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探析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与治理对策

作者:王明东




  摘要 当前,我国的会计信息暴露的失真问题越来越多,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已严重影响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经济建设。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要解决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问题,也必须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
  关键词 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 利益驱动 道德建设
  
  会计信息是通过对会计主体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处理和分析后所形成的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信息。经济越发展,管理越重要,会计就越重要。会计信息越来越为广大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当局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并成为了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同时,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也日趋加剧。2004年,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审计公告可谓触目惊心:科研系统2个部门和45个科研单位转移、挤占、挪用科研经费6.69亿元,另外还有13个单位把3.27亿元的科研经费违规出借、对外投资,甚至投入股市,内控形同虚设。对注册会计师来说,违规审计虽然面临很大的风险,但因监管力度严重不足,使得铤而走险的注册会计师仍然不断增多。可见,对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问题进行研究是颇为必要的。故意失真是指在企业管理当局的授意下,利用会计规范给予企业的灵活性,有偏向性或诱导性地提供信息,或者违背会计规范,制造假账。这是危害最大、后果最严重、也最难以防范和察觉的失真行为。
  
  (一)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的原因
  
  第一,利益的驱动是会计造假的主要原因。经济利益是最常见的造假动机,是造假者最强大的内在驱动力。造假者往往为了小团体的利益,不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会计事项,而人为地操纵成本费用的计算标准、利润分配方法和偷逃税金的规避或记账,从而掩盖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对于那些准备上市或者已经上市的公司来讲,只要按照融资条件做出一份漂亮的报表,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资金。此外,对政治利益的追逐也使造假者铤而走险,不顾后果。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原因,“官出数据,数据出官”的现象屡见不鲜。某些企业的领导人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强令会计人员调整会计账目,虚列收支,致使假账真算或真账假算,借以骗取荣誉,捞取政治资本。可见,利益驱动是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产生的原动力。
  第二,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等也是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的重要原因。从企业内部来看,我国的国有基层企业大都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中层管理人员由法人代表聘任。由于上述原因,加之控制制度不完善,约束了会计人员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会计对领导的意图唯命是从,致使会计信息失真;从外部监督来看,现阶段我国对企业的财务监督部门有财政、审计、税务、中央银行等,部门虽多,但执法主体不明,力度不够,惩治偏轻。另外,我国目前涉及会计信息方面的法律虽然很多,如《会计法》、《公司法》等,但在会计工作中,依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只要造假的收益大于了成本,造假者就肯定会做出造假的选择。一些企业为谋取私利,使经营高于法律之上,也助长了造假行为,并造成了知法犯法,使会计法律、法规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三,单位领导的法制观念淡薄、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也是致使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的原因之一。一些单位负责人往往出于个人私利或小团体利益,授意会计人员违反法规,对会计资料进行粉饰、修正,做假账等,用以表明其“业绩”,报喜不报忧,导致了收入、费用失真。而有的会计人员对领导人的这种授意却敢怒不敢言,对会计工作缺乏信心,认为反正不是自己的事,所以避之甚远,从而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另外,目前依然普遍存在会计人员非专业化的现象,很多未经过专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对相关的法律也未深入学习的人员上岗,致使一部分人只考虑自身利益和眼前利益,最终导致了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
  
  (二)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的治理对策
  
  目前,我国的经济已经与国际全面接轨,因此,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也应相应地不断提高。所以治理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就成了当务之急,必须全方位、多方面地采取措施,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一,改革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推行会计委派制。改现行会计人员的任命制为委派制,即是由所有者向企业委派会计人员,使会计人员摆脱与企业在利益和职业上的依附关系,从而解除了会计信息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这样,会计人员才能真正履行其监督职能,并保证国家利益不受侵犯,保证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都置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之中,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第二,建立健全会计的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要治理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就必须加强各项会计法规体系的建设,并不断建立、健全以会计法为核心,各项财务制度相互配套的会计法规体系。要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就要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会计的操作体系,使各项会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执行上,一方面要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另一方面,还要加大民事赔偿的力度,不仅对个人进行处罚,同时还要对违规企业实行经济制裁。一旦发现有企业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就要依法严肃处理。这样,加大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并严肃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就能使造假成本远远大于造假收益,使造假者和指使造假者无处藏身。
  第三,抓好职业道德建设,并进一步规范会计的基础工作,以提高单位领导者和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的主要原因就是单位管理层舞弊,单位负责人是企业虚假会计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为此,必须组织单位领导及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规,以端正思想,明确责任,并树立起“信”则“立”的观念,在会计工作中做到公正无私、不偏不倚、不贪不占、讲究信用,同时,还应守法、守约,以信为本。要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就要加强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抓好他们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要以诚信教育为切入点,使在岗会计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还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做到依法办事、爱岗敬业、搞好服务,并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不唯上,不唯情,做好“内当家”,坚决杜绝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现象的发生。总之,治理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不单是一个会计问题,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