕。左思《吴都赋》说: 蕉葛升越,弱于罗纨.蕉葛指细好的葛布,升越指细好的越布。葛布、越布比罗纨还要柔软,可见这些布的精致了。官府、民间都大量生产葛、麻,葛、麻产品的数量和质量都较汉代有提高。孙吴境内虽说有 八蚕之绵 ,但丝织业却远不及中原和西蜀。《太平御览》说: 江东历代尚未有锦 ,吴锦是西蜀而来。绢等丝织品的生产,也还赶不上中原一带。
  ①   《世说新语?赏誉》注引《吴录?士林》。
  ②   《三国志》卷五十六《朱治传》。
  ③   以上均见《三国志?吴书》各本传。
  ④   《抱朴子?外篇》卷三十四《吴失》。
  ①   左思《吴都赋》。
  ②   《三国志》卷六十一《陆胤传》。
  ③   《三国志》卷五十七《骆统传》。
  吴国的海盐业和冶铸业也很发达。早在春秋战国时,吴、越一带的冶铸业就有很好的基础。有些名剑和著名冶工就出在这里。吴国的铜矿和铁矿多集中在会稽、丹阳、豫章等郡。会稽郡铜镜制造业最为发达。丹阳郡(今江苏南京) 山出铜铁,自铸甲兵,俗好武习战。 ③武昌的矿产资源也十分丰富,官方冶铸十分活跃。近年的考古发掘证明,黄武元年武昌官手工业曾铸造铜釜3438枚④;陶弘景《刀剑录》也记载: 吴主孙权黄武四年(公元225年)采武昌山铜铁,作千口剑、万口刀.这些大规模的冶铸活动,反映了吴国冶铸业的发展状况。至于海盐,吴有漫长的海岸线,取之不尽的海水资源。左思、周瑜都说孙吴 煮海为盐.浙江的海盐是吴国食盐的著名产地,江苏的常熟产量也不少。食盐的生产和销售由司盐校尉专门负责,这一点与魏、蜀相同。从当时一些记载看,吴的海盐产量相当可观,且用途甚广。如大将朱桓死后,孙权曾赐他盐五千斛,以供丧事费用。显然,食盐已作为社会财富的代表,行使货币的职能。
  孙吴时,青瓷制造业也有较大发展,青瓷成为吴国著名特产。新中国建立以来,考古工作者在绍兴、南京等地发现的孙吴时期墓葬都有大量的青瓷器。1954年在南京市赵冈吴赤乌十四年(公元251年)墓出土的青瓷虎子(夜壶),1958年在南京市北京路吴甘露元年(公元265年)墓出土的青瓷熊灯和一对青瓷卧羊,在釉色上和造型上都相当精美。看来,青瓷已逐渐成为当时统治者日常生活用具的一部分。此外,绍兴出土的永安三年(公元260年)
  墓葬中的楼台谷仓,在器物上塑造着许多人物、飞鸟、楼阁等等,这是青瓷器中较早的珍品。同时,瓷器所上釉色已显现较深绿色,施釉也较厚,离开了早期釉薄而呈淡绿带黄色的阶段。以上出土的青瓷器,反映了吴国青瓷工艺的发展水平,标志着我国瓷器进入了成熟阶段。
  ①   《三国志》卷四十六《孙破虏讨逆传》注引《江表传》。
  ②   《三国志》卷四十八《三嗣主传》。
  ③   《三国志》卷六十四《诸葛恪传》。
  ④   《湖北鄂城发现古井》,《考古》1978年第 5期。
  造船业是吴国最发达的手工业。同蜀魏争夺长江屏障控制权以及海上交通的需要,促使孙吴的统治者大力发展造船业。当时,建安郡的侯官(今福州),临海(今浙江临海东),番禺(今广州)是吴国三大造船中心,置有典船都尉,管理造船事业。建安设有很大造船工场,很多罪人,如会稽太守郭诞、中书令张尚,都因事 送建安作船 ①。因造船业发达,吴国已拥有一支相当规模的水师。大的战船有上、下5层,海船大的长20多丈,可乘数百人,装载物资可达万斛(500吨以上)。孙权曾派使者到辽东,返回时随船带回84匹高丽马;孙权还派遣万人船队多次出访台湾等地。孙皓降晋,王濬收其舟船,还有5千余艘。这些,表明了江南造船业的规模和造船技术的进步。
  经济的发展,造船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吴国的商业较中原活跃得多。在长江中下游的江南一带,河湖港汊,纵横交错,有利于舟楫的往来。货币是商业交换的中介物,孙权先后于嘉禾五年(公元236年)及赤乌元年(公元238年)各铸当500及当千大钱。由于吴钱在经济生活中起了一定的作用,才有晋元帝渡江以后,继续 用孙氏旧钱 ②的事情。使用钱币有利于商业的发展。不过,吴国也有以盐、绢帛与货币并用的情况,如上述朱桓得赐盐5000斛,李衡在武陵的柑桔每株值绢一匹,都是用盐、绢帛作货币的实例。建业(今江苏南京)原名秣陵,汉代只是扬州丹阳郡一个小县,自孙权于公元211年在此建都,改名建业以后,商业兴盛,富商大贾云集,贩卖名地货物,遂成为江南第一大商业都市。赤乌八年(公元245年),孙权派3万屯兵从句容西南的秦淮河到今丹阳延陵镇西开凿了一条破岗渎,开辟了建业同东部吴、会稽的交通航道。这条人工运河,加强了首都与三吴地区的联系,也促进了三吴地区交通贸易的发展。与破冈渎相连接的秦淮河上的方山埭,后来成为南朝征收商税的重要关津。建业城内市场完备,分为大市、小市和北市。《吴都赋》称: 器用万端……交贸相竞……富中之甿,货殖之选,乘时射利,财丰巨万。 反映了孙吴首府建业城的繁盛。武昌原名鄂,因地势重要,孙权曾于公元221年到公元229年迁都于此,并改名武昌,后来孙皓于公元265年到公元267年又曾一度迁都于此。随着两次建都,武昌成为长江中游的经济重心,又是与蜀交通贸易的要地,成为江南第二大城市。
  这时,孙吴与南方交趾的经济联系也很密切。建安末,士燮领交趾太守,每遣使见孙权,均贡献大量奇珍异果。交趾归附吴国以后,孙权于黄武五年(公元226年),分交州(分后的交州包括交趾、九真、合浦、日南四郡)置广州(包括南海、苍梧、郁林、高凉四郡),派官治理。交、广二州同吴的经济联系更加密切,成为吴国交通南海诸国的基地。三国期间,吴国同魏、蜀两国间的经济联系没有中断。孙吴拥有的香料、珠宝和南珍奇货,为魏、蜀统治者所需求,吴则缺少军马与织锦,因此,以珠宝、香料等换取马匹与织锦的交易,成为吴国与魏、蜀互市的主要物资。魏黄初元年(公元220年)
  曹丕遣使至吴, 求雀头香、大贝、明珠、象牙、犀角、玳瑁、孔雀、翡翠、斗鸭、长鸣鸡.孙权全部满足了他的要求①。嘉禾四年(公元235年)魏使以马200匹求易珠玑、翡翠,孙权表示: 此朕不用之物,乃与交易 ②。今湖北汉川县北的石阳,是吴、魏边境互市的地点。吴蜀则通过经常互通聘使交换方物。黄武二年(公元223年)蜀遣邓芝使吴,送马200匹,锦千端,及方物。自此以后,聘使往来不断。吴亦致方土所出, 以答其厚意焉 ③。
  此外,孙权还派人从海上到辽东与公孙渊通好互市,换取马匹,所谓 浮舟百艘,沈滞津岸,贸迁有无 ④同各地区的官方保持了频繁的聘使交易。但是,由于政治上的割据,军事上的对峙,商业的正常进行和交易的扩大受到阻碍,边境民间的互市也常遭战争的破坏与掠夺,充满了危险。这些都制约着商业的进一步发展。
  ①   《三国志》卷四十八《孙皓传》,卷五十三《张紱传附张尚传》。
  ②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①   《三国志》卷四十七《孙权传》注引《江表传》。
  ②   《建康实录》卷二。
  孙吴立国,不闭关,不锁国,面向大海,敞开胸怀,积极开拓与南海各地的政治经济联系。首先是加强了对台湾的联系。黄龙二年(公元230年)
  孙权派遣上万兵士组成的船队到达夷州(今台湾),卫温、诸葛直率兵回来时,从岛上带回数千人,这是大陆与台湾大规模交往有年代可考的最早记录。
  自汉武帝以来,我国与东南亚已有海上贸易往来。孙吴时,这种关系又有新的发展。孙权遣宣化从事朱应,中郎康泰通南海诸国,他们所经过和了解到的国家达 百数十国 ①。朱应和康泰的出使,发展了吴国与东南亚诸国的政治经济联系。此后双方使者往来增多,赤乌六年(公元243年)扶南即遣使至吴贡献土、特产品。东晋以后,海南诸国同南朝的贡使往来就更加密切了。
  这一时期,还有一些印度、大秦(罗马帝国)等地的僧人、商人经海路到达吴国。如康僧会,世居天竺(今印度),其父因经商移居交趾,赤乌(公元238- 251年)年间由交趾到达建业,孙权特为他敕造建初寺,以供他译经传教。黄武(公元222- 229年)时,大秦商人秦论,从南海到交趾,后至建业,受到孙权的接见和优遇,在吴居住数年,回国时孙权赠送他男女各10人,并派官员送行②。从上述可见,吴国发展海外关系的政策,收到一定的效果,孙权在这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综上所述,富阳孙氏之所以能在汉末群雄争霸的角逐中发展壮大,最终拥有东南半壁河山,与魏、蜀成鼎足之势,除了政治上能举贤任能以外,还直接得益于对江南地区的开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东吴政权建立和巩固的基础,并拉开了六朝江南经济大开发的序幕。
  ③   《三国志》卷四十七《孙权传》注引《吴历》。
  ④   《三国志》卷八《公孙渊传》注引《魏略》。
  ①   《梁书》卷五十四《诸夷传》。
  ②   《梁书》卷五十四《诸夷传》。
  (四)西晋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1。统一全国前的西晋经济
  魏嘉平元年(公元249年),司马懿乘曹爽集团陪魏帝曹芳到洛阳城南拜祭魏明帝高平陵之际,在洛阳城内发动了政变。从此曹魏政权实际归了司马氏。司马懿死后,子师、昭相继执政。魏元帝曹奂景元四年(公元263年),司马昭派邓艾、钟会伐蜀。灭蜀后,司马昭还未来得及称帝便病死了。公元265年,其子司马炎废魏帝曹奂,自立为帝(晋武帝),国号晋,都洛阳,史称西晋。
  西晋自建国到统一全国(公元265- 280年)的15年,是它的初期。这时,西晋已经占有原来魏、蜀两国的地区。魏国地区,因为魏明帝大修宫殿一度影响了农业的发展。司马氏掌权后,作为一股新起的政治力量,保持了经济发展的势头。蜀国地区,在司马氏攻占之初是一个经济不景气的时期。
  长期的战争,弄得百姓财尽力竭;但蜀地自然条件好,也较快地开始复苏起来。不过此期的西晋经济,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这主要表现在屯田制被逐渐破坏,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土地和劳动力占有的兴趣增加了。早在魏文帝时,便允许典农官派屯田客去经商,以增加部下的收入。到魏明帝时已发展到不可控制的程度。及曹爽执政, (何)晏等专政,共分割洛阳、野王典农部桑田数百顷。 ①司马懿诛曹爽集团时,把这算作他们的罪状之一。
  但是,正如唐长孺先生指出那样, 司马氏父子当国期间却更加紧了对屯田制度的破坏。 所谓 魏氏给公卿已下租牛客户(即租用官牛的屯田客)数各有差 ,实际是司马氏为了争取 公卿已下 的支持采取的措施。这就是说,这两个集团,一个从土地上,另一个从劳动力上,破坏着屯田制。自从司马氏将租牛客户赐给公卿已下之后, 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门,动有百数。 山西太原地区,用匈奴胡人作佃客,多者数千②。这就是说,有很大一批劳动力投靠了私家豪强,其中也包含着一部分屯田客。典农官的经商谋利,破坏了屯田制专以农桑为业 的创立宗旨;加上人为地从土地和劳动力两个方面对它的侵蚀,它再也没有在郡县之外自成系统存在的必要了。魏咸熙元年(公元264年),下令 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 ③司马炎称帝的第二年,即泰始二年(公元266年),再次下令 罢农官为郡县。 ④这样,自曹魏以来的民屯便废止了。民屯废止以后,典农校尉和典农中郎将作了太守,典农都尉作了县令,屯田客成了州郡的编户百姓。屯田客从军事编制下解放出来,生产积极性提高了,行动也比较 自由 了。他们一部分被赏与公卿作佃客,一部分沿着魏文帝以来典农经商的路子从事商业活动,一部分贫穷的人就像原来破产编户那样,投靠官僚权势之家作依附农民。官僚、地主乘机继续占夺土地和人口。西晋初,骑都尉刘尚帮助尚书令裴秀 占三更(轮耕)稻田 ;司隶校尉李傕上奏皇帝,请将裴秀关押治罪。晋武帝下诏说:裴秀有功于王室,不要关押他,只追究刘尚的罪行就可以了。司马睦封中山王,辖八县。咸宁三年(公元277年),他派人到八县去检查,把查出的逃亡者、被私人占有者、以及改变姓名、诈冒免役者共700余户,迁到自己的私属地。事情被冀州刺史杜友揭发,说他 招诱逋(bū,音峬)亡(逃亡的人) 不宜再作国王。晋武帝认为这是引诱百姓犯法的事。不能宽容,于是把他从 王 贬为 县侯.像裴秀、司马睦这样占夺公田、人口的,绝不止他们2人。当时 地有余羡 , 土广人稀 ,所以法律对占夺土地不如对强占人口那样严。晋武帝刚即位,便下诏禁止募客①。泰始五年(公元269年)正月又下命令: 豪势不得侵役寡弱,私相置名。 ②所谓 私相置名 ,就是把劳动者占为己有。晋武帝为私占人口问题两次下诏,说明这个问题的严重和皇帝对它的重视。此外,大量游食商贩的存在也影响农业的发展。 地有余羡,而不农者众 ③,人和土地分离,两者都闲着,还谈什么生产。大量人口脱离农业生产的原因。石苞说 今四海多事,军国用广,加承征伐之后,屡有水旱之事,仓库不充,百姓无积。 ④这里包含两点,一是因为战争,农民负担重,二是天灾,使百姓无所积蓄,因此百姓才逃亡。傅咸说: 军国未丰,百姓不赡,一岁不登便有菜色者,诚由官众事殷,复除猥滥…… ⑤这里说的也是两点:一是官多费多,农民负担过重,不愿务农,二是免除赋役之人太多,把负担都加在无庇护的农民身上,因此他们才逃亡。总之,农民是因为负担过重才逃亡。为了发展农业,皇帝三番五次地颁诏,要地方官驱民归农。泰始四年(公元268年)
  下诏说:能使农民 弃末反本,竞农务功 的,只有 郡县长吏.五年下令 诸郡国守相令长,务尽地利,禁游食商贩。 同年,表彰汲郡太守王宏 勤恤百姓,导化有方,督劝开荒五千余顷,而熟田常课顷亩不减……其赐谷千斛,布告天下。 同时批评 刺史、二千石,百里长吏(州郡县三级官吏)未能尽勤。 八年,司徒石苞上奏说:因为对州郡管理农业无赏罚制度,建议派人到州郡去考核。评定等第,然后决定升降。为此,皇帝又下诏强调: 农殖者,为政之本,有国之大务也。 同时给石苞增派10人参加州郡农业的考核。经过上述种种努力,农业也有些进步,但从整体看,似乎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这可从傅咸说:自晋建国十有五年, 军国未丰,百姓不赡,一岁不登,便有菜色 ①得到证明。灭吴之资,主要是靠曹魏以来不断发展的屯田事业,特别是淮河南北的大规模屯田。
  ①   《三国志》卷九《曹爽传》。
  ②   《晋书》卷九十三《王恂传》。
  ③   《三国志》卷四《陈留王纪》。
  ④   《晋书》卷三《武帝纪》。
  2。 户调式
  如前所述,西晋初期存在着大量游食商贩,存在着 地有余羡而不农者众和农业生产停滞不前的状况。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战争、官众、 复除猥滥 和天灾使农民负担过重。灭吴后,除了战争减少以外。其他问题依然如故。面对这种经济形势,西晋统治集团试图解决这些问题。统一后,罢州郡兵以归农,增加农业第一线的劳动力,是他们采取的第一个重要措施。
  颁布 户调式 ,是他们采取第二个,但又是更全面更重要的一项措施。关于 户调式 ,唐长孺先生说: 律、令、格、式是四种' 文法之名'.照《食货志》所说,似乎所载的文件就称为户调式。但也可能所谓' 户调之式' 乃是后人综合相关法而加以' 式' 的名称。不管怎样,户调式的内容包含了三个部分:一是户调之制,二是占田、课田之制,三是荫族和荫客之制。 ①唐先生把户调、占田、课田、荫族和荫客等制度,都囊括在 户调式 这一法令文献中,是一个正确的理解,符合《晋志》原文的精神。 户调式 是西晋统治集团处理统一后经济问题的一个基本方案。这个方案实质上是统治阶级瓜分土地、劳动者及其劳动成果的方案,也是规范统治者权益和劳动者义务的方案。如果就 户调式 的内容看,明显地可以划分为互相关联的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确认和规范统治阶级的权益,如关于官吏、国宾、先贤之后,士人子孙们的占田、荫族、荫客的规定;另一部分是关于百姓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的规定,如户调、平民占田、课田等,这是为了实现统治阶级的权益而必然要涉及到的一些规定;而令民享有的一点权益(如占田),也仅仅是为了让其实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下面,让我们分析一下 户调式 所包含的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以便对它有更清楚的了解。
  ①   《晋书》卷九十二《王恂传》。
  ②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③   《晋书》卷三十八《齐王攸传》。
  ④   《晋书》卷三十三《石苞传》。
  ⑤   《晋书》卷四十七《傅咸传》。
  ①   《晋书》卷四十七《傅咸传》。
  (1)户调制 户调式 规定:凡丁男(男、女年16以上至60为正丁)之户,每年每户交调绢3匹,绵3斤(以下以此为基数);丁女及次丁男(年15以下至13,61以上至65为次丁)之户,折半输纳;边郡纳2/3,远郡纳1/3。少数民族交賨(chóng,音从。古代巴人称赋曰賨)布,户1匹,远者1丈。户调绢3匹、绵3斤,并不是各户的实际交纳数,而是同类户每户应交户调的平均数。每户实际交纳多少,要根据各户的土地、房屋、桑树等的数量和质量评定家资,划为九等,然后按家产的等级分类分户交纳,这在当时叫作九品混通.所以,户调制实际上是 资调 ,即家庭财产税。自魏晋以后,以至南北朝,大都沿用这种制度。
  (2)平民占田、课田制 户调式 规定:男子1人可占田70亩,女子30亩。课田:丁男50亩,丁女20亩,次丁男为丁男的一半,即25亩,次丁女无课田。所谓 占 ,就是向官府申报、登记;登记以后,就表示这些东西归他所有。占田就是向官府申报,登记为自己所有的土地。这些土地可以是自己原来所有的,也可以是自己新垦辟的,但不能超出法定限额。西晋政府对百姓占田的规定含混不清,只说 男子 、 女子 ,不说年龄,没有老少丁中的限制,这或者是针对当时地广人稀,有奖励耕垦之意;或者为了轮耕,让百姓多占些土地。
  课 有督劝、征课两重含义。督劝是从政治、思想上强制,计亩征课是从经济方面强制。因此,课田是官府要百姓必须耕种的田,并且是官府向农民课收租税的田。西晋时的丁男课田50亩,交多少田租, 户调式 中没有交代。经过学者们多年的发掘,终于在唐人徐坚编撰的《初学记》中找到了回答: 凡民丁课田,夫五十亩,收租四斛。 ①平均每亩租谷8升,较曹魏高出1倍。准此推算,丁女20亩,出租谷1斛6斗,次丁男25亩,输租谷2斛。边郡地区的少数民族没有课田,每户出义米3斛;远郡每户5斗;再远的每人算钱(人头税)28文。
  ①   《西晋户调式的意义》。《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三联书店 1959年版,第 1页。
  ①   《初学记?宝器部?绢》条引《晋故事》。
  课田制 大概起源于魏的屯田制。西晋初傅玄说: 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旱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 ②魏初讲究精耕细作,所以课田面积不大,但收获不小。曹魏自建安元年开始屯田,到魏文帝黄初年间,已经历了近30年。随着时光的流逝,屯田区的人口增加了,但耕田面积却无法扩大,因此典农官就将多余的劳动力派出去经商,以增加部下的收入。为此,他们遭到许多人的非议,说他们破坏了屯田 专以农桑为业 的传统。对此,典农官们辩解说: 留者为行者宗田,计课其力,势不得不尔;不有所废,则当素有余力。 ①这段话是说:留下的人帮助出去经商的人种田,是由于计算了课耕的田亩和劳力以后,不得不采取的措施;如果不让一些人弃农经商,劳力就会有许多剩余。由此可见,曹魏屯田中对每一个屯田客都规定有固定耕作面积—— 课田.晋武帝为了解决农业问题,想把屯田中的课田制移植于编户民中,强制农民生产,以保证课税收入。
  (3)官吏的占田、荫族、荫客制 户调式 又规定:官吏第一至第九品,可 各以贵贱占田.第一品可占50顷,以下每降一品减少5顷,至第九品可占田10顷。
  户调式 又规定:官吏 各以品之高卑荫其亲属,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 所谓 荫其亲属 ,就是靠其政治地位庇护其族人获得免役的权利。
  多者 、 少者 是根据官品的高低。 九族 包括上起高祖、曾祖、祖父、父亲,下至子、孙、曾孙、玄孙,加上自己的一代,共9代。 三世 则指父辈、子辈,加上自己的一代,共3代。这就是说,一个家族中只要有一人作了高品官,全族(不只一家,而是有血缘关系的一姓)人便都有了免役的特权;就是作了低品官,也有3代人获得免役特权。而且,这种特权不只给予品官,宗室(皇族人)、国宾(它所承继的前一个或数个王朝的退位皇帝或其嫡系后裔)、先贤之后、士人子孙等,都可以享有这样的特权。
  户调式 又规定:各级官吏 得荫人以为衣食客及佃客.荫衣食客,六品以上3人,第七第八品2人,第九品和禁卫军的低级军官1人。荫佃客,第一、二品不得过15户①,三品10户,四品7户,五品5户,六品3户,七品2户,第八第九品1户。对于佃客,这容易理解,即它是受官僚的庇护,耕种官僚的土地,为他们纳租、服役的。而衣食客是作什么的,它的社会地位怎样,以往的一些论著往往估计得比较高。有的说他们是由主人供给衣食的宾客,有的说像战国时贵族界的食客,有的说是有文化和管理才能的贵族管家等等,其实都不是。在封建社会里,车服标志着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等级森严,不可踰越。晋宋时期,人们的服饰共分六等,前面的几等是官贵,可以不说;第五等是 骑士卒百工人 ,第六等,即最低下的一等,是 奴婢衣食客。 ②衣食客与奴婢同列在一个等级,并排在奴婢之后,其地位之低下可以想见。
  ②   《晋书》卷四十七《傅玄传》。
  ①   《三国志》卷十二《司马芝传》。
  ①   《晋书?食货志》作 五十户 ,与以下各品不成阶梯。《册府元龟?邦计部?田制》作 十五户 ,故从之。
  ②   《宋书》卷十八《礼志五》。
  因此,我推想他们应该是负责主人衣食生活的近侍奴客。《隋书?食货志》说典计包括在佃客数中,但未说衣食客也包括在内,说明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户调式 对官僚、贵族占田、荫族、荫客的规定,大都是对既成事实的承认。他们原有的土地不会被割夺;原有土地不足占田限额的,自然要依限占足。他们占田的限额,虽然比起两汉时地主豪强动辄有土地数百乃至千顷来,并不算多,但比起百姓占田数,少则十几倍,多则几十倍。西晋实行240步的大亩,一亩相当于汉代百步为亩的2。4倍。这样,一、二品官法定占田数已是相当汉代百顷以上的大地主了。当时,土地问题虽然不是尖锐的社会问题,但因西晋官多,良田沃土也大致被他们占完了。聚族而居,占有大量宾客(凡宗族以外的皆称为宾客或客)、部曲,在汉代已经有了。汉末,天下大乱,他们往往结坞自保,称雄一方。如山阳李典,有 宗族、部曲三千余家,居乘氏(今山东巨野西南)。 江夏周直有 众二千余家.谯国许褚, 汉末,聚少年及宗族数千家,共坚壁以御寇。 ①在这种时候,除非他们自愿,是不会向任何势力交租税,服徭役的。曹操时,济南郡主簿刘节, 旧族豪侠,宾客千余家,出为盗贼,入乱吏治.节家前后未尝给徭 , 宾客每不与役 ,这是权豪大族保护自己的宗族,宾客不服徭役的一个典型。在当时,这样的人家,绝不止刘节一家一户,而是大都如此。一般地说,中央势强则输课役,弱则不输。魏末, 赐公卿以下租牛客户后,许多小民为了避役,愿意到贵势之门当佃客②,这样,官僚们合法和不合法荫客数目就大大增加, 复除猥滥 的问题也就日益严重。如果对 复除猥滥的问题不加以解决,不仅严重地威胁到国家的役源、财源,还将助长私家侵占户口风气的发展。因此,晋朝政府才决心将 复除 问题规范一下,既照顾官僚士大夫们的既得利益,又想阻止它的无限发展。这种限制不一定能产生实效,因为享有占田、荫族、荫客特权的,都是有权有势之人;其中高门大族又往往不止一人作官,官品日迁月易;在占有合法荫客的同时,还占有奴婢;因此,谁为合法,谁为非法,谁是奴,谁是客,是不能查出,也是无人敢来查的。只要不犯谋反大逆,灭门抄家大罪,一般都是听之任之,无人过问的。
  所以,限制只是一句空话;虽然如此,政府这样作,终究还是给自己留了个回旋余地;东晋时一些忠于皇室的地方官进行括户,大概就是依政府规定的荫客限额为依据的。但是,不管怎样说,封建政府以法律形式对官僚士大夫荫族、荫客权的确认,标志着官僚士大夫(士族)的大胜利,中央皇权的削弱。东晋南朝时期,只是因为这种分割劳动力的制度继续存在,所以才不会有真正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出现。
  ①   以上均见《三国志》卷十八各本传。
  ②   《晋书》卷九十三《王恂传》。
  ①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关于农民的占田、课田、田租、户调的规定,一个总的目的是驱民归农,以保证国家的收入。占田上的松弛规定;占田与课田间差额部分不纳田租;田租、户调虽较曹魏时高,但并不太重,这些都对驱民归农有积极作用。咸宁三年(公元277年),杜预曾说过 自顷户口日增 ①。说明在太康之前户口已在增加;但是,编户民的显著增加,还是在太康以后。惠帝元康六年(公元296年),束皙上疏说: 司州十郡。土狭人繁,三魏尤甚。 三魏指魏郡、阳平、顿丘三郡,即今黄河以北冀、豫两省交界一带地区。这一带人口特别稠密,可能同曹魏长期经营邺城,不断向这一带迁徙人口有关。魏、蜀战争时间,魏国曾将陕、甘交界地区不稳定的三郡人迁到阳平、顿丘二郡。
  束皙说:这些被迁到二郡的人, 今者繁盛,合五六千家。二郡田地逼狭,谓可徙还西州,以充边土。 ②从前是迁边地人口到内地,如今又迁内地人口充实边地,反映中原地区人口在增加。不仅 司州十郡 ,其他各州户口也在增长。据《晋书?地理志》记载,太康元年,西晋共有246万户;到太康三年(公元282年),便增到377万户①。在二三年间,增加了130多万户,其中除了人口自然增长外,当与 户调式 推行后申报登记户口的人增多有关。史书在谈到太康年间(公元280- 289年)时说: 是时天下无事,赋税平均,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 ② 牛马被野,余粮栖亩,行旅草舍,外闾不闭……其匮乏者,取资于道路,故于时有' 天下无穷人' 之谚。 ③永宁(公元301- 302年)之初, 洛中尚有锦帛四百万(匹),珠宝金银百余斛。 ④这些记载除去虚夸成分,还是能反映西晋太康年间确实出现过一个小康的局面。这是汉末大破坏以来社会经济恢复的一个高峰。
  3。西晋后期经济的大破坏
  太康年间,社会经济在恢复发展的同时,已经潜伏着危机。 户调式 规定官僚士大夫有荫族、荫客特权,所荫的范围又是那样宽,西晋前期的 复除猥滥 问题并无丝毫缓和;赋役负担加在国家直接控制的编户身上的局面也没有改变。因此,影响农民回归或固着于土地上的进程。前面提到的束皙于元康六年上疏中还说: 今天下千城,人多游食,废业占空,无田课之实。
  较计九州,数过万计。可申严此防,令监司精察,一人失课,负及郡县。⑤按他的说法,当时城市中无业游民还相当多,天下九州, 数过万计.他们不生产,不占田,也无课田,自然也不输纳租调。因此他奏请主管监察的部门严加检察, 一人失课 ,要追究郡县守令的责任。这说明当时确实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没有回到土地上来。
  当时,影响农业生产发展的另一个因素,是奢侈腐败的社会风气。灭吴后,国家统一了,天下太平了。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统治集团的物质享受欲望也增长了。晋武帝在平吴之后, 天下乂安,遂怠于政术,耽于游宴.他 后宫殆将万人 ,宠爱后党,亲贵当权,朝章紊乱,请托公行。
  公卿大臣奢侈成风。大臣何曾日食万钱,其子何劭日食二万钱;任恺更胜过何曾父子,每餐万钱。王济请武帝赴宴, 供馔甚丰,悉贮琉璃器中。 其中有蒸肫(清蒸小猪)一个,味甚美,帝问原因,王济回答: 小猪是以人奶喂养.大臣傅咸说: 奢侈之费,甚于天灾。古代尧住草房,如今百姓
  争建好屋;古代大臣吃不到精米,如今商人吃粱米大肉;古代后妃才能特殊装扮,如今婢妾也穿绫罗衣裳;古代大夫以上才能坐车,如今奴仆也乘车骑马。 下层人有高品位的享受,除了商人之外,便是豪门富室的奴仆,一般平民百姓是没有份儿的。
  ②   《晋书》卷五十一《束皙传》。
  ①   《三国志》卷二十二《陈群传》注引《晋太康三年地记》。
  ②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③   干宝:《晋纪?总论》。
  ④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⑤   《晋书》卷五十一《束皙传》。
  公卿、贵族们的奢侈享受,自然是靠剥削各族劳动者的生产成果。自汉末以来,一方面由于中央集权国家的削弱,无力阻止北方游牧民族进入中原;另方面,也由于大乱之后,户口减少,统治阶级的各个集团竞相招纳,少数民族纷纷入居塞内。 西北诸部,皆为戎居.关中户口百万, 戎狄居半.原来散居长城以北的鲜卑各部,后来也陆续南下,或入居内地,或住河西,以至青海。进入内地的各族,逐渐转向农耕,官府强迫他们 出谷 , 输租调 , 服事供职,同于编户。 官僚地主又往往掠夺他们作奴婢、佃客,歧视侮辱他们,使他们 怨恨之气,毒于骨髓.随着人口的增长,势力的壮大,各族人也伺机起来反抗。泰始六年(公元270年),河西鲜卑秃发树机能在今甘肃固原县起义,发展到20万人,坚持斗争十余年,攻陷凉州,杀了西晋两个刺史,对西晋震动很大。元康四年(公元294年),又有匈奴人郝散领导的起义,后来发展成为芦水胡、氐、羌各族人的联合斗争,推举氐人齐万年为帝,众至7万,直到元康九年(公元299年),才被西晋所镇压。
  造成少数民族内迁及反抗的原因,阮种曾有一段朴实入理的议论。他说:自魏以来,各族内附,很少有不驯和侵害之患。因此,边守懈怠,障塞不设,让他们内迁,与汉人杂处,边吏也习以为常,人又忘战;边区的州镇长官又人非其才,或以狡诈的手法欺侮他们,或为了邀功请赏而任意杀戮他们。想用一根细弱的疆绳控御一匹悍马,又用鞭子不断地抽打它,这匹烈马不能控制,也是自然的了。 ①西北各族人民,在公元270- 299年间,断断续续地坚持斗争了近30年。这些斗争虽然还只限于局部地区,但却影响深远。第一,他们开了少数民族反抗的先例;第二,从经济、政治上开始摇动西晋的统治基础。史书说:元康中,氐齐万年反,关西扰乱,频岁大饥,百姓乃流移就谷,相与入汉川者数万家。 ②这是西晋末最早的一次大规模人口流移,是当时严重的社会问题发出的第一个信号。但西晋统治集团却忽视它,继续享乐腐化,争权夺利。开始是外戚之间,而后是外戚与诸王之间,最后是诸王与诸王之间,斗争形式由政治斗争转向了军事斗争。自惠帝永宁元年正月至永兴三年十二月,诸王整整打了6年的战争。战场从洛阳、长安扩展到黄河南北,破坏也日益扩大。赵王伦称帝,齐王濬、成都王颖、河间王濬起兵反对,双方大战60余日,死了10余万人。幽州都督王浚起兵讨司马颖,攻入邺城后,烧杀抢掠,妇女被鲜卑兵掠去后又投进易水的就有8000多人。 八王之乱 激化了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进一步为一些少数民族上层分子实现其野心提供了机会。自四世纪初,饥民、流民和少数民族的反晋斗争,彼伏此起。其中,以匈奴左贤王之子刘渊和羯族部落小帅之子石勒领导的斗争影响最大。由他们首难发展起来的这支力量,于永嘉五年(公元311年)和建兴四年(公元316年)先后攻陷洛阳、长安,俘虏了晋朝怀、愍二帝,推翻了西晋王朝。在这一过程中,西晋的经济遭到了最大的破坏。晋怀帝即位后,不满司马越专权,就给苟晞一道诏书,叫他联合各州,协同大举,以讨石勒、王弥(依附于刘渊的汉人)。苟晞在给各征、镇将军和州郡牧守的信中说:刘渊、石勒起兵之后,陷邺城,逼洛阳,兖、豫震动,杀三刺史、二都督和数十个郡守县令, 百姓流离,肝脑涂地。 ①永嘉元年,刘琨为并州刺史,在赴任的路上给怀帝上书说:途中 道险山峻,胡寇塞路。辛苦备尝 ,才到达壶关口。自到并州境,看到百姓 携老扶弱,不绝于路 ,十之八九,已经流移四散。留下的,生者鬻妻卖子,生离死别;死者 白骨横野 无人掩埋。群胡数万,满山遍野。到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后,又上书说:所见 府寺(官衙)焚毁、僵尸蔽地 ,生者面无人色, 荆棘成林,豺狼满道.敌人来袭,常以城门为战场。百姓下田,都背着楯,带着箭,敌人不来便进行生产;若是敌人来了便进行战斗②。刘渊部将刘曜、王弥等围困洛阳, 府帑既竭,百官饥甚,比屋不见烟火,饥人自相啖食。 ③以上都是洛阳失陷前后的情形。洛阳失陷后,愍帝在长安即位。当时天下分崩, 长安城中,户不盈百,墙宇颓毁,蒿棘成林。 于时, 天下丧乱,秦、雍(今陕、甘地区)之民,死者十八九。 ①战乱之外,天灾、疾疫又肆虐不止,增加了百姓的灾难和痛苦。怀帝时期, 幽、并、司、冀、秦、雍六州(包括今冀、晋、豫、陕、甘五省)大蝗,草木及牛马毛皆尽。又大疾疫,兼以饥馑,百姓又为寇盗所杀,流尸满河,白骨蔽野 ②。
  这次大破坏与以往不同。秦、汉末年的三次大破坏,旧的权力中心摧毁了,新的权力中心不久又在斗争中形成,封建秩序又得以恢复,生产也可以逐步复苏。西晋末则不同:第一,旧有的权力中心本来就弱,经过诸王战乱,这个中心早已荡然无存。第二,在西晋灭亡前,汉族中可能成为新的权力中心人物已经凋零殆尽;少数民族虽有出众之才,如刘渊、石勒等,但难以团结人口最多的汉族,权力中心依然无法形成。第三,因此,新的秩序无法建立,生产也就不能前进。既然形不成新的权力中心,混战就长期不止;由于有民族矛盾错杂其间,这个过程就更痛苦更长。因此,各族人民,特别是长期生活于中原地区的汉族人民,为了生命安全,便纷纷逃向安全的地方。有的逃向东北,有的逃向凉州,有的进入巴蜀,甚至南中,大多数逃向淮南、襄樊,进而移居江南,甚至交、广和闽南。这些,将在以后有关的章节中谈到。原居于周边的各族进入中原与汉人杂居,中原的汉人又迁徙到东、西、南方,形成中国历史上空前的民族大迁徙,它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极其深远。
  ①   《晋书》卷七十六《阮种传》。
  ②   《晋书》卷一百二十《李特载记》。
  ①   《晋书》卷六十一《苟晞传》。
  ②   《晋书》卷六十二《刘琨传》。
  ③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①   《魏书》卷九十九《张寔传》。
  ②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三、十六国北朝经济的曲折发展
  (一)十六国时期的北方经济
  1。十六国时期政局的演变
  西晋建兴四年(公元316年),刘渊部将刘曜围攻长安,晋愍帝出降,西晋亡。西晋亡后,司马睿在江南重建晋朝,都建康,史称东晋。在北方,从刘渊建国到北魏统一北方(公元304- 439年)的130多年中,各族上层分子乘机纷纷立国,历史上称为十六国时期。十六国是由北魏崔鸿所撰《十六国春秋》得名。它所记的十六国包括汉(前赵)、后赵、前燕、前秦、前凉、成(汉)、后燕、南燕、后秦、夏、西秦、后凉、南凉、北凉和西凉。因为十六国政权多是匈奴、羯、氐、羌、鲜卑五个少数民族所建,故又称为 五胡十六国.实际上,在当时立国的不全是五胡,前凉、北燕和西凉便是汉人建立的;所建的政权也不止十六个,还有北魏的前身代国,冉闵所建的冉魏,慕容永建立的西燕,丁零人翟钊建立的翟魏,武都氐杨氏所建的仇池国,以及慕容部别支建立的吐谷浑等。
  十六国的历史,以淝水之战为界,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建国最早的是賨(cóng,音从)族李特之子李雄在益州建立的成国(公元304年- 347年)。成汉最盛时,版图几与蜀汉相等,后为东晋所灭。在成汉建国同年,匈奴贵族刘渊在平阳(今山西临汾)建立汉国。后因内乱,权力转移到渊侄刘曜手中。他自立国,改国号赵,史称前赵,辖区包括今陕西和晋西南,公元329年被后赵所灭。建立后赵的羯族石勒,起事不久便投靠了刘渊,为匈奴汉国的创建立有大功。后来,他与刘曜发生矛盾,便脱离汉国。于公元319年建立后赵,都襄国(今河北邢台)。后赵一度统一北方,于公元350年被它的大将冉闵、李农推翻。冉闵建立的魏国(公元350- 352年),只存在一年多便灭亡了。在匈奴、羯人逐鹿中原之时,有几支力量在边地悄悄兴起。
  一是活动于蒙古草原的鲜卑拓跋部,他们建立的代国(公元310- 376年),存在了60多年。二是活动于东塞外的鲜卑慕容部,他们建立的前燕(公元337- 370年),先后建都龙城(今辽宁朝阳市)、中山(今河北定县)和邺(今河北临漳)。前燕乘后赵瓦解进入中原,一度占有整个华北和辽河流域,后被前秦所灭。三是张轨在河西地区建立的前凉(公元314- 376年),最盛时曾占有河西走廊和新疆天山以南地区。以上三支力量,都曾与占据中原的后赵共存,最后被前秦所灭。前秦是临渭(今甘肃秦安)氐族所建。后赵瓦解时,他们从被迁的中原回到关中,建立前秦(公元351- 394年),都长安。
  前秦也一度统一北方和攻占益、宁二州,只是因为急于统一全国,在淮南被东晋打败,才迅速走向崩溃。
  前秦是唯一跨越淝水之战(公元383年)前后的政权,也是当时最有作为、最有成就的政权。淝水战后,原为前秦所征服的各族纷纷自立,在半个多世纪(公元383- 439年)里,先后建立了16个政权。现择其要者分三区简介如下:关东地区:公元386年,鲜卑拓跋珪恢复被前秦灭亡10年的代国,都盛乐(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改国号魏,史称北魏。在长城南的华北地区,鲜卑慕容部建立了4个燕国。淝水战后,苻坚部将慕容垂,自称燕王,都中山,史称后燕(公元384- 407年)。次年,慕容冲建西燕(公元385- 394年),都长子(今山西长治),后为后燕所灭。后燕一度恢复前燕版图。公元395年,北魏败后燕,占领后燕都城中山和河北一些郡县,把后燕分割成南北两部。北部退回龙城,仍称后燕;南部由慕容德率领从邺城退到广固(今山东益都),建立南燕(公元398- 410年),后被东晋所灭。后燕末年,政治腐败,大臣冯跋夺权建立北燕(公元409- 436年),仍都龙城,后为北魏所灭。
  关中地区:公元384年,羌族姚苌自称秦王,都长安,史称后秦(公元384- 417年)。后秦以今关中为中心,西及金城(今甘肃兰州),东至徐、兖(鲁豫苏皖交界一带),最后被东晋所灭。在关中的另一个政权,是匈奴人赫连勃勃建立的大夏(公元407- 431年),都统万(今陕西横山),后为北魏所灭。
  河西地区:金城以西迄于南疆,先后建立了5个政权。西秦(公元385-431年)是陇西鲜卑乞伏国仁所建,都苑川(今甘肃榆中),存在40余年。
  后凉(公元385- 403年)是氐族吕光所建,都姑臧(今甘肃武威)。北凉(公元397- 439年)是后凉的尚书段业、沮渠蒙逊所创建,都张掖,存在40多年。南凉(公元397- 414年)是河西鲜卑秃发乌孤所建,都今青海乐都,辖区包括今甘肃中部及青海西宁一带。西凉(公元400- 421年)是北凉县令李傕所建,都敦煌、酒泉,最后被北凉所灭。
  2。战乱下的北方坞堡经济
  十六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战争最多、经济破坏最甚、人民苦难最深的一个时代。对百姓任意屠杀、虏掠的记载,在史籍中随处可见。刘渊部将刘景,在延津打败晋将王堪后, 沉男女三万人于河。 ①汉人不堪刘聪的残暴统治,盗官马3万匹载妻、子逃跑,刘聪派人追击,杀死1万余人。石勒在河北起兵,渡河攻陷白马, 坑男女三千余口.攻下武德(今河南武陟),又 坑降卒万余 ②。至于石虎,更是 降城陷垒,不复断别善恶,鲜有遗类。 ③人祸之外,还有天灾。后赵末年,关中蝗虫大起,禾苗草木全被吃光,牛马无所食,以至互相把毛都啃光。前秦末年,长安大饥,人相食,饿死在路上的人随处可见。苻登的军队无粮,靠战争中杀死的人肉充饥。他对部下说: 汝等朝战,暮便饱肉,何忧于饥! 姚苌同姚登对阵,派人将姚硕德部队调来支援,对他说:如你不来,我的人将被苻登吃光。
  当时,因为人口大量减少,兵士和生产者奇缺,占有人口成为割据者的第一要务。刘曜在长安连吃败仗, 乃驱掠士女八万余口退还平阳。 ④刘曜攻晋将傅祇,陷落后,复迁其2万余户于平阳。刘曜破陇西,徙秦州(今甘肃甘谷县东)大姓杨、姜诸族二千余户于长安。 ⑤后赵时,夔安征东晋,掠7千余户而还。慕容皝征鲜卑段部, 掠五千余户而归。 慕容   征夫余, 虏其王及部众五万余口以还。 苻坚征讨匈奴、拓跋鲜卑叛者,徙6千余户于长安。灭前燕、前凉后,又先后徙10万户和7千户于长安。后秦的姚兴也多次成千成万地迁徙民户到长安。当时,不论哪个政权,大军所至,第一个任务就是掠夺和强制迁徙人口。南凉的史暠说: 今不以绥宁为告,惟以徙户为务 ①。道出了当时争夺人口的实际情况。掠夺者大都把被徙者安置在它的都城或其他易於控制的地方,为他们提供丁、粮。徙户不甘于这种处境,一旦有机可乘,便纷纷逃回故土。后秦姚兴将李闰堡的羌人3千家迁于安定;不久,羌酋便率领部人逃回李闰。西海郡(今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额济纳旗)
  人被后凉吕光徙于境内,久而思归,歌唱道: 朔马心何悲?念旧中心劳。
  燕雀何徘徊?意欲还故巢。 於是互相煽动;吕光又把他们徙於乐都等地②。
  掠夺者若对徙户处置不当,将会给自己带来危险: 大敌外逼,徙户内攻 ,危及一个政权的生存。
  ①   《通鉴》卷八十七永嘉三年。
  ②   《晋书》卷一百零四《石勒载记上》。
  ③   《晋书》卷一百零六《石秀龙载记》。
  ④   《晋书》卷一百零二《刘聪载记》。
  ⑤   《晋书》卷一百零三《刘曜载记》。
  当各族上层分子统率铁骑到处屠杀、虏掠的时候,人们为了生存便纷纷结坞自保。坞就是设防的田庄,文献上又叫堡,壁、垒、砦,或坞堡、坞壁、垒壁、堡壁等。坞堡大概源于汉初徙民实边。晁错对汉文帝说:每年派人轮流戍边,不如选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备之.千家一堡, 高城深堑 ,设礌石,布蒺藜,且耕且守。后世的坞堡大体仿此。西汉末,天下大乱,地主豪强的坞堡第一次在内地大量出现。此后,每逢乱世,这种自卫性的坞堡便林立于各地。东汉末,袁绍的宾客布满汝南郡各县, 拥兵自守 ;曹操派满宠率兵 攻下二十余壁,得户二万 ;平均每堡约千户,这是当时坞堡的一般规模。西晋末年以后,由于人口减少,坞堡的数目增多,但规模有缩小的趋势。刘曜等 周旋梁、陈、汝颍之间,陷垒壁百余 ;刘聪命将攻 齐鲁之间郡县,垒壁降者四十余所 ;石勒攻襄阳, 陷江西垒壁三十余所 ;石勒攻冀州,陷 堡壁百余,众至十余万;张平在山西,有 垒壁三百余,胡晋十余万户。淝水战后,苻坚与慕容冲争关中, 关中堡壁三千余所。……
  相率结盟,遣兵粮助坚。 这时,关中百姓都成为堡户了。
  坞堡选建在有田可耕、有水可饮、有险可守之地为最理想;但尽如人意者少,所以平地起堡者也不少见。如前所述,人们结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生命、财产的安全;要实现这一目的,起码应作到两点:有粮,不饿死;有武器,敌人来了能自卫。这就是说,坞堡起码应具备两种职能:组织生产和组织战争。为此,需要权威和秩序。这权威和秩序一般的就是来自坞主;而能成为坞主的一般都是豪强大姓。自汉魏以来,他们的宗族、乡党、姻亲、故旧、门生、义故、宾客、部曲等,就同他保持着一种很强的依附关系;结堡后,这些人都成了他的堡户,这种依附性更强化了。在这里,坞主的权威和秩序不会遇到任何困难。就是离故土、就山险结坞者,也往往以豪强大姓为核心,形成权威和秩序也不会太困难。一个典型的事例,便是西晋末年的庾衮。他出身颍川高门,率众保于禹山,众口一辞推他为主。他利用这种权威,与众共立誓言:遵守秩序,遵守纪律,遵守道德, 戮力一心,同恤危难.然后率众整修堡塞,树立屏障。敌人来袭,他又亲自整率队伍,严阵以待;敌人挑战,他也不为所动。敌人 服其慎而畏其整 ,因而多次围而不敢攻。
  后又率众保于大头山, 而田于其下.他亲自参加生产,及将收获,与子一同下山,不幸坠岩而卒。庾衮的坞堡较典型地反映了坞堡建立权威、秩序和组织生产和战争的职能。关于坞堡的生产状况,文献上没有直接的记载,但坞堡从事生产没有疑问。第一,堡民都参加生产。汉末,田畴率众保徐无山, 躬耕以养父母 ;上述庾衮保于大头山, 而田于其下.他们都是一堡之主,尚且参加生产,一般堡民自不待言。晋末,曹嶷攻坞主邵续, 破其屯田,掠其户 ,证明邵续的坞堡也是组织生产的。第二,坞堡内都储有大批粮食。后燕与北魏争河北,燕信心不足,有人主张 令郡县千家为一堡,深沟高垒,清野待之。 封懿以为不然,认为建堡营聚, 不足以自固,是则聚粮集兵以资强寇。 最后,还是采纳了坚壁清野的战略, 于是修城(堡)
  积粟,为持久之备。 ①这说明结坞自保需要储备粮食;若不生产,粮从何来?
  第三,坞主向胡人君主输粮。石勒攻冀州,许多坞壁投降,坞主接受胡人给的官号,乃 运粮以输 ②。又如前面提到的,苻坚与慕容冲争关中时,关中坞主结盟, 遣兵粮助坚.这些,都说明坞堡是从事生产的。坞堡内的生产关系怎样,因为没有记载,不好妄断。不过,我们可以设想:若是在原籍就地起堡,因为土地是坞主的,堡户与坞主的关系可能就是汉晋以来那样的租佃关系;若是离开故土,就山险结坞,因为土是无主荒地,又是共患难之时,经济关系可能有些不同,独立生产和通财合计都有可能。
  立堡以保生命、财产的安全,这个目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西晋末,河北人刘遐为坞主, 贼不敢逼 ;庚衮保禹山,敌人数围之而不敢攻;石勒攻淮南,失败退军,晋人 皆坚清野 ,使他 采掠无所获 ;李流据蜀, 三蜀百姓并保险结坞,城邑皆空,(流)野无所略 ,都显示了坞堡的自卫功能。但是,如果敌我力量过分悬殊,坚持抵抗有被斩尽杀绝(如石勒、石虎所为)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坞主就要对敌我力量作正确的估计,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有时被迫投降,输送兵粮,但并不想永远效忠于它。强则附之,弱则离叛,这是坞堡对割据政权的规律,它是当时政权频繁更替的重要原因之一。
  ①   《晋书》卷一百二十六《秃发利鹿孤载记》。
  ②   《晋书》卷一百二十二《吕光载记》。
  3。十六国前期诸国的经济
  十六国前期诸国的经济,虽然各不相同,但总的说,比后期诸国好。汉和前赵,刘渊时,不准部下滥杀。他的部将石勒攻下河北诸坞堡,便任坞主为将军、都尉,选强壮者为兵, 老弱安堵如故、军无私掠。 刘渊死后,刘聪、刘曜等人,除了掠夺人口、粮食以外,在经济上无建树可言。相反,他们大建宫殿、坟墓,耗尽了民力。刘曜为其妻、父建墓,用6万人整整修了100天,共用600万工, 费至以亿计.农业荒废,加上天灾,百姓饥馑,流离死亡。 北地饥甚,人相食啖 ; 平阳大饥,流叛死亡十有五六 ; 河东大蝗,……平阳饥甚,司隶部民(汉人)奔于冀州二十万户。 ①刘曜时,因为搞民族歧视,引起各族30万人的反抗, 关中大乱,城门昼闭.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经济又怎能发展!
  ①   《晋书》卷一百二十四《慕容宝载记》。
  ②   《晋书》卷一百零四《石勒载记》。
  ①   《晋书》卷一百零二《刘聪载记》。
  与汉和前赵相比,后赵比较重视发展经济。石勒起初,也曾滥杀百姓和降卒,但较快的作了纠正。他进攻鲜卑段部,下令将其境内3万余户流民遣还农业,置守宰以抚之.在当时人口稀少的情况下,他采取奖励生育的政策。黎阳人陈武妻、堂阳人陈猎妻,皆一产多胎。石勒下令各赐奶母一人,又赐数量不等的衣、粮和杂綵,免除陈猎徭役3年。他又如其他国君一样,迁徙大量人口到他的统治腹地。他尽力劝农:第一,派官吏 循行郡县,劝课农桑 ;第二,设劝课大夫、典农使者、典农都尉等专官,使督课农桑制度化;第三,经营农业成绩突出者赐爵五大夫(二十级军功爵之第九级),可免役或为官。他采取的另一重要措施,是制定租赋制度。原来,他们向民间征粮,或是任意掠取,或令坞主助输,无有定制。后 司冀(令豫北及晋、冀南部)渐宁,人始租赋。 在平定幽州以后,乃下令 州郡阅实户口,户赀(赀调)二匹,租二斛。 ①征租税有了制度,而且较轻,有利于农业发展。
  石虎是历史上有名的暴君,但对农业还比较重视。他到长乐、卫国等地视察,见 有田畴不辟、桑业不修者 ,便毫不留情地 贬其守宰.他还叫典农中郎将王典 率众万余屯田于海滨.由于重视生产,后赵的农业成就相当可观。石虎因 租入殷广,转输劳顿 ;下令除了向中仓(京师太仓)每年输入百万斛,其余应入官者,皆就地输送到郡国靠近河道的仓库②。石虎派军 戍于海岛,运谷三百万斛以给之。又以船三百艘运谷三十万斜诣高句丽。 ③这样大量的粮食储备和外运,反映了当时农业确实取得好的成就。后赵一度统一北方,是同他们重视发展经济分不开的。
  石虎死后,后赵瓦解。掌权的冉闵 尽散仓库以树私思 ,把后赵的粮食储备全散光了。因为冉闵推行民族报复政策,大杀胡羯,时局失去控制,于是 青、雍、幽、荆州徙户及诸氐、羌、胡、蛮数百余万,各还本土,道路交错,互相杀掠,且饥疫死亡,其能达(故乡)者十有二三。 因为徙户逃回,中原大乱,诸夏纷乱,无复农者 ④,连生产的人都没有了。
  建立前燕的鲜卑慕容部,其政治、经济的发展已与中原相近。西晋末,还在塞外时,就 教以农桑 ,发展农业了。两晋之际,中原大乱,大批汉人逃往辽河流域,慕容廆(wěi,音委) 乃立郡以统流人,冀州人为冀阳郡,豫州人为成周郡,青州人为营丘郡,并州人为唐国郡。 此后,流人不断增加,甚至出现流人比旧有人口多出十倍有余,人多地狭的情况。为了安排流民,慕容皝曾将禁苑的部分土地分给贫民耕种,用官牛者,官得8分,私得2分;用私牛者,官得7分,私得3分。对此,大臣封裕以为禁苑应全部开放,让农民耕种;流民刚来没有资产的,赐给耕牛。租税不宜过重,应依曹魏屯田租制:耕官田、用官牛,官得6分,民得4分;用私牛者,官民中分。
  同时,建议兴修水利。慕容皝采纳了他的建议,下诏强调农为国本,提出对垦辟土地最差的地方官要给予惩罚。前燕重农,为它进军中原奠定了物资基础。前燕的经济发展,受到两方面的制约。一是官吏过多,并且不想精减,理由是战争多,立功人多,因此说工、商、学都可以减,但 官僚不可以减。 ①二是政治腐败,偏袒贵族与豪强。太宰慕容评是个 专以聚敛为心 的人,占锢山泽, 卖樵鬻水,积钱绢如丘陵。 这样一个人当权,又怎能去管别人。因此,史书说当时 政尚宽和,百姓多有隐附 ;兵户则封赐给军官,国家控制的户口日益减少,财政日益困难。政治上清浊不分,赏罚不明,官吏同富豪相勾结, 每于差调之际,无不舍越殷强,首先贫弱。 ②这样,百姓对生产又有何乐趣!
  ①   《晋书》卷一百零四《石勒载记》。
  ②   《晋书》卷一百零六《石季龙载记》。
  ③   《晋书》卷一百零六《石季龙载记》。
  ④   《晋书》卷一百零六《石季龙载记》。
  ①   《晋书》卷一百零九《慕容皝载记》。
  建立前秦的氏族,本是农业民族,被迁到中原后,他们的农业生产技术更有进步。苻犍率部回到关中以后,与关中百姓约法三章,省刑薄敛,勤于国政,尊老尚贤,振兴儒学,政治比较清明,经济也有了复苏的景象。他还命令苻菁攻下上洛郡后,在丰阳县(今陕西山阳县)立荆州,与东晋互市, 引南金奇货,弓竿漆蜡,通关市,来远商,于是国用充足,而异贿盈积矣。 ①苻坚(公元351- 385年在位)即位以后,继承苻健的政策,重视发展经济。
  他派官吏巡行郡国,劝课农桑;又开放山泽,让百姓樵采。针对关中少雨易旱,他一面推广汉代的区种法,精耕细作,保种保收;一面征调王公、富室的奴隶三万人, 开泾水上源,凿山起堤,通渠引渎,以溉亢(kǎng,音抗,高也)卤之田。及春而成,百姓赖其利。 ②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又注意发展交通事业。长安通往各州的大道都整修一新,路两旁栽上柳、槐,20里设一亭,40里设一驿,方便行旅和驿使。关中本是天府沃野,加上相对安定,悉心经营,经济渐渐恢复。史书说:苻坚时, 田畴修辟,帑藏充盈 ; 关陇清晏,百姓丰乐。……行旅取给于途,工商贸贩于道 ③,反映当时经济确有一定的起色,是晋末以来最好的时期。前秦统一北方后,它的凉州刺史梁熙曾派人到西域去宣扬苻坚的威德,送给各国许多丝织品。因此,西域也有十余国到长安献天马千里驹及其他 珍异五百余种.其后,又有鄯善、大宛等62国来献各种地方特产。这个显赫一时的政权,在淝水战后虽然还支撑了十余年,但经济是日趋没落了。
  前凉虽奉晋朝为正统,但 官非王命,位由私议 ,实际是个割据政权。
  张氏统治凉州70余年,在经济上并无大的举措。当时,中原大乱,凉州相对安定, 中州避难来者,日月相继 ④。他们安置流民,组织生产,经济恢复,人民生活比较安定,货币又重新流通。据当时人索辅说:两汉时,五铢钱在凉州畅通无阻,西晋初废钱用布帛,不仅交易不便,而且把人们辛勤织成的布帛也破坏了。因此,他建议恢复使用钱币。张轨采纳了他的建议,规定了钱、布比价,钱遂渐渐代替了布帛,人民也感到方便。前凉在张骏统治的22年中,国力发展, 尽有陇西之地,士马强盛 ①。他派杨宣伐龟兹、鄯善等,又打败原西晋任命的戊己校尉赵贞,于其地置高昌郡(今新疆吐鲁番),前凉就占有了今兰州以西直到南疆的广大地区。中国的丝绸和西域的珍异叉得以交流。河西水草丰美,畜牧业盛,毛织业也随之发达起来。西晋末,朝廷财政危机,张轨即献马四百匹,毯布三万匹。前凉的农业似乎只能自给,前线经常出现缺粮,一有天灾,米便涨价。张骏时, 境内尝大饥,谷价踊贵 ,姑臧(今甘肃武威,前凉首府)市长建议把官仓米借与百姓,秋收时借一还三。后来,由于有人反对而作罢。
  ②   《晋书》卷一百十一《慕容   载记》载申绍上疏。
  ①   《晋书》,卷一百十二《苻健载记》。
  ②   《晋书》,卷一百十三《苻坚载记》。
  ③   《晋书》,卷一百十三《苻坚载记》。
  ④   《晋书》卷八十二《张轨传》、《张骏传》。
  ①   《晋书》卷八十六《张轨传》、《张骏传》。
  成汉偏安西南一隅,因为是从流民起义发展而来,最初不知征租税;军队乏粮,一靠大地主范长生接济,二是到村坞 就粮.李雄的军队无粮,就到郪县(今四川三台县南)去 就谷 ,甚至 掘野芋而食之.李雄正式建国后,对于来归附之人,全部免除徭役;归而复去者,再来也不受惩罚,一样宽待。史书说: 时海内大乱,而蜀独无事,故归之者相寻。 它所征收的租调也较轻, 其赋:男丁岁谷三斛,女丁半之。户调:绢不过数丈(不满一匹),绵数两。 宽松的政治环境,较轻的经济负担,都有利于经济发展。所谓 事少役稀,百姓富实,闾门不闭,无相侵盗 ②,出现了历史上少见的生活安定的时期。但是,承平日久,统治者的欲望也在增加。李寿认为: 都邑空虚,工匠器械,事未充盈,乃徙旁郡户三丁以上以实成都。兴上(尚)
  方御府,发州郡工巧以充之。 ①充实城市户口,发展手工业,本无可厚非;但主要用来供统治者奢侈;又 广修宫室 ,百姓 呼嗟满道,思乱者十室而九 也就不奇怪了。
  综观十六国前期各国经济,是处于大战乱、大破坏之中。但是,中原曾两度统一和经济的某种恢复,边地得到进一步开发,从这些来看,这一时期并非一团漆墨。
  4。十六国后期诸国经济
  十六国后期建立的政权更多,战争更频繁、激烈,破坏也更大。战乱造成人力资源的匮乏,争夺人口的斗争也就更加激烈。以西秦为例,据《晋书?乞伏国仁载记》记载:在西秦统治的46年中,降附者10。7万户(落),外加2。7万口;俘虏约1。6万户,外加7万口;强制迁徙者5万户。合计17。3万户(落),外加9。7万口。若每户(落)平均以5口计,17。3万户则为86。5万人,加上9。7万口,共96。2万人。由此可见当时争夺人口之激烈。而且,不仅西秦,其他各国也大都如此。对于这些新获得的人口,一般都是以丁壮补兵,老弱生产。为了增加农业劳动力,有时也遣散一部分士兵归农。后秦姚兴打败前秦的苻登,便 散其众归复农业 ②。后燕的慕容宝, 校阅户口,罢诸军营,分属郡县 ③。这里不仅罢兵归农,还进一步清查隐户,以增加政府直接控制的户口和财政收入。增加生产人口的第三种办法,是释放奴婢。
  姚兴曾下令:凡是因饥荒自卖为奴婢者,一律 免为良人 ①。总之,各国统治者都在想法增加生产人口,同时也采取一些其他有利生产的措施。例如北燕的冯跋,励精图治,从多方面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第一、轻徭薄赋,去除繁苛;第二、郡县长官不得任意征发,侵害百姓,兰台御史应严加监察;第三,荒废田地的人要杀掉,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努力耕织的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经过努力,取得了 疆守无虞,百姓宁业 的效果。但是,他认为 田亩荒秽 的问题还未解决,距离 家给人足 还很远。因此,他又规定每人种桑100株,柘(zhè,音这,桑之一种)20株。在十六国君主中,像他这样重视发展农业的还不多见;但他用严刑强制达标的作法是脱离实际的,因而效果并不显著。
  ②   以上均引自《晋书》卷一百二十一《李雄载记》。
  ①   《晋书》卷一百二十一《李寿载记》。
  ②   《晋书》卷一百十七《姚兴载记上》。
  ③   《晋书》卷一百二十四《慕容宝载记》。
  ①   《晋书》卷一百十七《姚兴载记上》。
  在河西地区,西凉李傕时经济比较好。苻坚末年,曾将江汉人万余户迁于敦煌;其后,中州之人因田畴不辟而被徙于敦煌者又有七千余户;后凉攻武威,武威、张掖以东之人奔于敦煌者又有数千户。等到李暠从敦煌迁都酒泉之时,便将他们都迁到了酒泉,分置会稽、广夏、武威、武兴、张掖五郡,一面生产,一面守疆。西凉建国之初, 诸事草创,仓帑未盈,故息兵按甲,务农养士。 在攻下玉门、阳关以西诸城之后,便在那里 广田积谷,为东伐之资。 三年过后, 资储已足,器械已充。 迁都酒泉后,经济有了进一步发展。史书说: 既迁酒泉,乃敦劝稼穑。群僚以年谷频登,百姓乐业,请勒铭(立碑颂功)酒泉。②这些记载说明西凉经济确曾一度有较大的发展。
  李傕依靠这种经济力量恢复了前凉的版图。可惜其子李歆不肖乃父,不顾百姓疾苦,大修宫殿,最后被北凉所灭。
  其他各国,也都或多或少地采取了一些利农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经济并无大的起色。南凉初建,也 务农桑 ,后来,又采取汉人生产,鲜卑人作战的办法发展经济①。但是由于他们歧视汉人,经济也没有发展起来,甚至 不种多年 , 连年不收 ②。北凉的创立者沮渠蒙逊是匈奴的别支,这时已变成农耕民族。他立国后,曾说战争造成 农失三时之业,百姓户不粒食 ,因此下令蠲省百徭,专功南亩,明设科禁,务尽地利。 ③但 赋役繁重 ,时有旱灾,农业发展也只一般。后秦、后燕、南燕等,所占据的关中和山东地区都是老农业区。有的当政者也想发展经济。如前所述,后燕曾 校阅户口,罢诸营分属郡县 ,后秦也曾罢兵归农,释放奴婢,这些都是为了发展农业。关东地区汉族地主势力较强,隐户特多。南燕的韩■说: 百姓因秦晋之弊,迭相荫冒,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公避课役,擅为奸宄,损风毁宪,法所不容。 因此,他建议核实户口,整顿户籍,以增加政府控制的编户和财政收入。慕容德采纳了他的建议,命他负责,共清除5。8万户。但他们的这些举措,往往遭到强烈的抵制,后燕的核查户口和罢军封,曾引起汉、鲜上层分子的反对,被查出的隐户和罢归郡县的军户,因为要出赋役也不满。 上下离德 ,加速了后燕的灭亡。南燕括户同样引起汉族地主不满,他们支持刘裕北伐,终灭南燕。后秦不伤害豪强、军将的利益,反而加以保护,并扩大免役面。姚兴下令:皇帝亲兵家属大营户,世世复其家,无所豫(役).其后,又下令:参加在马嵬打败前秦苻登的堡户,免除徭役20年。姚泓又下令:为国殉难者的家属,永远免除徭役。这些规定可能给部分百姓带来好处,但也照顾了坞主;而且由于免役面过大,把负担转嫁到其他人民身上,从总体上看,并不利于发展生产。阻碍生产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新兴贵族们享受欲望的不断增加。他们大修宫殿,大建坟墓,所谓 赋敛繁多,事殷役苦 , 宫室是务,人力凋残 ,除了战争原因外,就是因为他们大兴土木。如后燕的慕容熙, 筑龙腾苑,广袤十余里,役徒二万人。 在苑内起土山,高17丈,建逍遥宫、甘露殿, 连房数百,观阁相交.修建时正值盛夏, 士卒不得休息,渴死者大半 ①。像这样的事例,几乎各国都有。
  ②   以上均引自《晋书》卷八十七《李玄盛传》。
  ①   《晋书》卷一百二十六《秃髪利鹿孤载记》。
  ②   《晋书》卷一百二十六《秃髪傉檀载记》。
  ③   《晋书》卷一百二十九《沮渠蒙逊载记》。
  因为农业不发达,所以时时发生饥荒。例如后凉,吕光时, 谷价踊贵,斗直五百,人相食,死者大半。 吕隆时, 姑臧谷价踊(yǒng,音永)贵,斗直钱五千文,人相食,饿死者十余万口。 ②这种情况,不只是后凉,其他各国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往往用掠夺作补充。南凉发生饥荒,秃发傉檀对他儿子说: 今不种多年,内外俱窘,事宜西行,以拯此弊。 ③说罢,就率兵攻打它西方的乙弗鲜卑,掠马牛羊40万。南凉去掠别人,别人也掠南凉。西秦乞伏炽盘打败秃■武台, 获牛马十余万.西秦还认为投降于它的乙弗鲜卑不可靠,于是 税其部中戎马六万匹.所谓 税 ,实际上是文明的掠夺。掠夺是当时一些国家经济的组成部分。
  总之,十六国时期是我国古代一个生产大破坏、经济发展的低潮时期。
  作为生产力体现者的劳动人民,曾推动历史两度统一,由于促成分裂的那些矛盾还没有解决,所以统一又很快瓦解。这一时期,原来经济水平较高的中原地区,遭到一次又一次地破坏;相对而言,东北和西北的开发却有新的进展。中国北方的各经济区,又向均衡发展的方向迈出了一步。
  ①   《晋书》卷一百二十四《慕容熙载记》。
  ②   《晋书》卷一百二十二《吕光载记》及《吕隆载记》。
  ③   《晋书》卷一百二十六《秃发傉檀载记》。
  (二)北魏前期经济的缓慢进步
  1。鲜卑拓跋部的兴起
  远古时期……
  在我国大兴安岭北端东麓一带,曾生活着一支以游牧射猎为生的游牧部落——鲜卑拓跋部。那时,他们还处在刻木记事的原始时期。
  千百年过去了,拓跋社会也缓慢地向前发展着。
  东汉末年,在大酋长拓跋洁汾的率领下,他们终于走出了高山深谷,历 九难八阻 ,来到了匈奴故地云中(今内蒙古托克托县北)。公元258年,洁汾的儿子力微迁居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举行祭天大典,正式取得了部落联盟的领导权。又遣使与魏晋通好,派长子沙漠汗住在洛阳,双方使节往来不绝。但他们当时还没有法律和监狱,没有形成正式的国家,也还保留着相当浓厚的原始社会遗风。沙漠汗久居洛阳, 风彩被服,同于华夏 ,部落大人们担心他以后即位会 变易旧俗 ,就在他回国途中把他杀掉。这是拓跋族内部,氏族旧俗同封建新文化之间,发生的第一次冲突。
  力徽死后, 诸部离叛,国内纷扰 ,但是拓跋部从野蛮进入文明的进程,却没有停止。
  猗卢时期,拓跋部再度崛起。猗卢总摄拓跋三部, 控弦骑士四十余万.并与西晋的并州刺史刘琨结盟,抗击石勒。公元314年,猗卢被晋封为代王,受封陉岭(今山西代县北)以北的马邑、阴馆、楼烦、繁畤、崞五县之地。
  这时,拓跋部中已经有了一些汉人。西晋末年的 八王之乱 ,使中原失意士人卫操、卫雄、姬澹等投奔到拓跋部,并受到猗卢的哥哥猗■的重用, 以为辅相,任以国事。 他们说服猗■、猗卢招纳晋人,于是归附拓跋部的晋人渐渐多了起来①。给这个古老的氏族输入了新鲜血液。与此同时,拓跋社会的商品交换也有了新的发展。洛阳的大商人,带着金帛货物,经常 往来(代)
  国中. 家世货殖,赀累巨万 的大商人莫含,还受到猗卢重用, 常参军国大谋 ②。由于这些汉人的影响,使拓跋社会在政治、经济上都进了一步。
  不过猗卢不断进行战争,征发频繁,采取严刑峻法维持统治,遭到部民抵制。
  两年后,他被其子六脩所杀,接着纷纷扰扰,拓跋酋长们又进行了长达23年的争夺部落联盟领导权的斗争。
  公元318年,什翼犍即代王位。什翼犍曾作为 质子 (结盟双方互派的人质),在后赵襄国(今河北邢台)住了十年,受汉文化影响较深。这时拓跋部 始置百官,分掌众职 ,国家机构逐渐完备。什翼犍在政治上模仿魏晋制度设置官吏,任汉人燕凤为长史,许谦为郎中令;法律上强调君主权威,制定了关于赎罪、大逆、婚姻、私斗和保护公、私财产的法令,盗私产比盗官物加倍惩罚,表明拓跋部已有了私有制,进入了阶级社会。公元340年,什翼犍正式定都盛乐,次年筑盛乐新城,代国开始有了定居的政治中心。
  定居以后,种植穄(jì,音记,类大黄米,不粘)田,农业也出现了。
  拓跋部有了阶级、私有制,有了雏形的国家和法律,有了初步的农业,跨入了文明的门槛。
  ①   《魏书》卷二十三《卫操传》。
  ②   《魏书》卷二十三《莫含传》。
  正当拓跋部向前发展的时候,公元376年,前秦苻坚征服了代国,什翼犍被儿子实君所杀,部落离散,余众被分为东西两部,分别由苻坚任命的匈奴铁弗部的刘卫辰和刘库仁统领。从此,拓跋部经历了十年痛苦的亡国时期。
  公元383年,淝水之战后,前秦土崩瓦解。
  三年以后,什翼犍的嫡孙拓跋珪(道武帝)在各部酋长的拥戴下,重建代国。同年改称北魏(公元386- 535年)。这个充满活力的民族,重新站了起来。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们进入了中原,而且在中国北方统治了近200年(包括北齐、北周),在历史上深深地打下了他们的烙印。
  2。统一北方过程中的掠夺经济
  北魏建立之初的北方,割据政权林立。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谁有力量,谁就能主宰别国的命运,掠夺别国的财产。
  北魏也不例外,同其他尚残存着氏族社会思想残余的少数民族政权一样,他们把通过战争掠夺财富看成是劳动手段之一,甚至是比进行创造性劳动更容易、更荣誉的事情。因此,从它建立之日起,便展开了一系列的军事征服和掠夺战争。
  这些征服战争,以公元397年魏破西燕为界,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北魏还比较弱小,因此以自保和扫平蒙古草原各部、在大漠南北称雄为目标。此期,它先联合后燕,先后攻降匈奴刘显、贺兰部、独孤部、契丹莫溪部、纥突邻等部落,击败高车、匈奴刘卫辰,获得草原霸主地位,随即因后燕强迫拓跋珪献良马而与后燕反目,参合陂(今山西大同市西)一仗,尽灭燕军主力,终灭后燕。第二阶段,强大起来的北魏开始统一北方。从道武帝天兴元年(公元398年)到太武帝太延五年(公元439年),北魏东征西伐,先后灭掉大夏、北燕、北凉等割据政权,又征服了柔然、屈丐、高车等少数民族,在黄河流域上,建立起了空前庞大的鲜卑王朝,并咄咄逼人,准备南下江东,进一步统一全国。
  大小数百次战役,锻炼出了骠悍的鲜卑铁骑,打出了强盛一时的拓跋王朝,也给北魏带来惊人的财富。拓跋部的铁骑每至一处,都获得了大量的人口、牲畜和金银财宝。其典型事例如:魏天兴元年(公元398年)平定后燕,徙吏民36万,百工伎巧10余万口充实京师平城(今山西大同市);天兴二年(公元399年)大破高车,获民9万余口,马近40万匹,牛羊140余万头;始光四年(公元427年),魏攻克夏都统万(今陕西横山),获马30余万匹,牛羊数千万头,府库珍宝,车骑器物 不可胜计 ;神祐二年(公元429年)
  大破柔然,获戎马100余万匹,柔然民30余万落(户)降魏;太延五年(公元439年)灭北凉,得城内户口20余万,仓库珍宝不可胜数。郡县中所降 杂胡 ,又有数十万。等等。仅据史料中有明确记载的数字统计,北魏在战争中,至少掠夺了400万左右的人口,1000万头(匹)以上的马、牛、羊和 不可胜计 的金银财宝!至于史书中诸如 破……,大掠之 , 大掠而还 之类的记载中,究竟还有些什么东西,人们已经难以弄清了。
  掠夺战争对于北魏前期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直接抢劫来的数以 巨万 、 亿万 计的财宝,以千万数的牲畜,使北魏 渐增国用 , 畜牧兹息.而降附者的进贡纳赋,更使北魏府库充实。对此,《魏书?食货志》曾得意地说: 自太祖定中原,世祖平方难,收获珍宝,府藏盈积。 这种局面,大约一直维持到文成帝时期(公元452- 465年)。魏收说,当时文成帝用缴获和进贡的金银,令尚方署制作了12个直径2。2尺的 黄金合盘 ,并刻上铭文,以炫耀国家的富强。还下诏由国家包下所有70岁以上老人的膳食①。
  府库充盈,国用不乏,只是战争给北魏带来的表面好处。实际上,北魏在战争中所掠的数百万人口,那些达官士子、能工巧匠、农夫牧民,才是最宝贵的财富 ,因为这不仅为拓跋族补充了宝贵的人力资源,更重要的是为北魏政权、思想文化建设,为北魏农工商业和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优秀的专门人才。其对北魏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积极影响,是怎么估价都不过份的。
  不过,掠夺经济也有它消极的一面,这就是战争也使北魏境内的奴隶数量直线上升。自道武帝开始,每次战役胜利以后,皇帝都无例外地把战俘作为奴婢、臣吏、僮隶赏赐给部下,少则数户(口)、数十户(口),多则成百上千户(口)。国家掌握的奴婢、杂户数量更多。政府和贵族家里管理奴隶的官,叫做 典师②。奴隶被用于各种各样的生产劳动中,或织绫造锦,或养马喂牛,或耕田种菜,或服侍主人。他们的生活,一般都很悲惨。
  大量奴隶的存在,意味着相当一部分劳动者缺乏生产积极性,从而制约着整个北魏社会以较快的速度向前发展。
  3。 离散诸部,分土定居
  随着拓跋珪时期巨大的军事胜利,拓跋部原有的氏族组织也开始解体了。《魏书?贺讷传》说: 太祖(拓跋珪)平定中原,……以后更下令离散各部,使他们分土定居,不准随意迁徙。部落的酋长大人,都成为普通的编户。 也就是说,大致在破燕以后,拓跋珪开始使拓跋各部按地域在塞上定居。其定居地区,一般是在首都平城及其四周地区。为了便于管理,拓跋珪设立了 八部帅 (又称 八部大夫 )。其职责是 劝课农耕,量校收入,以为殿最。 ①即督促部民进行农业生产,征收租赋,并根据成绩决定优劣。
  鲜卑拓跋部能够在这时候开始分土定居,不是偶然的。因为第一,正是在北魏破燕以后,他们才算真正接触到了中原的封建生产方式;第二,他们从中原强迫迁徙大量的汉人及汉化程度较深的少数民族到平城,固然对其经济发展有利,但也使拓跋部内原就存在的氏族成员与外来者错居杂处的情况更加严重,部落组织已不能适应这种新局面;第三,由于军事上的空前胜利,拓跋珪已建立起了君主的权威,各部大人、酋长们已不敢轻易违抗他的命令。
  各方面因素的作用,使拓跋部终于向封建化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同任何一个开始定居的民族一样,拓跋各部定居的地域开始也是大致按 姓族 ,即氏族成员的血缘关系划分的。拓跋族部落联盟的结构相当复杂,早在建国之前,就 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 ,在统一蒙古草原过程中,又征服了许多非鲜卑族的少数民族。同时,一些北方部落也或以姻亲,或以加盟的形式加入拓跋部。这些部落被统称为 乌丸.他们大都保持了部落组织形式和相对的独立性。从现实和可能看,拓跋珪都不可能把这些部落统统打乱。然而,一当错居杂处的定居开始,随着时间的推移,便必然会出现血缘关系淡化,地域联系加强的趋势。实际上,到道武帝天赐元年(公元404年),就已经出现了因 八部姓族难分 ,下令立大帅小帅,以 辨其宗党,品举人才 的情况①。 辨其宗党 的 宗 ,是指氏族关系,而 党 则有地域的含义。这说明,由氏族组织向地域组织的转化,已经不知不觉地开始了。
  ①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②   《魏书》卷一百十三《官氏志》。
  ①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这时的 离散诸部,分土定居 ,还不能理解为所有从事畜牧生产的人都忽然一律变成了定居农民。事实上当时还有相当多的部落,仍然继续着他们的游牧生活(如高车等,下详)。但是,无论如何,拓跋部出现以上这些变化,毕竟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4。北魏前期农业的初步发展
  北魏前期农业的兴起,始于天兴元年(公元398年)。
  天兴元年,在北魏史上是相当重要的一年。在此之前,北魏刚刚攻克后燕都城中山(今河北定县),消除了一大劲敌,一跃为北方最强大的国家。
  拓跋珪则在这一年正式称 皇帝 ,以中原之主自视。这时,为了适应新形势,北魏采取了几项重大措施:第一,把都城从盛乐迁往平城;第二,参照汉制立官职、制礼仪、定律令、考天象;第三,令朝野人士皆束发加帽;第四,命令郡县大量搜集儒家经典,置五经博士,设太学②。这四项措施的总精神,十分明确,就是力图去掉 胡气 ,建立中原 正朔 的新形象,以利于巩固北魏的统治。
  较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也在这时应运而生。《魏书?食货志》说,公元398年魏破燕后迁到 京畿 地区(今内蒙古凉城、山西大同市及代县之间的三角地带)的40余万吏民,都被授给了耕牛、土地,让他们从事农业生产。
  这大概是北魏建立的第一个大型农业区。
  为了保证平城一带的新兴农业的顺利发展,激发 分土定居 后的拓跋部民对农业的兴趣。天兴三年(公元400年),在北魏史上,皇帝破天荒地举行了 籍田 (天子象征性地亲耕农田)仪式,以向天下表明自己愿为发展农业作表率的决心。这样,由于地方官吏的督促,皇帝的提倡,北魏农业一度兴盛,史称 比年大熟 ,粮价特贱,一匹布就可买谷80余斛①。
  不过,这时北魏的农业,只能算是刚刚起步:农业区仅限于平城一带,全国的耕地并不多;拓跋部民似乎还不习惯于农业生产,京师 游食者众 ,真正的农业生产者,还只是被强迫徙来的内地民户;农业基础设施十分薄弱,无法抵御天灾的袭击。因此,十余年后,北魏的农业发展,仍然远远赶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此,魏收写道: 太宗(拓跋嗣)永兴(公元409- 413年)年间,频频发生水旱灾害……到神瑞二年(公元415年),又出现荒年。平城境内,' 路有行馑(jǐ,音紧)'.由于灾情严重,太宗甚至考虑把都城迁到邺城(今河南安阳市北)。后来虽因崔浩反对作罢,仍然准许百姓中特别贫困者到山东逃荒。 这段记载说明,自道武帝时期的小高潮以后,农业发展十分缓慢,粮食问题并未解决。而且这一状况,给北魏社会带来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①   《魏书》卷一百一十二《官氏志》。
  ②   参见《魏书》卷二《太祖记》,卷三十三《李先传》。
  ①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因此,自明元帝以后,农业问题进一步引起北魏统治者的重视。皇帝频频发出劝农诏。在诏书中,他们反复强调:政府兴农,是为了使人民 家给人足 、进而 知礼义 ; 劝农平赋 ,是地方守宰的天职和急务; 尽力三时 (春、夏、秋三个农事季节),更是百姓应当认真承担的义务。同时宣布严禁 弃本贩沽 (弃农经商),严禁官员擅兴徭役,侵夺农时。督农不力的官员,情于农桑的百姓,都会受到严厉处分①。
  从这些诏令中可以看出,儒家 以农为本 , 衣食足,知礼义 的思想,此时已基本上被北魏统治者接受。
  在这样一种思想指导下,北魏进一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农业的发展:弛禁罢苑:北魏初年,曾大面积禁封良田,山泽作为牧场或官府苑囿,导致耕地面积减少,一些地方甚至因 园囿过度 而 民无田业 ②,严重影响农业发展。太武帝时,汉族大臣高允、鲜卑贵族古弼都曾严厉批评这一政策,要求改正, 世祖善之,遂除田禁,悉以授民。 ③从此之后,弛禁罢苑,改牧为农成为政府的一项既定政策。以后的献文帝、孝文帝多次发布诏书,或弛禁猎场苑囿、山林川泽,任凭百姓耕垦樵采,或干脆赐给贫民耕种。
  通过罢苑弛禁鼓励垦殖,增加了耕地面积,使贫苦农民拥有了土地。改牧为农——这是北魏经济政策的一个重大变化。
  检括、迁徙人口,计口授田:北魏前期,土旷民稀,农业劳动力严重不足。当时,人口的自然增长暂时还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于是北魏采取了这两项应急政策。
  检括人口,又称 括户 ,指国家清查因战乱而逃亡或依附豪强,脱离政府户籍的那些 隐户 ,使其重入户籍,纳赋服役。这项工作,道武帝做过,不过他当时只是挖出隐户, 令输纶绵 ,即作为为政府提供纺织品的手工业户。结果是 诸逃户占(登记)为细茧罗縠(即纺织户)者甚众,……
  不隶守宰,赋役不周,户口错乱。 ①农业劳动力短缺问题,仍未解决。到太武帝时,随着以农为本思想的确立,毅然废杂营户为农户,归郡县管理。献文帝和孝文帝前期继续括户。《北史?韩均传》说,韩均为冀州刺史、广阿(今河北隆尧东)镇将时,在定、青、冀、东青、相五州(约今河北南部、河南西部、山东中西部地区)搜括户口,查出隐户十余万户。孝文帝也在延兴中(公元373年或374年)派了十个大使巡行天下,大规模括户。并宣布若豪强、逃户继续隐匿户口,就要 论如律 ②,加以法律制裁。
  北魏前期的括户,收到了一定效果。
  ①   以上诏令,参见《魏书》卷四至卷七的《世祖记》、《高宗记》、《高祖记》。
  ②   《魏书》卷二八《古弼传》。
  ③   《魏书》卷四八《高允传》。
  ①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②   《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迁徙人口和 计口授田 是配套措施。迁徙人口的目的,是为了强干弱枝,加强对新征服地区的控制,同时也为了解决京师一带人丁奇缺、百业待兴的问题。所以北魏前期屡屡大规模移民:自道武、明元帝时,先后徙山东河北守宰豪民、高丽杂夷、百工伎巧及流民实京师后,太武帝灭夏、征辽东、击蠕蠕(柔然)、平凉州,又先后徙这些地区的民户充实京师和河北地区;献文帝时,亦徙山东的平齐民到京师。迁徙人口,总计在100万左右。
  移民到新地区后,政府一般都给耕牛、农具,并计口授田,下举两例:天兴元年(公元398年)二月, 诏给内迁(平城)新民(十余万家)
  耕牛,计口授田。 ③永兴五年(公元413年)八月: 置(内徙之越勤倍泥部)新民(二万余家)于大宁川,给农器,计口授田。 ④除了给内迁民户以土地、耕牛和生产工具外,由于移民人心不稳, 人怀去就(怀有离去之心) ,北魏政府还给予其他优惠:或开仓赈济,或给衣服廪食,或在一定时期内使其享受减免赋、役的优待。在这些工作做得好的地区, 徙者如归 ①, 百姓安乐 ②,人心得到安定。
  迁徙人口、计口授田,给耕牛、农具,并使新民享受一定的政策性优待,是一项一箭双雕的政策。它一方面把劳动力转移到人口稀少地区,缓和了劳动力不足的危机;另一方面,把新附地区的官吏、豪强迁离本土,使其不易造反,也保证了社会的稳定。
  但另一方面,这一政策也有副作用:道武帝迁夏民于京师, 在道多死,能至平城者十才六七。 ③即强迫徙民,本身又造成了人口的大量死亡;此外,北魏徙民,多为壮丁。这固然有利于新地区的开发,但也影响了原地区的生产。因此,说到底,这个政策应急可以,作为长期政策则不合适。
  初建制度,劝农课农:太武帝后,北魏的劝农政策,逐渐形成 农职之教 ,带有制度的性质,主要内容有:各级长官,必须 励精图治 ,以 劝课农桑 、 课督田农 、 务尽地利 , 勿令人有余力,地有余利 为职责,尽力劝农。若不尽责,轻者免官,重者治罪杀头。
  禁止随意征发,影响农时。规定凡因 徭役不时(农忙时征发) 、 妄有征发 而影响农业生产的,必须治罪;监察部门对此要严肃处理,不得宽纵。
  关于农民耕作的具体要求。如规定: 一夫制治四十亩,中男二十亩 ;农户应 各列家别口数,所劝种顷亩,明立簿目。所种者于地首标题姓名,以辨播殖之功。 即确定农民垦田数量,登计在册,并以在地头插耕者姓名标牌的方法,辨明责任,奖勤罚懒。为了保证贫苦户不致因畜力不足而影响春耕,北魏还强行规定富人必须借牛给穷人,如不遵从,全家终身不得为官;又规定了穷、富人家 人牛相贸(换工,大致人力一亩,换牛力三亩) 的比例,使双方均能接受。
  这些规定,均以诏书形式发出①,要求各地严格执行。
  屯田:道武帝时期,即在塞外的五原(今内蒙古包头市西)一带进行屯田。到孝文帝前期,又设 营田大使 ,内地亦广开屯田。如徐州一带的屯田,计有耕牛万头,良田十万余顷;淮北一带的屯田,有田兵五万余人,豫州屯田, 水陆皆作.而且大都收到了 频岁大获 、 公私俱济 的效果。北魏前期的屯田,基本是军屯,目的主要是解决军粮问题。但屯田的兴起,扩大了农业规模,对当时北魏的农业经济,是一个有益的补充。
  ③   《魏书》卷二《太祖纪》。
  ①   《魏书》卷三十《娥清传》。
  ②   《北史》卷三十三《李祥传》。
  ③   《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
  ①   参见《魏书》卷四下《世祖纪下》,卷五《高宗纪》,卷七上《高祖纪上》有关诏书。
  总的来看,北魏前期的农业,发展比较缓慢,也不太平衡。从横向看,京畿地区发展较快,其他地区就要差一些;从纵向看,也是起伏不定,而非稳步增长。按《魏书》记载:大致是皇帝促一下,下面动一下②。前期诸帝时,都出现过皇帝下诏书或派使者巡行天下,监督察办劝农不力的官员之后,便出现连续几年农业丰收,粮价极贱, 军国用足 , 民以安乐 的情况,但都维持不久。
  一旦风头过去,或遇战争、水旱,马上又出现衰退,或至 路有饥馑 ,又迫使官方开仓赈济,放任百姓逃荒。出现这种情况,有中国传统农业本身对自然灾害抵抗无力的因素,也有人为破坏——战争和官吏的贪残。但中央的力农思想和政策,没有真正地、普遍地被地方官员所理解和执行,当是其中相当重要的原因。
  这时北魏的农业,还处在初级阶段。
  5。 牛马驼羊、色别谷量
  我们已经知道,拓跋部原来是一个逐水草而居,以游牧射猎为主的民族。
  前秦时,苻坚想从拓跋族中选拔一批带兵将领,便去问什翼犍,请他推荐人选。什翼犍答道: 我们部族能捕捉野兽、牲畜,善于奔跑,逐水草而居罢了,哪里有什么能力去带兵打仗。 ①什翼犍是不愿族人为前秦卖命,所以才这样说;但从话中还是可以看出,到什翼犍时,拓跋族人仍然以畜牧业作为自己的传统经济。
  北魏前期巨大的军事胜利,给拓跋族带来了数以千万计的牲畜、广袤的牧场和众多的劳动力,使北魏的畜牧业一花独放,飞速发展。
  官方的牧场,遍布全国,而且规模巨大。《魏书?食货志》中提到的河西牧场,有马200多万匹,骆驼100多万峰,牛羊无计其数。河阳牧场内经常保持有军马10万匹,作为京师警备之用。他们每年都赶着牲畜,由北而南,从河西一直放牧到并州(今山西省南部地区)。孝文帝迁都之前,又特命宇文福为都牧给事 ,让他到中原先选好牧场。宇文福一下子将黄河北岸东起石济(今河南淇县南)、西至河内(今河南沁阳),近7。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全都圈了进去,然后从平城迁来牲畜。宇文福完成工作十分出色,牲畜在迁场过程中毫无损失,受到了孝文帝的嘉奖①。
  拓跋珪 离散诸部、分土走居 时,有一部分游牧部落如高车等, 以类粗犷,不任役使 ②,实在难以改变其原有生产方式。于是北魏也就顺其自然,给他们酋长以封号、封地,让其以放牧为业,为政府提供畜产和皮毛。
  如安置在漠南的高车、封在秀容川(今山西原平一带)的尔朱氏、封在善无城(今山西左云西)的库狄干氏等,均是这样。孝文帝时,尔朱新兴家中的牲畜,以毛色分群,用分布的山谷来计算数量。朝廷每有军事行动,他都要贡献大批军马和粮食;到京城去,王公们给他珍宝,他便以名马回报③。高车自太武帝时降魏以后,每年均给北魏上供,其数量之巨,竞使北魏境内牲畜价格大跌,皮革大量积压④。
  ②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①   《晋书》卷一百十三《苻坚载记上》。
  ①   《魏书》卷四十四《宇文福传》。
  ②   《魏书》卷一百零三《高车传》。
  民间饲养的牲畜也相当多:王公贵族们,从皇帝的赏赐中得到了大量的牲口;平城一带拓跋族大牧主的牧场, 牛马以谷量 ⑤;一般百姓家,也有不少牲畜。明元帝泰常六年(公元421年)诏令:六部民凡家中羊满百口,调军马一匹⑥。魏广阳王元深为恒州刺史,私家凡有马千匹以上者,他必夺百匹⑦。政府征发、官吏掠夺,羊以百口、马以千匹为单位,说明民间牲畜数量的确可观。
  政府对畜牧业的发展,十分重视,仅设置的专门机构,就有太仆、驾部尚书、外牧官、监御曹、都牧、典牧都尉、龙牧曹等等。如为官时 牧产不滋(不盛) ,或者私占牧田,都会被免官,重的还会被判刑、流放。
  北魏的畜牧业,以前期为最盛。到中后期,仍然保持了一定水平。尽管从太武帝开始便逐渐开弛禁苑,改牧为农,但官方在河阳的军马场仍然存在,民间如尔朱氏的牧场等也保持着原来的规模。自公元523年六镇起义爆发后,北方政局混乱,官、私牧场均受到威胁,牲畜多被 贼寇 盗掠。原附属于北魏的大大小小的领民酋长也纷纷反叛,北方畜牧业渐衰。东魏北齐时,略有所恢复,政府在代、忻二州设了马场,场内 悉是细马(良马),以为军用。 ①但总的讲,规模和数量已大不如北魏时期了。
  北魏建国之初,首先是畜牧业得以迅速发展,并不足怪。拓跋族是一个马背上的民族,牲畜既是他们的主食之一,又是代步工具,马匹更是作战的重要装备。它所征服的,基本上是活动在大漠南北、有游牧传统的少数民族。
  它当时进入的中原,在饱经战乱之后,已成为满目疮夷、荆棘丛生、千里无鸡鸣、路上断行人的荒凉大地,复非昔日发达农业区的本来面貌。传统习惯的驱使,现实条件的影响,使拓跋部自然产生的第一个信念,就是发展他们最熟悉的畜牧业。要求这样一个民族一入主中原,就该立即抛弃原有的生产部门而转入定居农业,并不现实,也没有多少道理。事实上,任何一个落后民族要接受先进民族的先进文化和生产方式,都需要一个过程,都要经历痛苦而曲折的道路。北魏前期农、牧经济并存,而且畜牧业相对兴盛,究其根本原因,恐怕就在于此。
  北魏前期的经济,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混合体:掠夺经济、畜牧经济、屯田及郡县农业,构成了北魏经济的四大支柱。在这一时期,由于传统思维的影响、战争的进行和中原地区的被破坏,使掠夺经济及畜牧业还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代表先进生产方式的定居农业和手工业也在发展。这是北魏社会的发展方向,并正逐渐成为北魏发展经济的既定国策。
  ③   《魏书》卷七十四《尔朱容传》。
  ④   《魏书》卷一百零三《高车传》。
  ⑤   《北史》卷五十四《娄昭传》。
  ⑥   《魏书》卷三《太宗纪》。
  ⑦   《魏书》卷十八《广阳王元深传》。
  ①   《北史》卷五十五《白建传》。
  (三)均田制的实行和北魏后期的农业
  1。孝文帝经济改革的历史背景
  北魏前期的经济是一个复杂的混合体。它既包括以鲜卑拓跋部为主的北方各游牧民族的畜牧经济,又包括新征服的中原地区比较稳定的农业经济;既包括农业、畜牧业生产经济,也包括野蛮的掠夺经济。在前期,它依靠这个混合体,具体地说,依靠私有农业、国家屯田、畜牧业和掠夺,实现了统一和独立建国的目的。但是,这几根经济支柱,对于在中原建立比较稳定的统治,有的是不可靠的,如掠夺经济;而能起基本稳定作用的部分,如中原地区的农业,由于它自身内部的关系,以及它与其他相关部分的关系,尚未协调好,也难以较好地发挥作用。所谓 它自身的内部关系 未协调好,是指以汉族地主为主的封建农业经济中,地主不但占有大量土地,而且以宗主或坞主身分控制大量户口;而农民则没有土地,或只有极少的土地,被迫流亡,或依附地主豪强,租种他们的土地,缴纳很重的田租,生产积极性得不到发挥,政府收入也受影响。所谓 它与其它相关的部分的关系 未协调好,一是指北魏社会正处在转型期,政治、经济制度还不十分健全,例如孝文帝太和八年以前,百官无俸,让官吏任意取之于民;租调虽有规定,但往往额外征收;这都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影响农业发展。二是指畜牧业无限制地发展,使中原许多肥沃土地变成牧场,也影响农业发展。把农业发展纳入正常轨道,是在中原建立稳定政治统治的基础,所以,解决以下一些问题显得日益迫切。
  第一,宗主督护制。晋末以来,豪强称雄,坞堡林立,到魏初依然如故。
  河东薛辩、薛永宗、斐骏等各拥强兵,雄据一方。河北 韩、马两姓各二千余家,恃强凭险,最为狡害,劫掠道路。侵暴乡闾。 ①幽州卢溥,统摄乡党屯聚海滨②。北魏初入中原,无力扫平这些坞堡,只好承认既成事实,任命这些坞堡为 宗主 ,让他们代表政府去 督护 百姓,并通过他们向农民征发租调力役,维持统治秩序。
  然而这样一来,就给北魏的政治经济建设至少带来两大消极后果,首先是北魏境内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独立王国。使政令难以推行。其次,大量隐户的存在。正如《魏书?李冲传》所说: 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 这些依附豪强的人口,对政府是 皆无官役 ,而 豪强征敛,倍于公赋.政府的财源,就这样流到了豪强家里。
  第二,吏治腐败。魏初,百官无俸,但严禁贪污。明元帝曾派使者巡行诸州,检查守宰资产,凡提不出证明确为自家资财者,一律定为赃物③。献文帝时也下诏:凡地方官吏受贿羊一口或酒一斛者,皆罪至大辟(杀头)①。条例相当严厉,但效果却不太理想,官吏们仍是 颇好货利 , 贪虐未悛.究其原因,一是在官吏选拔上,并非德才兼备,素质不高;二是法令虽严;但执法不严,结果 网漏吞舟,时挂一目 ②。三是既然国家不给官吏发放俸禄, 取给于民 ③,便是堂堂正正了。
  ①   《北史》卷三十六《薛辩传》。
  ②   《北史》卷三十《卢玄传》。
  ③   《魏书》卷三《太宗纪》。
  ①   《魏书》卷二十四《张充传附张自泽等》。
  第三,赋役苛重。此期由于战争频繁,政府对所控制的民户的剥削是相当惊人的。建国初规定: 天下民户分为九等纳租赋,平均每户征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又交帛一匹二丈给各州府库,以供调外之费 ④。
  实际上,农民的负担远不止此。自文成帝始,又兴发十五项 杂调 (杂税), 颇为怨重.明元帝、孝文帝以战争而兴的临时征发,一户竟收租五十石,为正常年租赋的二倍半!至于地方官假借朝命,擅兴徭役,宗主督护 纵富督贫,避强侵弱 ,更是史不绝书,屡禁不止了。
  第四,土地兼并日益严重。鲜卑贵族和跋在因罪被杀前,谆谆告戒弟弟们要在灅水(今河北遵化县沙河)以南 就耕良田,广为产业。 ⑤世祖太子拓跋晃,在下令全国力农的同时,自己也 营立田园,以取其利 ⑥。表明鲜卑贵族掠夺的眼光,已转向土地。而汉族地主,更是不遗余力地掠夺土地。
  李安世上均田疏和孝文帝均田诏中都说 豪右多有占夺 , 富强者并兼山泽,贫弱者望绝一廛(chán,音蚕,即一家之居。望绝一廛,指无容身之地)。 而贫苦农民, 或因(与豪强)争亩畔而亡身,或因饥馑以弃(农)业。 困饥流离 , 弃卖田宅,漂居异乡。 情况之严重,连孝文帝都感叹地说,如此而 欲天下太平,百姓丰足,安可得哉! 上述各种矛盾,导致了北魏政权的不稳定和各族人民反抗斗争的不断发生。据统计,自道武帝到献文帝,仅史书所载的各族人民起义就有54次。孝文帝即位后,矛盾更加尖锐,从延兴元年(公元471年)至太和六年(公元482年)的12年中,就爆发了29次①。地点遍及今河北、山西、河南、山东、陕西、甘肃等省,甚至在首都平城,也发生了策划推翻北魏政权的事情。
  以上种种,成了北魏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它说明,北魏统治者继续按原来的制度和办法进行统治是很困难了。于是,政府中的一些有识之士感到必须改弦更张,解决当时经济、政治的各种问题,缓和日益紧张的阶级和民族矛盾,巩固他们的统治。
  2。均田、三长、租调制的制度和实施
  太和九年(公元485年),任魏主客给事中的李安世首先上 均田疏.奏疏中,论证了古代井田制、限田等制度的合理性、必要性。列举了当时豪强侵夺田产,造成土地争讼,严重影响生产的事实,提出了他的主张:政府不要浪费精力,陷入无休止、无法判定的土地官司中去,重要的是使人民都有一定的土地,能生产和生活,保证政府能有租赋收入,把重点放在土地的重新分配上去,这样才能解决根本问题②。
  ②   《魏书》卷八十八《良吏传序》。
  ③   《魏书》卷二十四《崔玄伯传附崔宪传》。
  ④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⑤   《魏书》卷二十八《和跋传》。
  ⑥   《魏书》卷四十八《高允传》。
  ①   据张泽咸、朱大渭编《魏晋南北朝农民战争史料汇编》统计。
  ②   《魏书》卷五十三《李安世传》。
  李安世的建议,是可行的,因为当时已具备了实行这一变革的条件:政府手中既有大量的官田,牧苑和无主荒地,又有 计口授田 的传统;历代的田制改革可以借鉴;北魏封建国家中央集权的不断强化,为推行改革提供了政治保证。
  由于李安世的建议比较切合实际,故 高祖深纳之 ,并在当年十月,发布均田诏和均田令,其主要内容是:(一)男子年15岁以上受露田(只种谷物)40亩。妇人20亩。为了轮种,露田加倍或加两倍授给。露田不准买卖,年老免课或死亡以后还给官府。
  (二)百姓原有土地为桑田,桑田是世业,不在还授范围内,按制度每人可拥有20亩。原无桑田者,依制受田;原有而不足者依制补足;多余者将多余部分充抵应授的露田中的 倍田 ,再多的也不充做露田来还授。随着人口的增减,多余部分可以卖出,不足部分可以买进,但买卖都不能超过应得份额。在桑田上,除谷物外,还必须按规定种一定数量的桑、榆、枣树。
  非桑之乡给麻田,男子10亩,妇人5亩,还受法同露田一样。
  (三)奴婢受田与良人相同。丁牛1头受田30亩。限4年,还受依奴、牛有无而定。
  (四)土广民稀处,如果民有余力,政府可暂借土地任民超额耕种;以后人口增加或有新迁户来,再依制授田。土狭民稠之处,增丁应受田又无田可授,民又不愿徙至宽乡者,以其家桑田抵新丁应授之正田,如不能授足,则举家不给倍田;再不足,全家正田减额。愿迁者,住到空荒之处,不受州、郡、县界的限制,但不得逃避赋役。地足之处,不准无故迁移。
  (五)官吏给公田。刺吏15顷,太守10顷,治中、别驾8顷,县令、郡丞6顷。离职时移交下任,不得转卖。
  紧接着,李冲在太和十年(公元486年)给孝文帝的疏奏中,又提出建立两项重大制度——三长制和新租调法。
  所谓三长制,即将天下民户按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五里为党的方式编制起来,各设邻、里、党长一人,以乡中精明强干而又谨慎者充当,并享受一定政策优待。三长的职责是检查户口,管理农民,征发租调力役。三长制建立后,就代替了宗主督护制。
  新租调法的内容大致包括三点:(一)新租调额:一夫一妇交帛1 匹、粟2石;15岁以上未婚男女4人、从事耕织的奴婢8人,耕牛20头,分别交一夫一妇之租调。麻布之乡,改交帛为布。
  (二)调帛的分配:大致10匹中,5匹为公调(入国库),2匹为调外费,3匹为内外百官俸禄。
  (三)特殊规定:如民80以上,允许一子不服役。乡中老弱病残及特困户,由三长内居民轮流赡养。
  李冲的奏疏,涉及到改变过去政、经两项基本制度——宗主督护制和租调九品混通制,还包括有国家同豪强大族争夺劳动力的含义。所以大臣们担心出现社会混乱,建议暂缓执行。但由于冯太后、孝文帝十分赞成,于是新法得以通过,并立即颁布天下。
  三个新制度颁布之后,三长、租调制大概立即在各地推行。如三长制下的清查户口工作,从当年便开始。《魏书?闾毗传》说,闾毗的儿子闾庄,在 太和中,初立三长 时, 为定户籍大使,甚有时誉。 又有尧暄,当时任 东道十三州使,更比户籍。 ①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京师大旱,孝文帝下诏,准许灾民到粮食丰收地区 就谷 ,并要求灾民所至地区,三长要负责 赡养.表明在太和十一年,三长制已基本推行到全国。同年魏齐州(今山东济南,刺史韩麒麟上表,说新租调额太轻,齐州 租粟才可(供)
  给(官)俸,略无入仓。 ①《魏书?食货志》在太和十年条下说,新租调制施行后,百姓负担 省昔十有余倍,于是海内安之。 新租调的立即兑现,看来也无问题。
  均田制在太和九年颁布的同时,下诏说: 今遣使者,循行州郡,与牧守均给天下之田 ;但因种种原因,可能并没有立即执行。《魏书?食货志》在三大制度的记载上有一点明显的不同。就是关于三长、租调制,在列举了其内容以后,紧接着便叙述执行情况;但均田制的实施情况,则只字未提。
  太和十一年,即按说均田制已实行两年后,魏齐州刺史韩麒麟的上表中却说:京师地区 不田者多,游食之口,三分之二。 建议 制天下男女,计口授田 ②。似乎这位北魏重臣到这时还不知道有均田令,全国也丝毫未动。太和十四年(公元490年),孝文帝再次下诏 依准井丘之式,遣使与州郡宣行条制,隐口漏丁,即听附实,若朋附豪势,陵抑孤弱,罪有常刑。 ③这一诏书中的井丘之制 ,应该就是均田制。因此,很有可能北魏到这时才正式执行均田令。所以诏文中才有派使者到各地 宣行条例 、清查隐漏户口、警告官吏不得在均田时优待豪强、压抑贫弱这样一些属于开始性工作的内容。
  北魏推迟实行均田制,可能是由于当时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原因,据《魏书?高祖纪》记载,均田制颁布后,北魏连续出现自然灾害:太和九年,京师及全国13州镇 水旱伤稼 ,接着太和十年、十一年均出现全国性 大饥 , 民多饥窘 ,平城尤甚。从孝文帝太和十一年七、九月的两个诏书中我们知道,这些灾荒除了造成人员伤亡、迫使政府开仓赈济外,还带来两个后果:第一,灾民逃荒造成北魏境内民户的大规模流动;第二,由此,三长制建立时造的户籍被打乱,需要重定。这是太和九年至十一年的情况。
  太和十二年、十三年,自然灾害有所减轻,但规模仍然不小。十二年关中、河南一带 民饥 ,十三年又 州镇十五大饥.同时政府为解决水旱的危害,两次下令在全国兴修水利,并派专家到各地具体指导,整个这一系列赈灾、兴复农业基础设施、重建家业的工作,直到太和十四年才结束。
  均田制的推行,要以社会的稳定、隐户的括出,户口的核实为基础。而自太和九年以来的连年灾荒及其严重后果,打乱了北魏的原定计划。
  太和十四年后,一切恢复正常,均田工作便逐渐在全国展开。
  均田、三长、租调三个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北魏推行这些制度的基本精神是:在不触动地主阶级基本利益的前提下,缓和阶级矛盾,基本解决土地问题,从而把更多的农民束缚在土地上,成为国家的直接编户,以保证政府的租调收入和力役征发,稳定封建秩序。这些在以上的法令条文中反映得是非常充分的。
  ①   《魏书》卷四十二《尧暄传》。
  ①   《北史》卷四十《韩麒麟传》。
  ②   《北史》卷四十《韩麒麟传》。
  ③   《魏书》卷七下《高祖纪下》。
  虽然如此,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这些制度的制定和推行,仍有较大的积极意义:首先,它标志着农业生产自此在北魏经济生活中占据了决定性的地位,包括拓跋族在内的许多少数民族人民成为均田户,有利于巩固他们的定居农业生活和进一步封建化。其次,农民有了一定数量的可耕土地,租调相对固定和减轻,农民的生产条件有所改善,这对生产的发展是有利的。再次,从经济思想上看,均田制的颁布,反映了北魏政府对过去的国有土地制观念,有了新的认识和突破。在解决土地与劳动力结合,如何在残破地区恢复经济问题上,北魏采取了国有土地制这一适合当时情况的形式。但既未照搬历史上西周 王田 下绝对平均的并田制,也未沿袭曹魏带有强烈军事性质的屯田制,更未移植西晋政府只限占地最高额的占田制,而是吸收众制度的优点,既限又均,既维护其统治基础——鲜卑、汉族地主的利益,又强调农民小块土地的获得,同时还保证了农民有一定的自主性。因此,均田制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对北魏经济本身的影响,还在于它是中国土地制度史上的一件大事。这一制度,后来被东魏北齐、西魏北周和隋、唐继承和发展。
  其影响是深远的。最后,在均田制中,还体现出一些新的经济概念,如 先贫后富 原则; 进丁受田恒从所近 中体现出的对土地位置与级差关系的认识;鼓励由狭乡迁至宽乡中透露出的重视农业人口的适当分布思想等等,都启发了后人,对当时和以后的生产,也有指导意义。
  3。北魏后期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北魏后期,相对前期而言,战争要少些。北方的少数民族,基本已归顺朝廷;南方的齐、梁与魏,除了梁初时争夺巴蜀的战争和边境地区的一些小冲突外,双方在大多数时间内还是和平相处的。这种外部环境,为北魏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而均田、三长、租调制的推行,又给北魏农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政策的稳定性,牢固树立以农业为本思想,是北魏农业得以进一步发展的原因之一。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前期工作——均田、三长、租调制的制定和推行,实际上是在其祖母冯太后主持下进行的。但这一改革成果,并未因太和十四年(公元490年)九月冯太后的去世及孝文帝的亲政而断送。如前所述,正是在冯太后去世后第三个月,即太和十四年十二月,孝文帝颁布了在全国大行均田的诏令。接着在太和十六年(公元492年)、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又三次发布诏书,再次强调 务农重谷,王政所先 、 农惟政首 ①宣武帝继位后,又连下两次劝农诏,中心意思仍是指出 民本农桑,国重蚕籍。 ②重农政策的连续不断,对北魏的农业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定的政治环境。政治清明,经济发展就快一些;反之则慢、停滞,甚至倒退。孝文帝时期, 肃明纲纪,赏罚必信,肇革旧轨,时多奉法 ③。吏治有了好转。北魏又把平宪狱、修吏职、赈贫因、减赋役、进贤退奸、发展人口,作为官吏六大职责,要求他们认真履行④。当时的一些官吏,也能较好地贯彻朝廷意图。如元澄曾针对均田制执行中的一些问题,提出 地制八条,以补充法令之不足⑤。鹿生为济南太守,郡内赌博成风,自夜达旦,影响农业。他下令严禁,获得人们一致称赞⑥。梁州刺史寇携、相州刺史李平等,还通过兴办郡学,结合儒教进行思想教育的方式,转变当地风俗,发展农业⑦。这些,都有力地保证了农业的发展。
  ①   《魏书》卷六下《高祖纪下》。
  ②   《魏书》卷八《宣武帝纪》。
  ③   《魏书》卷八十八《良吏传序》。
  ④   《魏书》卷八《宣武帝纪》。
  保持充足的农业人口,是封建社会中发展农业的关键。在这一方面北魏除坚持前期的一些好的作法,使百姓 乐业保土 ,以保持自耕农的稳定外,还十分重视人口的自然增殖,采取了奖励生育政策。孝文帝曾下令,官员要提供场所、机会,使那些错过婚龄的青年人能结识嫁娶;宣武帝更明确规定,男女到了一定时期不结婚,政府就要采取手段, 务令媾会(结合) ①。北魏还以法律形式规定:百姓生二男,便奖羊五口或绢十匹②。所以北魏后期,户口增长很快。一些过去几千户的州,增加到了几万户;过去因人少而并省的州郡,现 人口既多 ,又重新设置。北魏初年,其户口大约只相当于西晋的一半左右,到孝明帝神龟年间(公元518- 520年),则反过来超出西晋户口一倍③,达到500多万户,增长三倍有余。
  水利灌溉事业,在后期发展最快。孝文帝时,鉴于水旱灾害对农业的严重破坏,先是下诏在六镇(今内蒙古中部及河北北部一带)、云中(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河西和关内六郡修水田,既而命令在 诸州镇有水田之处,各通灌溉 ,并派遣匠人到各地去具体指导。兴修水利之风,由此而开。其著名者,如崔亮在洛阳修汴、蔡二渠, 公私赖焉 ④;卢文伟在范阳(今河北涿县)修复旧督亢陂,灌田万余顷⑤;裴廷   在燕郡(今北京市)修复旧戾陵堰, 溉田百万余亩,为利十倍,百姓赖之。 ⑥一些官员,像沈文秀,虽然当政时社会治安不好,但却能 大兴水田 ,也给百姓带来了一定好处。
  据《魏书?地形态》记载,到东魏孝静帝武定年间(公元534- 539年),除了新开的灌溉水渠外,经北魏历朝修整并能继续发挥作用的旧渠、陂、池,就有雍州咸阳郡池阳县(今陕西泾阳)的郑白渠,司州林虑郡共县(今河南辉县)的卓水陂,殷州南赵郡广阿县(今河北隆尧东)的大陆陂,相州魏郡(今河北磁县南)的鸬鹚陂等24处。这种现象,发生在缺乏灌溉传统的北方,发生在原本缺乏农耕传统的游牧民族统治的时期,的确是令人惊叹的。
  垦田数量的多少,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农业的发展。可惜《魏书》并没有给我们提供全面、系统的资料;但从一些零星的记载中,也可窥其一斑。
  卢道将为燕郡太守,在郡内敦课农桑, 垦田岁倍 ①。孝文帝在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巡幸邺城(今河南安阳市北),专门下诏禁止在王公贵族墓地附近开荒,说明在一些人口稠密地区,可供开垦的土地已经不多。孝明帝时,又下令改沃野、怀朔、武川等军镇为州,改镇民为编户,耕田积粟,以为边备。看来边境地区的土地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开发。而且,北魏后期推行均田制,继续执行罢苑弛禁政策,可以推断,随着人口大量增加,耕地面积一定也有较大的增长。
  ⑤   《魏书》卷十九《任城王元澄传》。
  ⑥   《魏书》卷八十八《鹿生传》。
  ⑦   见《周书》卷三十七《寇   传》,《魏书》卷六十五《李平传》。
  ①   《魏书》卷八《宣武帝纪》。
  ②   《北史》卷四十三《邢峦传附邢邵传》。
  ③   《魏书》卷一百○六《地形志》。
  ④   《北史》卷四十四《崔亮传》。
  ⑤   《北史》卷三十《卢玄传附卢文伟传》。
  ⑥   《北史》卷三十八《斐延   传》。
  ①   《北史》卷三十《卢玄传附卢道将传》。
  仓储增多,是此期的一个特点。北魏置官仓,主要是为了备战、备荒。
  因此凡州镇要地、漕运沿线及京师皆置官仓,以 仓曹 主管其事。太和十二年以后,又特置 常平仓 ,设 和籴大使.丰年籴积,饥年出粜,以赈灾民。仓库储量也相当丰盛。《梁书?夏候亶传》说他于普通七年(公元526年)率军攻魏合肥,得米20万斛。其弟夏侯夔亦缴获粟60万斛。东魏孝静帝初(公元534年),迁都邺城,徙民60余万户,下令出官粟130万石,作为移民生资;史称当时历经丧乱, 仓库虚竭 ,但仓储仍然如此之巨,可见史载神龟、正光之际(公元518- 525年), 府藏盈积 的话不虚。仓储丰盛,从一个方面显示出农业的发展。
  北魏的农业技术,到后期也有较大的进步。从北魏贾思勰所著的农学名著《齐民要术》中,我们可以看到,北魏在继承传统农业技术的同时,又有许多创新。如根据土地的墒情(土壤湿度)进行耕作的技术,水选、溲种(拌种)等种子处理技术,种子保纯防杂技术,水稻催芽技术以及绿肥的使用、轮种和复种,果树裁培和嫁接等,反映出北魏的农业技术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据《齐民要术》记载,当时的稻谷亩产量一般在4斛左右,若精心耕作,可达10斛①。已经超出了汉代平均亩产3斛的水平。
  在封建社会里,经济发展,首先是地主经济势力的增长。
  北魏的地主,有些是原来的汉族豪强,有些则是由拓跋贵族蜕变而来。
  通过皇帝赏赐、掠夺和买卖等途径,他们一般都拥有很多的土地、奴婢、部曲和 别业 (园圃),有的还经营盐铁和其他手工业。他们家中 殷富 ,督课田户,大致储积 , 藏镪(钱)巨万(万万) 者比比皆是。咸阳王元禧, 奴婢千数,田业盐铁遍于远近。 醇醪肥鲜,不离于口,宾客盈门,妓妾满堂,飞鹰走马,终日逍遥。一个地主说: 人生何常,唯当纵饮 ,另一个地主引用汉末名人孔融的话说: 坐上客常满,罇中酒不空,其余的也不用我关心了。②反映了他们奢侈放荡的生活和腐朽的人生观。
  北魏的地主,大多是聚族而居,形成三世、四世乃至七、八世同堂的大家庭。他们认为,这样可以增进亲情,加强家族内部的凝聚力,既符合儒家传统,又能保持整个家族的势力。反过来,若是分财异居,或虽同居而异财分炊,则被视为 江南之俗 ,为时人讥笑①。
  一些地主,还能在乡中发挥组织、帮助农民生产、赈济贫困等积极作用。
  如赵郡李士谦曾在荒年拿出粟万石以赈贷乡人。次年又饥荒,他招来欠债的人,把债券全部烧掉,至春, 又出田粮种子,分给贫乏 ②。清河房景远讲信义,好施舍,乡遇荒年,遍赡宗亲;又在大路旁接济贫困, 存济甚众 ③。
  猗氏人令狐仕 力田积粟,博施不已。 ④等等,但总的来说,其消极影响大于积极因素。掠夺土地、鱼肉乡里、横行不法,是地主阶级中的普遍现象。
  ①   《齐民要术?耕田第一》。
  ②   《北史》卷四十五《夏侯道迁传》。
  ①   《北史》卷四十五《裴叔业传附姪裴植传》。
  ②   《北史》卷三十三《李安世传附孙士廉传》。
  ③   《北史》卷三十九《房法寿传附房景远传》。
  北魏末年均田制崩溃,并出现社会动乱,与大地主豪强势力的增长,是有较大关系的。
  北魏后期,佛教兴盛,从而寺院经济十分发达。当时,寺院到处 侵夺细(小)民,广占田宅 ,仅洛阳就 寺夺民居,三分且一。 每一所寺院实际上就是一所地主庄园。高级僧侣就是地主,一般僧侣就是佃客。在寺院的劳动者中,除从事生产的劳动僧侣外,还有佛图户和僧祇户。佛图户专为寺院服杂役和种田输粟,身份相当于奴隶;僧祇户每年每户必须向僧官交纳60斛粟,身份相当依附农民。凉州赵苟子等二百家僧祇户,因为不堪僧侣地主的剥削, 弃子伤生,自缢溺死五十余人.寺院还大放高利贷,在追债时 不计水旱,或偿利过本,或翻改券契,侵蠹贫下,莫知纪极。 ⑤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和压迫,可以说是极为残酷的。到魏末,全国寺院总数达到3万多所,僧侣人数高达200多万,约占国家总户口的15%。僧侣不敬帝王,不必遵守世俗法律,也不给国家纳赋服役。给北魏社会的正常统治秩序和政府的财政收入,都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不良影响。
  ④   《北史》卷八十四《孝行传》。
  ⑤   《魏书》卷一百一十四《释老志》。
  (四)北魏的手工业和商业
  1。北魏的工商机构和工商地位的逐渐改善
  中国北方并不缺乏工商传统。自两汉以来,长安、洛阳、邯郸、临淄(今山东淄博市)、宛(今河南南阳市),即是当时著名的商业都市,又是发达的手工业中心。长安、临淄、襄邑的丝织品,长安、洛阳的金银器和纸,宛的铁器等都质地精良,驰名远近。但是这一切,在西晋末年和五胡十六国时期的连年烽火中几乎荡然无存。商业活动近于停止,手工业衰败凋残,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这就是拓跋族进入中原时面临的严峻局面。
  出于战争和满足日常生活用品的需要,也由于拓跋贵族对中原、江南、西域的珍奇宝货、精美物品的艳羡和追求,使北魏一入主中原,便立即着手工商业的恢复工作。
  最先建立的,大概是官方的工商系统。
  官商的最高机构,是设在尚书省的商贾二曹令①,以下各级官府,都相应地配置了一些商人。他们的主要工作,是代表官府从事对江南、西域的大宗贸易及其他商业活动。除此以外,大概还充当政府密使或与少数民族交往的翻译②。《魏书?世祖纪》说,一次匈奴贵族刘显想乘太武帝出巡时于众中刺杀太武帝,商人王霸知道后,悄悄踩皇帝的脚示意,太武帝警觉,立即还宫。
  看来这个王霸,还具有皇帝随从的身份。
  官商在北魏前期,一直具有垄断地位。与此同时,民间商业也在悄然兴起,道武帝时,首都平城已是 不设科禁,买卖任情,贩贵易贱,错居混杂 ①。到文成帝时, 大商富贾,要射时利,旬日之间,增赢十倍 ②,已经十分活跃了。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官民商业并存之后,太和八年(公元484年),孝文帝下诏 罢诸商人,以简民事 ③,才算基本结束了官商制度。
  道武帝时,曾在山东设置了许多铁冶,以罪犯为工匠,打造兵器和农具。
  破燕以后,又迁 百工伎巧 于京师。大概官手工业的建立由此开始。以后,随着北魏社会的发展,政府的手工业也逐渐发展为一个庞大的工官系统:在太府寺、将作寺下,分设了数十个署、局,如左、中、右尚方,司染、细作(精美工艺品)、左校、诸冶等等。从事营建、冶炼、兵农器及各种手工业品的制造。北魏前期,政府对手工业生产的控制,非常严格,私营手工业是被绝对禁止的。法律规定:民间凡 私养 、 私藏 工匠,一经发现,要诛灭整个家族④。但这种垄断局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同样逐渐被打破。太和十一年,孝文帝下诏 罢尚方锦绣绫罗之工,四民欲造,任之无禁。 ⑤第一次明确允许私人丝织业的存在。以后,相继允许民间冶炼、煮盐。到北齐、北周时,开禁项目已扩大到 细作之务 和 百工 ⑥,完全放开了。
  ①   《北史》卷五十《费穆传》。
  ②   参见吕恩勉《两晋南北朝史》第 1089-1090页。
  ①   《魏书》卷六十《韩显宗传》。
  ②   《魏书》卷五《高宗纪》。
  ③   《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④   《魏书》卷四下《世祖纪下》。
  ⑤   《魏书》卷七下《高祖纪下》。
  从官方到民间,是整个北魏工商业的发展趋势。
  工商业者的地位,也逐渐有所提高。北魏初期,官手工业中的匠人,除了强征而来的民间工匠外,大部分是俘虏和罪犯。商人则自古以来受到歧视,因此他们地位十分低下。在官方的早期文件中, 工商 与 皂隶 并称。
  政府规定:手工工匠必须终身服役,世代相传,不准改行;又规定工商不得与自由民通婚,不准衣锦绣,不准做官①。其种种限制,实际上等于将他们置于变相的奴隶或半奴隶地位。
  然而,正如以上所谈到的,随着北魏封建化程度的加深,歧视工商的政策在实际生活中已难以执行。早在文成帝时,就已出现鲜卑贵族贪图工商财富,自动与他们联姻的事情②。孝文帝初, 有司滥纵 ,工商业者 或染清流 (作了按规定应是高级贵族或士大夫作的官)③。在这种情况下,北魏被迫放弃原有政策。除了上述者外,孝文帝延兴二年(公元472年),开始允许 工匠杂伎,尽听赴农.太和八年的诏书中,又把 工商 与 吏民 同列,并要求他们关心国家大事,对 利民益治 或 损化伤政 的事提出建议和批评④。后来,孝文帝 南伐 (约公元494年),亲自给 以行商致富 、出粟助军的商人王训授以代理清河太守之职⑤,商人名正言顺地成了政府官吏。
  从身同皂隶到允许赴农,从上书言事到为政府官吏,这一系列变化,表明到孝文帝时,政府压抑工商的政策,有了一些改变,工商的地位,有所提高了。这对北魏后期工商业的发展,显然是极为有利的。
  2。纺织、矿冶和制盐业的发展
  北魏的手工业、主要是纺织业、矿冶和煮盐。此外还有酿酒、制瓷、军工、造纸、制革、粮食加工等行业。下面让我们看一看当时手工业发展的概况。
  纺织业:布帛、绵绢,与人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政府大力提倡农桑,户调征绢布,以及它在当时商品经济不太发达的情况下当作货币使用,促进了纺织业的生产。纺织业是北魏手工业中最发达的一个部门。
  北魏的纺织业,主要是丝织业和毛纺织业。官方掌握的丝织业,规模巨大。为政府生产绫罗锦绣等各种精美丝织品的,有宫内或京城内的官方工场、作坊,还有注籍为 绫罗户 、 细茧罗縠户 的民间工匠。在一些传统的丝织业中心,如泾州(今陕西泾川)、雍州(今陕西西安市)、定州(今河北定县)等地,政府还设立了丝局,作为生产、经营丝织品的专设机构。民间的纺织业以家庭手工业为主,比较分散,但在一些久负盛名的丝绸之乡,如河北、山东一带,民间的丝织品不仅数量大,而且质量十分精美。山东的大文绫、连珠孔雀罗,阿县的缟,都闻名远近。河北的产品也毫不逊色,颜之推说:河北妇女织出的 黼黻锦绣罗绮 ,即绘、刺有各种精美图案的丝织品,比江南的要高级得多①。
  ⑥   《北齐书》卷八《后主纪》。
  ①   见《魏书》卷五《高宗纪》,卷七上《高祖纪上》。
  ②   《魏书》卷五《高宗纪》。
  ③   《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④   《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⑤   《北史》卷七十八《王辩传》。
  过去,在拓跋部中,丝织品十分匮乏。什翼犍时, 国中少僧帛 ,一个叫许谦的人偷了两匹绢,守官竟告到了皇帝那里去。后来什翼犍担心 为财辱士 ,叫守官不要再追究,此事才算罢休②。到北魏中期以后,这种情况已经完全改变了,政府仓库中绢帛出积, 露积于廓(仓库四周的空地)者不可校数.皇帝赏赐臣下,动辄数十、数百,甚至上千匹①。胡太后时赏百官绢帛,干脆让他们任意负物而取 ②。北方的绢价,一降再降:石勒时,匹值三四千钱,魏初则匹值千钱,到孝文帝时,骤降至二百钱③。如果丝织业没有大的发展,是不可能出现以上这些情况的。
  毛纺织业是北魏独有的纺织部门。其产品,有混纺型的,如以羊毛、木皮和野蚕丝混合制成的 织成 (有彩色图案的纺织品),但主要是毡。《北史?文苑传》说樊仲以造毡为业,收入除了养活自己一家外,还能资助弟弟樊逊念书。可见织毡业在北魏比较普及,而且利润颇丰。毡的用途很广,做襦(短衣)、袴(套裤)、靴垫皆可,还可以用来做帐蓬。有的毡帐相当大。
  颜之推说:我原在江南,不信北方有能住千人的毡帐;河北又不信南方能造两万斛的大船④。 千人毡帐 和 万斛大船 ,在制造工艺水平上可能无法相比,但制成能容纳千人这样大的一个帐蓬,就是在今天也是颇为壮观的。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北魏毛纺织业的普及和发展水平。
  冶铸业:北魏有铁、银、铜冶,汉水流域有淘金场一处。从开采矿石到产品销售,基本上由政府垄断。
  在诸冶中,冶铁业最为发达。这是因为铁是兵、农器的原料,与国民生计相关。因此,境内凡有铁可采的地方,政府都设立了 铁官 ,由政府来组织采矿、冶炼和铸造。在这些官冶中,最好的是相州的牵口冶。该冶所造的刀,为全国之最,全部送入大内(京师的府藏)武库。北魏铁的产量也很高,元嘉之战时(公元450年),刘宋军队攻克北魏碻磝戍(今山东聊城东),一次就缴获铁3万斤,大小铁器9千余件①。北齐的綦毋怀文能造 宿铁刀 ,其刀既有非常强的硬度,又有韧性, 斩甲过三十札 ②。这虽然是北齐时的情况,但技术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可以推知,北魏后期,在炼钢技术上,必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
  私人冶铸,在后期开始出现。山东长白山出铁,三齐和兖州一带的豪强,都跑到那里去立冶 鼓铸 、 密造兵仗 , 奸党多依之.直到东魏初年,才被辛子馥上奏罢除③。看来此时私人鼓铸已经合法化,只要不危及政府统治和正常社会秩序,便不会被随便取缔。
  ①   《颜氏家训?治家第五》。
  ②   《魏书》卷一《序纪》。
  ①   《魏书》卷四十二《尧暄传》。
  ②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③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④   《颜氏家训?归心篇》。
  ①   《宋书》卷九十五《索虏传》。
  ②   《北齐书》卷四十九《綦毋怀文传》。
  ③   《魏书》卷四十五《辛絽先传附辛子馥传》。
  到北魏中后期,银、铜、锡矿的开采冶炼也开始进行。其地点总计有银矿(包括银锡共生矿)4处,铜矿7处。其具体情况,又有所不同:银矿是发现才开,而且政府经营管理都不太严格。后期甚至将好矿开禁, 与民共之.之所以如此,大概是白银作为货币,在北魏使用率极低的缘故。铜矿则不一样,政府不仅大力开新矿,对旧矿也进行重复开采。对1斗矿炼铜8两的富矿固然重视,但对1斗矿仅炼铜4两的贫矿也不放过。当时,铜的用途较广,既可造农具,又可制成工艺品,以铜铸钱,更是大利之所在。而且自孝文帝 诏天下用钱 之后,铜实际上就等于货币。所以政府对铜矿控制得很严,凡是私人采矿及铸钱,都要从重治罪。
  但总的来讲,北魏的矿冶,除铁以外,银、铜、锡,都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北魏后期钱币仍然不多,政府铸钱量也不大,与铜冶的不发达,是有一定关系的。
  制盐业:北魏境内出产海盐,还有大大小小的盐池及放水溉田后池内干结的 鹹鹾(xián cuo,音咸矬)盐 ,产量极大。盐的品种也很丰富,有海、白、黑,胡、戎、赤、驳、臭、马齿等9种①,分别用作食盐或药用盐。
  产盐地中最著名的是河东郡安邑县(今山东运城东北)的盐池。郦道元说,安邑自春秋以来就是产盐重地。其盐池,东西长70里,南北宽17里,水呈紫色。其中之盐自然形成, 朝取夕复,终无减损.只是怕山洪暴发使池水泛滥流失,所以官、民都十分重视防洪。在安邑盐池西,旧猗氏城(今山西临猗县南)南面,还有一个稍小的盐池,东西25里,南北20里,称做 女盐泽 ,产量也相当丰富②。
  盐是人民生活中不可须臾离开的必需之物。无论官方还是豪强,只要经营盐业,都会获得巨额收入。所以北魏从建国以来,一直是以官方为主导进行盐的生产。其方法,或是彻底垄断,政府置 盐池都将 、盐户,自产自销;或是允许民间采盐,官方收取一定的税和盐户的 贡物.税一般是十一税,然后每年 供百官食盐二万斛 , 输马千匹,牛五百头 ③。但从执行情况看,两种政策都有弊病。政府垄断盐业,百姓不乐,且 前后居(盐池都将)职者多有侵隐(贪污) ④,损公肥私;要体现 政府宽简 ,开禁便民,得实利的又是豪强地主。他们视盐池为己物,擅自封固,一般百姓去采盐,给豪强交税 倍于官司 ,而且是否准许采盐、价钱高低,全由他们说了算。所以盐池究竟是开是禁,北魏政府一直感到头痛。从开国到灭亡,盐业政策变来变去,一直都没有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①   《北史》卷三十三《李孝伯传》。
  ②   《水经注》卷六《涑水》。
  ③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④   《北史》卷二十七《寇   传》。
  ①   《魏书》卷一百十四《释老志》。
  ②   《魏书》卷三《太宗纪》。
  ③   《洛阳伽兰记》卷一《永宁寺》。
  北魏的建筑业和其他手工业部门也有一定的发展。在建筑业方面,北魏拥有蒋少游、郭善明、侯文和、柳俭等能工巧匠,建造了 其高不闻鸡鸣狗吠之声的静轮天宫①,高20余丈的白台②,高达千尺的九层佛塔③,还造出了 楼观出云 、 重楼起雾 的高级住宅④。这些建筑,都具有一定的工程难度和工艺水平。在酿酒业方面,政府专门设有酒坊,酿制百官饮用之酒。
  民间酿酒十分普遍,名酒有: 鹤觞酒 , 饮之香美而醉,十日不醒 ⑤; 桑落酒 ,其味如 兰薰麝越,自成謦远⑥; 酃酒 ,味道醇美,均为上贡之佳品。政府有时因饮酒影响治安、耗费粮食而禁酒,且法令极严。但北魏人豪爽好酒,积习难改。一旦禁令松弛,则酿造、鲸饮如故。此外,北魏还有以白瓷为主的制瓷业;制造飞梯、冲车、火车、火嵍(zhàn,音钻,小矛)的军工业;以水碓为主的粮食加工业;造皮靴、帽、衣的制革业;造纸业等等。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
  北魏时期的手工业,总的来说,除了个别行业外,是处在一种艰难发展的境地中。其原因,一是原来的破坏太大,恢复起来困难较多;二是政府奉行重农抑末政策。政府重视的只是非常有限的几个认为重要的部门,而且控制得很严。民间手工业往往处于压抑的状态;后期有所松动,也不过是放任自流而已。所以发展水平不太高,而且充满了曲折反复。如琉璃(玻璃),早在太武帝时就由西域传入。后来,北魏在京师仿制成功,工艺 美于西方来者 ;而且由于大量生产,价格低贱,至于 人不复珍视 ①。但至隋初,又说: 时中国久绝琉璃,匠人无敢措意 ②,失传多年,无人会造了。
  3。城市的复兴和对外贸易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北魏的商业政策,实际上是相当矛盾的:一方面,怕人民务商废农,影响国家的租调收入,又担心商人势力膨胀,破坏封建等级秩序,所以 崇本抑末 ,压抑商人;另一方面,为了满足他们的需要,又利用商人为他们贩来各种各样的奢侈品,这又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商人有钱,善于钻营,勾结官府、豪强,为所欲为。这就使北魏的商业比手工业更容易发展一些。富商大贾,周流郡国, 无所不至 ;奇珍异宝,充满富贵人家,政府的禁令,早已形同具文, 竟不施行.商业的重新活跃,使城市经济再次复兴。前后京师平城、洛阳,以及东西重镇邺城、长安,是当时的商业中心。在这些地方,经商已成为社会风气: 京师(平城)民庶,不田者多,游食之口,三分居二③。长安 去农崇商,争朝夕之利,……贵者崇侈,贱者薄仁(义)。 洛阳俗尚商贾,机巧成俗。 邺城呢,还是 浮巧成俗,……得京(长安)、洛之风 ④。可以说,在这些地方,经商赚钱,已成了他们生活中的一切。
  ④   《洛阳伽兰记》卷四《法云寺?开善寺》。
  ⑤   《洛阳伽兰记》卷四《法云寺》。
  ⑥   《水经注》卷四《河水》。
  ①   《魏书》卷一百零二《西域?大月氏传》。
  ②   《北史》卷九十《何稠传》。
  ③   《魏书》卷六十《韩麒麟传》。
  ④   参见《隋书?地理志》。
  这些商业城市,都相当繁华。如首都洛阳就有 大市 、 小市 和 四通市 三个市场。其中大市 周回八里 ,内设通商、达货、调音、乐律、退酤、治觞、慈孝、奉终、准财、金肆 十里 ,里内 千金比屋,层楼对出,重门启扇,阁道交通,迭相望临.住的几乎都是家藏千金的工商大户①。
  政府在市内,设有等级不同的市官,以管理市场,监督工商业,征收商税。
  市场是定时市,市官朝启市门,日落击鼓罢市。凡在市内交易,无论是坐商还是行贩,均要征收关市邸店之税:小商行贩入市贩卖者,凡入市门,人交一钱;如开店经商,则分为五等,按等级征收②。为了防止商业诈骗活动,北魏还规定,凡买卖牛等大宗物品,必须亲到物主家中,查实此商品确为物主所有,才能买卖③。
  以上制度,也适用于全国各地的大小市场。
  大都市的富商,往往从事大规模的长途贩运。如洛阳的著名大商人刘宝,在全国各州郡治所都设有分号,并采取统一的价格;凡是车船能通,行人能至的地方,都有他的商业活动。人们说,四海之内的任何货物,他家都有;他富埒王侯,就像家里藏有金穴、铜山一样④!
  贩运性商业的发展,是与当时较为发达的交通分不开的。从北魏前期起,出于战争的需要,北魏曾大力修整旧道,开辟新路,先后修建了井陉路(今河北井陉——定县)、直道(约今山西浑源县——大同市)、沙泉道(今山西灵丘——河北定县)、河西猎道(不详)、斜谷旧道(今陕西眉县——汉中)等道路,把首都平城与原中原的驿道网连接了起来。孝文帝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北魏又进一步发展水上交通,一方面充分利用河、洛、汾、汴、泗、清、淮河等自然水系;另一方面开凿人工运河、水渠,通河洛二水①。又修永丰渠修引平坑水西入黄河以运盐②,蔡、汴二渠以通边运③,等等。这些水陆通道,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极为便利的交通条件。
  除了国内贸易外,北魏也开展 对外贸易.其对象主要是两个:一个是对南朝的南北互市,另一个则是与西域地区的贸易。
  南方出产丰富,手工业品精良,其柟梓姜桂、羽毛丹砂、齿革犀象、珠玑玳瑁、锦锈纂组等物,一直为北方胡人统治者所垂涎。所以,自五胡十六国时期起,北方的少数民族政权就不时采取主动姿态,促进南北贸易。如东晋初叶,后赵石勒给祖逖通信,请求通使交市,祖逖不回信,但默认互市④。
  前秦苻坚也在丰阳县(今陕西山阳东)立市 以引南金奇贷,弓竿漆蜡 ⑤。
  北魏建国后,与南朝刘宋对峙,开始双方关系紧张,北魏虽求互市,而南方不许。但自公元450年 元嘉之战 后,拓跋焘乘战胜之威,再求互市,刘宋无力拒绝, 时遂通之.对此,《魏书?食货志》得意洋洋地记载道: 自魏德既广……,又于南垂立互市,以致南货。羽毛齿革之属,无远不至。
  ①   《洛阳伽兰记》卷四《法云寺》。
  ②   《通典》卷十一《食货典?杂税》。
  ③   《北史》卷七十《孟信传》。
  ④   《洛阳伽兰记》卷四《法云寺》。
  ①   《魏书》卷七下《高祖纪下》。
  ②   《宋史》卷九十二《河渠志》。
  ③   《魏书》卷六十六《崔亮传》。
  ④   《晋书》卷六十二《祖逖传》。
  ⑤   《晋书》卷一百十二《苻坚载记》。
  当时南北互市的主要形式,一是地方官员、将领主持下的贸易。如崔宽为陕城(今河南三门峡市)镇将,以弘农的漆、蜡、竹、木,与南方贸易往来,不仅自己因此致富,百姓也得到极大好处①。边境一带将领,利用士兵从事武装贩运, 贩贸往返,相望道路 ,简直忘了还有镇守边疆的责任②。另一种则是利用使节往来交聘之机进行互市。《魏书?李安世传》说,每次江南有使节至北魏,政府便拿出金银财宝给京邑富室, 使任情交易 ,炫耀国力。反之,一旦北魏派使节去南方,王公贵族为买南珍奇货也纷纷相托,使者家则门庭若市。这种情况发展到北齐,干脆变成权贵自己派人随使团前往,更方便省事③。
  在当时,南北之间的贸易是比较兴盛的。但南北互市,很受时局影响,往往随着双方关系的变化时开时禁。而且往往由官方主持,如果私人进行贸易,就叫做 私市 ,就触犯了法律,要受到严厉制裁。
  北魏与西域的通商,大致从太武帝时期开始,经文成、献文、孝文三帝而达到高峰。而且到了后来,通西域的商道,也由二变成四④,对西域的贸易,也扩大到波斯(伊朗)和大秦(东罗马帝国)。
  西域的商人,大多是随着北魏统一中原,西域各国相继臣服于魏,遣使进贡而进入内地的。这就是所谓 藩贡继路,商贾交入 ⑤。进来以后,便散布于各方。西域商人经营的主要是金银珠玉、珍物器玩,换回中国的丝织品、工艺品等。两者比价相差甚大。所以一旦胡商骤多,就造成政府 珍货常有余,国用恒不足 的财政困难①。但北魏与西域通商,除了想从西域诸国得到那些 天下难得之货 外,还有 怀远 、 振威德于荒外 的政治意图。
  所以虽然财政紧张,仍然不禁胡商东来,且在政策上给以一定的优惠。故北魏一朝,西域胡商至中国者络绎不绝,京师州都,穷乡僻壤,到处都有他们的足迹。仅京师洛阳的胡商,就有万余家之多②。
  北魏的商业,可以说是相当活跃,可北魏的货币,又十分的不发达。《魏书?食货志》中,赫然记着: 魏初至于太和(公元386- 499年),钱货无所流通。 也就是说,直到北魏建国后一个世纪,商品交易中仍然不使用金属货币。直到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孝文帝才设 铸钱都将长史 专管铸造钱币, 始诏天下用钱.由此开始,共铸三种铜币,即:太和五铢:孝文帝太和十九年铸;永平五铢:宣武帝永平三年(公元510年)铸;永安五铢:孝庄帝永安二年(公元529年)铸。
  三种铜币,政府铸造时均 铜必精炼,无所杂私 ,都是质地优良的货币。但实行结果,却很不理想: 太和五铢 仅流行于京师一带; 永平五铢 各地或铸或停,人民 止用古钱,不行新铸,致商货不通,贸迁颇隔. 永安五铢仅铸了三个月便停止,钱量既少,又劣币风行,也无法解决钱币问题③。
  ①   《魏书》卷二十四《崔玄伯传附崔宽传》。
  ②   《魏书》卷六十九《袁翻传》。
  ③   《北齐书》卷三十《崔暹传》。
  ④   《北史》卷九十七《西域传》。
  ⑤   《魏书》卷六十五《邢峦传》。
  ①   《魏书》卷六十五《邢峦传》。
  ②   《洛阳伽兰记》卷三《龙华寺》。
  ③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所以北魏一朝,占统治地位的是实物货币——绢帛。在北魏有关史籍中,绢作为货币的材料,可以说数以千百计。它既以价值尺度在交易中计值论价;又作为支付手段使用。凡施舍、赠与、偿还债务、支付物品价格和劳动费用,政府收租调、造预算、计赃定罪,社会上行贿受贿,也多用绢帛计。而且不仅前期如此,就是行铸币以后,大多数地区仍然以布帛交易。例如河北地区,直到公元513年,还是 专以单丝之缣,疏缕之布(劣质绢布) 作为货币,而且 分裁布帛 , 裂匹为尺 ,以供零星使用。到熙平元年(公元516年),任城王元澄的奏疏仍称,钱币仅 专贸于京师,不行于天下 ①。钱币流通之难,绢帛通用之广,由此可见。
  北魏钱币衰落,既有东汉以来封建自给自足经济发展,物贵钱贱,人们乐于使用实物货币(谷、帛等)的历史原因,也有钱币滥恶的现实因素。特别是后者,对钱币的推广产生了极大的阻力。由于盗铸利润颇丰,政府最初又允许民间自铸,故 利之所在,盗铸弥众 ②。即使后来改变政策,宣布盗铸者 罪重常宪 ,仍是 得罪者虽多,奸铸者弥众.鸡眼、镮凿等薄小私钱屡禁不止,甚至滥恶到 风飘水浮 , 薄甚榆夹,上贯便破,置之水上,殆欲不沉 ③。这些伪滥小钱,本身几乎没有价值,一千钱才能买一斗米,使人们原来就有的厌恶用钱、乐用绢帛的心理更加深了一步,如此恶性循环,结果是钱币始终 略不入市 ,难以流通。
  总之,北魏的商业,显示出其时代特点,即低水平的贷币流通与较发展的商业相结合,官商的逐渐衰落与民间商业的逐渐发展,成为其总的发展趋势。这大概也是同当时经济和拓跋族封建化的大趋势一致的吧。
  ①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②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③   《北史》卷五十《高道穆传》。
  (五)齐、周对立时期的北方经济
  1。北魏末期的经济大破坏
  北魏后期,经济有了进步,同时也隐伏着危机。随着经济的发展,皇帝和鲜卑贵族们的生活日益腐化,肆意挥霍,赏赐无度,攀比斗富,奢靡成风。
  政治上卖官鬻爵,贿赂公行,地方官吏 聚敛无极.豪强横行乡里,肆意掠夺土地、高利放贷,迫使人民破产流亡,均田制也濒于崩溃。
  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阶级矛盾又尖锐起来。从孝明帝正光四年(公元523年)起,在北魏境内,先后爆发了破六韩拔陵点燃的六镇起义(公元523-524年),杜洛周、葛荣领导的河北起义(公元525- 528年),山东邢杲领导的流民起义(公元528年),莫折大提率领的关陇各族人民起义(公元524- 528年)。在镇压起义过程中,形成一批军阀势力。尔朱荣在镇压河北人民起义后,杀了在中央专权的胡太后,专擅朝政。不久,又发动 河阴之变 (公元528年),杀王公大臣2000余人。北魏末年的大战乱,使北魏初步繁荣起来的经济又受到了严重打击。 郡国荒废,农商废业 ; 烟火断绝 , 尽为丘墟 ; 伏尸流血 , 白骨不收.过去的繁荣犹如昙花一现,留下的是满目疮痍。
  这时,北魏的统治,已走到了它的尽头。公元523年,在镇压六镇起义中起家的地方军阀高欢率部攻入洛阳,尽杀权臣尔朱氏之党,并废杀魏节闵帝,立元修为帝(孝武帝)。元修高欢发生矛盾,逃奔关中的宇文泰。高欢随即立元善见(孝静帝)为帝,迁都邺,史称东魏(公元534- 550年)。后宇文泰杀孝武帝,另立元宝炬为帝(文帝),都长安,史称西魏(公元535- 557年)。东西魏没有维持多久,公元550年,高欢之子高洋废掉东魏,建立北齐(公元550- 577年)。七年以后,宇文泰之子宇文觉也废掉西魏,建立北周(公元557- 581年),形成了周、齐对崎的局面。
  大致说来,东魏北齐据有的地区,北至沙漠,南至江淮,东至海,西部以黄河及河南洛阳以南一线与西魏北周为邻。西魏北周的疆域,东与东魏北齐为界,西至流沙,北至河套,南至巴蜀、云贵和汉水流域。这是两个并立于中国北方的王朝,却呈现出不同的经济风貌。
  2。东魏北齐经济的盛衰
  (1)东魏经济的畸形繁荣魏末大破坏,主要是在黄河以北地区,并非整个北魏境内都已残破不堪。
  战争中耗减的人口,由于六镇人进入中原得到补充。东魏孝静帝武定元年(公元543年),一共有200。8万户。二年,高欢派孙腾、高隆之为 括户大使 巡行郡县清理户籍,又查出无籍户60余万。加上这时对外战争掠来的人口,到北齐初,北齐拥有户近300万,口2000余万。这是恢复、发展北方生产的基本力量。
  东魏北齐拥有的地区,地处黄河南北,本是当时最富庶的产粮区。东魏政府比较重视农业,迁邺后,为了帮助徙户尽快安居乐业,尽可能地拿出了一些土地进行分配;颁布了七条 劝田事.同时,宣布对新降附地区免除十年租调,开官仓出粟130万石赈济穷人,又给衣服、种粮,派使者到各地 问人疾苦 ①。这些措旅的实施,使东魏初有了一个发展经济的外部环境。
  由于以上措施,东魏时,农业恢复得比较快。天平初(公元534年),自洛阳迁都邺城,出粟136万石以救济贫民。其后,政府在各州沿河的津梁之处,都建有官仓,而且都装得满满的。元象、兴和年间(公元538- 542年),由于连年丰收,谷粟一斛只卖到9钱①,同魏末斗粟值练数匹②,形成鲜明对比。
  北齐建立之后,继续兴办水利和屯田。《隋书?食货志》说:齐废帝乾明中(公元560年),在石■等地屯田,岁收数万石,自后 淮南军防粮廪充足.孝昭帝时,又开幽州督亢旧陂,在长城左右屯田,岁收稻粟数十万石, 北境得以周赡.河内郡(今河南沁阳)等地的屯田,则用来保证河南的军粮。在水利方面,除了对北魏时期的旧渠加以利用外,又开了一些新渠,如在邺城附近决漳水,建 万金渠 (又称 天平渠 );在南荆州 开立陂渠 ;斛律羡在幽州导引高梁水等,皆有利于农业之发展。
  东魏初,很重视海盐的生产,政府在沧、瀛、幽、青四州(今河北、山东地区)的沿海地区设盐官、傍海煮盐。沧州有盐灶1484口,瀛州452口,幽州180口、青州546口,每年可产盐20。97余万斛。民间盐户向政府交纳一定税金后,也可以煮盐出卖。海盐的生产,对东魏北齐经济极有裨益。《魏书?食货志》说,扩大海盐生产后,仅盐业一项的收入,就能保证政府军费和日常开支了。有时用盐税、调绢折卖粮食,使仓库充实,有水旱灾,即能随时赈济。
  此期的钱币,仍然沿用北魏的 永安五铢.但由于私铸盛行, 雍州青赤 、 梁州生厚 、 紧钱 、 吉钱 、 河阳生涩 、 天柱 、 赤牵 、河阳钱 等名目繁多货币,充斥市场。有的小而薄,有的杂以铅镴(là,音腊,铅锡合金),还有加生铁的。东魏北齐一再三令五申,采取了重刑、铸新钱 常平五铢(公元553年铸)和加强管理等方法企图加以制止;然而和铸之风 至于齐亡,卒不能禁。 ①不过,钱币的混乱,似乎对商业的影响甚微,商业依然活跃异常,商人数量增加,商人的地位也比北魏有较大提高。这时,法律明确保护商人,无故夺取商人财物者,要受免官处分。商人与政权、达官贵人的联系也更加紧密。李延寿说:北齐宗室诸王 多取富商群小,鹰犬少年 为臣佐幕僚②;尚书右仆射段孝言掌选举, 富商大贾,多被铨擢 ③;齐后主时, 州县职同,多出富商大贾 ④。纵观北齐一朝,不与商人来往的官僚贵族,几如凤毛麟角。《北史?杨愔传》说,杨愔与太保、平原王高隆之为邻,一天看见高家大门外有胡商数人,禁不住感叹: 我家门前幸好没有这些东西! 可是,此期商业的繁荣,商人地位的提高,并非商品经济发达的表现,也不是社会发展的反映,而是与东魏北齐社会上奢侈之风、政治腐败密切相关,是一种十分不正常的现象。
  ①   《北齐书》卷二《神武纪下》。
  ①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②   《魏书》卷五十七《崔挺传附子孝   传》。
  ①   《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②   《北齐书》卷十《襄城王淯传》。
  ③   《北齐书》卷十六《段荣传附子孝言传》。
  ④   《北齐书》卷八《后主纪》。
  东魏至齐初,经济取得了初步繁荣,可与此同时,社会上再次乱起了魏末那种奢侈之风。皇帝、执政者带头 穷极侈丽 ,官僚贵族竞相奢侈,宫女们也宝衣玉食 ,一条裙子值绢万匹,一座镜台花费千金。甚至连宫中的狗马鹰鸡,都连带着享受 三公 、 公主 的待遇⑤。整个社会奢靡之风如此,以至于贵族韩晋明请客,一席万钱, 犹恨俭率 ,连叹自己寒酸①。
  奢侈享受和政治上的贪污腐败,是一对孪生子。权贵们挥金如土,享用的全是民脂民膏。所以,东魏北齐的政治,从一开始就不太清明,到了后期,更是文武在位,罕有廉洁。 ②官吏们勾结商人, 競为贪纵 , 剥削生灵,劫掠朝市。 ③权贵门前: 富商大贾,朝夕填门 ④,他们权钱交易,狼狈为奸,残害人民。
  (2)土地兼并与均田令的重新颁布官僚地主在醉生梦死,劳动人民的生存条件却在日益恶化。
  如前所述,东魏北齐的统治区,与北方其它地区相比,经济要发达一些,但同时大地主的土地兼并也更为严重。例如关东地区,除了有崔、卢、李、郑这些头等士族外, 瀛冀诸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 等,都是 烟火连接,比屋而居 , 一宗近将万室 的大地主。他们勾结官吏, 强弱相凌,持势侵夺,富有连畛互陌,贫无立锥之地。 ⑤百姓丢去土地之后, 轻致藏走 ,到处流亡。到齐文宣帝后期,情况已经严重到 户口租调,十亡六七 ⑥,给政府财政造成了极大的危机。
  土地兼并,人口流亡,财政减少,日益尖锐地摆在高齐统治集团面前。
  河清三年(公元564年),北齐重新颁布均田令。规定:男子受露田80亩,妇女40亩,不再给倍田;每个给桑田20亩作为永业田;奴婢受田与良人同,受田人数按官品高低,限制在300至60人之间;丁牛一头受田60亩,限四牛,设 富人(民)仓 ,以赈贫民;以垦田、人口、教化的政绩考核官吏等等。在颁布均田制同时,对租调制也作了调整:18- 65岁均田农民的租调额是:一床(一夫一妇)输调绢一匹、绵八两,垦租(田租)二石,义租(赈灾的 义仓 租)五斗。未婚者纳半床租调,奴婢纳普通人的一半。有牛者,一头交绢二尺,垦租一斗,义租五升。北齐的均田制与北魏相比,大体相同,只是奴婢受田有些限制,奴婢的租调有所增加,意图可能是对王公贵族和地主豪强的权益给予大保护,小限制。北齐均田制规定:邺城周围三十里皆为公田,按等级分赐六镇鲜卑,这可能造成部分汉人的财产被剥夺,只是客观上有利于六镇鲜卑的封建化。新租调制比北魏有所增加,加上征收时,调绢帛 幅度长广 ,或调外加收, 所在征税,百端俱起 ①,人民的实际负担比规定的要多得多。
  ⑤   《北齐书》卷八《后主纪》。
  ①   《北史》卷五十四《韩轨传附子晋明传》。
  ②   《北史》卷五十五《杜弼传》。
  ③   《北齐书》卷十四《上洛王思崇附弟思好传》。
  ④   《北齐书》卷五十《和士开传》。
  ⑤   《通典》卷二引宋孝王《关东风俗传》。
  ⑥   《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①   《北齐书》卷八《后主纪》。
  在均田制的实施过程中,由于豪强同官吏勾结, 贵势皆占良美,贫弱咸受瘠薄。 权贵们的奴、牛皆先占满均田定额,而贫民或不能得。当时人宋世良曾请求 请以富家牛地先给贫人 ,在朝诸公,也都认为合理,但就是不能执行。这虽是北齐均田制前不久的事,推行均田制时,也不会有什么两样②。北齐境内豪强势力强大,推行均田制又无有力保证,加之均田令颁布较晚,所以还未见什么效果时,北齐便被北周吞灭了。
  3。西魏北周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1)西魏的政治经济改革同 王四渎(江、河、淮、齐)之三,统九州之五 的东魏北齐相比,西魏北周的经济底子要薄得多。在西魏的统治区中,只有号称 天府 的关中是产粮区。但这片地区在经过数百年的战火后,已元气大伤。
  穷则思变。大概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吧,西魏北周从建立开始,便不间断地进行改革。其中经济改革及与经济相关的措施主要有:制定 中兴永式 :这项工作,从西魏建国便已开始。史称:当时执政大臣宇文泰,因 戎役屡兴,吏民劳弊 ,严重影响生产,于是命有关部门 斟酌古今,参考变通 ,立 新制 二十四条。继而又 奏行十二条制.穷十年心血,方最后确定 益国利民,便时适治 的 中兴永式 三十六条,班行天下,其要点是禁贪污、任贤才,减冗官等,为经济发展创立良好环境。
  建立 计帐 、户籍制度:大致与此同时,宇文泰又命关中名门、号称 博物多通 的苏绰建立 朱出墨入及计帐户籍之法。 ①其主要内容如何,从隋唐史籍和计帐的发现知道,这是一整套的制度,包括编制户籍、计帐及国家预算等。大致是先由县登记户籍(包括人口、田宅、奴婢等),称为手实。根据手实编制计帐,送州并上报尚书省,作为全国户籍的底本。尚书依据全国的户籍编制下一年的财政预算,收入用黑墨水写,支出用红墨水写,叫作 朱出墨入.中央将预算收入总额按人口分配给各州,按计划征收。
  建立这种制度的优越性,主要在于可避免逃匿,百姓赋役负担公平,政府财政收入有保证。
  尽地利 和 均赋税 :大统十年(公元544年),苏绰又提出加强内政建设的六条建议。其中涉及经济的有两条。第一条是 尽地利.中心是发展农业生产,强调 令民废农者,是则绝民之命 ;抓农时应同抗洪救火、打击盗贼一样紧急。第二条是 均赋役.重点在强调不优容豪强,不压抑贫弱;不放纵奸巧,不使老实人吃亏。其余四条强调选贤任能,是非分明,办事公正,民风淳朴等①。宇文泰对苏绰的建议十分重视,他建议魏帝(西魏文帝)用诏书形式颁下,史称 六条诏书. 宇文泰下令特别规定:凡不通晓 六条诏书 及计帐户籍法的人,不准当官。
  以上制度,贯穿着一个基本精神,就是以清正廉明的吏治,淳朴敦厚的社会风气,公平合理的赋役负担,促进经济的发展,从而达到革易时政,强国富民的目的②。
  ②   《通典》卷二引宋孝王《关东风俗传》。
  ①   《周书》卷二十三《苏绰传》。
  西魏初期的经济,不及东魏。但同时关中门阀士族的力量也相对较弱,阻力较小,加之不断深入改革,贯彻有力;故改革能取得成功。
  (2)周武帝释放奴婢和灭佛北周建立之后,周孝闵帝、周明帝继续贯彻太祖(宇文泰)遗志 ,致力于 政化循理,黎庶丰足 ,巩固改革成果。到周武帝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又继续进行了三项改革。
  第一,释放奴婢、杂户在整个魏晋南北朝,都存在着使用奴婢进行生产的情况。奴婢是主人的私产,可以像畜牲那样任意转让和买卖,甚至刑杀。杂户,有时与隶户互称,是指分配给官府和贵族、官僚作杂役或从事被当时人视为贱技之人。杂户多来自罪犯或俘虏,一旦沦为杂户,几乎终身不得解放。北周的统治者,特别是因武帝受儒家德政或仁政的思想影响,大量释放奴婢和杂户。公元554年,西魏攻破肖梁的江陵,把俘虏来的10余万居民,除200家外,全部没为奴婢①,并将其中的一部分赏赐给有功将士。但是,第二年即颁下免奴为良令,宣布免江陵战俘为奴婢者数千人为良人。以后,北周诸帝释放奴婢的人数一次比一次多,涉及面越来越广。周武帝平齐(公元577年)以后,终于开始大规模释放奴婢和杂户。
  这一次释放奴婢、杂户的范围,根据史料记载,涉及以下三类人:一是黄河以南诸州自公元572年以来被北齐掠为奴婢者,不论官私,一律放免;二是释放北周境内(包括北齐)自北魏以来的全部杂户,并废除抑配杂户的刑律;三是释放北周境内自公元534年以来在东西战争和南北战争中所有被掠为奴婢的人②。
  周武帝下令释放奴婢和杂户,主要是想体现北周是体恤百姓疾苦,以宽仁为怀的统治者, 施轻典于新国 ;同时也由于认识到 一从罪配,百世不免 ,世世为奴的不合理性。北周释放奴婢和杂户,使东汉以来的奴婢问题在北方得到了缓解,使被束缚的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同时也标志着鲜卑族比较彻底地摆脱了奴隶制的锁链,大步踏上了封建制的大道。
  第二,灭佛、铲除寺院经济北朝佞佛(nìng,音宁,迷信之意),源远流长。而僧侣地主横行不法,又与政府争夺劳动力和收入,乃是北朝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这个道理,北朝的历届统治者不是不明白,但由于信佛,就是对佛教下不了手。周武帝则不同,他是一个 克己励精 的皇帝,怀有 必使天下一统 的决心。要统一天下,首先要 富国强兵 ,尽量扩充国家的兵源、财源。为了富国强兵,周武帝毅然下决心,向佛教开刀,以 求兵于僧众之间,取地于庙塔之下。 ①建德三年(公元574年)五月,周武帝下诏废佛,把北周境内几百年来僧侣地主的寺宇、土地、铜像、资产全部没收,充作以后伐齐的军费之用。
  同时把近百万的僧侣、僧祇户、佛图户编入民籍,进行生产。又选其中壮丁为兵,进一步扩大了府兵队伍。灭佛的成功,增大了赋税面,充实了军力,缓和了阶级矛盾。周武帝能在3年后灭齐,废佛是个很重要的原因。
  ②   《周书》卷二十三《苏绰传》。
  ①   《周书》卷二《文帝纪下》。
  ②   《周书》卷六《武帝纪下》。
  ①   《广弘明集》卷二十四。
  周武帝从国内的行动中体会到了灭佛的好处,于是平齐之后,立即扫平寺院经济。佛教经典的记载说:北齐被灭前,境内佛教很盛,有寺庙4万座,佛教徒300万。周武帝灭齐后,寺庙赐给王公作第宅,佛教徒或充兵,或为编户从事农业生产。佛像被捣毁,佛经被烧掉,寺院财产一律归公。这样,通过两次彻底的灭佛,北周的国力大大充实了。
  第三,颁行 刑书要制 如前所述,北齐末年政治腐败,官吏贪污成风,均田制成为一纸空文。
  大族劫掠财物,隐没户口,强占土地。周灭齐后, 齐之旧俗,未改昏政,贼盗奸宄,颇乖宪章。 ②周武帝鉴于此,于灭齐当年下令颁布 刑书要制.其中的一条重要规定就是:官吏监守自盗20匹(绢)以上,豪强隐没户口5户和10丁以上,或土地3顷以上,一律处以死刑。
  刑书要制 是封建法令,本质上是镇压人民的。但周武帝在灭齐之后,立即颁布这一法令,却明显含有打击北齐豪强势力的意味。挟战胜之威,以重典抑制豪强,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
  (3)均田制和北周的经济建设西魏北周在进行改革的同时,并没有完全抛弃过去封建王朝有关恢复生产、安定人民生活的好的作法。如天子亲耕籍田、下劝农诏、灾年开仓济贫以及各种类型的蠲赈、罢苑弛禁等等。其中的一条重要措施,就是均田制及其相关制度的颁行。
  均田制的施行,可能自西魏初即开始,但正式颁行,大约是在西魏废帝三年(公元554年)。《随书?食货志》称: 太祖作相,创制六官.紧接着就记载均田、租调、榷盐诸法。掌握这些政令实施的长官如 载师 、 司均 、司仓 、 司赋 、 司役 、 掌盐 等,为 六官 (天、地、春、夏、秋、冬)中 地官 下属。而史载宇文泰直至废帝三年才自任 太师 、 大冢宰 、 初行周礼,定六官。 ①因而其各部职掌及有关制度的正式颁行,大致当在此时。
  西魏北周的均田制,参照了北魏制度,也有一些创新。其主要内容有:有室(已婚丁男)者授田120亩,未婚丁男授田100亩;租调量为有室者每年纳租5斛,绢10匹,绵8两,未婚者纳半数;凡民18- 64岁皆纳赋,每年具体所征又视年成而定:亩收4釜(fǔ,音斧,容器。一釜合6。4斗,一说合10斗)为上年,全赋;亩收3釜为中年,半赋;亩收2釜为下年,征1/10;官吏俸禄的发放比例,与征赋额相同。百姓服役年龄为18- 59岁,丰年服役1月,中年20天,下年10天;凡征发徭役,家出1人,不得超过。
  此外,对各种情况下的免赋、免役,也作了具体规定。
  这个制度,同 中兴永式 、 六条诏书 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租粟看似偏高,但若综合中、下年的减免看,总体上还略低于北魏和东魏、北齐的数量。徭役日期有了明确规定,不再滥征,是一大进步。特别是赋、役征发及官吏俸禄的发放,均视年成而定,很有弹性,是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实际负担能力的。
  ②   《隋书》卷二十五《刑法志》。
  ①   《周书》卷二《文帝纪下》。
  由于以上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的实施,均田制的颁行,西魏北周的经济发展得比较快。农业方面,除了关中地区较快地得到了恢复以外,随着益州、荆州及关东地区的产粮区相继并入北周版图,寺院经济的铲除,农业劳动人口、耕地面积猛增,农业基础更为雄厚。屯田规模也扩大了。大统(公元535- 551年)初,西魏为满足战争需要, 欲大置屯田 ,任命薛善为司农少卿,管理同州夏阳县(今陕西韩城南)二十屯①。魏废帝时,又在梁州置屯田, 数州丰足 ②。周武帝保定二年(公元562年)在蒲州开河渠,在同州开龙首渠,水利事业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地方官员注意 恩威并重 、 政尚仁恕 ,使许多少数民族也开始了定居农业。如申徽在大统十二年(公元546年)为瓜州(今甘肃敦煌西)刺史,为政勤劳廉慎, 俭约率下 ,农业连续5年丰收, 边人乐而安之 ③。澧州(今湖南石门)民俗 不营农业 ,周孝闵帝时,刺史郭彦 劝以耕稼 ,一举由缺粮区而 仓廪充实 ④。周明帝初,元定为岷州(今甘肃岷县)刺史, 威恩并济,甚得羌豪之情。 于是许多羌人出山,交纳赋税⑤。
  此期的手工业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冬官 之下,设有工部、匠师、司金、司水、司玉、司皮、司色、司织等大小50多个部门,较之北魏,分工更为详尽。一些官手工场,规模巨大,如夏阳诸山的铁冶,营造军器,拥有工匠8000人①;一些工艺品,也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西魏文帝时造的 仙人 、 水芝二欹器,精巧绝伦,令人叹为观止②。此外,北周的盐业十分兴盛,有海盐、池盐、井盐,还有制成虎形,以供祭祀和接待宾客之用的 形盐 和作药用的 饴盐.政府垄断盐业,凡百姓取用,都要征税。
  西魏北周时期的货币仍然比较混乱。政府先后造 布泉 、 永通万国 、 五行大布 、 五铢 等钱,仍不能制止民间私铸及杂伪钱的流行。不过钱币的混乱,对商业影响不大。西魏中期以后,修复了关中至汉中、巴蜀的通道,又与西域大规模通商, 卉服氈裘,辐凑于属国;商胡贩客,填委于旗亭。 ③商业更加兴盛。地方守宰 多经营以致赀产 ④,民间亦颇多富商大贾,商人有持金20斤入京师贸易者⑤。河西诸郡用西域金银之钱而 官不禁 ,皇帝以银钱赏赐臣下⑥,说明此期金银作为货币开始流通。值得一提的是,在与西域通商过程中,一些地方官有意识地利用商业扶贫,发展地区经济。如韩褒为西凉州(今甘肃张掖西)刺史,州内贫富不均,民俗嫌贫爱富,穷人备受欺凌。于是每当西域商人到州之际,韩褒便先令贫者与胡商交易,从中获得丰厚利润。于是州内贫富渐均,户口殷实。 ⑦以商扶贫政策获得成功。
  ①   《周书》卷三十五《薛善传》。
  ②   《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③   《北史》卷六十九《申徽传》。
  ④   《北史》卷七十《郭彦传》。
  ⑤   《北史》卷六十九《元定传》。
  ①   《周书》卷三十五《薛善传》。
  ②   《周书》卷三十八《薛憕传》。
  ③   《周书》卷四十九《异域传上》。
  ④   《北史》卷七十《刘璠传》。
  ⑤   《周书》卷二十二《柳庆传》。
  ⑥   《周书》卷二十五《李贤传》。
  当然,西魏北周的经济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由于战争较频繁,对整个社会生产影响较大,修宫室、筑长城等土木工程,给人民带来的徭役还是相当深重;官吏聚敛、贪污之事也时有发生;周武帝灭齐后,有穷兵黩武的苗头出现。然而,无论如何,从大的方面看,西魏北周紧紧抓住了长期以来影响中国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即豪强、僧侣地方隐占土地、户口,与国家争夺劳动力;编户的逃亡失散和奴婢杂户的存在这三大问题。前两个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社会生产,造成重赋——民户逃亡——再加赋——民户加速逃亡的恶性循环。后一因素则极大地影响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严重束缚了生产力。回顾北朝历史,我们看到,在如何解决这三大问题上,北魏孝文帝曾获得了一定的成功,在解决豪强隐占土地户口及民户逃亡问题上,他做得较好。但遗憾的是,寺院经济和奴婢问题,他都没有涉及。
  东魏北齐则做得更差一些——三大问题的种种恶果,在东方地区都表现得比较充分。只有西魏北周通过两步改革,使这三大问题都得到了程度不同的解决。这就是西魏北周能够由弱变强,最终灭掉北齐,并奠定了以后隋朝统一全国的经济基础的根本原因。
  《北史》卷七十《韩褒传》。
  四、东晋南朝时期南方的开发
  (一)步履艰难的东晋经济
  1。北方流民南下与侨州郡县的设置
  如前所述,王莽末与东汉末,北方人民曾两度南下,但规模都不大。西晋末年的大乱,因为比以往复杂,持续时间久,所以流民南下的规模之大,时间之久,都超过以往。据谭其骧先生对《宋书?州郡志》的统计,侨州郡县户口约90万人,占南方总人口的1/6,北方总人口的1/8。这些南下人口,侨居今江苏者约26万口,安徽17万口,湖北6万口,江西、湖南各1万口,总共51万口。如再以晋、宋时期的扬、荆二州户口进行比较:西晋太康时,扬州31万多户;刘宋时,相当于西晋扬州地区的各州包括扬、南徐、南兖、南豫、江州,户数总和为41万多户,较西晋太康时多出10万户,以每户5口计,也是50万口左右。这样的统计当然只是个概数,因为许多流人并不著籍。所谓 流民多庇大姓以为客 , 或客寓流离,民籍不立 ,都是反映流民不著籍的情况。假如不著籍者与著籍者相等,南下江淮以南者约百万人左右。这百万人到达南方,给南方的生产增加了生力军,带来了北方较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是南方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同时也给当时社会带来了新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也可能影响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
  永嘉南渡的流人,在流移过程中,有些是依附于一个较有威望的大姓或官僚,推他为行主。如胶东人苏峻,先被推为坞主,后在北方无以自存,乃率数百家从海路南渡,到了广陵(今江苏扬州)。东莞姑幕(今山东诸诚)
  人徐澄之,率子弟及邻里士庶千余家南渡,寓居京口(今江苏镇江市)。范阳遒县(今河北涞水县)人祖逖,率领亲戚乡党数百家避难于淮北,后又徙居京口。高平金乡(今山东金乡县北)人郗鉴,在洛阳陷落后,率千余家保于峄山(今山东邹县东南),后发展到数万人,被晋元帝任命为兖州刺史,进位扬州都督、太尉,成为东晋政府重要的依靠力量。凡是跟随大姓豪强或官僚一同南渡的人,到了南方,自然成了官僚、豪强的部曲或佃客。而分散南下的人,两手空空,到了人生地疏的南方,生活无着,被掠卖或自卖为奴婢的很多,所谓 中原子女鬻于江东者不可胜数 ①是也。有的则投靠侨旧大姓以为佃客、部曲,所谓 南北权豪,竞招游食 ②, 流民多庇大姓以为客 ③是也。人口是政府的财源和役源。这么多的劳动人口为权豪所占有,无论是从眼前着想,或是为长远打算,东晋政府都是不会坐视不管的。其次,刚刚流亡到南方的北方人,士族不愿丢掉自己高贵门第郡望,庶民百姓担心在当地入户籍后照常纳赋服役,所以都不愿入当地户籍。再次,西晋末年,因为流民问题处理失当,激起流民到处反抗,成为西晋灭亡原因之一。东晋政府有鉴于此,就采用了设置地方流亡政府——侨州郡县的办法安置流民。这样作,一则可防止流民无限止地流入私门,二则可以安慰流人怀土恋旧,希望有朝一日能返回故土的情思,三则满足侨姓士族保留郡望的愿望。
  ①   《晋书》卷八十四《殷仲堪传》。
  ②   《晋书》卷八十八《颜舍传》。
  ③   《南齐书》卷十四《州郡志上》。
  据史书记载,当时在许多地方都设有侨州郡县。自永嘉乱后, 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 如郗鉴徙淮南流民于江南之晋陵诸县, 其徙过江南及留在江北者,并立侨郡县以司牧之。 起初,侨州郡县并没有自己的地盘,只是临时住在南方原有州郡所在地。有时一个旧的地方政府所在地,就设立了许多地方的侨政府。后来,有的侨州郡县有了实土,但同时也有其他侨置政府寄住在这里。如徐州政府本设在淮北彭城(今江苏徐州),后来因为淮北被石勒攻占,就侨立徐州于钟离(今安徽凤阳县东北)。同时在江北设置侨州的,还有兖、幽、冀、青、并诸州。其后,东晋收复淮北,乃称淮北为北徐州,淮南称徐州。再后,幽、冀合于徐州,青、并合于兖州。宋初,又改称淮南的徐州为南徐州,淮北只称徐州。宋文帝元嘉八年(公元431年),又以江北为南兖州,将南徐州设在江南扬州之晋陵,原兖州在江南的几个侨郡,都划归南徐州统辖。这样,南徐州这个侨州这时就包括有徐、兖、幽、冀、青、并、扬七个州的郡县,其中属于北方各州的又都是侨郡县①。像这样 名号骤易,境土屡分 ,侨旧杂属,废立随时的,不仅仅是南徐州,其他各州也多如此。故沈约说:北人流亡南下,为了表示对乡邦的怀念,纷纷建立自己的地方流亡政府。但是,由于 民单户约,不可独建,故魏邦而有韩邑,齐县而有赵民。且省置交加,日回月徙,寄遇迁流,迄无定托,邦名邑号,难或详书。 ②沈约是齐梁时的人,连他都说侨郡县名号难于详列,其繁琐、复杂是可想而知了。侨州郡县设立之后,流民便可到自己的流亡政府那里登记户口,称为侨户,其登记的户籍称为 侨籍.因为 侨籍 是临时性户籍,登记在白纸上,所以又称 白籍.侨户最初对国家无课役负担;后来虽有,一般也比正式编户为轻。
  2。给客制度与 括户
  因为人口骤减,政府同豪强对劳动人手的争夺一直比较激烈。曹魏末年的赐公卿以下租牛客户 ,孙吴实行赐客、复客制,西晋的荫客、荫亲属制,都是政府在同豪强大族在争夺劳动力问题上作出的安排,想在承认他们的特权的同时给予某种限制。在实际执行中,特权是给了,限制呢,虽然在某时对某人也有过很严的时候,但就整体说,往往成为具文。东晋建国,虽然经济发展并不甚好,但仍不忘优先照顾官僚士族。它规定官吏可按品级高低占有数量不等的佃客、典计、衣食客之类。官品第一、第二,占佃客无过40户,以下每降一品,少占5户,至第九品仍可占5户。佃客耕种地主的田,把收获的一半以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典计是政府赐给官僚地主主持家计的人,大概是地主的管家农奴。西晋没有赐典计的记载,是东晋给予官僚的新特权。官一、二品给3人,三、四品2人,五品以下议郎以上1人。这些典计都计算给官僚地主应占的佃客总数之中,说明它的身分地位与佃客相当。
  佃客、典计、衣食客以及作为官僚地主的听差和侍卫的 左右 ,都没有独立户籍,而是注于官僚地主家的户籍中,称为 皆注家籍.这在当时被称为 给客制度 ,大概始自东晋,历宋、齐、梁、陈而未改。推行给客制的目的也是两个:一是优待士族,换取他们的支持;二是限制他们对劳动力的无限占有。但在实际生活中,优待是实,限制是虚,他们在法外占有大量劳动人口,官府往往视而不见。当时地方官为国家争夺户口,一般实行招抚的办法。如东晋王彪之作会稽内史8年, 亡户归者三万余口 ①。也有依法检出豪强占有的隐户的,称为 括户.东晋初,山遐作余姚(今浙江余姚县)
  令时,依法惩处隐藏户口的不法豪强,不到80天,便检出隐户万口。这引起 诸豪强 的 切齿 痛恨,余姚大姓虞喜因为藏匿户口当斩,山遐便将他逮捕。这些不法豪强便拿虞喜大作文章,上告到中央。说虞喜 有高节,不宜屈辱 ,又说山遐到县后便 造县舍 ,请治遐罪。当时,他的顶头上司、会稽内史何充为他说情,山遐自己也申请再留一百天,等把大姓隐藏的逃户清理完,愿受罚无怨。结果都被拒绝,最后竟被免官。私自隐藏户口的无罪,清查隐户的官吏反被免官,反映了豪强大姓在朝野中势力之强大。这样情况,直到东晋末刘裕执政时才颠倒过来。同样是余姚大姓虞氏,虞亮隐匿户口千余人,会稽内史司马休之庇护不报,裕乃诛虞亮,免司马休之官,私人不得隐匿逃户的法令才得以贯彻执行。
  ①   《宋书》卷三十五《州郡志一》南徐州条。
  ②   《宋书》卷十一《志序》。
  3。 土断
  如前所述,东晋政府为了安抚、控制北方流民,陆续设了许多侨州郡县;侨民著侨籍后,仍然享受减免国家赋役的优待。这样,虽然北方南下的人在不断增加,但于国家兵源、财源无补。随着内乱的接连发生和北伐战争不断进行,越来越感到对北方流民这一兵、财之源充分利用之重要。因此,除了局部的、零星的括户外,又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 土断.所谓 土断 ,就是让流民以所居之 土 为断,人在哪里便在哪里著籍,便算作那里的编户民,同原住民一样纳课服役。但是, 土断 并非一纸命令即可完成,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加上北方流民不断南下,南方本身也在不断产生流民,所以 土断 反复多次进行,土断的对象也由最初的北方侨人演变到包括所有的脱籍之人。
  据记载,东晋南朝共进行十次土断。最早的一次是在晋成帝咸和三年(公元328年)苏峻进京 版籍焚烧 之后。这次土断,《晋书》没有记载,是从陈霸先的祖先由颍川迁到江南后,于晋成帝咸和(326- 334年)中被土断为长城(江苏长兴县)人知道的①。第二次是晋成帝咸康七年(公元341年)
  四月: 实编户、王公以下皆正土断,白籍。 ②对这一段文字,学术界中句读、理解历来不一,我这样点,是我的理解。 实 者,核实也; 实编户 ,就是核实州郡户口。 王公以下 ,说的是核查范围。 皆正土断 ,即以当时所居之土为正,说的是核查的原则和方法。 白籍 ,是要求将核查的结果登记在白纸造的户籍簿上。中国自汉代发明造纸术以后,以纸代替简、帛,既方便又省费;但纸有它的缺陷,即怕虫蛀。但是,聪明的中国人很快找到了防蛀的办法:即将造好的白纸放在黄蘗(俗称黄柏)泡制的药水中漂染,虫就不蛀了。因为这种能杀虫防蛀的药水是黄色的,故经它染过的纸便成了黄纸。此后,凡是重要的,需要长期保存的图书、诏敕、户籍、士籍等,便都用这种黄纸书写,称作黄卷、黄敕、黄籍、黄纸等;而属短期性的,或不甚重要的,则用白纸书写。关于晋籍、齐梁时的沈约说: 咸和初,苏峻作乱,版籍焚烧。此后起咸和三年(《南史?王僧孺传》作 二年 )以至于宋,并皆详实,朱笔隐注,纸连悉缝。对这部晋籍,沈约称赞备至,说 此籍精详,实宜保惜。位高官卑,皆可依按。 ①那么,在苏峻焚烧旧晋籍之后,一部如此完备的新晋籍是怎样产生的呢?我们知道,苏峻是在咸和三年(公元328年)入建康的,所以不会有一个在咸和二年整顿户籍的事发生,也不会像沈约所说的在旧晋籍被焚烧得 文籍无遗 的咸和三年起便立即有一个 详实 的新 晋籍.如前所述,在咸和中(约公元330年)进行过一次土断。但是,仅仅土断侨户是无补于晋籍的重新编制的。此后的十许年中,东晋政府可能一直在致力于晋籍的重订,也可能取得一定成效,但就全面、完备来说,也可能不太理想。因此,才有咸康七年这一次全国性的人口大普查。因为这一次是人口普查,不是单针对侨户;普查的结果也不是一开始就正式上籍,所以就临时登记在白纸造的户籍簿上,称作 白籍 ,以与国家的正式户籍——黄籍相区别。所以,白籍、黄籍的最初区分还不是侨、旧户籍的区别,而是临时户籍与国家正式户籍的区别。这次普查相当彻底,应该是被沈约赞为 精详 的晋籍的底本。但是,在将这种 白籍 转抄为 黄籍 时,由于客观条件还不成熟(从以后的范宁的议论可知), 挟注本郡 的侨户白籍并没有转成黄籍。这样,白籍与黄籍的区分又有了新的含义,即侨、旧户籍之分。这次户口清查虽然没有把侨户纳入黄籍,但为以后进一步土断和取消白籍打下了基础。晋哀帝兴宁二年(公元364年)三月庚戌,桓温进行了东晋的第三次土断,历史上称为 庚戌土断 或 庚戌制.史书上对这次土断的记载也极简略:兴宁二年, 三月庚戌朔,大阅户人,严法禁,称为庚戌制。 ②所谓 大阅户人 ,也是检查户口,包括检查隐户。
  据记载,晋彭成王司马玄在庚戌土断时被查出隐匿人口五户,违反了 不得藏户 的命令,被送廷尉治罪,体现了 严法禁 的精神①。但从刘裕于义熙九年(公元413年)的《上土断表》来看, 庚戌制 不只是检查户口,而且对土断侨户征收租调,收到了 财阜国丰 的效果。施行 庚戌制 后25年,即太元十四年(公元389年),范宁上书陈时政,奏请废除白籍,实行土断,建立赋役、里伍制度,以增加政府收入和巩固东晋统治。从他的议论看,白籍、侨州郡县,以及相关的侨户输租调等问题,似乎还未完全解决。
  其原因可能是:原土断不彻底,或庚戌制在松弛、破坏,或又有新的流民到来。晋安帝义熙七年(公元411年)握有强权的刘裕下令禁止 权门兼并 和私藏户口,结果有余姚大姓虞亮被诛和会稽内史司马休之被罢官之事发生。九年(公元413年)刘裕进行了东晋的第四次也是最彻底的一次土断- -义熙土断.他借桓温庚戌土断大造舆论说: 百姓没有固定的乡籍,严重影响着国家的治理。庚戌土断以后,侨旧百姓一样纳租服役,当时国家财政收入大大增加,实由于此。自那以后,时隔多年,制度又渐渐崩弛了。
  现在侨人杂居各地,里伍制也不健全,这是国弊民贫之所在。如今流人到南方已经几代,对新地早该有了故乡的感情。因此,我请求按庚戌制的办法进行土断,让经济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展起来;生聚教训,然后超大江而跨黄河,抚九州而复旧土,想回故乡的愿望,或者可以提前实现。 皇帝采纳了他的意见,除了徐、兖、青三州人流寓在晋陵郡者外,其余一律 依律土断.结果是 诸流寓郡县,多被并省。 ②义熙土断是一次比较彻底地的土断。此后,白籍不见了;侨州郡县除了晋陵和北边诸州外部被并省了。南朝的土断的对象,已不只限于北方流人,而是包括 侨归 、 杂民 ,甚至饥荒求食之人,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土断了。
  ①   《晋书》卷七十六《王彪之传》。
  ①   《陈书》卷一《高祖本纪上》。
  ②   《晋书》卷七《成帝纪》。
  ①   《通典》卷三《食货三》。
  ②   《晋书》卷八《哀帝纪》。
  ①   《晋书》卷三十七《彭城穆王叔传》附。
  4。东晋经济的艰难起步
  自公元317年司马睿立国,到公元420年刘裕代晋,东晋的统治延续了一个世纪有余。在这一百多年中,士族高门轮流执政,政出多门。国君与士族、士族与士族、高级士族与低级士族之间,能保持平衡时,便天下太平;一旦平衡打破,内乱便起。王敦、苏峻和祖约问阙于前,王恭、殷仲堪称兵于后;桓玄立楚失败,刘裕终于代晋。胡羯虎视于北,石勒数窥淮南,苏峻与石勒相结,几危晋室。南渡有志之士,力图复国,祖逖北伐,使石勒不敢窥兵河南。其后,禇裒、殷浩北伐无成,桓温三次北伐又得而复失。王羲之说:这些北伐都不是 深谋远虑 的结果;相反,不顾国力,各从已志,结果是 竟无一功可论,一事可记; 军破于外,资竭于内 ,以致国贫民疲①。国家之动荡不安,赋役繁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北方流人南下,虽然对南方经济的发展是个有利条件,但把他们纳入生产的正常轨道需要一个过程,加上优待士族,使军政的赋役负担都落在国家直接控制的州郡编户身上;这些又是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因此,尽管南方物产丰富,自然条件好,有各族人民开恳的成果,东晋政府也较重视农业,但整个经济的发展依然步履艰难。
  公元307年,司马睿移镇建康之初, 公私窘磬 ;军国所用,完全按西晋旧制收取。除向编户百姓征收租调外,还向少数民族收取馈布、米,数量多少不定。五年后,国库依然空虚,作为货币使用的布帛仅有三四千匹①。
  军粮也常供给不止。他即帝位后,注意发展农业生产,下诏:郡守县令都按收入谷物多少衡量政绩优劣;凡不是警卫的特别需要,所有军人一律参加农业生产,其收成便作为军人的薪俦和粮饷。这是两项比较切实有力的措施。
  王敦之乱后,应詹建议:中央各机构,内外诸军,所有裁减下来的人员,都应参加农业生产;简选流民,实行民屯。这个建议,可能只得到部分实行。
  总之,实行这些措施,还是收到一定的效果。苏峻举兵入建康,发现官库有布二十万匹,金银五千斤,钱亿万,绢数万匹。 ②结果被苏峻耗费净尽。苏峻之乱后,东晋刚刚复苏的经济又陷入危机。咸和八年(公元333年),会稽孔愉拒绝受赏,上书说: 方今……政烦役重,百姓困苦,奸吏擅威,暴人肆虐,大弊之后,仓库空虚。 ③这是苏峻之乱后的情况。又有记载说: 时帑藏空竭,库中惟有綀数千端。 ④綀是用粗丝织成的布;一端六丈(杜预说一端二丈,两端一匹), 数千端 ,大体上又回到东晋初三四千匹的水平,财政危机又出现了。当时,因为国库空虚,在朝的官员发不起俸禄,海道又被海贼所断,等江州为刺史刘胤运米;而刘胤却不顾京官的死活, 以私废公 ,用官船大作倒运买卖⑤。后来,大概已实在无法,便征王公以下京官的家丁共千余人。规定每人运六斛米到京师,才算暂时解决了饥荒⑥。晋成帝时,江逌上疏说:国库空虚,百姓力竭, 军国之用,无所取给 ,比之前代,算是最困难之时了⑦。针对这种情况,东晋曾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苏峻之乱次年,开始实行度田收租之制,每亩税三升(贺昌群考证: 升 作 斗.疑是),可是到第三年作统计时,发现有五十多万石没有收上来。直到桓温实行 庚戌制 之后,财政状况才有好转。简文帝咸安元年(公元371年)
  下诏说:京师已有足够消费一年的储备,暂停一年向京师运米、布。第二年三月又下诏,说:今京师储备日渐丰富,可适当增加官俸①。各地官仓大概都堆满了米谷,仓督监们乘机盗窃或因不负责而损耗官米往往以万斛计,仅余姚一县耗盗官米便有十万斛。难怪王羲之感概地说:这真是 重敛(百姓)
  以资奸吏 啊②!官仓的盈溢,一方面反映了当时经济已有一定的发展,但同时也是由于对百姓重敛的结果。这从当时人王羲之、刘波、范宁诸人的议论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王羲之的言论已引过许多。刘波在淝水之战后五年上疏说: 今政烦(苛)役殷(众),所在凋弊,仓廪空虚,国用倾竭,下民侵削,流亡相属。略计户口,但咸安已来,十分去三。 ③刘波上疏是在淝水之战后五年,即太元十三年(公元388年),上距咸安元年(公元371年),共十七、八年,因赋役过重,人口就逃亡了3/10,要说经济形势好是很难的。
  三吴地区本是东晋政府的财政基地,若一旦遇到天灾,贫苦农民便走投无路。
  就在京师储备渐丰,准备给百官增俸那一年, 三吴大旱,人多饿死。 不仅三吴,其他地区也莫不如是。太元四年(公元379年), 年谷不登,百姓多匮.由此可见,当时的经济基础是多么脆弱。到了孝武帝末年,东晋经济又有一个短期的发展。史书说: 至于(孝武)末年,天下无事,时和年丰,百姓乐业,谷帛殷阜,几乎家给人足矣。 ①孝武帝末年已是公元四世纪末,他在位的最后一年是公元396年。从三年后即公元399年发生孙恩起义, 旬日之间,众数十万 人响应来看,我们对史书上的溢美之辞,在认识上就不能不打折扣了。
  总之,在东晋统治的一个多世纪中,由于南方有良好的自然条件,有各族人民长期开发的基础,有北方人民大量南下所增加的劳动力和较先进的生产技术,有东晋政府的重视农业和重新编组北方流民的措施,有农民在极端困难条件下的创造劳动,由于有了这一切,所以东晋的经济还是在缓慢地时起时伏地向前发展。造成缓慢、起伏的原因,最主要是由于东晋政府过度剥削和奴役劳动群众。统治阶级争权夺利的战争和无深谋远虑、无充分准备的北伐战争,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也影响了东晋经济的发展。
  ②   《宋书》卷二《武帝纪中》。
  ①   《晋书》卷八十《王羲之传》。
  ①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②   《晋书》卷一百《苏峻传》。
  ③   《晋书》卷七十八《孔愉传》。
  ④   《晋书》卷六十五《王导传》。
  ⑤   《晋书》卷八十一《刘胤传》。
  ⑥   《晋书》卷七《成帝纪》。
  ⑦   《晋书》卷八十一《江逌传》。
  ①   《晋书》卷九《简文帝纪》。
  ②   《晋书》卷八十《王羲之传》。
  ③   《晋书》卷六十九《刘波传》。
  ①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二)南朝的农业和南方的开发
  1。发展的趋势和概况
  与东晋比较,南朝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又多一些。首先,经过东晋的几次土断,北方来的流民已被纳入经济发展的正常轨道。此后,虽然仍然有流民南下,但已不影响经济发展的全局。其次,南朝时期,南北通使,对立有所缓和,战争有所减少,是经济发展的一个有利条件。但是,东晋时影响经济发展的那些因素,在南朝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因素包括:第一,士族官僚依品占田、占山泽和荫客的特权依然存在;第二,同北方的对立和战争,南方政权更迭和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的战争依然存在;第三,政府控制的编户较少,人民赋役负担沉重的状况依然如故;第四,朝代更替后的新贵,贪婪残暴胜于旧人。
  上述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决定了南朝经济发展的趋势与东晋大体相同,即缓慢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国内外安定,经济发展的步子就大一些;否则便缓慢、停滞,甚至倒退。梁沈约说:自义熙十一年(公元415年)司马休之逃奔后秦,到元嘉末(公元453年),共三十九年。其间没有战争,国家也不劳扰百姓;百姓得以勤于农亩,安居乐业,多余的粮食都放在田里,晚上睡觉也不关门闭户,这是两晋以来少见的盛世啊①!这就是所谓 元嘉之治 ,南朝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高潮。元嘉十二年(公元435年),丹阳、淮南、吴兴、义兴四郡和京师建康大水,建康城里乘船往来。水灾发生后,官府立即从无灾区调来数百万斛救灾②。沈约说:这次水灾之所以 病而未凶 ,是因为平时有储备,政府能及时救济的结果。此后,元嘉二十三年又大丰收,粮食储备更多了。国力强了,宋文帝就想有所作为。他想北伐,说是要拯救北方百姓,一同文轨,并赋诗言志,让群臣讨论。正在这时,魏军大举南下,进攻汝南悬瓠。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宋魏大战爆发。结果宋军大败,拓跋焘率军长驱南下,饮马长江,给刘宋造成很大威胁。魏军退却时,烧杀抢掠, 所过郡县,赤地无余.淮河南北原有数十万口,如今除了不足1/10的人逃亡山泽之外,其余的人都被魏军杀死或掠走。村井一片空荒,鸡犬之声无闻。因为房屋都已被毁,春天燕子归来,连个筑巢的地方都没有①。
  经过这次战争,不仅积蓄耗光,而且淮河南北破坏无遗。此后,宋魏绝和,宋文帝死后国内政局动荡,经济日益不振。齐初,刘思勰说:宋大明(公元457- 464年)以来,经济日益凋弊。赋税比以往增加了,但国库却比以前空虚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灾难还未消除,又征发人们从事新的战争,百姓实在没有活的乐趣了②。大明末年发生旱灾,灾害还没有严重到以往一半的程度,死亡的人却超过了一倍。原因是没有储备,国君也不像以前的国君那样关怀百姓。宋明帝时, 经略淮泗,军旅不息,荒弊积久,府藏空竭 ,经济状况更不如以往了。齐代宋以后,国内安定,又同北魏通好,内外安定,经济情况又渐好转。史书说: 永明之世(公元483- 493年),十许年中,百姓无鸡鸣犬吠之警,都邑之盛,士女富逸,歌声舞节,袨服(盛服。袨,xuàn,音旋)华妆,桃花绿水之间,秋月春风之下,盖以百数。 ③这里,当然有文学上的夸张,但齐武帝永明的十年间有个短期的升平当是事实。此后,政局又开始新的动荡。梁代齐后,国内是安定了;但内则吏治腐败,梁武帝对宦吏贪污听之任之;对外长期失和,大战不断,又连续失利,因此经济并无大的起色。梁普通四年(公元523年),北魏六镇起义爆发,从此北方战乱不止,直到北魏分裂,东西大战。梁武帝以为收复北方失地的机会到来,不断向北用兵,结果并无大的成就。梁中大同二年(公元547年),东魏大将侯景以河南十三州之地请求投降梁。梁武帝多年用兵求之不得的事,如今突然到来,自然欣然答应。其后,因为梁朝的处置失当,逼得侯景起兵反梁。
  历时五年的侯景之乱,南朝的经济受到一次严重的摧残: 千里绝烟,人迹罕见,白骨成聚,如丘陇焉 ①。在侯景之乱时,东、西魏乘机攻占了长江以北和今川、云、贵广大地区,陈朝建国时,便只有江陵以下,长江以南的地区了。陈朝文、宣二帝时,经济虽有恢复,但那已是回光返照、落日残红了。
  总之,继东晋之后,南朝的经济又有新的发展。但是,真正称得上大跨一步的,只有元嘉二十七年以前的三十几年,其次是齐永明年间。宋元嘉以后,南方经济虽然仍在前进,但步子越来越小,后劲越来越不足,这大概是南方终于被北方所灭的经济原因。当然,我们指出南朝经济的这种发展趋势,并不是否定它在南方整体开发上的贡献。从历史的长河看,南朝时期是整个南方开发史的重要一环。
  ①   《宋书》卷五十四传论。
  ②   《宋书》卷五《文帝纪》。
  ①   《宋书》卷九十五《索虏传》史臣曰。
  ②   《南齐书》卷五十四《顾欢传》。
  2。土地经营与农业生产
  在封建社会里,土地是主要的生产资料,是农业的基础。因此,我们应当先看一看当时的土地占有、经营方式和各类经营方式中的农业生产者。
  (1)国有土地的分配、经营和生产参与者按当时人的观念,山林川泽与无主荒地都属于国有土地。就这种意义上说,东晋南朝时期国有土地还不少。当时国有土地的分配、经营方式是:山林川泽,由国家垄断,逐渐允许私人占有,登记上资薄,向国家纳资调。这一点,下面还要详述。可耕地,一部分用作对贵族、有功的文武官员、孝弟忠义之人等的赏赐,其中包括各类赏田、厨田、园田、脂泽田、茔地等。这一部分占国有土地的一小部分。以上两部分,一旦允许私人占有并登记为私人财产,或者经赏赐,它们就带有私有性了。可耕地的另一部分是用作官吏的菜田和职田。晋朝规定:第一品:菜田十顷,田驺十人;第二品:菜田八顷,田驺八人;第三品:菜田六顷,田驺六人①。
  ③   《南齐书》卷五十三《良吏传序》。
  ①   《南史》卷八十《侯景传》。
  ①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菜田,大概主要是给住在京师高品官的;如果他们到地方作都督、刺史以下的地方官,则按地方官的级别给予职田(详下)。在给菜田的同时给予田驺,明确无误地告诉人们:菜田的生产者便是田驺。驺本为官府养马的士卒,身分略高于奴隶。如今转让给官吏耕田,养马,身分相当于农奴。关于职田,东晋时应詹建议: 都督可课佃二十顷,卅十顷,郡五顷,县三顷。 ②东晋末,陶潜为彭泽令,想在三顷职田上全部种秫(shú音孰,高粱,可酿酒),妻则要求种梗,最后决定 二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梗。 ③陶潜的事例说明官吏给职田是实行了的。从以后的记载看,南朝一直保有职田制度。
  宋初,曾下诏增中二千石者公田一顷。其后,常有地方公田的废、复,以及太守以 田米 赈灾等记载。为了处理好新旧官吏交接时田米的归属问题,东晋规定: 田禄以芒种为断 ,此前离任的,田米全归新人;此后离任的,则归旧人。宋文帝元嘉时,才改 计月受禄 ④。地方官职田上的耕作者,应詹建议是: 皆取文武吏、医、卜,不得扰乱百姓。 医、卜是官府中的医生和卜筮之人,人数不多,因此主要是文武吏。彭泽县的三顷公田,陶潜想 悉令吏种秫稻 ,使用的也是吏。吏在汉代有长吏、少吏即小吏之分,长吏地位较高,小吏地位低下,被视为 厮贱.魏晋以后,长吏、少吏之分依然存在;而且由于封建依附关系的强化,吏的地位进一步下降。
  魏晋以后,从中央到地方,各军政机构都有很多的吏。刘宋初,刘裕下诏限制荆州将、吏人数:军府 置将不得超过二千人,吏不得过万人;州置将不得过五百人,吏不得过五千人。兵士不在此限。 ①这是限额后的数字,限制前该多少,更是可想而知了。当时,官府里的吏又称 力 、 事力 、 吏僮 、干吏 等。宋文帝时,刘义康代王弘为司徒,王弘将司徒府的 事力 二千余人转交义康。吏主要来源于吏户。吏户从州郡编户中分立出来独立户籍,称为 吏家 ,地位低于将门,而高于兵户,与州郡编户相等。
  吏户是当时负担最重的阶层之一,兵役、杂役之外,还要从事生产。东晋应詹建议,地方官的职田, 皆取文武吏 耕作;宋孝武帝曾下诏: 内外官有田在近道,听遣所给吏僮附业 ②;都说吏用于农业生产。宋元嘉初,始兴太守徐豁在郡上书说: 郡大田,武吏军满十六,便课米六十斛;十五至十三,皆课米三十斛。一户内随丁多少,悉皆输米 ③。说明吏家除了服役外,还要耕种官田,纳高额地租,有似魏晋军屯户。因为课役过重,到要纳租年龄时便开始逃亡,或断绝肢体,或产子不养,以求活命或免役。国有土地又一经营方式,便是屯田。东晋南朝的屯田,不像魏晋、孙吴那样当作农业生产制度去普遍推行,但随时屯垦的事,却时时见诸记载。东晋庾翼为荆州刺史,请求在乐乡(今湖北松滋县) 广家稸谷 ;其后,又在襄阳 大佃积谷 ,准备北伐①。殷浩执政时,想乘石虎死,北方大乱之际北伐,派谢尚、荀羡等 开江西疁田(即江北的大耕田)千余顷 ②。荀羡 镇淮阴、屯田于东阳之石鳖 (今江苏洪泽县南)。刘宋时,张邵为征虏将军,领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在襄阳附近立堰蓄水。 开田数千顷 ③。梁朝的裴邃为竟陵太守 开置屯田 ;升为北梁、秦二州刺史时, 复开创屯田数千顷。 ④这说明当时国家控制可垦之田还比较多。屯田的生产者是武吏和兵士。吏,前面已经说过,不再赘述。在汉代,兵的地位与编户民相等。魏晋以后,人丁减少,各个割据势力为了保证基本兵员,便用强制手段控制士兵, 士家制 、 世兵制 、 世袭领兵制 便产生了。这样,士兵的地位渐同于私家部曲。他们单立户籍,称 士籍 或 兵籍.有 士籍 或 兵籍 的人家,便被称为 士家 、 兵户 、 营户 或 府户.兵户世代为兵,父子兄弟互相袭代。兵和武吏一样,战时作战,平时生产,是屯田的主力。梁夏侯夔在苍陵立堰,溉田千余顷,就是由军人完成的。陈庆之为司州刺史,罢义阳(今河南信阳)镇兵后,立即停止各地向前线运粮,率领军人开田六千顷,两年之后,仓廪充实。那时,兵是赋役负担最重,生活最苦的一个阶层。逃亡、自残、生子不养者甚众。兵户日渐衰微,官府便用招募流亡, 发奴为兵 或以罪犯及其家属补兵等办法补充军队,结果使兵户与奴婢、罪犯为伍。
  因为兵家役苦,加之身分低下,将领虐待士兵,兵士便以逃亡或怠战方式反抗。掌军者,为了在战争中取胜,便采取焚 兵籍 的办法收买士兵为自己效力。这样,兵家才逐渐获得解放。
  ②   《晋书》卷七十《应詹传》。
  ③   《宋书》卷九十三《陶潜传》。
  ④   《宋书》卷九十二《阮长之传》。
  ①   《宋书》卷三《高祖武帝纪下》。
  ②   《宋书》卷六《孝武帝纪》。
  ③   《宋书》卷九十二《徐豁传》。
  ①   《晋书》卷七十三《庾翼传》。
  ②   《晋书》卷七十《殷浩传》。
  (2)地主的大土地经营西晋占田令规定,各级官吏可以按官品的高低占田,似乎对他们占田数量有所限制;但从西晋占田令颁布后,李重曾说: 人之田宅既无定限 ①,以及强弩将军庞宗、尚书令王戎等人占田都超过法定数量来看,当时官僚地主占有土地似乎并无限量。东晋,作为西晋的后继王朝,大致也应如此。东晋南朝实行给客制度,对荫客数有规定,而对占田却无规定,就是因为劳动力的缺乏已代替土地兼并成为当时最严重的社会问题。渤海(今河北省南皮)
  刁氏,西晋末渡江,住京口(今江苏镇江市),到东晋末,已发展成为 有田万顷、奴婢数千人 的大地主。后来,他被刘裕灭族,不是因为他占了大片土地,而是因为他依附于桓玄等反对刘裕。
  东晋南朝时期,地主土地私有制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对山林川泽的占有。山林川泽本属封建国家所有,其收入归少府,供皇帝私人消费和赏赐之用。汉末以来,一则因躲避战乱,往往寻找那些有险可守、有田可耕、有水可饮之地结坞自保;二则自老、庄流行,佛、道盛行,爱恋山水成风,这些都增加了人们对山林川泽的兴趣。北方的士大夫们渡江以后,因为肥田沃土多为吴姓地主所占,加上看到江南有那么多的好山好水,因此,在 行田视地利 的同时,开始抢占山林。在东晋建立20年后,这股风已发展到需要皇帝颁诏严加禁止的程度。晋成帝咸康二年(公元336年)壬辰诏书规定: 占山护泽,强盗律论,赃一尺以上皆弃市 ②。诏书是这样严历,但从以后的事实看,似乎是禁者自禁,占者自占,所以此后才有多次禁占山泽的诏令颁布。
  宋孝武帝大明(公元457年)初年,扬州刺史、西阳王刘子尚看到当时世家权豪不遵守禁令, 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打柴割草都无地方) ,建议重申壬辰旧制。而尚书左丞羊希则认为壬辰诏书禁令过严,势难遵行。
  因此建议:
  ③   《宋书》卷四十六《张邵传》。
  ④   《梁书》卷二十八《裴邃传》。
  ①   《晋书》卷四十六《李重传》。
  ②   《宋书》卷五十四《羊希传》。
  第一、先已封占,并且继续经营有成效者,可不追夺。
  第二、规定按官品高低封占山泽限额:一二品三顷,以下每降两品减少五十亩,至九品及百姓,一顷。并将所占山泽登上赀簿。
  第三、已占足者,不得再占;先占不足者,得依法占足。
  第四、凡非第一条所列,皆不得封锢山泽。
  第五、以上各条,有犯者,侵水土一尺以上皆计赃,依强盗律治罪。
  此制若行,请废晋咸康二年壬辰诏书的规定。
  宋孝武帝采纳了羊希的建议,并下令贯彻执行。这个 占山格 ,承认了原属于国家所有,收入作为皇帝 私奉养 的山林川泽可以由私人封占,标志着地主土地私有制的新发展。占田、荫客,再加个可以封占山泽,使官僚地主发展自己的经济势力有了法律依据。虽说其中也含有限制之意,但高门大族往往同时有多人作官,而且官品日迁月易,有权有势,谁又敢过问他们占有的田地、山泽、佃客之多少呢!所以,实际上是任其所占,年月一久,一点一点地突破,限额也就不存在了。
  琅玡王氏是东晋南朝侨姓第一大族。渡江后,王导有赐田80顷,在建康(今江苏南京)钟山侧。这份田产,自东晋初到梁武帝于普通元年(公元520年)从王导裔孙王骞手中强购施与大爱敬寺为止的两百年间,一直保持在琅玡王氏手中。王导的两个孙子王濬和王珉在吴县的虎丘山有 别业 (墅),后来施舍给和尚,成为虎丘山的东、西二寺。王导侄王羲之,一到浙东,便爱上了那里的 佳山水 ,与谢安等一大批名士, 东游山海,并行田视地利。 ①他有许多土地,散布在三吴(吴郡、吴兴、会稽)各地。刘宋时,王鉴 广营田业 ,兼并的土地也一定不少。南齐时,王秀之听说任命他作吴兴太守,非常高兴,因为那里有他的 隐业.这个 隐业 是他祖父王敬弘的遗产,地点在吴兴余杭(今浙江杭州西)东山,或曰 舍亭山.舍亭山是王敬弘的 旧居 , 林涧环周,备登临之美 ,因此当时人称他为王东山。另外,王敬弘在会稽的始宁也有田宅,谢灵运在《山居赋》自注中说:始宁有■山,白烁尖最高,其下有良田,是王敬弘精舍(读经书之地)。刘宋时的王素,曾到东阳(今浙江金华市)隐居, 颇营田园之资 ,一定也占有不少土地。
  与琅玡王氏并驾齐驱的侨姓高门是陈郡(今河南淮阳县)谢氏。谢安的家业,可以从他的嫡孙谢混的财产状况看到一斑。史载:谢混继承父、祖遗产, 田业十余处,僮役千人.后来,因为他党附刘毅,被刘裕所杀,并命令他的妻子晋陵公主与谢家断绝关系。当公主离开时,便把家业托付给谢混的侄子谢弘微代管。九年后,刘宋政府又允许公主回到谢家;她回来后看到 室宇修整,仓凛充盈,门徒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 ,真是感慨万千。到公主死时,还有 遗财千万,园宅十余所 ;此外在会稽、吴兴、南琅玡(今南京市北)等地还有谢安、谢琰留下的产业和奴婢数百人②。继承父、祖留在始宁县的故宅及墅,又在会稽修营别业,家产丰厚。他 奴僮既众,义故门生数百,凿山浚湖,功役无已.他还先后向会稽太守孟顗请求将会稽城东的回踵湖和始宁的岯崲湖的水放掉,改作自己的农田,结果遭到孟顗的拒绝。但由此可见他对土地的渴求是多么的强烈。陈郡谢氏的经济势力,就整体而论,超过琅玡三氏。对山泽的占领,则以兰陵萧氏为其突出代表。齐竟陵王肖子良 于宣城、临城、定陵三县界(今安徽南陵、青阳交界处)立屯、封山泽数百里,禁民樵采 ①。梁萧正德,在自征虏亭(今南京城西)至于方山(南京东南)秦淮河西方圆40余里的地区立墅②。规模较小的,则有梁朝的徐勉。史书上说他 居显位,不营产业,家无蓄积 ,常居贫素 ;但实际上他是个小康人家。他在京师清明门有宅,后来一部分施与宣武寺。又去 东田 经营了一座小园,卖与韦黯,获得 百金.他用这笔钱为儿孙结婚盖了两所住宅,俸禄散赐亲族,还去姑孰买了田③。比徐勉更穷的,当然也有,那是属于清正廉洁一类的官吏了。
  ①   《晋书》卷八十《王羲之传》。
  ②   《南史》卷二十《谢弘微传》。
  高门士族而外,庶族豪强也多占有数量不等的土地。梁、陈之际的沈泰,有田四百顷,食客不止三千。长沙临湘(今湖南长沙市)土豪欧阳頠 家产累积 ,是当地有名的大地主。会稽余姚县大姓虞氏千余家,县南又有豪强数百家,其中多是庶族地主。
  官僚地主们占有了大量土地和山泽之后,便开始经营具有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的园、墅,又称 别业.如前所述,王导 有旧墅在钟山 ,又有 西园.谢安、谢玄于淝水战前下棋赌 墅 ,说明他们都有 墅.谢灵运的父、祖在始宁有 旧宅及墅.会稽的孔灵符在永兴立墅,周回33里。萧正德在秦淮河西立墅,绵亘数十里。梁朝的裴之横率僮仆数百人于芍陂大营田墅,遂致巨富。他们的墅都比较大而且大都建于山水之间。园的情况则不同,一种是重观赏价值的,一般面积都较小,人工修饰彩色较浓。如东晋顾辟疆的名园,梁朝徐勉的小园,穿池种树,聚石移果, 桃李茂密,桐竹成荫 ,华楼迴榭,颇具临眺之美。另一种是重经济价值的,如沈庆之 广开田园之业 的田园,面积较大。大的墅和园,往往占有大片的水陆地供种植和养殖。孔灵符的永兴墅是水陆地265顷,沈庆之的田园一定也有大片肥田沃土。谢灵运在《山居赋》中说:田间的田埂和小路纵横交错,灌溉的渠流像经脉那样时散时合,茂盛饱满的■谷,香气浓烈的香稻,夏末以前出穗,入秋以后就可收成。若兼有高岗和陆地,就种麻、麦、粟、菽,掌握好季节,边经营也就边成熟了。如果以谢灵运《山居赋》所载,再综合其他文献,可以了解当时园、墅中的多种经营的情况:谷物:秫,高粱;秔,即稉,香谷;大麻,籽可食,皮沤后可织布;麦、粟、菽(豆类)等。
  菜蔬:蓼(liǎo,音了),味辛香,可调味;蕺(jí,音吉),鱼腥草,可食,入药;荠(jì,音记),菜名,味甘;葑,又名蔓菁或芜青,即大头菜或芥菜头;菲,又称 诸葛菜,即萝卜;薑、白薤(俗名藠头)、寒葱等,都可作调味品。
  竹木:竹有箭竹二种,苦竹四种,另有水竹、石竹等。木有松、柏、檀、栎、桐、榆、楸、梓等。
  果品: 百果备列 :杏、■、桔、栗、桃、李、梨、枣、枇杷、林檎(苹果)、柿等。
  ①   《梁书》卷五十二《顾宪之传》。
  ②   《南史》卷五十二《萧正德传》。
  ③   《梁书》卷二十五《徐勉传》。
  药物:菊花,天门冬,麦门冬、附子、天雄、乌头、卷柏、茯苓等。
  此外,还有各类手工艺品、副食品生产。除食盐、铁器外,几乎应有尽有,自给自足性比较强。以上无论是耕植所得,或取之自然,多数是自己消费,有余也不绝对排除交换。
  园、墅中的生产者,有奴婢、佃客、部曲、门生义故等。
  奴婢用于生产还占有很大的比例。东晋刁逵 有田万顷,奴婢数千人.谢混有 田业十余处,僮役千人.谢灵运 生业甚厚,奴僮既众.沈庆之 产业累万金,奴僮千计。 这些拥有大量田业的人,总是同时拥有大量奴婢,说明奴婢用于生产。南朝谚语所谓 耕当问奴,织当访婢 ,乃是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奴婢的来源,主要来自自卖或被掠卖的破产农民;其次是俘虏和罪犯及其家属。奴婢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受压迫、剥削最甚。奴隶们不堪忍受其苦,杀主、逃亡、暴动的事时有发生。由于奴隶们的斗争,通过 发奴为兵 、 免奴为客 、释放奴婢等途径,才暂时得以摆脱奴婢地位。
  佃客:官僚地主占有的 客 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依官品合法占有的,包括佃客、典计、衣食客。他们没有独立的户籍,而是登记在主人的户籍上,叫作 客皆注家籍.佃客佃种地主的土地, 其佃谷皆与大家(地主)量分(两分),对官府则 皆无课役.这些,在前面已经谈过,不再赘述。佃客中的另一部分,是官僚地主挟藏的 隐户 ,同样不上籍,不向国家输课役。
  部曲,原于汉代军队编制之名。后又借指私家武装。私家部曲,主要从事作战和防卫;后来,部曲的人数多了,战争少了。主人不愿部曲坐吃山空,于是便也开始用于生产。梁张孝秀 去职归山,居于(庐山)东林寺,有田数十顷,部曲数百人,率以力田。 ①夏侯夔、譒父子 有部曲万人 ,除了偶尔 为州助防 外,平时 常停于乡里 ,吴郡张瑰 宅中常有父时旧部曲数百 ,像这些部曲,恐怕主人也不会让他们长期坐耗粮谷。
  门生义故:门生和义故,有时合称,有时分开单称,有时又称 门徒 、门附 、 门义 或 义附 等。他们多是庶族子弟,有的家还很富庶,投靠世族豪门的目的,是求得世家的推荐作官。刘宋时,贵戚徐湛之 门生千余人,皆三吴富人之子,姿质端妍,衣服鲜丽 ①刘宋时的刘怀珍,北州旧姓, 门附殷积,启上门生千人充宿卫。(宋)孝武大惊,召取青、冀豪家私附,得数千人②。主人推荐门生义故作官,一般地说,并无定限,因时因人而异。东晋谢安作桓温的司马,请用门生数十人。桓温认为过多,说用一半;但桓温部下赵悦子却全用了,原因是谢安威望高,不好拒绝。宋孝武帝时,王琨作吏部郎,因为公卿权贵都来请托,王琨感到为难,于是规定:自公卿至一般士大夫,一律只用两个门生。因为门生义故有求于主人,所以他们对主人都尽一定的义务,作些杂役,如抬轿、采药、垦田等;像谢灵运那样,还让数百名义故门生 凿山浚湖 ,作很重的劳动,记载上还不多见。
  (3)小农的个体生产
  ①   《梁书》卷五十一《张孝秀传》。
  ①   《宋书》卷七十一《徐湛之传》。
  ②   《南齐书》卷二十七《刘怀珍传》。
  刘宋时, 山阴民户三万 ③;而南齐的顾宪之则说: 山阴课户二万 ④。山阴县宋齐之间 民户 与 课户 间所差一万户,多认为是 不课户. 不课户 的意思,大概是租调力役全免户。顾宪之所说的二万课户中,包括了 有资者,多是士人复除 的纳租调而不服力役户。除了这两部分外, 悉皆露户役民 ,也就是独立的个体生产者,约占全县户口三分之一左右。
  会稽山阴县是南北权豪集居之地,合法的荫户与非法的隐户都比较多,独立的个体小农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可能较全国其他郡县为小。就一般情况说,个体小农应该有自己的一小块土地,实际上并非全能如此。宋会稽永兴(今浙江省山县)人郭世道,因孝顺父母,官府免除了他的 税调.他们夫妻死后,其子原平不愿看到别人在父母坟前的田里赤身露体地劳动,于是变卖家产,花高价买了坟前的数十亩田,从此成为自耕农。但是,这个小农家庭所走过的路却非常曲折。郭世道本来 家贫无产业 ,佣工以养继母。
  继母死,接受亲戚资助;事毕,便佣工加倍偿还。其子郭原平是个熟练的木工,靠作木工养双亲。父亡,原平自卖为十夫客,作为丧葬之费。十夫客是部分卖身的劳动者,与佣工者不同。吴兴乌程(今浙江湖州市)人吴逵,因传染病家中亡十三人无钱办丧事,而 逆取邻人夫直 ,即向邻人预支佣工钱;丧事毕,他 皆佣工报答焉。 他只要佣工足以偿还预支的工值就可以了。而郭原平则不同。他每月卖身十个工日( 十夫 ),一次获得部分卖身值;父亲丧事毕,便到买主家去履约,同买主的奴隶们一起劳动。直到 聚以自赎 为止。如果他不积攒足够的钱以 自赎 ,就是到买主家作多少工,也是不能改变他的 十夫客 身份的。因此,他把他的劳动分作两部分,一部分每月拿出十天到买主家履约服役;另外二十天是他的 私夫 ,即自己可以去支配的时间,到处为人作墓、作木工。所得,一部分用以养母,一部分 聚以自赎.自卖为十夫客,多是家中突发事故后无力应付时采取的应急措施,数量也不多。从已知材料看,除了宋郭原平外,还有南齐时义兴(今江苏宜兴)人吴达之。他因嫂亡无力办丧事,乃自卖为十夫客.他并不是一无所有的人。他有少量土地,远房弟、弟媳被人掠卖,他卖掉自己的十亩田,把他们赎回来。又把 世业旧田 (大概是族中的共同遗产)让给族弟。他当时之所以 自卖为十夫客 而不卖土地,是因为土地是一家人生活的基础,一旦卖掉便无以为生;而 自卖为十夫 后,还有 余夫 经营自己的土地,一家生计还可以维持,所以他采取了前者。当时,小农多处于濒临破产的困境,像郭原平那样 自卖后又能自赎 ,而后又买了数十亩土地,生活渐渐有起色,是因为他具备特殊的条件。第一,因其以孝得免 税调 ,减轻了一大负担;第二,他是一个熟练的匠人,又会造墓,故 求者盈门 、生意甚好;第三,有了土地以后,经营商品生产,自己又有船,运瓜到市场出卖。如果单纯从事粮食生产,又无免 税调 的优待,就困难得多。沉重的赋役负担,人们已难承受,若再遇天灾疾疫,就只有卖田宅,鬻子孙,甚至自卖为奴或破产逃亡了。个体小农是国家征调课役的基础,所以政府总是想尽力维持个体小农的存在。但由于这一点始终要服从保障地主阶级利益,服从于国家财政需要,所以始终也解决不了这个矛盾。
  ③   《宋书》卷八十一《顾覬之传》、卷九十二《江秉之传》。
  ④   《南齐书》卷四十六《陆慧晓传》及附传。
  总之,东晋南朝时期的土地占有、经营形式,主要有三种:国有的公田,地主的园墅和独立的个体小农。由于劳动人手不足,各种可能使用的劳动力都被纳入不同的土地占有、经营形式之中。从户口数量说,独立的个体小农居于多数;从在整个农业经济的地位来说,地主的园墅经济似乎又占首位;而国有公田的经营则只是前两者的补充。有一种意见认为:地主的园墅经济是一种理想的经营形式,由于生产者受到庇护,对官府 皆无课役 ,不像自耕农那样脆弱,容易破产;同时又能依靠协作的力量开发山林川泽,这都是个体小农所没有的或不能办到的。这种意见,无疑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是,如果我们不是孤立的,而是从当时经济的整体上来看地主的园墅经济,认识上就会有所不同。正是由于园墅主人占有大量的荫户和隐户,对官府 皆无课役 ,国家便把全部赋役负担转嫁到个体小农身上,使它们破产,无以自存。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又是阻碍整个社会生产发展的。因此,不可以把地主园墅经济的积极作用估计过高。
  3。农业技术的进步和产量的提高
  农业是当时的主要生产部门。东晋南朝的历代统治者都比较重视农业。
  东晋的重农措施前面已经提到,不再赘说。刘宋元嘉八年下诏:要求地方官对农民善加劝导,使各自努力,作到地无遗利,耕田养蚕,各尽其力。对有突出成就者,列名上报,给予奖励。元嘉二十年,再次下诏:近年各地百姓依然穷困,没有积蓄,赋役稍重,人民就心怀愁怨。一年不收,家家饥寒,这都是地方官引导无方的结果。主管机关应重申旧令,严加监督执行。类似的诏令,几乎各朝都有。除了一般的号召、要求和督劝以外,对小农的破产流亡还给予了较多的注意。如徙贫民垦起湖田;开放苑囿,租与贫民;把没收罪犯人家的土地分赐贫民;令地方官好好安置流民;农民垦荒,给予免若干年租调的优待;减免农民拖欠的租调,贷与种粮,赈灾救济等,屡见不鲜。
  史书上的这些记载,一方面是宣扬封建帝王的德政,另一方面也说明他们关心赋役来源。虽然如此,这些措施对农业的发展也会有些积极影响。
  这时,农业生产技术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原来,江南主要是用 火耕水耨的方法进行耕作。东晋以后,铁犁、牛耕渐渐推广。梁武帝为了放水淹驻在寿阳的魏军,派康绚在淮水上作浮山堰,将京城东、西二冶所存数千万斤铁器,全都倾倒河中。这些铁器, 大则釜■(xín,音寻思之寻,大釜),小则鋘(húa,即铧)锄。 ①库存这样多的铁鋘和铁锄,说明铁农具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不过,因为铁器难得,当时人仍较珍视。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宋将申元吉破魏重要军事据点碻磝城,获得大量战利品,其中便包括 铁三万斤,大小铁器九千余口。 ①牛耕也在逐步推广。宋孝武帝和明帝时期,在农耕即将开始的春天,都曾下诏禁止太官宰牛。太官是少府卿的的属官,负责皇帝的膳食。皇帝於春耕前下诏禁杀牛,象征重农之意。也反映牛在农耕中的重要地位。宋王玄谟为徐州(今江苏徐州)刺吏,以百姓饥馑,散私谷十万斛,牛千头赈饥。这些牛,平时必有一部分用于农耕。齐戴僧静为北徐州(今安徽凤阳东)刺史,买牛给贫民令耕种。 ②这里,牛用于耕田非常明确。齐明帝时,徐孝嗣以 军国虚乏 ,建议于淮南及江汉地区大力开展屯田, 田器耕牛 由中央政府按实际需要供给③。尽管此事没有施行,但它依然明确地告诉我们,农业已广泛用牛耕田。不过,应该注意一点,这里所举三例都说的是长江以北地区。江南如何呢?齐末南郡(今湖北江陵)太守萧颖胄响应萧衍起兵,曾 发百姓车牛 ,说明当时民间有牛,用它驾车,自然也可以用它耕田。萧颖胄给萧衍献很多粮、钱、盐,但牛只有两头。萧景先临终遗嘱:有 牛数头 ,二头交国家,一头送太子。齐明帝将自己常骑的白■牛赏给萧颖胄。这些事例说明:江南牛少,多用于驾车、骑乘,甚至达官贵人也常用牛代步。其用于耕田者当不及江北那样普遍。
  南方,江河湖泊,纵横交错,水资源丰富;但水旱不时,经常闹灾。为了保收、增收,地方官在屯垦的同时,多能注意修筑配套的水利工程,灌溉农田。这些水利工程,对农业增产起了保证作用。(将在下面各地经济开发中作具体说明)
  ①   《宋书》卷九十五《索虏传》。
  ②   《南齐书》卷三十《戴僧静传》。
  与汉魏比较,这一时期南方农业经济的一个重要变化是作物种类的增多。在两汉,江南的农作物主要是水稻,而此时则有稻、麦、黍(黏谷)、粟(谷子)、菽、麻,以及其他各种杂谷。它们在播植时间上和耕地的利用上,可以与水稻交错进行。这样,土地的利用率和粮食的产量,在总体上就会大大提高一步,使南方的农业生产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宋元嘉二十一年(公元444年)七月下诏说: 近来农稼受损,除了水旱灾害外,也由于未能因时因地种植。自今,南徐、兖、豫三州及扬州之浙江(今浙江富春江及其上游)以北各郡,皆督令种麦,以救粮谷之缺乏。尽快运鼓城、下邳等地现存麦种,交刺史贷与贫民。徐、豫二州的许多地方宜于种稻,而百姓却习惯种植陆地作物;可通知二州考察各地旧有水利工程,已崩坏者应及时修补,并督课百姓耕垦,为来年丰收作准备。 ①孝武帝大明七年(公元463年)九月又下诏: 浙东干旱,稻稼多伤;种植二麦尚不为晚,加之最近连续下雨,可通知浙东各郡抓紧种麦,贫无麦种者,官府宜酌情贷给。 ②宋周朗建议,凡不是火耕水耨之田,皆种豆、麦。由此可见北方作物在南方有逐渐扩大的趋势。北方陆地作物的大量移植到南方,有利于土地的充分利用,粮食产量的增加,对缓解春荒也有好处。
  北方传到南方的另一种生产技术,便是区种法。区种法本西汉成帝时汜胜之总结出的一种精耕细作的耕作方法,通过深耕细作、肥水充足适当,使产量成倍增长。西晋末河内积县(今河南济源县)名士郭文避乱南渡,住在今杭州西数十里的无人山谷中 区种菽麦,采竹叶木实,贸盐以自供。 ①竹叶可入药,木实野果可食,拿到市场售出后买盐,加上自己种的麦、豆就可以活命了。他不仅供自己食用,还有 余谷 救济附近的穷人。嵇康说区田亩产 可百余斛 ②,这虽不一定可信,但这种方法能高产应该无疑。它在南方的传播情况如何,因无记载,就不好妄言了。
  生产技术的进步,水利的兴修,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也提高了。东汉时,仲长统说肥瘠土地平均亩产3斛,良田高些,瘠土则少于3斛。汉末,钟离牧在永兴(今浙江肖山县)种稻20余亩,舂米60余斛,平均每亩得米三斛。
  按谷二米一计,则亩产谷6斛。
  ③   《南齐书》卷四十四《徐孝嗣传》。
  ①   《宋书》卷五《文帝纪》。
  ②   《宋书》卷六《孝武帝本纪》。
  ①   《晋书》卷九十四《郭文传》。
  ②   嵇康《养生论》。《嵇康集译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 47页。
  梁夏侯夔在寿舂立苍陵堰,溉田千余顷,得谷百余万斛,平均亩产十斛,大概是属于 良田 了。宋雷次宗说豫章郡(今江西南昌市)江西岸有盘石,其下有良田,极膏腴者,一亩二十斛。 ③那时的1斛相当于今日2斗多;20斛则相当今之4石,产量是相当可观了。当然,这是膏腴上田的产量,至于一般土地,亩产五、六斛也就不错了。
  由于生产技术的改进和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士庶地主都储存大量粮食。宋周朗说: 今长江以南,到处都是丰收……现在可令民得爵:凡能向国家缴纳供五十人吃一年的粮食者,赏爵一级;不过千家,便可得养近十万人吃一年的粮食,然后让接受口粮的人到淮南去屯田。 ④周朗说 不过千家 即可得近十万人吃一年的口粮,意思是说:平均一个地主一年所能输纳的粮食不止五十人的年食量,而可能是加倍。按当时每人每日五升食量计算,每人月食米一斛五斗,按每斛谷出五斗米计算,折谷三斛,年食量则为36斛,百人则为3600斛谷。当然,这是平均数,有的大地主剩余粮食可能更多。宋明帝时,因为战争屡起,财政困难,又许民上米、钱、杂谷得官,标准如下:
  米200斛300斛400斛500斛700斛
  钱5万8万12万15万20万
  杂谷500斛1000斛1300斛1500斛2000斛
  得官边远县令。
  五品正令史,或四品在家。
  四品正令史,或三品在家。
  三品正令史,或署内监在家。
  边远郡守或署诸王国三令在家①。
  这次赐入米、钱、杂谷者为官,主要是针对庶族地主的,说明当时庶族地主中许多人都有大量的粮食。这是农业发展的标志之一。
  4。南方开发的概貌
  自公元317年司马睿于江东立国,到公元589年隋灭陈,东晋南朝共经历了270多年。如果再加上孙吴(公元222- 280年)的59年,则六朝共经历了330多年。在这三个多世纪中,由于各族人民的辛勤劳动,共同开发,南方的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以下,让我们按西晋的行政区划扬、荆、梁益、交广几个大区作个考察。
  ③   《太平御览》卷八二一引《豫记》。
  ④   《宋书》卷八十二《周朗传》。
  ①   《宋书》卷八十四《邓琬传》。
  ①   《晋书》卷九十二《伏滔传》。
  扬州:西晋时的扬州包括今江苏大部,浙、闽、赣的全部和鄂、皖的各一部。苏皖的淮南地区,处江、淮之间,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两汉时已有一定的基础。汉末、三国间,淮南成了魏吴争夺的焦点,曹魏在淮南大兴屯田,兴修水利,成为重要的粮食产地。西晋末,北人南下,许多人停留在这里,利用旧有的灌溉工程,开发淮南。东晋的伏滔说:寿春有 龙泉之陂,良畴万顷.因为土地已经开发,地主阶级逐渐壮大, 豪右并兼之家,十室而七。 ①刘宋元嘉初,刘义欣镇寿春,派人修理年久失修的堤坝,引淠水入陂, 良田万余顷 得以灌溉②。直到元嘉末,一直保持着发展的势头。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宋魏战争,淮南遭到严重破坏。齐、梁时期,依然惨淡经营淮南,寿春附近,有 陂田之饶 ;阳平不鳖(今江苏洪泽县南) 田稻丰饶 ③,在一些地区仍然维持一定水平。齐在齐郡(今江苏六合南)垦废田二百余顷,决沈湖灌溉④。梁在豫州修苍陵堰(芍陂附近),溉田千余顷,每年收谷百万石⑤。不仅官府,私人也在这里垦辟。河东(今山西夏县)人裴之横,自曾祖父起流亡南下,寓居于寿春。之横少好交游,不事产业,兄之高特为他作窄被、蔬食来激他。之横遂发奋图强,与僮属数百人,于芍陂大营田墅,遂致殷积。 ⑥像他这样寓居淮南的侨人,开发致富者,必不止裴之横一人。
  建康是六朝的都城。历朝对以建康为中心的京畿地区都苦心经营,东晋在曲阿(今江苏丹阳)立新丰塘,溉田八百多顷。宋在湖熟(今江苏湖熟)
  起废田四千多顷。又向京口(今江苏镇江),姑熟(今安徽当涂)移民开垦。
  齐在句容(今江苏句容)修赤山塘。陈时,京东的丹徒、兰陵二县因涨水形成沙田千顷,当即有人建议耕垦。梁末,姑熟地区已是 良田美柘,畦畎相望,连宇高甍,阡陌如绣 了①。
  吴郡、吴兴、会稽三郡,号称 三吴 ,当时人比之两汉之三辅、三河,是东晋南朝的财政基地,经济发展尤为突出。东晋在吴兴乌程(今浙江湖州)
  筑荻塘,溉田千顷。宋又在乌程筑吴兴塘,溉田二千余顷。宋孝武帝不顾大臣们的反对,把山阴(浙江绍兴)的贫民迁到浙东沿海的余姚、鄞、鄮三县开垦湖田, 并成良业 ②。会稽郡 带海傍湖,良畴亦数十顷,膏腴上地,亩直(值)一金,鄠、杜之间,不能比也。 鄠音户,今已改为户。户、杜是西汉京城长安附近两个土地最肥沃的县,而会稽的数十万顷,有的又超过它们,可见会稽土地之肥沃了。梁沈约说:江南立国,土地辽阔,但 外奉贡赋,内充府实,止于荆、扬二州。 而扬又以丹阳、吴郡、会稽最发达, 地广野丰,民勤本业,一岁或稔,则数郡忘饥。 ③由此可见这些地区开发之广度与深度了。
  丹阳、吴、会的发展,带动了今浙江西部和南部的进步。临海、东阳(今浙江金华)、新安(今浙江淳安西北)等地也逐渐开发。梁在临海乐安县(今浙江仙居) 堰谷为六陂以溉田 ④。经济开发的结果,出现了像刘瑱那样有 资财巨万 的大地主⑤。东阳《隋书地理志》把它列入吴、会一类, 川泽沃衍,有水陆之饶 的富庶地区。土豪留异,世为东阳著姓,梁陈之际,曾运大批粮食支援陈文帝。新安(今浙江淳安)地处山区,梁张率为新安太守,
  一次便自郡送三千石米到吴郡老家。郡中豪强程灵洗, 性好播植,躬勤耕稼,至于水陆所宜,刈获早晚,虽老农不能及也。 ①如此熟悉耕艺的大地主,自然是当地农业发展的产物。湖南的松阳县,也修建有通济堰,观阮堰等水利工程。至梁代,永嘉(今浙江温州)已成为 东南之沃壤,一都之巨会。 ②新安、乐安、永嘉,以及松阳等地发展,反映了丘陵及谷地都已渐渐开发。
  ②   《宋书》卷五十一《刘义欣传》。
  ③   《南齐书》卷十四《州郡志上》。
  ④   《南齐书》卷五十三《刘怀慰传》。
  ⑤   《梁书》卷二十八《夏侯夔传》。
  ⑥   《梁书》卷二十八《裴之横传》。
  ①   《陈书》卷五《宣帝记》。
  ②   《宋书》卷五十四《孔灵符传》。
  ③   《宋书》卷五十四《孔灵符传》。
  ④   《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二十七。
  ⑤   《陈书》卷三十三《王元规传》。
  与浙江相邻的,南为闽中,西为鄱阳湖及赣江流域。闽中, 东晋南渡,衣冠士族多萃此地以求安堵。 ③其中,林、黄、陈、郑,号为 闽中四姓.侯景之乱时,浙东灾荒, 而晋安(今福建福州市)独丰沃 ,陈宝应就从海路攻浙东,又载米粟与浙东贸易,由此大发横财。可见福州开发之一斑。
  鄱阳湖周围及赣江流域,《隋书》说:豫章郡(今江西南昌市) 君子善居室,小人勤耕稼.又说: 一年蚕四、五熟,勤于纺绩,亦有夜浣纱而旦成布者,俗呼为鸡鸣布。 从此可以想鄱阳湖周围小农勤于耕织的情况。豫章又是优质米产区, 稻米之精者,如玉映彻于器中。 ④豫章之周昙朗,临川南城(江西南城东南)之周迪,皆是当地著名豪强。侯景之乱,迪同族人周续起兵反景,迪募乡人响应。周续 所部渠帅,皆郡中豪强.这批 豪强 的出现,反映临川开发已久,大概是山越、宗部开发的贡献。
  荆州:西晋时的荆州以洞庭湖为中心,包括今两湖地区和河南的西南部,以及川、陕、赣的各一小部分,东晋南朝的荆、湘、郢、雍四州之地。说到六朝经济,一般总是强调荆、扬二州。梁沈约,一则说 外奉贡赋,内充府实,止于荆、扬二州 ;二则说 荆城跨南楚之富,扬部有全吴之沃,鱼盐柟梓之利,充仞八方,丝绵布帛之饶,覆衣天下。 ①这里都说可与扬州并驾齐驱的只有荆州。江左大镇,莫过荆扬 ②。这里所说的 荆 是荆州首府江陵, 扬 指扬州首府丹阳,即建康。江陵西通巴蜀,东连吴会,北达襄樊,南极湘沅,是四通八达的一大都会。江陵附近的上明(今湖北枝江西南对岸), 以田地肥良,可以为军民资实 ③。江陵西北的沮水西岸, 田土肥美 ,皆成良田。梁与魏通和罢义阳(今河南信阳)镇兵后, 江湖诸州并得休息,开田六千顷。三年之后,仓廪充实。 ④萧憺为荆州刺史,也曾 广辟屯田 ⑤。湖州治长沙,本自荆州分出。湖州 民丰土闲 ,开发潜力很大。
  齐末,长沙太守刘坦运30万斛米支援萧衍起兵。梁张缵为湖州刺史, 在政四年,流民自归。户口增益十余万。 ⑥孙谦在零陵作官, 常勤劝课农桑,务尽地利,收入常多于邻境。 ⑦华皎作陈朝的湘州刺史,搜得大批粮食、竹、木、油、密、脯、米等送到建康⑧。汉水流域原属荆州,淝水战后始侨立雍州于襄阳,宋正式置立雍州。 襄阳左右,田土肥良,桑梓野泽,处处而有。 ⑨东晋初,桓宣镇襄阳,以他在淮南的旧部曲为主体设立义成郡,又招怀流亡,劝课农桑。他以车载锄犁,或亲自耘草于陇亩,田畴垦辟,甚得众心。 胡亡氐乱(后赵瓦解和符坚败于淝水)之后,北人又一再南下,也多留驻襄阳,因此于襄阳附近又设立了一些侨郡县。如在襄阳设立京兆郡,其西北置扶风郡,西南置安定郡,东南置冯翊和天永等郡。因为处于对敌前线,历任官长都比较重视发展生产。宋张邵在襄阳 修立堤堰,开田数千顷,郡人赖之富赡。 ①刘秀之作襄阳令,修治六门堰,溉良田数千顷②。沈亮作南阳太守,修复从前遗下的石堰,又修治马人陂, 民获其利。 ③所有这些,都反映原荆州地区的普遍开发。襄阳地区本有发展之良好基础,只是由于处于兵家必争之地,几度易手,发展也受到了影响。
  ①   《陈书》卷十《程灵洗传》。
  ②   《全梁文》卷五十六载左迟:《永嘉郡教》。
  ③   《通鉴》卷一百十三元兴二年八月注引宋白曰。
  ④   《太平御览》卷八二一引《豫章记》。
  ①   《宋书》卷五十四传论。
  ②   《南齐书》卷十五《州郡志下》。
  ③   《南齐书》卷十五《州郡志下》。
  ④   《梁书》卷三十二《陈庆之传》。
  ⑤   《梁书》卷二十二《始兴忠武王憺传》。
  ⑥   《梁书》卷三十四《张缵传》。
  ⑦   《梁书》卷五十三《孙谦传》。
  益州:在西晋泰始二年以前,益州包括今巴蜀、汉中和云、贵等地;其后,遂分为梁、益、宁三州。益州,尤其是以蜀郡为中心的川西平原地区, 沃野千里,土壤膏腴 ,物产丰富,号称 天府.秦汉时,益州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汉末,庞统对刘备说: 今益州户口百万,土沃财富,诚得以为资,大业可成也。 ④然自汉末以后,益州也进入政局动荡的时期,政权频繁易手,大小战争不断,影响益州经济的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它具有一些发展生产的有利条件,经济发展仍然保持着一定的水平。晋末,关陇氐羌反,晋曾以鹿车(小车)载成都米以供军需。天水等六郡饥荒,十余万人流入汉中,官吏就上表说: 蜀有仓储,人复丰稔,宜令就谷。 他们至蜀后,立即得到开仓赈济,继而 随谷佣赁 ,赈饥问题比较快地解决了,说明蜀中确实比较丰实。成汉时, 海内大乱,而蜀独无事,故归之者相寻(续)。……
  事少役稀,百姓富实。 ①公元342年,桓温灭成汉,到公元413年晋朱龄石灭益州割据者谯纵,中间60余年,政局动荡,生产破坏。此后,蜀土安定,至元嘉年间,逐渐兴旺起来。元嘉九年(公元432年), 仇池大饥,益、梁丰稔。 ②远方的商人带上 百万 资本到蜀土经商。元嘉二十二年(公元445年),陆徽为益州刺史, 民物殷阜,蜀土安悦。 ③元嘉二十五年(公元448年),刘秀之作梁、南秦二州刺史,镇汉中,因 梁、益二州土境丰富,前后刺史经营聚蓄,多者致万金。所携宾僚并京邑贫士,出为郡县,皆以苟得自资。 ④这一批 京邑贫士 是特意来到梁益搜刮百姓的。以上的情况,说明益州虽历经战乱,但经济依然保持着一定的发展水平。当然,就整个益州而论。各地的发展并不平衡,以成都平原为中心的蜀地发展最快,梁州次之,宁州又次之。
  ⑧   《陈书》卷二十《华皎传》。
  ⑨   《南齐书》卷十五雍州条。
  ①   《宋书》卷四十六《张邵传》。
  ②   《宋书》卷八十一《刘秀之传》。
  ③   《宋书》卷一百《自序》。
  ④   《通鉴》卷六十六建安十六年。
  ①   《晋书》卷一百二十《李特载记》。
  ②   《宋书》卷七十八《肖思话传》。
  ③   《宋书》卷九十二《陆徽传》。
  ④   《宋书》卷八十一《刘秀之传》。
  交广二州:汉代于今两广、越北立交州,至吴分交州立广州。宋明帝又割交、广立越州。交、广地域辽阔,民族复杂,统治松散。 广州诸山并俚、仃,种类繁炽。 ⑤西晋的陶璜曾说过,当地人多不著籍,也不输纳课役, 广州南岸(即西江及其上游以南以区)周旋六千余里,不宾属者乃五万余户,及桂林(今广西柳州东南)不羁辈复当万户,至于服从官役,才五千余家。 ⑥五千对六万,十分之一不到,余下的十分之九不 服从官役 ,可见当时统治的薄弱。这是交广地区的第一个特点。其次,两晋南朝的统治者害怕南方各族人民掌握冶铸技术,制造武器,反抗他们,所以特别强调防止冶铁技术传给南方各族人,陶璜切切的告诫他的部将,断绝与夷越人的盐铁贸易就可以打败他们。但是,实际上还是禁绝不了。东晋庾翼执政时,三吴人为避赋役多逃往广州,广州刺史邓岳大兴冶铸, 诸夷因此知造兵器 ①,农具便更不用说了。早在东汉任延作九真(越南北部)太守时便已教农犁耕,如今又学制造农具,生产力便提高了一大步。广州的俚人, 巢居岸处,尽力农事 ②,陈徐陵为广州刺史欧阳頠作《德政碑》曰: 工贾竞臻,粥(同鬻,卖)
  米商(贩卖)盐、盈衢通肆,……市有千金之租,田多万箱之咏。 ③这里, 万箱之咏 有夸张成分,但米同盐一样,成为市场的主要商品,也反映农业有一定的发展。据载,交州的水稻,一年两熟,米不外散,恒为丰国。 ④当然,也有不从事农耕的地方。西晋的陶璜说合浦(今广西合浦西北)土地瘠薄,无人种田,百姓皆以采珠为业,贸易往来,以珠换米。这至少说明合浦的沿海一带,农业还非常落后。不过,从广义上说,开展采珠业,也是一种开发。广州地近海, 外接南夷,宝货所出,山海珍怪,莫与为比。 ⑤因此,广州的海外贸易特别发达,这在下面的商贸一节还要提到。
  ⑤   《宋书》卷九十七《夷蛮传》。
  ⑥   《晋书》卷五十七《陶璜传》。
  ①   《晋书》卷七十三《庾翼传》。
  ②   《隋书》卷三十一《地理志下》。
  ③   《广东通志?金石略》。
  ④   《水经注?温水注》。
  ⑤   《南齐书》卷十四《州郡志上》。
  (三)东晋南朝的手工业
  1。工官和工匠
  西汉时,修建归将作大匠,盐、铁归大司农,器物的制造归少府。土木修建这里暂且不谈,盐、铁的属领关系变化较大,下面将谈到,这里着重谈一谈少府。少府是官手工业的主要管理机构。它所属的考工室掌管武器及其他器物的制造,东、西织室管纺织,尚方管禁物(官府严格控制的器物)制作,御府掌作天子衣服,东园主管棺椁等陵内器物的制造……。东汉继承西汉的制度,只是盐铁划归所在郡县,负责武器制造的考工令划归了太仆。两汉之后, 魏、晋继及,大抵略同。爰及宋齐,亦无改作。梁武受终,多循其旧。 《隋书?百官志》的这一段话,是说汉晋南朝的官制一脉相承,大体未变。既然整个官制如此,工官自然也不会例外。实际的情况是:在名称和隶属关系上,不时地有小变,短时的变,但无大变,在汉、晋少府属官中变。如冶铸,汉魏之际一度划归地方,西晋时又划归卫尉,领冶令(凡产铜铁之地皆置冶令)39,冶铸工匠5350户,皆在江北。在江南的梅根(今安徽贵池县)和冶塘二冶,则由扬州管理。东晋不设卫尉。冶铸及兵器制造又划归少府所属的冶令和尚方,其中最重要的是建康的东、西二冶(宋齐时设南冶,后废)。东晋哀帝时一度废置少府,其所属机构,或划归丹阳尹,或归相府。刘宋建国后,将相府所辖的作部划归尚书省,称为左尚方,东晋原来的尚方称为右尚方,皆掌兵器制造。又将相府所辖专门制作金银器物、珠宝镶嵌和织作绫罗锦绣的细作署划归门下省管辖。孝武帝大明(公元457-464年)中,又改细作署称御府,后废帝又改御府称中署,隶属于右尚方。总之,在东晋南朝的文献中,尚方、细作署、御府、中署等,都是官手工业的管理机构,都是从汉代少府所属的机构演变而来。有时,它们的分工相当细,名目也比较多。除了前面已经提到的以外,其他如平准令掌染署,甄官掌造砖瓦、玉石,炭库负责烧炭和储存,纸官负责造纸,典船负责造船,等等。中央之外,地方也遍设手工作坊。东晋承东吴之后,在产盐和各类金属的郡县设冶令和盐官。各地方政府也设立作部。宋刘式之作宣城太守,规定一人逃亡,抓不着,相连坐的五家和里中的小吏便要被送到州的 作部 去劳动。
  宋竟陵王刘诞在广陵(今江苏扬州市)谋反,因为兵力不足,便 赦作部徒 为兵,帮他作战。这说明州郡都有 作部.
  ①   《三国志》卷四十八《孙休传》。
  ②   《太平御览》卷七百六十五引。
  东晋南朝的工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继承前代,向民间征发。吴国的交阯太守曾征发 手工千余人送建业。 ①东晋王羲之曾说:百工因受到过分的役使, 家户空尽,差代无所 ,在役工人病故或逃亡,连个顶补的人都找不到。宋宣城郡历任太守到任, 多发调工巧,造作器物.这些 百工 、 工巧 ,自然都是民间工匠。若属修建之类的工匠,活动比较自由,如刘宋时的木工郭原平便是到处作匠。但若是作器物出卖,则必须向主管官吏申报备案,然后才能制作出售。如《晋令》规定:作漆器出卖者,须先向主管官吏报名,才能制作。漆器作好后,必须用红漆写上制作年月,工匠姓名②。工匠的第二个来源是招募。东晋时,王弘向司马道子建议屯田,说南冶有 募吏数百 ,屯田也可以仿效南冶那样招募逃亡山湖之人。工匠的第三个来源,也是主要的来源,是罪犯及其家属。以刑徒补充官府作坊工匠,渊源久远。曹丕代汉时,有一名叫刘朱的老妇虐待儿媳,有三人先后被逼自杀。
  刘朱被判减死罪一等, 输作上方 ,即到尚方管下的官手工作坊去劳作。
  东晋王羲之曾建议:将减死罪及判五年徒刑的人充作 百工 ①。刘宋时规定:凡是 反叛、淫盗,三犯(一事三犯)补冶士 ②。这些都是以罪犯补充工匠的具体记录。此外,还用奴婢补充手工工匠。如用官婢作贵族们穿的贴身内衣便是。当时,工匠地位低下。晋、宋之世,上自公卿,下至奴婢,服饰共分六等, 骑士卒百工人 列在第五等,在奴婢、衣食客之上③。自魏晋以来,兵士地位低下,高于奴婢,低于平民,百工地位也是如此。只是由于工匠日益减少,由于他们不断地逃亡和斗争,到南朝后期,他们的地位才逐渐有所改善。南齐建武元年(公元494年)十一月诏书规定: 细作、中署、材官(掌木材及木器制作)、车府,凡诸工可悉开番假,递令休息。 ④在梁朝,梁武帝曾说:凡兴建营造的工人, 皆资雇借,以成其事。 ⑤陈宣帝太建二年(公元570年)诏书:凡 巧手 在服役中死亡或老病,不再从工匠家中征人顶补⑥。享受 番假 ,给予雇值,工匠病老,死亡不再顶补,虽然只行之于局部,但也反映了工匠地位之改善。
  2。手工业发展概况
  人口的增加,农业的发展,战争的需要,促进了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
  概况如下:(1)纺织业颜之推说: 生民之本,要当稼穑而食,桑麻以衣。 ⑦一个吃饭,一个穿衣,是人生活中的最重要的两件大事。吃饭问题前面已经讲过,这里再讲穿衣问题。东晋南朝时期,纺织业还是比较发达,原因除了它是人生所必需外,还因为政府征收调要丝、绵、麻、布、绢;有的地区以谷帛作货币,也促进了纺织业的发展。布的原料是麻、葛、蕉等。南方的布很早就有名,柔软细密,凉快舒适。东汉时,吴人陆续穿越布单衣,光武帝很喜欢,从此越布成为贡品。养蚕技术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豫章(今江西南昌市)等地, 一年蚕四五熟 ;永嘉(今浙江温州市)一年可出 八辈蚕.这 八辈蚕 ,并不是同一种蚕相继产卵、成虫、吐丝八代,而是数个品种的蚕,经过不同的技术处理,在不同的时间成虫、吐丝、产卵。其中包括■蚕二代,爱蚕二代,寒蚕二代,外加柘蚕和四出蚕共 八辈 ,在三至十月间分七批(■蚕第二代与柘蚕同时》吐丝。即或如此,也反映养蚕技术的进步①。当时的中央政府鼓励农民种桑养蚕,宋文帝多次下诏: 蚕桑麻纻 , 耕蚕树艺 ,都要 各尽其力.梁朝的沈瑀作建德县(今浙江建德县)令时,规定每个成年男人要种十五株桑,四株柿或梨、栗,妇女减半。
  ①   《晋书》卷八十《王羲之传》。
  ②   《宋书》卷三《武帝纪下》。
  ③   《宋书》卷十八《礼志五》。
  ④   《南齐书》卷六《明帝纪》。
  ⑤   《梁书》卷三十八《贺琛传》。
  ⑥   《陈书》卷五《宣帝纪》。
  ⑦   《颜氏家训》卷一《治家》。
  ①   《太平御览》卷八百二十五引《永嘉郡纪》。
  自从马钧改进织机之后,生产率也提高了一步。豫章勤于纺织的妇女, 亦有夜浣纱而旦成布者,俗呼为鸡鸣布。 ②有一首《古艳歌》说: 为君作妻,心常恻悲,夜夜织作,不得下机,三日载匹,尚言吾迟。 ③这个妇女很勤快,三天织成一匹,丈夫还嫌她织得慢。一匹四丈,三日成匹,则一日一丈三尺余,可能是当时效率较高的了。丝麻之外,还有一种吉贝,即木棉,也可以用来织布。但当时的木棉布在国内还很少生产,只在今云南的少数民族( 哀牢夷 )地区有生产,其余则来自林邑和扶南。
  在这一时期,在南方的大部分地区,丝织品生产都不及麻布那样普遍。
  在西晋以前,江南的丝织业还比较落后,高级丝织品的生产,只有益州比较发达。宋山谦之说: 江东历代尚未有锦,而成都独称妙。故三国时,魏则市于蜀,而吴亦资西道。 ①当时,无论南北,纺织巧手都比较缺乏,争夺工匠的斗争也比较激烈。早在汉末,孙策袭击袁术的皖城,得术 百工 等,皆迁往江南。晋灭吴后,宣布吴国 百工 等愿渡江北迁者,免徭役20年,刘裕灭后秦,又 迁其百工 于建康,于斗场设织锦署,从此江南才有了正式的织锦机构。这种对工匠的从北到南,又从南到北的反复迁掠,反映了工匠的紧缺。不仅对立政权之间互相争夺,而且在国内也禁止私藏工匠。宋朝廷讨伐刘诞叛乱,把 名工细巧,悉匿私第 列为罪状之一。当时,官府库存丝织品比较多。就以军服来说,原来军服多著铠,后来便改穿绢绵作成的袍袄和   裆(背心)。站岗巡逻,防卫迎送,白天御寒,晚上睡眠,都穿绢绵制的袍袄,不到一年便破坏不堪,其用量之大,可以想见。侯景将叛,从寿春上书 启求锦万匹,为军人袍。 梁武帝听亲信朱异的话,说御府所藏之锦,是作赏赐之用,不用作边城军服,因而拒绝了侯景的请求,加速了侯景叛乱的爆发。官府库藏大量绢布,主要是调自民间。宋沈怀文说:少府仓库里的绢, 年调钜万匹,绵亦称此(即与调绢数相当).百姓为了输调, 买绢一匹至二三千,绵一两亦三四百。 贫者买不起,则 卖妻儿 ,甚至 自经死 ②。因为绵绢贵,所以种桑养蚕,纺织绢帛的也越来越多;但是,即或加倍努力生产,绢价始终居高不下。布则不同,自东晋以来,不断下降。
  据南齐的萧子良说:宋初,布匹值一千,元嘉时降至六百;至齐, 匹裁三百 ,最低时, 入官好布,匹堪百余。 ①南齐时布价减降,除了因货币少, 钱贵物贱 的因素外,产量增加也是原因之一。齐武帝时,因为丰收,命中央和各州共出钱10060万,购买米谷布帛纹绢丝绵等,反映当时纺织业之盛。就整个南方来说,荆、扬、益三州最盛。沈约说:荆扬二州, 丝绵布帛之饶,覆衣天下 ②。益州 人多工巧,绫锦雕镂之妙,殆侔于上国。 ③
  ②   《隋书》卷三十一《地理志下》。
  ③   《太平御览》卷八百二十六引。
  ①   《太平御览》卷八百十五引《丹阳记》。
  ②   《宋书》卷八十二《沈怀文传》。
  ①   《南齐书》卷二十六《王敬则传》。
  ②   《宋书》卷五十四史臣曰。
  ③   《隋书》卷三十一《地理志下》。
  (2)冶铸和煮盐冶铸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部门。铸钱用的铜,铸造武器和生产工具的钢铁,服饰器玩用的金、银,都离不开冶铸。如前所述,西晋时卫尉领冶令39,冶工5350户,主要集中在江北。东晋南朝时,没有完整的统计数字,但从记载看,冶址似乎也不少。京师建康有东、西二冶,宋、齐时省西冶置南冶。《宋书?王弘传》还提到 留铜官大冶及都邑小冶 ,也在京师城内。丹阳自古就是铜的产地。京南的永世县南百里有铁岘山,周广近二百里,出铁,为扬州重要冶铁基地④。石头城附近有冶城寺;寺以冶城命名,当是冶铸集中之地⑤。剡(shàn,音善)县(今浙江嵊县西南)三白山 出铁,常供戎器。 ⑥晋、宋两朝曾在吴县(今苏州市)光福山附近采铜⑦;梁朝曾在今江苏溧水县东南的芦塘山开采铜、锡。总之,扬州境内的矿址还比较集中。扬州之外,冶铸矿址较多的便是益州了。据《续汉书?郡国志》记载,后汉时,巴蜀产铁者7处,产银、铜各4处,锡3处,铅2处,金1处。蜀汉时,设司金中郎将,专主冶铸。东晋南朝时,宋益州刺史刘道济,在蜀立冶。 一断民私鼓铸,而贵卖铁器 ①。齐武帝时,一度派人到益州严道县(今四川荣经县)蒙山下采铜铸钱,得钱千万②。梁天监年间,张齐作巴西太守, 立台传,兴冶铸,以应赡南梁(州)。 ③萧纪在蜀十七年, 内修工商盐铁之功,外通商贾远方之利,故能殖其财用,器甲殷积。 他从益州回建康船上的货物是黄金万斤,白银五万斤,还有同样价值的锦、缯、罽(ji,音记,毛料)、采(同綵,有颜色的丝织品) 等④。刘悛作益州刺史, 在蜀作金浴盆 ,还有与作金浴盆用金一样多的各种金器。他们在蜀获得如此之多的金银和金银制品,说明益州的金银开采一定可观。
  荆州武昌大冶白雉山有铜矿,南朝历届政府都曾在此采铜⑤。江夏郡(今湖北武昌)的北济湖本是一个冶塘湖,宋元嘉初曾在此以水力鼓风冶铁。在广州,东晋邓■作广州刺史, 大开鼓铸,诸夷因此知造兵器。 ⑥这是说,冶铸技术在岭南的少数民族地区也推广了。始兴郡(今广东韶关市)银矿有银民三百户,专门从事采银。南朝的货币,在大部分地区用铜钱或谷帛,只有岭南地区用金银。这也反映了交、广地区采金银业的发展。
  ④   《太平御览》卷四十六引山谦之《丹阳记》载《永世记》。
  ⑤   《陈书》卷十二《徐度传》。
  ⑥   《太平御览》卷四十六引《南徐州记》。
  ⑦   《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四。
  ①   《宋书》卷四十五《刘道济传》。
  ②   《南齐书》卷三十七《刘悛传》。
  ③   《梁书》卷十七《张齐传》。
  ④   《南史》卷五十三《武陵王纪传》。
  ⑤   《太平寰宇记》卷一百十二。
  ⑥   《晋书》卷七十三《庾翼传》。
  当时,铜的产量不高,钢、铁产量似乎可观。南齐时 钱贵 ,梁武帝罢铜钱、铸铁钱,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铜原料不足。反之,钢、铁产量似乎较高。孙权在武昌山冶铸, 作千口剑,万口刀 ;梁武帝罢铜钱用铁钱后,因为 铁贱易得 ,故盗铸者众,以至 所在铁钱,遂如丘山 ;梁武帝修浮山堰,以数千万斤铁截流;这些都说明铁的产量较高。从冶炼技术来说,自后汉、三国以来的水力鼓风(水排)冶铸技术,已在推广。武昌附近最大的冶铸基地——冶塘便是用水力鼓风。史书上都说,用水排比用人排或马排效率提高三倍。炼钢术有新的进步。梁陶弘景说当时有一种 杂炼生(生铁)、鍒(熟铁) 以作 钢铁的方法,即将生铁和熟铁放在一起冶炼,生铁熔点低,先化,渗入到熟铁中,经过生熟交熔,取出锤炼,如此反复多次,把铁中的杂质去掉,便可成为作刀、镰的钢铁。近代是用化学方法去掉铁中杂质,而古代则是用物理的,即锤炼的方法。好的钢铁都是经过反复锤炼。梁朝 公家(官冶)自作百炼 ,百炼钢大概就是经过反复锤、炼而形成的钢。当时,还有一种灌钢法。大致将生铁熔液浇灌在熟铁中,经过技术处理,即可成钢。炼钢技术的另一个进步是 淬(热处理) 的改进。用什么液体淬,淬多少时间,怎样淬法,对钢的质量影响甚大,而这些全靠经验的积累。经过长期的实践,出现了一批能工巧匠,上虞(今浙江上虞县)的谢平,右尚方师黄文庆都是炼钢、制剑的 中国绝手.煮盐是中国一个古老的手工业部门。东晋南朝时,南兖州的盐城(今江苏盐城县),有盐亭123所, 县人以鱼盐为业,略不耕种。 ①吴郡的海盐(今浙江海盐县), 滨海广斥,盐田相望 ②,益州盛产井盐。据《华阳国志》记载,临江、朐■、汉发,南充各县都有盐井。 巴西充国县有盐井数十.蜀郡各县,一县之内的盐井,少则十余,多则至百;有的地方甚至是 家家有焉.巴郡临江县, 其豪门亦家有盐井.左思在《蜀都赋》中说蜀地 家有盐泉之井 ,虽有夸张,但巴蜀大地盐井甚多,则是事实。
  (3)造船业我国南方河流纵横。水路特别方便,以船为主要运输工具是很自然的事。
  南方的造船业自来就比较发达。三国时,吴国已能建造上下五层、船长20余丈的大船。西晋为了灭吴,在蜀建造大船连舫,方120步(每步6尺),可载2000余人。舫上建木城,开4门,可以骑马在船上驰骋①。东晋末年,卢循率水军攻建康, 戎卒十万,舳舮千计 ②。其中, 八槽大舰九枚,起四层,高十余丈。 ③梁末,侯景叛乱,也有鸼■千艘,每船160人操棹,每边8O人,迅捷如风电④。孙吴时,每艘大船可载万斛,到南朝时可载二万斛,不仅船的数量增多了,载重量也加大了。南方河流多,常打水战,因此修建战船成为造船业的一项重要任务。那时,战船的名目繁多,有飞龙、翔凤、金翅、青雀,艨衝、舴艋等大小战斗船舰。大的战舰,一般都装有拍击敌船的 拍.其法,在船上装一个或数个拍竿,竿头装上可投掷火球、重石的装置,与敌舰接近时施拍,或令敌舰起火,或将敌船击沉。这些,在本书军事卷中将有具体叙述。
  (4)制瓷业瓷器是由陶器发展而来。汉代的釉陶,南方的印文硬陶,都可以发展为瓷器。在江、浙、闽、赣、两广和湖南等广大地区出土的印纹硬陶,胎质细,烧制温度高,质地坚硬,施釉烧制便可成为瓷器。
  ①   《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二十四引《南兖州记》。
  ②   《初学记》卷八《江南道》。
  ①   《晋书》卷四十二《王濬传》。
  ②   《晋书》卷一百《卢循传》。
  ③   《北堂书钞》卷一百三十六引《义熙起居注》。
  ④   《梁书》卷四十五《王僧辩传》。
  瓷器是魏晋南北朝的新兴工业。南方的瓷器以青瓷为代表。青瓷胎质灰白细密,釉呈青色或缥色(淡青),有的杂有深浅不一的绿或微黄,东晋以后的器物上往往加有酱色釉彩斑。但是,它主要特点是釉呈青色,故曰青瓷。
  青瓷大致在三国、西晋时渐渐成熟起来。三国时,吴国的青瓷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这在前面已经讲过。西晋的青瓷,在江苏宜兴的周处墓中发现42件之多,其中的熏炉非常精巧;它们的胎和釉,经过分析,已同南宋官窑瓷器的化学成分接近。青瓷的产地,孙吴时主要在浙江绍兴、上虞一带。东晋以后,重要的产地有萧山的上董,德清的戴家山,余姚的鳌唇山,以及金华、鄞县、永嘉等地。其他如江苏宜兴的丁蜀镇、江西丰城等也是江南青瓷产地。已经发现的青瓷,品类繁多,有钵、盂、壶、罐、盘、碗、灯、熏炉、虎子等,反映瓷器在人们生活中已得到广泛应用。此外,发现作为随葬用的仿生活用品(明器),有人俑、动物俑、仓、灶、猪圈、鸡舍、井、杵臼、米筛、畚箕、扫帚、木桶等,应有尽有。此外,根据近年来的考古发掘,江南各地的制瓷技术都有进步,并各有自己的特点。从釉色看,武昌的翠碧,福州的深脛(深油白),广东的闪黄,都和浙江的青莹一样有特色。
  (5)造纸业自汉代发明造纸术以后,经过一段简牍、缣帛与纸张并用的时期以后,纸张逐渐有取代简、帛之势。这从当时人关于用纸的记录中可见一斑。东晋王羲之作会稽太守,谢安向他要纸,他便将库存的九万张纸全部给了谢安①。
  东晋末桓玄曾下令: 今诸用简者,皆以黄纸代之。 ①此后,用纸更加普遍。
  梁萧纲为太子时给人写信说: 特送四色纸三万枚。 萧绎为湘东王、出为荆州刺史,曾 上武帝纸万幅。又奉简文(萧纲)红笺五千番。 又说: 特送五色(纸)三万枚。 ②我们对这里作为量词单位使用的幅、番、枚究竟有何不同,虽然还不清楚,但动辄数千数万,其产量之高,使用之普遍,是可想而知了。
  这时,不仅纸的产量提高了,造纸技术和纸的质量也提高了。本来,麻、楮(chǔ,音褚,树名,叶似桑,皮可造纸)皮、桑皮、藤皮皆可造纸,但最好的还是藤纸,又称 藤角纸.东晋的范宁就认为土纸不可以作文书,只能用藤皮造的藤角纸。藤纸的著名产地,一是剡溪,二是余杭县的由拳村(今杭州市西由拳山下)。造纸技术进步还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压光。原来的纸凸凹不平,且多有网眼,后来经过压平,纸面平整光滑,白纸则洁白精美。当时人作诗赞美说: 皎白犹霜雪,方正若布棋。宣情且记事,宁同鱼网时。 ③二是染色。前面谈到纸有 四色 、 五色 ,这早在东晋末已经能制作了。桓玄曾 命平准作青、红、缥、绿、桃花纸,使极精。 三是 染潢.即为了防虫蛀,将造好的白纸在黄蘗制成的药液中浸过,便成了黄纸。黄纸是抄写书籍、经卷和其他重要文书的书写材料,这在东晋土断一节中已经讲过,此处不再赘述。
  此外,漆器、制茶等,也有不同程度的进步。从以上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手工业虽然在总体上还不及两汉,但就某些部门如造船、造纸、制瓷,以及冶铸中武器的制造等,都超过了汉代,为隋唐时期手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①   《太平御览》卷六百零五引《语林》。
  ①   同上,引《桓玄伪事》。
  ②   元鲜于枢《笺纸谱》。转引自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海人民出版社 1979 年第一版,上册,第 485页。
  ③   萧詧:《咏纸诗》。
  (四)东晋南朝的商业
  汉代的商业曾有相当的发展,所谓 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 ①,就是对两汉商业发展的概括而又生动的写照。汉末以来,国家分裂,生产破坏,城市萧条,交通阻隔,商业也随之衰落,甚至被说成是进入了中古的自然经济时期。实际情况是:自三国鼎立局面最后确立之后,迄于西晋,随着经济的恢复,商业也在逐步复苏。永嘉之乱后,由于北方人口的大量南迁,政局相对安定,工农业的发展,加上有水陆交通的便利,南方的商业还相当活跃。
  1。市场、商品和商税
  (1)市场说到商业,首先想到的自然是市场。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无论是地主的园、墅,还是男耕女织的个体小农,都带有较强的自给性质。北齐的颜之推说:最好的治家人,要能作到:除食盐以外,家中生活需要什么就应该有什么。这种自然经济思想,乃是当时现实生活的写照。当然,这并不是说人们可以与市场完全隔绝;事实上,也不可能什么都由自己生产,这一点,早在战国时期就被孟子驳斥过了。人们需要交换,因而也需要市场。
  当时的市场,除了城市中的列肆贩卖,摆摊设点的正规市场以外,还有农民的临时集市交易的草市,有军队设的军市,与少数民族交易的夷市,有与界外交易的互市和沿海城市的海外贸易。当时,大大小小的城市几乎都有市场。如六朝都城建康,东晋时有人口4万户,到梁朝便发展到28万户。城中有四市: 建康大市,孙权所立;建康东市,同时立;建康北市,永安(公元258- 264年)中立;秣陵斗场市,隆安(公元397- 401年)中发乐营人交易,因城市也。 ①单是秦淮河以北,便有大市一所,小市十余所②。建康城里的28万户中, 小人率多商贩,君子资于官禄。 城内居民、市场、店铺,与两汉之长安、洛阳不相上下。 京口东通吴、会,南接江湖,西连京邑(建康),亦一都会也。 宣城、毗陵、吴郡、会稽、余杭等太湖周围的大郡,因为 有海陆之饶,珍异所聚,故商贾并凑 ③,这些地方当然都有市场。郡国原无市场的,则特下诏书设立市场。钟离(今安徽凤阳东)郡告无市,宋江夏王、南兖州刺史刘义恭便向宋文帝请求置市,从此钟离郡也有了市场。不仅都城郡国有市,一般县乡也有市。晋吴相争,吴将周浚攻石阳县(今湖北孝感地区),正逢石阳集市,闻吴兵至,皆弃货争先入城,城门几乎都关不上。这是石阳县有市之证。县一般实行定期集市,如巴郡平都(今四川丰都县) 县有市肆,四日一会 ④。那时,县的商人与大中都会的市场有联系。江陵是荆州大镇。随郡(今湖北随州市)人双泰真有才能,荆州刺史沈攸之闻其名,想召他到自己帐下效力,他不肯。后来他到江陵经商,被沈攸之扣留。这说明大都会往往就是周围地区的贸易中心。有些大中城市专设有农产品市场,称为 草市.建康、寿春等地都有这种草市。
  ①   《后汉书》卷四十九《仲长统传》。
  ①   《太平御览》卷八百二十七《资产部七?市》引《丹阳记》。
  ②   《通典》卷十一《食货十一?杂税》。
  ③   《隋书》卷三十一《地理志下》扬州条。
  ④   《水经注?江水注》。
  军市是军中设立的临时市场。三国时,魏、吴都立军市。吴国潘璋 征伐止顿(屯),便立军市,他军所无,皆仰取足。 ①由此可知,军市是随军队的行踪而废置。军市也与民交关,贸易有无。陈时, 军市中,忽闻小儿啼,一市皆惊。 ②说明直到南朝末期仍有军市。
  夷市是专对少数民族设立的市场。东晋陶侃为武昌(今湖北武昌县)太守, 立夷市于郡东,大收其利。 ③互市是官方与 敌国 在边境上的贸易,市场设在两国间的关津口岸。
  这种贸易在晋吴之间、东晋与十六国之间、南北朝之间都曾有过,留在后面再说。
  (2)商品当时,市场上的商品虽不能说应有尽有,但百姓的一般生产、生活用品,贵族、官僚用的奢侈品,大体都可以买到。根据记载,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甲、衣食类:这包括粮食、食盐、水产品、肉类、蔬菜等,具体地说,则有米、谷,麦、菽以及其他杂谷、麻、葛、丝、绵、布、绢、帛等与纺织相关物品以及鞋( 芒屩 和木屐)帽等。其中,又以米谷、绢帛为大宗。
  乙、衣食外的其他生活用品。根据记载,其中包括用于汲水的工具,夏日用的葵扇,寝卧用的簟(diàn,音垫)席,书写用的纸笔,学习用的书籍,僧尼念诵的佛经,绘画用的碧青,涂物或照明用的漆、腊,建筑用的砖瓦,盛物用的陶瓷器,纪日用的日历,治病用的医药,婚丧用的嫁装、棺槨,甚至针、线,头发等,都是市场上的商品。
  丙、官僚、贵族人家用的奢侈品。这包括国内的特产或特制品,以及从国外进口的商品。其中,名珠、香药、象牙、犀角、瑇瑁、珊瑚、琉璃、鹦鹉、翡翠、孔雀等最为珍奇。南齐东昏侯肖宝卷的妻子潘氏,穿戴 极选珍宝 ,一支虎魄(琥珀)钏价值百七十万。锦是贵族常用的奢侈品,贵族们几乎生活在锦的世界中。
  丁、重要的动产和不动产的买卖。这包括马、牛、土地、房屋,以及重要农具等。
  戊、一种特殊商品——人的买卖。这包括四种情况:一是自卖或被掠卖为奴者;二是自卖为十夫客,部分为奴者;三是短期典贴者(多为妇女);四是出卖劳动力而不卖身的雇佣劳动者。
  (3)市场的管理和商税市场是人们交易有无之地,又是封建政府重要财政来源之一。为了维持市场秩序,保证财政收入,官府一般都比较重视对市场的管理。汉晋时,市场的管理都是由市场所在地的地方官负责。南朝时,建康市属丹阳尹,但中央的少府丞也参与领导,建康大市设大(又作太)市令,下有 刺奸 ,负责市场治安;牵涉到法律的市场案件,则由市令判决。最后由市魁执罚。州郡县的市场,一般由地方官主管。东晋王彪之为会稽内史,颁《整市教》,说山阴市 多不如法 :其一曰 店肆错乱 ,没有按行业 列肆 贩卖;其二曰 商估没漏 ,偷税漏税严重;其三曰 假冒豪强之名,拥护贸易之利,凌践平弱之人,专固要害之处 ,是批评与官府勾结的豪商欺行霸市,垄断贸易①。这是地方官管理市场的具体例证。梁元帝时,道士陆法和为郢州(今湖北武汉市)刺史,对市场进行独特的管理:市场内不设管理的官吏,收市税也无人受理,只在道间放一上了锁的箱子,上开一口,可以向里投钱;行商和坐贾 随货多少,计其估限 ,然后自己把税款投入箱内。到了晚上主管人才打开箱子,整理好账目后,便连同税款一起上交国库②。王彪之和陆法和的事例告诉我们:尽管他们办法不同,但都积极负责市场管理。其次,他们都比较注意市场的整顿,除了行商外,要求店人 列肆 贩卖,铜街、铁市、葱肆、鱼市等不得 错乱.第三,他们都把征税作为主要任务。
  ①   《三国志》卷五十五《潘璋传》。
  ②   《陈书》卷八《周文育传》。
  ③   《晋书》卷六十六《陶侃传》。
  东晋南朝时期的商税,包括市税、商品交易税,以及与商品流通相关的关津、航埭税等。
  市税,又称市租或市调。税市大概自东晋始。庐江杜夷是当时的儒学名士,许多人请他作官,他都拒绝。扬州刺史刘陶指示庐江郡对他要多加关照。
  常认市租供给(杜)家人粮廪,勿令缺乏。 ③这说明东晋已有市租。宋文帝元嘉十七年下诏说: 州郡估税,所在市调,多有烦刻。 这里将市调与估税(商品交易税)分开叙述,说明 市调 与 估税 不是一码事,而是估税外的一种独立税目。李剑农先生说: 市租因营交换业务者,须在市区内占一肆之场所,可称为场税。 ④李先生的意见是对的。
  估税即商品交易税,这是当时商税收入之大宗。据《隋书?食货志》说:晋自过江,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券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散估。历宋齐梁陈,如此以为常。 根据这段记载,我们知道东晋南朝的商品交易税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券(契约)的,称为估税(或曰输估);另一种是无文券的,称为 散估 ;二者都是抽交易额的百分之四作为交易税,卖者出三,买者出一。估税税率明确,但征收的范围似乎不限于市场内,而是凡有这种交易行为者,皆在随时征收之列。
  关津航(桁)埭税,是与商品流通相关的货物过境税。关税是过陆路关口税,津税是过水路关口税,航(桁)税是过大江大河的航渡税。埭(dài音代),是在河流水浅处修的水坝,提高水位,以便船从中间的航道(又称陡门)通过。船逆水过陡门时,航行困难,需要人力或畜力帮助,故过埭要收税,称为埭税或牛埭税。后来,即或不用帮助,他们也照样收税。
  中国古代理想政治的内容之一,是 关市几而不征 ,即只检查有无禁物和人是否逃犯,而不征税。关卡征税,大概自春秋、战国开始。曹丕代汉称帝前下令说: 关津所以通商旅,……设禁重税,非所以便民;其……轻关津之税,皆复什一。 ①这是说:关津税在汉代已有,并且超过 什一 ;曹丕为收买人心才下这道减关津税的命令。从此魏晋都是实行 什一 的关津税。东晋都城建康,西边有石头津,东有方山津,各设津主一人,掌一津全面事务;贼曹一人,掌与津渡有关的治安、刑法;直(值)水五人,可能是负责检查和税收。自丹阳、吴郡往浙东,有西陵埭、浦阳南、北津、柳浦等。对它们的管理,大体与对石头、方山两津管理相同。因为石头津通江北,检查较严;方山津通向内地,检查比较疏略。当时规定:凡是过津的货物如荻(芦苇类)、炭、鱼、薪等,皆征 什一 之税。西陵牛埭税,官定指标是每日3500钱,有人认为,实际上可增一倍,一年即可多征百万以上。当时津埭官员征税并不完全按官府规定行事,而往往是横征暴敛。南齐的顾宪之说:津埭的官员为了多征税收,一是断绝别道,只能在他这里通行;二是空船照样收税;三是货物刚把船底铺满,便加倍增税;四是过埭不需要帮助,也照样收税。不仅关津桁埭税如此,市税和交易税也是如此。如前所述,自刘裕、刘义隆以来,公私言论一直指责市租、估税 重滥 、 烦刻 ,皇帝也三番五次地下诏要求减降从宽。到了梁、陈时期,估税时罢时复,又时有减降,才有所减轻。
  ①   《全晋文》卷二十一王彪之《整市教》。
  ②   《北齐书》卷三十二《陆法和传》。
  ③   《晋书》卷九十一《杜夷传》。
  ④   《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稿》,三联书店 1959 年第一版,第 103页。
  ①   《三国志》卷二《文帝纪》注引《魏书》。
  商税是南朝政府收入之大宗,因此受到当时政府的特别重视。北魏大臣甄琛对魏宣武帝说: 今伪弊相承,仍崇关■之税;大魏恢博,唯受谷帛之输。 ①他的意思是说:南朝所重的是关津税和市税,北朝所重的是田租和户调。因为商税在南朝国家财政上占有重要地位,所以才注意保护这个税源,一再下诏不要征税 过刻 ;但同时又不愿放弃这笔收入,甚至还想多增加些收入。为此,官府采取了投标的办法把税收承包与私人。官府对市税,估税或关津桁埭税的每天收入都有定额,叫作 官格.例如南齐时,西陵牛埭税规定每日官格是3500钱,官府就依此与人签订承包合同。由于这些职位都是肥缺,所以人们竟相以高出官格 的价格承包。以西陵埭为例,西陵戍主杜懿愿以比 官格 多一倍的价格,即每日7000钱承包。这样一埭每年就多收百万,再加上浦阳南、北津和柳浦埭,共四埭,每年即可多收400万。
  齐武帝听后都动了心,只是由于顾宪之的一再反对才作罢。顾在驳议中还提到了市税的承包情况: 且此见加格置市者,前后相属。 所谓 加格置市 ,就是以超出 官格 的金额承包市税; 前后相属 ,是说这样作的人很多。
  有人为了能争到承包权,在前人的合同还没到限期,便到处探听,积极申请接替前人。梁朝邓僧琰承包鱼税的期限是 讫今年五月十四日, 期限未到,肖颖达便已探知并提出接代的申请,愿以一年交50万进行承包。他这种热衷于私利的行为,为大臣任昉所奏,才使他未能如愿。南齐的萧子良也批评过市税承包制。他说: 司市之要,自昔所难。顷来此役,不由才举,并条其重资,许以贾街。前人增估求侠,(疑为 使 字,以形似致讹。凡朝廷派任者皆可称 使 ,如 台使 )后人加税请代。 ①这段话的意思是:市官自古难选,近年选此官不以才,只看他有多少家产可供抵押,能出多高的承包价。结果是 前人增估 , 后人加税 ,竟出高价争夺此职。而以高价求得此职的人,又多非 廉谨 之人,而多贪浊之辈。因此,上任之后,便千方百计压榨百姓,掠夺商人。即或如此,有时也完不成承包定额, 非惟新加无赢,并是旧格犹缺。 ②意思是说:不只他多报的增收额没得到,就连原来的 官格 也未达到。原因,是有的真没有完成,而有的则是由于贪污中饱。但是,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只要未能向国家交足承包定额,就要承担责任。梁武帝天监七年(公元508年)正月丁巳下诏说: 凡坐为市埭诸职割盗、衰减被封籍者,其田宅车牛……皆优量分留,使得自止。 ③这是说:凡是承包市税、牛埭税因为贪污中饱或没有完成承包定额而被判罪、没收家产的人,对于田、宅、车、牛等都尽可能多给他们留一些,使他们能够继续生活。皇帝是这样的关照他们,但他们和皇帝是否也这样关照百姓呢?
  ①   《魏书》卷六十八《甄琛传》。
  ①   《南齐书》卷四十《萧子良传》。
  ②   《南齐书》卷四十六《顾宪之传》。
  2。各色人等的商业活动
  东晋南朝时期,参与商业活动的,大致有以下四种人:官商、官僚贵族经商、私商、农民的商业活动。
  (1)官商是指官府经营与从事的商业活动。这包括官府办的专卖事业和官府经营的商业。前者如宋益州刺史刘道济及其长史费谦等自己主冶, 一断民私鼓铸,而贵卖铁器 ,就是属于这一类。此外,还有盐、酒等,都由政府垄断。
  后者,如官府通过经营屯、邸等,以增加政府的收入。据唐长孺先生考察,屯是建在山区进行开发的组织,公立的和私立的都有。梁武帝的诏书中有 凡公家诸屯戍…… , 复公私传、屯、邸、冶 等句,说明屯、邸等有公家设立的。从有关材料看,官府设立屯、邸的目的,在地方是为了增加行政开支;当然,地方官也可以从中肥私。宋刘敬宣作宣城(今安徽宣城)太守, 郡旧立屯,以供府郡费用。前人多发调工巧,造作器物,敬宣到郡,悉罢私屯 ①。这条材料告诉我们:第一,这个 屯 是郡立的;第二,立屯的目的是 供府郡费用 ;第三,办法是发工巧,造器物出卖。由此可见,屯是一个开发、制作、销售三位一体的组织。常常与 屯 并提的 邸 ,按字义讲,是居住和堆积货物的地方。东晋南朝的邸也有这两个方面的含义,但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其含义又不止于此,它还参与销售和放高利贷。如在会稽郡, 王公妃主,邸舍相望……子息滋长,督责无穷。 ②这是邸舍放高利贷之证。又 子尚诸皇子皆置邸舍,逐什一之利,为患遍天下。 ①这是邸舍经商之证。这些贵族的邸舍放高利贷,经商逐什一之利,则公主的邸舍当不会例外。当时,既然政府的财政满足不了公私的需要,于是便允许他们开立屯、邸,经商逐利,藉以自润,也是自然之事。
  (2)贵族官僚经商这是东晋南朝商业的主要组成部分。西晋人江统说:秦汉以来,风俗转薄,公侯之尊,莫不殖园圃之田而收市井之利。 ②这是说两汉的王公贵族已在通过经营土地,出售蔬果、药材等以营利。魏晋时,王戎、潘岳、石崇等,继承了这一传统。南朝的为人所熟知的孔灵符,墅中有果园九处,谢灵运的 北山二园,南山三苑,百果备列…… ,都带有商业性质。他们把这当作一大财源, 商贩逐末,竟早争新 ,不等果子成熟便到市场出售,以致要皇帝下诏禁止采择未熟的 肴核众品 到市场出售。当时,园中所产,也的确能得重利。宋柳元景种菜园数十亩,本为自给,但守园人把自给有余的蔬菜拿去出售,竟获得二万余钱。沈庆之身为三公大官, 广开田园之业,每指地示人曰:钱尽在此中! 他经营田园, 产业累万金,奴僮千计 ;向政府献钱谷,一次便是 钱千万,谷万斛 ③。不只沈庆之, 在朝勋要,多事产业 ,都在营谋私利。如前所述,当时的王公妃主,多立屯、邸, 列肆贩卖,逐什一之利,或放高利贷,其典型事例莫如齐、梁时的萧子良和萧宏了。南齐的萧子良,身为司徒,在宣城、临城、定陵三县(今安徽江南地区)立屯,封占山泽数百里,禁止百姓打柴、采集、捕鱼,垄断山泽之利。
  梁武帝六弟萧宏,特别能兴生聚敛。他有库房百间,贮钱,一千万一库,共20余库,有钱 三亿余万 ;其余60余库,装满了布、绢、丝、绵、漆、蜜、纻、腊、朱沙、黄屑、杂货。他在京师及会稽等地设立了数十座邸店,放高利贷,以田宅邸舍作抵押;到期不还,便驱逐主人,将抵押品夺为己有。
  后经梁武帝禁止,他才罢手。
  ③   《梁书》卷二《武帝纪中》。
  ①   《宋书》卷四十七《刘敬宣传》。
  ②   《宋书》卷五十七《蔡兴宗传》。
  ①   《宋书》卷八十二《沈怀文传》。
  ②   《晋书》卷五十六《江统传》。
  贵族、官僚经商的另一种形式便是贩运求利。刘宋山阴县孔觊的两个弟弟在建康作京官,回乡时 辎重十余船,皆是绵绢纸席之属 ,自然是为了出卖。宋将吴喜派人到襄阳、蜀汉等地,与当地的土豪、地主官勾结, 侵官害民,兴生求利 ,返回时,大船小船 钱米布绢,无船不满。 目的当然是转售求利。东晋南朝时,地方官离任时,当地都要送他大量钱物,称为 送故.加上他在任时搜刮所得,就成了他的 还资 ,其数量相当可观。
  南齐豫章王萧嶷, 斋库失火,烧荆州还资,评直三千余万。 ①宋张兴世, 雍州还资见(现)钱三千万 ,一夜之间被人抢光,忧愁加上惊吓,发病而死②。这些 还资 ,有时是当地的土特产,易地而售,可获巨利。梁王筠作临海太守,还资是 芒屩两舫.还有两舫其他物品。东晋谢安的同乡作中宿县(今广州市清远县)令归来, 还资 是 蒲葵扇五万.这些物品自然都是为了出卖营利。谢安为关照他的这位同乡,便以自己的声望带头买了一把,结果人们竟相购买,扇价骤增数倍,他的同乡因此发了大财。当时,军人和官僚士大夫经商都有免除关市之税的特权③,所以他们的贩运转卖利润特多。
  贵族、官僚从事商业性经营和参与商业活动,有增强市场活力和促进商品流通的积极的一面,但也有官、商一体,权钱结合带来的许多弊病。这些弊病包括因为建立屯、邸,封占山泽,使百姓樵采无地;放高利贷,夺人财产;垄断专卖,限制交易数额,阻碍商品流通;利用权力走私和免税;有的还一面 百端营生 ,一面又劫富使商旅, 致富不赀 ,不是平等竞争,影响私商的发展。
  (3)私商的活动东晋南朝的私商数量不少,也比较活跃。由于长江上商船成群结队,军人偷袭敌人时,往往伪装成商人。陈将周迪谋反,将袭华皎,派人率兵 伏甲于船中,伪称贾人 ,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商人的活跃。
  ③   《宋书》卷七十七《沈庆之传》。
  ①   《南齐书》卷二十二《豫章王萧嶷传》。
  ②   《南史》卷二十五《张欣泰传》。
  ③   同上,卷七十七《沈客卿传》。
  经商者多能获利致富。梁陈之际的何妥,其父为西域细脚胡, 通商入蜀 ,遂定居于郫县(今四川郫县)。后来发了大财, 号为西州大贾 ①。
  巴蜀殷富,是商人经商的理想地方。刘宋时, 远方商人多至蜀资货(交易),或有直数百万者。 ②当地商业也较活跃,商人多富有而奢侈。 蜀土富实,时俗奢侈,货殖之家,侯服玉食。 ③宋周朗说:商人之家的服饰,男人穿的像王侯,女人穿的象妃主;出在街上, 见车马不辨贵贱,视冠服不知尊卑。 ④东晋南朝政府劝农但不抑商,多次下诏要减轻商税,个别官吏抢夺商人财产,还受到免官的处分。但是,商人依然被视为低贱之人,他们必须穿着标志着身分低下的白色衣服,被视为只知贪财好利而不知仁义的 污秽之人.为了改变这种处境,他们便以手中唯一的有力武器——金钱向掌权者进攻,使掌权者成为他们的保护人,进而使自己也成为掌权者。梁朝吴(今江苏苏州)人陆騐,家贫而又不务正业。后来,他投靠同乡富人郁吉卿,靠郁借给他的一些钱、米经商, 遂致千金.发财以后,就去京城, 散资以事权贵 ,包括他的同乡、梁武帝的亲信朱异。经朱异推荐,他先后作了少府丞、太市(即大市)令,负责管理商业和市场。他作太市令, 以苛刻为务 ,商人既怕他,又恨他。数年后升为列卿,最后死在太子右卫率——东宫禁军统帅的任上①。陆騐是个通过经商发财,又依靠财力买通权贵,最后登上政治舞台的典型。像他这样的人,在当时并不少见。南朝掌机要的寒人,如戴法兴之父 以贩纻(麻)为业 ,法兴少年时曾 卖葛于山阴;周石珍 世以贩绢为业 ,他们都是商人出身。宋朝贵戚徐湛之, 门生千余人,皆三吴富人之子 ②。宋孝武帝时, 兰台(御史台,掌督察)令史,并三吴富人。 ③这些巴结贵戚,后来又作令史之类 三吴富人 ,其中必有不少就是陆騐、戴法兴一类的商人。
  (4)平民的商业活动这主要是指农民和市民参与的商业活动。当时,促使农民同市场结缘,首先是由于 租入过重,农人利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有两种选择;一是弃农经商,二是在种粮的同时,也种些经济作物,投入市场。农民投入市场的第二个主要原因,是政府用折变的方法征收租调:或谷、帛、绵、绢互折,或以谷帛折钱、银,把农民逼入市场。广州中宿县本不产银,俚人世以农耕为业,而官府却要他们每丁缴银 南称半两.这样,俚人便去卖粮,买银,缴银,被逼进了市场。当时,因为不禁人民从商,故参与商业活动也较普遍。吴兴沈瑀,出自豪族,未作官前曾到余姚卖瓦器。在城镇及其近郊的人,男女老少多参与商业活动。老妇,有的卖针,有的卖糖,有的担菜到市场上卖①。会稽陈氏有三女,祖父母都已八、九十岁,父患重病,母欲改嫁,灾年无食,三个女儿便一起到湖中采菱角和水葵菜,轮流到市上出卖,维持一家最简单的生活。若某地遇到灾荒,人们便到丰产区贩运粮食。南齐时,吴兴闹灾,而会稽丰收,人们便纷纷在两地之间倒运粮食,有的是商人图利,有的是为了拯救一家老小。无论如何,东晋南朝政府的重农而不抑商的政策,给困苦中的百姓也多开了一条生路。
  ①   《北史》卷八十二《何妥传》。
  ②   《宋书》卷四十五《刘道济传》。
  ③   《三国志》卷三十九《董和传》。
  ④   《宋书》卷八十二《周朗传》。
  ①   《南史》卷七十七《陆騐传》。
  ②   《宋书》卷七十一《徐湛之传》。
  ③   同上,卷八十四《孔觊传》。
  ①   《南齐书》卷五十三《傅琰传》,卷五十五《乐颐传》。
  3。互市贸易和对外贸易
  互市贸易和对外贸易,是在特定范围内的官营商业。这一时期,国家分裂,各地区间互相隔绝,贸易往来也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是,互通有无,取有余以补不足,乃是人的一种自然愿望。因此,就创立了这种独特的交易形式——互市。如前所述,互市在晋吴间和十六国东晋间已经出现。西晋灭吴前,晋将周浚在弋阳(今河南潢川西) 南北为互市 ②。两晋之际,祖逖北伐,石勒忧虑,乃派人带信求通使、互市。祖逖不复信,不通使,但默许互市, 收利十倍 ③。前秦建国后,苻健派他的侄子苻菁在丰阳(今陕西山阳县)立荆州。通关市,来远商, 引南金(黄铜)奇货,弓竿漆蜡 ,以给国用④。进入南北朝后,互市时开时禁,其原因,一是战争,二是有人反对。
  战争一起,互市便中断。其后,一方要求恢复,另一方就有人反对。虽然如此,因为通使互市是一种趋势,所以互市仍在时断时续地进行。互市的目的,北方在于取得 南货 ,包括南方生产的和从南海诸国进口的珍珠、香药、象牙、犀角、瑇瑁、珊瑚、琉璃、翡翠、孔雀、鹦鹉、南金(铜)、昆仑奴等。而南方则希望得到北方出产的名马、骆驼、皮革、毛毡以及金、玉等。
  南北互市的地点,西线在襄樊,东线在以淮河为界,沿淮的义阳(今河南信阳附近),弋阳、安丰津、寿阳等地。北方人说: 又于南垂(南部边境)
  立互市,以致南货,羽毛齿革之属,无远不至。 ①但是,由于互市只是官方在固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的有限贸易,又严禁渡淮私市,所以有很大的局限性。北方人对 南货 得不到满足,南方人也埋怨得到的马匹太少,说一年还得不到一千匹。因此,走私便不断发生。当时,走私的渠道有多种:一是使者本人或带人到对方私市,这以北人至南买 南货 者居多;二是靠近边境的文武官员利用方便走私, 贩贸往还,相望道路。 ②三是民间的私市。
  梁郁州(今江苏连云港市)与魏接境, 民俗多与魏人交市。 ③宋元嘉年间,宋魏通和, 两民之居,烟火相接,来往不绝 ④,其中自有更多的贸易活动。
  旧制,以淮禁,不听商贩辄度。 ⑤如今,许多人从事走私,一旦发现,往往受到处罚。北齐初,崔季式跟随司徒潘乐征江淮,因为他乘机派人到边境私市,回京后就被关了禁闭。其后不久,北齐的齐州刺史崔季舒,因为 遣人渡淮互市 被判罪,只是因为赶上大赦,才得免刑。这些事例说明:国家的分裂阻碍商业的发展。
  ②   《晋书》卷六十一《周浚传》。
  ③   同上,卷六十二《祖逖传》。
  ④   同上,卷一百十二《苻健载记》。
  ①   《魏书》卷一百十《食货志》。
  ②   同上,卷六十九《袁翻传》。
  ③   《梁书》卷十六《张稷传》。
  ④   《宋书》卷九十五《索虏传》。
  ⑤   《北齐书》卷四十六《苏琼》。
  东晋南朝时期的对外贸易是逐步扩大。当时,与中国有贸易往来的国家,除了东方的日本和高句丽、百济外,还有林邑(今越南中部)、扶南(今柬埔寨)、诃罗縠(今印尼)、师子国(今斯里兰卡)、天竺(今印度),以及海西的陂斯(今伊朗)、大秦(东罗马帝国,都君士坦丁堡,今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等欧亚国家。这些国家的商人到中国来,有些是打着 使者 的旗号,以求得保护和中国的赠赐。据记载,宋齐时,与海外交往有十余国,梁时,则 航海岁至,逾于前代矣。 ①那时,来中国经商的商船还比较多。
  东晋安帝元兴三年发生了一次狂风骤雨,建康附近江面上以 万计 的 贡使商旅 船只,都在风雨中漂没②,沈约说:刘宋时,因为皇帝特别喜爱外国商品,所以外商 舟舶继路,商使交属。 ③梁时,来广州的外船,从每岁数至发展到 岁十余至 ④,一些国家生怕中国关上国门,因而要求中国 市易往反,不为禁闭.当时,内外交流产品,输入中国的大致就是北方人想从南方得到的那些 南货 ;而输出的,主要是绫、绢、丝、锦等。
  4。货币
  谈商业,自然要谈到商品交换的媒介,或称之为商品之一般等价物——货币。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货币,最大的特点是金属铸币与谷帛兼行。秦汉是用金属铸币,东汉章帝听从尚书张林的建议, 尽封钱,一取布帛为租 ⑤,但行之不久便停止了。汉末,董卓铸小钱,不久为曹操所废,复行汉代五铢。
  五铢钱虽然比较合用,但因为行之既久,耗损很多,加之原料缺乏,没有铸新钱,故钱少物贱不已。因此,魏文帝黄初二年(公元221年), 罢五铢钱,使百姓以谷帛为市。 ①从此,三国两晋南朝历届政府,虽然不断地改铸金属货币,但 以谷帛为市 一直未断。魏明帝时,鉴于有人以湿谷、薄绢市买,便下诏 更立五铢钱,至晋用之,不闻有所改创。 ②新的货币是没有铸造,但以谷帛为币却一直没有停止。说到物价,多以绢布的匹数为尺度,自三国迄南朝都是如此。东晋时,一面继续使用吴国的大钱,同时兼行谷帛。
  司马睿给祖逖北伐的经费是 千人廪,布三千匹 ,它可以作衣食用,也可以用来交换其他物品。他捉拿石勒的赏格,从最初的 赏布千匹 ,上升到 赏绢三千匹,金五十斤 ③。这些都是当作货币来赏赐的。金属铸币与谷帛兼行,在整个南朝都没有间断。刘宋时,先铸四铢,与五铢并行。因为二者形制轮廓相同,钱上的篆字百姓又不认识,行一年多便停止。后又铸 孝建四铢 ,薄小,盗铸的人多。后又铸二铢小钱,也因过于薄小,人不乐用。
  南齐时,曾派人至蜀开山铸钱,得千余万,因费工而停。梁武帝铸两种五铢钱,以后又陆续铸几种钱与这两种较好的五铢并行,币制混乱,百姓依然爱用古钱。铜钱本来就不多,由于缺铜和有人将铜钱卖给夷人作铜鼓,铜钱就更少了。因此,人们便以七十、八十或九十钱作为一百钱使用。最少时,以三十五钱顶作一百。后来因铜钱多被剪凿、盗铸,梁武帝乃下令废铜钱,铸铁钱。因为铁容易得,盗铸更甚,钱多物贵,交易时以车载钱,不再计数,成了钱灾。陈朝,除继续使用梁朝的两种小钱外,自己也铸了六铢、五铢两种。
  ①   《梁书》卷五十四《诸夷传?海南诸国传。序》。
  ②   《宋书》卷三十三《五行志四》。
  ③   同上,卷九十七史臣曰。
  ④   《南史》卷五十一《吴平王景传》附。
  ⑤   《后汉书》卷四十三《朱晖传》、《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①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②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③   《晋书》卷六《元帝纪》,卷二十六《食货志》。
  南朝时,虽然铸币在增多,但谷帛仍在作货币使用。刘宋时, 汉川(今汉中和川北地区)悉以绢为货 ,刘秀之为梁州刺史,才 限令用钱.宋孝武帝时,萧道成将一匹烈马送给刘怀珍,刘以百匹绢作为报酬。安定临泾(今甘肃镇原南)人胡叟,于刘宋初流亡入蜀。宋文帝对蜀郡沙门法成聚众造佛像很反感,想要杀他。
  后来,由于胡叟到建康说情,法成才得免一死。为了感谢胡叟,法成送 价值千余匹 的 珍物 给他。这些事例说明南朝时期,依然把谷帛作为货币在使用。 梁初,惟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交、广之城,全以金银为货.至陈, 岭南诸州,多以盐、米、布交易,俱不用钱云。 ①这一时期,为什么会长时期存在钱帛并行的局面呢?如前所述,秦汉是用钱的,谷帛作为货币使用,是从汉魏之际开始的。其所以这时开始用谷帛作为交易媒介,是由于长时期的战乱,经济受到极为严重的摧残,生产几乎停滞,谷帛已极度缺乏。那时,不仅能投入流通的商品极少,就是保存人们生命最低需要的粮食也很少。因为缺粮, 谷一斛十万 , 数十万 ,以至 五十万 , 豆、麦二十万 ②。有的连橡实、桑椹都采不着,以至 人相食.在这种情况下,谁有谷帛,谁就是真正的富有者。在人们的心中,谷帛的地位早已超过了金银珠宝和钱币。 百姓皆卖金银珠玉宝物 ③,就是这种心理的反映。在这种形势下,魏文帝才下诏罢五铢钱, 以谷帛为市.当时以谷帛作钱币,还有重农的思想起作用,以为这样可以鼓励耕织,发展生产。此后,经济逐渐恢复,而谷帛与钱并行,继续作为货币使用,则是另有原因。首先,经过多年的损耗,古钱已大量减少;加上铜冶业不发达,原料缺乏,也无法铸造大量新币。结果形成钱少物贱,影响生产发展,需要谷帛作为流通手段的补充。其次,那时的当权者多不知货币的发行需要按经济规律办事,以为想怎样做便怎样作。他们看到:既然钱少物贱,谷贱伤农,于是便毁大钱作小钱,或者增大钱币的面额,一 当百 ,一 当五百 ,甚至 当千 ,以为这样钱就多了,钱少物贱的矛盾便可以解决了。岂不知,这样又造成货币的滥恶。这种滥恶,由于有人剪凿、盗铸而变得日益严重。
  滥则钱多物贵,钱不值钱;恶则钱坏不可用,人们不欢迎。他们新的小钱又小又薄,如刘宋的鹅眼钱, 一千钱长不盈三寸 ;比这更差的一种,除了中间的大方孔外,周边像围一条线,所以叫 綖(线)环钱 , 入水不沉,随手破碎 ,十万钱还不满一捧。因此,人们宁愿接受谷帛也不要这种钱。
  再次,政权动荡,政权更替频繁,新政权建立后,对旧政权发行的钱,有的继续使用,有的则罢废不用,人们损失太大,还不如谷帛可靠。用谷帛作货币是有弊病,如谷帛本作衣食之用,作货币用之后, 劳毁于商贩之手,耗弃于割截之用 ,确实是一种浪费。又如,以谷帛为币有许多不方便,所谓 千匹为货,事难于怀璧;万斛如市,未易于越乡 ,这是主张罢钱而专用谷帛的人也知道的。如果商业经济进一步发展,它必将成为一个障碍。但是,在当时优质货币缺乏,货币滥恶流行的情况下,以谷帛作补充,有利于商品的流通。
  ①   《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②   《后汉书》卷九《献帝纪》兴平元年,《三国志》卷六《董卓传》、《太平御览》卷三十五引王粲《英雄记》等。
  ③   《三国志》卷五《文昭甄皇后传》。
  (五)人民的沉重赋役负担
  1。南朝赋役制度的演变
  在南方维持一个与北方对峙的政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财力。战争多,养军、作战的人力、财力就要多;照顾官僚士大夫利益,给他们荫客、荫亲属的特权,政府直接控制的课户就减少。二者形成尖锐矛盾,使东晋南朝人民的赋役负担特别沉重。
  在汉代,官府对编户民征收定率租和人头税。大约自东汉中期起,出现人口逃亡,赋改为计赀(财产)征收。建安九年(公元204年)曹操平定河北,下令: 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 ①从此,田租便从定率租改为定额租,赋调则继承东汉后期的按户赀分等级收绵绢布帛。西晋继承曹魏的租调制,只是数量有所增加而已。魏晋编户之力役负担似无定制,根据需要而取。西晋准备灭吴,大举征发:凡年龄在十七以上、五十以下, 二丁、三丁取一人,四丁(似应包括五丁)取二人,六丁以上三人。 ②后世,凡大举发兵,双数取其半自不必说,单数则视其需要,三取一或二,五取二或三,演变成 三五 发兵之制。服役的吏、兵之家被称为 三五门.司马睿南渡,江东草创,租调征收一依西晋为准。这种制度在东晋初大约维持十余年,到咸和五年(公元330年)开始进行田税改革。史书说: 咸和五年,成帝始度百姓田,取十分之一,率亩税米三升……哀帝即位(公元362年),乃减田租,亩收二升。 ①这里 取十分之一,率亩税米三升 ,则每亩产米三斗,按二斗谷出一斗米折算,则亩产谷也只是六斗,显然不合乎当时实际情况。因此,这 三升 、 二升 的 升 字应是 斗 字之误②。汉末三国以来,粮食产量一般为亩(小亩)产六斛,亩收米三斗,即为什一之税。汉初行什一税,是财政紧张时的权宜之计,一俟经济恢复,便为十五税一了。东晋恢复汉初的什一税,显然比较重。
  咸康元年(公元335年)大旱,会稽、余姚米斗五百,人相食,所以第二年竟出现有五十多万石税米收不上的情况。但这并没有动摇亩收米三斗的制度。经过27年之后,即哀帝即位后,才减为亩收米二斗,采取十五税一之制。计亩输米,不利于地主,所以在孝武帝即位(公元376年)后,立即废除度田税米之制,改为计口输米,规定: 公王以下,口税米三斛,蠲在役之身。 ③太元八年(公元383年), 又增口税米五石。 由计亩改为计口,当然有利于地多人少的地主家庭,而地少人多的农民家庭,负担无疑是加重了。东晋的调与西晋相同,即户绢三匹,绵三斤,计资评等,以 九品混通 的办法征收。
  ①   《三国志》卷一《太祖纪》注引《魏略》。
  ②   《文馆词林》卷六六二载晋武帝《伐吴诏》。
  ①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②   参见贺昌群:《升斗辨》,载《历史研究》1958年 6期;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第 144-146页,农业出版社 1958 年第一版;郑欣:《魏晋南北朝史探索》   第 224-226页,山东大学出版社 1989 年第一版。
  ③   《晋书》卷九《孝武帝本纪》。
  南朝的租调制,宋齐大致沿袭晋制,田租依然是口税米五石。宋齐史书没有改变晋代田租制和另立新租制的记载,但却有屡有蠲免或减少田租的记录。这说明当时有田租的,它应该就是继承东晋的田租制。宋齐时期的调,与魏晋有两点不同。一是曹魏西晋时以绢、绵为主,而东晋、宋、齐时则以布、麻为主。第二,数量有了变化。西晋时是丁男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户纳丁男户之一半。东晋继承这种制度,但宋齐与两晋不同。宋孝武帝大明五年(公元461年)下诏: 制天下民户,岁输布四匹。 ①晋宋以来,一般都是承认一匹布可抵一匹绢;如今规定要出四匹布,当然是超过绢三匹了。
  到了梁、陈时期,南方的租调制度发生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即由计资评等按户征收改为按丁征收。关于这次变化,史书上说: (天监)元年(公元502年),始去人资,计丁为布。 ②改革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一,它规定丁男:调布、绢各二丈,丝三两,绵八两;禄绢八尺,禄绵三两二分。租米五石,禄米二石。次丁男和丁女皆纳丁男应纳租、调之半。
  第二,它重新规定了丁男、丁女和次丁男的年龄:男18- 60岁为丁男,16- 17岁,61- 65岁为次丁男;女子已嫁、或虽未嫁但年已20岁到60岁为丁女,不在丁男、次丁男、丁女之列者为老、小。
  第三,除租、调外,田税:亩税米二升。
  梁武帝的赋税制度改革,除田税(附加税性质)以亩计外,租、调皆计丁征收。之所以有这种改变,原因在于:第一,按口征田米并不合理,因为老小不能生产也如数缴纳田米,农民的负担是太重了。第二,过去的计资评等按户征收方法不容易做得公平合理、准确。东晋刘超作句容县令时,每村放个大箱子,让百姓自报家产数额投入箱内,然后依据自报数额定等输调。
  在当时,像刘超这样通情达理者极少,多数是对百姓苛虐无情之人。用当时人的话说,说是 务在裒克 , 刻又刻之 ,想方设法多计算百姓家产,提高百姓家赀等级,多掠夺百姓一些财产。所谓 桑长一尺,围以为价;田进一亩,度以为钱;屋不(?)得瓦,皆责资实 ;所谓 围桑品屋,以准资课 ,就是他们评百姓家资时 刻又刻之 的具体表现。他们这样作的结果是百姓树不敢栽,土不敢垦,房屋破败漏雨不敢加泥盖瓦,严重损害了百姓的正常生活,压抑了百姓生产的积极性。因此,一些有识大臣,早就看出了计资分等按产纳调的弊病,奏请计丁输课。刘宋时,周朗曾对宋孝武帝说: 取税之法,宜计人为输,不应以资 ①。但孝武帝没有采纳。直到梁初,广汉(今四川广汉县)人罗研认为:派官 围桑度田,劳扰百姓.于是奏请革除弊政②,梁武帝采纳了罗研的建议,才实行了上述租调制的改革。计丁征调,前提是对户口的控制,如果脱籍人多了,在籍之人的负担便加重了。
  ①   《宋书》卷六《孝武帝本纪》。
  ②   《梁书》卷五十三《良吏传序》。
  ①   《宋书》卷八十二《周朗传》。
  ②   《南史》卷五十五《邓元起传》附。
  2。各种名目下的巧取豪夺
  东晋南朝时租调的征收,按制度规定已经很重,而在具体贯彻中,官府又想方设法盘剥农民。其主要手段有:
  (1)折变所谓 折变 ,就是不按原来的名目征收,而是折合成政府所需要的东西征收。例如有时把布折成米,有时又将米折成绵、绢,有时将租米、布绢折成现钱或其他实物。这种折变制度,大概起于东晋,至南齐永明四年(公元486年),由皇帝下诏。扬州(治今江苏南京),南徐州(治今江苏镇江)
  当年的户调2/3收布,1/3收现钱。来年以后,1/2交布,1/2折交现钱。布折钱时略减布价,按每匹400钱计算。从此,折变制度成为 永制 ,并盛行于南齐,至梁实行新租调制后逐渐少见。在推行折变过程中,官府往往欺压百姓。宋初,官布出卖每匹千钱,但百姓折价交钱时,允许每匹只交900;元嘉年间,官布每匹600,百姓折交布钱可以只交500,这时都还关照百姓。
  但到南齐时,由于手工业的发展,官布每匹只值100多钱,而官府却仍按宋时的布价收500钱。就是齐永明年间规定的每匹400,也比当时布的实价多交近300钱。这是官府对百姓的直接的野蛮掠夺。此外,当官府将租调折钱征收时,要求百姓所交的钱必须又圆又大。可是,当时钱少,许多人去盗铸;为了获得原料,往往把流通的铜钱弄得缺边少沿,完整的很少。百姓为了上交好钱,便须花1700普通钱去买1000好钱;买不到时,便 以两代一 上交官府。这样,百姓的负担间接地又增加了一倍。在折变缴纳的买卖过程中,还要经受商人的剥削。对少数民族,政府也不放过。如始兴郡的中宿县(今广东清远县西北)的俚人,本以农耕为业,不产银;但官府却规定每丁必须交银南秤半两。俚民无法,被迫到市上卖掉农副产品,再买回白银交给官府。
  因为他们与外界语言不同,加上不懂交易,所以在买银上交时常常受欺。山民生性朴实,吃亏不知如何申理,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2)杂税除了正规的租调以外,东晋南朝还有许多杂税。它包括一度存在于南齐朝的人头税——口钱,行之于宋齐时的代役钱——恤,实行于浙东五郡的塘丁税,国家实行专卖的盐、酒税,对商旅征收的通行税(关、津、桁、埭税),对市场交易征收的市税和估税,地方官府需要的杂供给,对地方官到任离任的迎送钱,百姓捕鱼、樵采的鱼税和山林川泽税等。关于商旅、市易、买卖等项税收,前面商业部分已有叙述,这里,仅把口钱、恤钱、塘丁税、官吏的杂供给和迎送钱等,略作介绍。
  口钱之名起自汉代,称为口赋。南齐征收口钱,见于记载的只有两次。
  一次是建元二年(公元480年)萧嶷为荆州刺史时,因为谷贱,下令允许百姓以粮代口钱。第二次是梁武帝萧衍即位后,于天监元年(公元502年)下诏:民欠口钱不再收缴。如此而已。由此可见,征口钱只行之于南齐朝。但向谁征收,每人征收多少,都无记载。
  恤,就字面讲,是关心、同情、给予救济的意思。但在这里是作名词用,把一种纳钱代役的人和钱都叫作恤。作为人来讲,有时同僮、吏连称,叫作 僮恤 、 恤吏 ;因为恤作为 将 或 官 的俸禄的一部分,所以又称为恤俸。 僮恤所上,咸是见直(现值) ,是说恤钱不要实物,只要现钱。南齐虞玩之说:自宋孝武帝即位以来,真假有军勋者很多,再加上交恤钱免役的人,这二者加起来,就占了应该服役的大半。由此可见,这恤钱就是代役钱。从军将 举恤为禄,实润甚微,人领数万 来看,恤数额并不太大。但因政府收钱必圆大,而当时好钱又少,所以成了纳恤代役者的一项沉重负担,以致 逋恤 (拖欠的恤钱)很多。纳恤代役的究竟是什么人,因为没有记载,无法确指,但从字里行间推测,应是服吏役的人。自晋、宋以来,吏的数目很大;南齐政府可能是既需要大量的钱,又感到不必要那么多的吏,于是就允许富有的吏纳钱代役,表面说是对吏的■隐(同情、怜悯),实际上他们真正关怀的是军将和官吏①。
  塘丁税是官府强加于民的又一种赋税。浙东地近海,陂池湖塘常因海潮或大雨崩坏,泛滥成灾,道路桥梁也被冲毁。当地士庶为了生产和生活的安全,先是出力 皆保塘役 ,后来,感到不需要那么多劳力,于是就按丁收钱,作为筑堤保塘的费用。这本来是民间的一种自助组织,塘丁所交的钱,也不入官府。可是到了王敬则作会稽太守时,奏请皇帝,把塘丁税列为税目,上交国库,齐武帝同意。从此,浙东地区, 租调之外,更生一调。 齐东昏侯时,又把塘丁税扩大到整个扬州、南徐州去征收。自从塘丁所上赋钱被官府垄断后,他们并不用来修堤补路,致使陂池湖塘崩坏,洪水横流,道路也无人修。由于塘丁税收钱要圆大,成了农民的又一项沉重负担。
  迎送钱,是迎新送故钱的简称,它指的是迎接地方官到任和送他们离任或死去时赠送的人、物和现钱。这种风气大约起源于东汉,至魏晋后而益甚。
  东晋时,吴郡 常有迎送钱数百万 ①。孔愉为会稽内史,离任时,郡 送资数百万。 ②作都督、刺史的方镇大官,离任时送的更多。东晋孝武帝时,范宁上疏说:州镇长官离任时, 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送兵多者至千余家,少者数十户.这些兵户作为 送故 给了调任的州镇长官之后,就成了他们可以奴役的对象;但吃、穿仍由官府供给,这也就是在给他们大量精兵的同时,又给了 米布之属,不可称计 的原因③。这些官对送故兵可以奴役多久,最初似乎没有定限;一直到晋宋之际,似乎才有了规定。王韶之作吴郡太守,去郡后因为长期占有 送故 被免官,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刘宋时,以吏、兵作送故的逐渐减少,渐以送钱、物为主。 送故 钱多少,可能根据各地之土地、人口、贫富而有所不同。上述富庶的吴郡、会稽是 数百万 ,王锡自临海郡归,得 百万以上.蔡轨作长沙太守,送故钱五十万,梁范述曾作永嘉太守,送故钱是二十万。这种不同,大概就是南齐萧嶷所说的 迎送旧典 了。
  齐武帝曾一度下诏停止地方上 送故输钱 ,但似乎并没有废除迎新送故制。梁、陈时期,郡、县设有专门的迎新送故的吏员,并规定郡县官到任或代下,都 有迎新送故之法,饷馈皆百姓出 ①。由此可知,迎送钱是百姓的一项固定负担。如前所述,起初,送故是割精兵器仗,米布之属,是 化公为私 ;后来,国家把这项负担转嫁给百姓了。
  杂供给 ,是指地方官在 公用(办公费)、公田(给都督至县官的公田)、秩石(官吏的薪俸)、迎送 诸费以外的收入。自刘宋以来,一直到南齐地方官的俸禄和杂供给,多 随土所出,无有定准.南齐豫章王萧嶷有鉴于此,便上疏说:地方官的 俸禄之制,虽有定科(上列的第二、三项),而其余资给(即杂供给 ),复由风俗。 这个 随土所出,无有定准 和 复由风俗 ,就给了地方官大肆搜刮的余地;刮多少,完全依靠地方官的贪廉、人际关系而定。贪者可无厌,廉者惟取足;有势缘者,虽贪也算合乎 通规 ,无势缘者,廉者也可能 入罪.当时,许多地方官就是靠制度上的漏洞贪取不已。因此,萧嶷奏请 明立定格,班下四方,永为恒制。 ②齐武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但 格 是怎样定的,执行情况如何,便都不得而知了。
  ①   关于恤,参阅李春润:《血恤和南朝的代役制》。《中国史研究》,1986年 3期。
  ①   《晋书》卷九十一《邓攸传》。
  ②   同上,卷七十八《孔愉传》。
  ③   《晋书》卷七十五《范宁传》。
  ①   《隋书》卷二十六《百官志上》。
  3。沉重的徭役
  东晋南朝百姓,负担最重的要算徭役了。按西晋政府规定:男子16至60岁为正丁,服全役;15至13岁和61至65岁为次丁,服半役。12以下和66岁以上为老小,免役。对于这个规定,晋宋的统治阶级中都曾有过争论。
  东晋时,范宁批评说:根据古礼,19岁叫' 长■' ,因为还未成人,15岁叫' 中■' ,因为还是童幼,如今以16岁为全丁,意味着他该服全役了。以13为半丁,他身上的担子可就不是童幼的事了。怎么可以' 伤天理,违经典,困苦万姓' 到这种程度呢!如今应该按礼的规定改正,以20为全丁,16至19为半丁,这样人就不会夭折,可以生长繁殖了。 皇帝听了,说范宁说得好,但并未采纳①。宋元嘉初,依然实行晋制。徐豁为始兴太守谈到武吏耕田纳租时说:16岁课米60斛,纳全租;13至15课米30斛,纳半租。13岁的少年还不能耕田,或者没有大人给予关照、帮助,无粮可缴,故一到收租时,便都逃跑了②。过几年,王弘又向宋文帝建议15至16宜为半丁,17为全丁。
  宋文帝采纳了王弘的建议。从此,全丁提高一岁。半丁提高两岁。梁、陈时期,役龄再次作了调整:18至60为全丁,16至17和61至65为次丁。全丁与次丁又皆提高一岁。以上,便是国家规定的役龄。
  但是,并不是所有在籍者到了这个年龄段都去服役。第一,自两晋以来,品官、国宾、先贤之后,士人子孙皆免役。这些人又有荫亲属特权,多者九族,少者三世。第二,官僚贵族所占有的合法户口:左右、佃客、典计、衣食客,也皆无课役.第三,有军勋者,纳钱代役者,也可以免役。第四,出家为僧尼、道士者可以免役。除了公开的合法的不服役者外,官僚、贵族、地主还占有大量非法户口——隐户。这些本该服役的 诸郡役人,多依士人为徒隶,谓之属名……凡属名,多不合役。 ①所谓 全丁大户,类多隐没 ②,说明这种隐户还真不少。与 隐户 相对的是 露户 ,他们是在籍的无免役权的编户,所以又叫露户役民.如前面举过的会稽山阴县,有课户2万,财产不满3000的就有13至12.当时人顾宪之说: 凡有赀者,多是士人复除;其贫极者,悉皆露户役民。 这就是说,当时的徭役负担主要落在这占户口总数13 至12 最贫穷人的身上。他们的负担主要是两大项:一是租调,二是徭役。租调、杂税前面已经讲过,因此这里只说徭役。
  ②   《南齐书》卷二十二《豫章文献王嶷传》。
  ①   《晋书》卷七十五《范宁传》。
  ②   参见《宋书》卷七十二《徐豁传》。
  ①   《南史》卷五《齐本纪?东昏侯》。
  ②   《陈书》卷三十四《褚玠传》。
  关于徭役负担,当时的政府也有个规定: 其丁男,每岁役不过二十日。
  又率十八人出一运丁役之。 ③对于这段材料,需要作两点说明:第一,一般都认为《隋志》的这段话说的是梁、陈时的制度。但是,从南齐自州郡征发吏民服 正厨诸役 时 公获二旬,私累数朔 ④来看,似乎梁以前也是丁男每年服役20天( 二旬 ),只是由于路途往返,或者到期不遣,才使农民有 数月( 数朔 )之累.第二,每岁 十八人出一运丁 ,平均每人每年也是20天,但这与前面的 其丁男,每岁不过二十日 不是一码事。前者是指 运役以外的各种役,如上述的 正厨诸役 ,以及修堰、建屋、挖壕、筑城,或其他临时性的杂役等,它主要服务于地方政府,有时也服役于中央。后者则单指 运役 ,包括运输租米到州郡和京师,或战时的运粮等。因为它与前一种是分开的,所以文中加 又 字以相区别。运役,尤其是战时的粮运,是不可能恰好20天的。一次战役可能是十天半月,也可能一连数月,被调来随军粮运的人,总不会在战争中途撤换。如果一年所服运役超过20天,则可以用多余数抵消以后的运役。但每人平均20天这个规定不变,所以文中又加了个 率 字。以上是当时政府对每个露户役民应服徭役时间的规定。当然,在实际上,百姓的负担沉重得多。首先是役的名目繁多。
  东晋庾龢代孔严为丹阳尹后,曾表免除众役60多项。所除者已如此众多,未除者尚不知多少。其次,徭役繁重。前面已经指出,按政府规定,每丁每年服役总共不过40日。而实际上不知超过几倍?东晋时的范宁说: 古者使人,岁不过三日;今之劳扰,殆无三日休停。 ①第三,延长服役年龄。按规定两晋是13岁开始服半役,以后提高到16岁,退役一般都规定在66岁。按理说让13岁的少年和60以上的老人服役已经是伤天害理;而实际上又不止于此。
  宋元嘉中,沈亮给宋元帝报告中说:西府②的兵士,有的年近80还在服役,有的刚刚7岁便已在役。可知当时人的服役年龄都是大大超前和延后了。第四,徭役征调,历来是说 三五属官,盖惟分定 ,即实行 三五 征发制度,三丁抽一,五丁抽二,顶多是三抽二,五抽三,但实际上一旦军情紧急,往往 尽户发丁 ③或 空户从役.第五,制度没有妇女服役,但在实际需要时,也往往征发妇女服役。宋刘劭据京师以抗诸军对建康的围攻,男丁召完之后,便 召妇女亲役 ④。沈攸之在荆州造反,尽征男丁之后, 耕田载租,皆驱女弱。 ①郢州(今湖北武汉市)是一个百姓很穷,难于治理的地方。
  梁萧秀作刺史时,征发不到男丁, 至以妇人从役 ②。萧衍大同七年(公元541年)下诏停止各地征妇女服役。由此可知,当时征妇女服役还不是个别地方。
  ③   《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④   《南齐书》卷五《海陵王纪》。
  ①   《晋书》卷七十五《范宁传》。
  ②   东晋咸和四年,于历阳(今安徽和县)侨置南豫州,立军府为一时重镇。因历阳在都城建康(今江苏南京)西,故称 西府.③   《通鉴》卷一百二十五元嘉二十七年。
  ④   《宋书》卷九十九《二凶传》。
  ①   同上,卷七十四《沈攸之传》。
  ②   《梁书》卷二十二《安成王秀传》。
  从以上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东晋南朝时期农民的赋役负担是非常沉重的。其中最苦的是那些最穷的人。所谓 极贫者,悉皆露户役民 ;所谓 贫者但供役 , 应充猥役,必由穷困(之人) ;所谓 赋役严苦,贫者不复堪命 ,都是说的 贫者.他们在饥饿、死亡线上痛苦地挣扎着:断截肢体,卖儿卖女,产子不育,典妻贴妇,自卖为奴,逃窜山湖,自缢沟渎,最后也有挺而走险、奋起反抗的。
  4。政府的检籍和 符伍制度
  在逃避徭役的过程中,一些稍富一点的农民和中小地主,逐渐发现了另一条路,即花钱收买官吏,改变户口的籍注。
  农民逃亡反抗,地主贿买官吏改变户籍,手法不同,目的都是为了逃避政府的赋役。这是官府最害怕的两点。因此他们用检籍来对付改变户籍,用加强符伍制度对付农民的逃亡。以为这样就可以控制住编户,但事情的发展都和他们的主观愿望相反。
  历代封建王朝都特别重视户籍,因为它是政府征发租调和徭役的依据。
  南齐的虞玩之说: 黄籍(国家的正式户籍),民之大纪,国之治端.意思是:治国理民千头万绪,抓住户籍,才是关键的一环。如前所述,东晋南朝的户籍,自苏峻入建康焚烧晋籍起就有混乱了。其后,经过晋成帝(公元326- 342年)时期的整顿,晋籍才又重新健全起来。从此直到宋元嘉末,户籍号称精详.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宋魏战争起,宋在南兖等州 发三五民丁 ,规定以下七种情况可以免征,即父、祖、叔、伯、兄、弟中有:①在州作从事;②在北徐州、兖州作皇弟、皇子从事者;③作庶姓(非皇族)州、镇长官主簿者;④作皇弟、皇子府参军;⑤作皇弟、皇子府督护;⑥作皇弟、皇子国三令;⑦作王国相府舍者①。
  由于有了这七条规定,人们便想通过收买官吏在黄籍上注明他们的父、祖、叔、伯、兄、弟有人曾为此官,达到免役的目的。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公元454年)重新登记户口,有钱的人认为机会已到,用钱收买官吏,在户籍上弄虚作假便开始了。当时,一般用一万钱左右就可以买通户籍官。人们节衣缩食积到足够的钱,便去行贿,一时间篡改户籍成风。篡改的内容:一是诈注爵位、军勋;二是改注生年月日,诈老诈小;三是假注身有残疾;四是假注门户已绝;五是假注逃亡;六是假注服役未归;七是假注为士人;八是假注为僧、道。在刘宋后期,改籍之风一直在吹着。刘宋政府注意到了这一点,并开始检籍。方法是百姓把户籍交到县,县不加检查便送到州;州查出有虚报的情况,便返回县,要它改正,称为 却籍.县官为了受贿往往拖着不办,所以进展很慢。以扬州九郡为例,州退还给县的不实户籍有7。1万户,自泰始三年(公元467年)到元微四年(公元476年)的10年间,改正过的还不到4万户。南齐建国后不久,萧道成便命虞玩之、傅坚意检查户籍。
  虞玩之鉴于刘宋检籍进展缓慢,建议另组机构,设令史专门负责检籍,规定每人每天必须检出若干户作假籍者。因为检籍令史贪污受贿,作假的反而没有退回改正;反之,为了完成定额,便把未作假的拿去充数。由于贪污令史 应却而不却,不应却而却 ,便激起人民的反抗。人民的反抗被镇压了,但检籍也废止了。齐武帝永明八年(公元490年)下诏说:户口的混乱是前朝造成的,非本朝之过。既往不咎,齐建国以前的籍注维持原样,因检籍被罚到边境服役的,准许他们回家。这样,由于遭到反抗,检籍也就失败了①。
  东晋南朝政府,为了保证租调收入和役源,一直在想方设法控制户口,其中最厉害的一招就是建立符伍制度。当时,仍像汉代一样,按里伍制度管理居民。其组织系统,五家为伍,二伍一什,十什为里,以上还有乡。伍、什、里分别由伍长、什长、里魁管理。乡有乡官,是当时最基层的官了。这个系统的基层是伍,官府规定伍中之人要互相监督,有罪要告发,否则,一旦发现伍中有人犯法,便一同问罪。这叫做 押符.建立这个制度,本来是为制止百姓逃亡,而实际上它又促成更多人逃亡。东晋的王羲之说: 百姓在战争中或运役中常有死亡或叛散。按规定,死亡或叛散后的缺额必须派人补代,于是又去征调。被征调者,在路上又多亡叛,押送的官吏怕担罪责,便跟着一起逃亡。查明谁人逃亡之后,又限令其家属和同伍之人去追捕;追捕不得,家人及同伍又逃。如此循环不已,造成百姓更多的流亡 ①。刘宋时,卫将军,分掌尚书事的王弘曾与尚书省的重要僚属讨论强化符伍制度,要官吏士大夫的奴客们也参加 押符 ,遭到官僚士大夫的强烈反对。最后,皇帝支持了王弘。这说明宋代依然保存了符伍制度。刘式之作宣城(安徽宣城)
  太守,凡有一人逃亡而未追回,便将同伍之人和里吏都送到州的 作部(官手工作坊)去劳作。沈攸之作八州都督,荆州刺史, 将吏一人亡叛,同籍、符伍充代者十余人。 百姓 一人逃亡,合亲补代 ②。在梁朝,符伍制日益强化,但人民的逃亡也日甚一日。据《梁书》记载:梁朝建国以来,以五征二,三征一的 三五 之制征兵,主将对吏兵刻薄少恩,很少关怀;士兵死了,便把他们列在逃叛的名单里。有的死在战场上,仍被加上叛亡的罪名,然后通知地方政府以追捕亡叛的名义到死者家里抓壮丁补代。结果死者家属被迫合家逃亡,于是又取同族之人。同族又逃,便取邻伍;邻伍逃亡,则见到村人便捕。结果是 一人有犯,则合村皆空 ③。东晋南朝政府始终未能处理好这个农民破产流亡的问题,这也就是南朝经济发展受到局限,最终不及北方的原因。
  ①   《宋书》卷九十五《索虏传》。
  ①   《南齐书》卷三十四《虞玩之传》,《通典》卷三《食货三》。
  ①   《晋书》卷八十《王羲之传》。
  ②   《宋书》卷七十四《沈攸之传》。
  ③   《南宋》卷七十《郭祖深传》。
  五、结语
  前面,我们对魏晋南北朝各个时期的经济状况作了具体的叙述和分析;下面,可以谈几句结论性的话了。
  第一,从宏观上说,由于战乱不断,这一时期的经济,在纵的方面,表现为艰难曲折、波浪式的前进。在北方,东汉末年大破坏之后,有三国至西晋太康时的发展;西晋末年十六国时期的大破坏中,还出现过后赵、前秦的两度统一和经济上的两度复苏;十六国时期的大破坏之后,经过缓慢的发展,出现了北魏后期的繁荣;魏末大乱后,又有齐、周时的发展。在南方,有孙恩、桓玄时的变乱、宋魏战争、侯景之乱等的大破坏,也有东晋太元、宋元嘉、齐永明和梁武帝前期的发展。横的方面,由于北方的屡遭破坏、江南以及东北、西北的发展,向着全国均衡发展的方向跨进了一步。
  第二,上述经济的前进与后退,都与一定的政治环境相关。国内外相对安定,经济就前进;否则就停滞、后退。经济的发展从来不是与政治无关,而是需要一定的政治环境相配合。北周的成功,是这方面一个最好例证。
  第三,发展经济要同本国实际结合才能奏效。曹操把汉代在边疆屯田的经验,同曹魏统治区内人民流亡, 土业无主,皆为公田 的现实结合起来,在内地实行大规模屯田,取得成功,最具典型意义。吴、蜀发展经济的措施与曹魏不同,也收到一定的效果,都是从本国实际出发、措施适宜的结果。
  第四,经济的持续深入的发展,要靠逐步深入的改革来推动。北朝的经济,魏孝文帝的改革给了第一次巨大的推动。但如果没有西魏北周宇文泰、苏绰、周武帝的继续改革,其成果也许不能获得保持和发展。
  第五,发展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要求有一定良好的政治环境与政策措施相配合外,就经济内部而言,也需要许多措施的配合。如农业的发展,就与水利的兴修,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技术的提高与推广等密不可分。
  第六,江南的世族豪强经营园、墅,不只重视谷物的种植,平原土地的利用,而且注意山泽的开发,实行多种经营发展大农业,很有启示。肥田沃土,固然是宝贵资源,山林川泽,因地制宜,也都可以生产财富。
  第七,这一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专制集权较弱,政治上相对宽松的时代。
  因而对经济活动的控制也相对宽松,经济活动也比较活跃。这在南朝表现得尤为明显。在对外交往方面,孙权能够敞开国门,面向大海,利用舟楫之便,积极向海外开拓,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和对外经济文化交流,很有典型性和启发性。其后,南朝各国继承和发展了这一传统。北方,即或如十六国的大动乱时期,也同西域保持着交往。这是中国的好传统。
  总之,魏晋南北朝时期不只是破坏,更不是一团漆黑;它也有光明,也有创造和启示。
  注:本书1章、2章第4节、3章第1节、4章、5章,以及拟定写作大纲、通稿等,均由刘静夫负责。2章第1- 3节由夏志刚执笔。3章第2- 5节由刘伟航执笔。
  在撰写本书过程中,始终得到朱大渭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热情鼓励。史惠芳同志在帮助整理材料、誊抄稿件中作了大量工作。张帆、谢兴志帮助誊写了部分稿件。对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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