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浅谈新课程理念下高中数学教学中的“探究性”活动

作者:范光斌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在课程的总目标中指出:“发展数学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自主探究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的能力。”中学生的创新思维就是指通过自己智能去探究,发现掌握前所未知的知识和技能,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创新教育体现在数学教学中,就是要把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作为基本目标,鼓励学生独立思考,鼓励学生再创造。逐步学会用探究性学习解决新的数学问题。
  数学家波利亚指出:“拿一个有意义但又不复杂的题目,去帮助学生发掘问题的各个方面,使得通过这道题就像通过一道门户,把学生引入到一个完整的数学领域。”因此,在教学中不妨选择有意义的问题作为探究性活动的素材,通过引导学生解题、反思、讨论,层层拓展,弄清数学方法、提炼数学思想,发现规律,再去创造性应用。在函数的教学中,单调性和奇偶性的结合是一个难点,我想就此内容,谈谈自己是如何进行探究性教学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