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8期

道德社会化视野下的高职院校德育问题及对策

作者:王 健




  更新高职院校的德育任务观由于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高职院校德育在高职生道德社会化过程中的任务被仅仅归结为“传道”,即向高职生灌输社会道德规范,而不重视培养高职生道德社会化的能力和个性,甚至存在着否定和抹杀高职生个性的倾向,高职生仅仅被视为社会道德规范的“接收器”。在高职院校德育中简单说教、强行灌输的现象大量存在,高职生往往被按照统一的规格培养成缺乏个性与创造力的“标准件”。随着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人的能力培养与个性发展问题日益突出,并成为高职院校德育的重要课题。一些人在强调高职生道德能力与个性培养的同时又走上了另一个极端,即否定灌输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重视系统地向高职生灌输社会道德规范。事实上,社会道德规范的灌输与高职生道德能力与个性培养是有机统一的。首先,完整的道德素质结构是一个由社会内容、心理形式和能力三个维度有机结合而成的三维结构,培养高职生的道德能力是高职院校德育的题中应有之义。尤其是在现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兴起,大众传播媒介日益发达,各种道德信息纷至沓来,社会环境纷繁复杂,这就更需要着力培养高职生辨别是非的能力、自主选择的能力和自我修养的能力,以使高职生能够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道德方向。道德能力的培养离不开社会规范的灌输,高职生自觉地、创造性地实践社会道德规范的能力,总是以高职生对社会规范的全面认识与系统掌握为前提的。其次,人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人的发展既是社会化的过程,也是个性化的过程。没有社会化,人就不能适应社会;而没有个性化,人也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富有创造性的、生气勃勃的个体。因此,必须克服片面的唯道德规范灌输的任务观,同时也要防止忽视甚至否定道德规范灌输的倾向,要确立灌输道德规范与培养高职生的道德能力与个性有机统一的新任务观。
  更新高职院校的德育主体观在高职院校德育中长期存在着片面的“教育者单一主体观”,认为教育者是高职院校德育过程的主体,高职生是教师加工和塑造的对象,始终处于客体的地位,他们只能消极被动地接受教师的教育影响,教师不鼓励甚至不自觉地限制高职生道德社会化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这种片面的主体观必然导致高职院校德育中的命令主义、强制压服和单向注入等倾向,严重挫伤和压抑了高职生在道德社会化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主体意识显著增强,在反思高职院校德育主体观的过程中,一些人又主张片面的“受教育者单一主体观”,片面强调高职生道德社会化过程中的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忽视教育者对高职生道德社会化的教育和引导作用。笔者认为,在高职院校德育作用于高职生道德社会化的过程中,教育者是主体,发挥着主导作用。教育者主导与支配着高职生道德社会化的客体、媒介、环境等因素。高职生是客体,但是高职生在接受教育时不是被动的,而是主动的。高职生主动参与道德社会化的过程,在教育内容的接受上具有选择性,并反过来影响教育者主体的教育行为。而且,教育者组织实施教育的主体性与受教育者能动地接受教育和自我教育的主动性是辩证统一的。高职生主动性的发挥需要教育者的激发和引导;而教育者的教育也只有通过高职生的积极活动,尤其是通过高职生的自我教育,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因此,既要克服片面的“教育者单一主体观”,也要防止片面的“受教育者单一主体观”,要确立教育者的主体性与受教育者的主动性辩证统一的新主体观,在充分发挥教育者主体作用的同时,着力激发和引导高职生的主动性,调动其道德社会化的积极性,使其主动接受教育并开展自我教育,自觉地按照社会的要求培养自己良好的道德素质。
  
  注释:
  ①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152.
  ②韦政通.伦理思想的突破[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8:192.
  
  作者简介:
  王健(1977—),男,江苏南京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与大学生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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