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落实《规划》精神,积极完善“半工半读”培养模式

作者:邱旭光




  5月2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批转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将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未来五年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同时对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体系进行重大改革,以保障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地发展。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倍受关注,教育事业发展2010年主要目标中提出:中等职业教育规模2010年比2005年提高500万,达到2100万。为此要求深化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
  “半工半读”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制度。通俗地讲半工半读就是部分时间劳动、部分时间学习的办学形式。职业技术学校的“半工半读”教育是指由学校组织学生一边学习一边工作,最后完成学业。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实行半工半读教育制度,其目的要求与具体形式虽不尽相同,但在发展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方面具有相同的作用,特别是在满足人们求学愿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自力更生精神等方面具有同样意义。
  
  (一)完善半工半读教育的实现形式
  
  目前,适合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现实需要的“半工半读”教育形式,主要是学校与社会企业紧密结合,即“半读”以学校为主,“半工”以企业为主的教育形式。
  这种半工半读教育模式与国务院在《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所提倡的“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相吻合。这种模式可以借助企业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解决学校实习场地和实习设备不足的困难;可以聘用企业的技术工人参与实习指导,解决学校“双师型”教师不足的困难,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因此,多数高职院校都有极高的积极性,而且已有成功的案例。由于企业十分需要经过系统培训的技能人才,而这类人力资源在市场上又相对稀缺,与职业院校合作能较好地解决企业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所以企业也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积极性。
  为此,可以试行多学期制,如每学期3个月,分班间隔学习轮换生产,以适应生产连续作业规律的需要,既有利于学生熟悉生产全过程和掌握操作技术,也有利于现行教育学制的衔接和平稳过渡。第一、二学年,新学制每班一学年上两个学期文化知识课,一个学期在教师指导下学习生产技术并在劳动实践中应用;第三学年则以实践为主。学生每学年照样学完了旧学制同样的文化知识课内容,同时增加了生产技术和社会实践3个月学习活动。这样,学生不仅学到了有用的、活的、全面的知识,也取得文化知识合格的学历和劳动就业资格证书。近年来,我国许多地方积极推广德国的双元制教学模式(CBE),既重视学科知识教育,又重视实践能力培训,这与新型“半工半读”学校多学期学制的思想相通。
  半工半读教育使教学与生产相结合,使学校与企业保持合作关系;同时又使“学生”与“工人”角色实现“无缝对接”,是培养高技能高素质人才有效的职教模式。
  
  (二)完善半工半读教育的教学管理
  
  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的学习形式有别于通常的职业教育,相应地改变管理和指导方式成为迫切需要。传统的以班级为主的管理模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这个要求,为此必须确立任课教师既是课业教师,又是德育教师的理念。取消以班级为单位的班主任制,代之以课程为主的导师制。
  导师具体可分三类:生活导师、思想导师和专业导师。生活导师主要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其教育内容包含学生的生理、心理、礼仪、服饰、言谈、举止等方面,主要阵地在宿舍、操场、食堂等学生生活的场所。思想导师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状况、价值取向等方面的工作。专业导师则具体负责学生专业课方面的知识教授和答疑解惑以及专业实践教学。通过上述三类导师,把学生的生活、思想、专业等诸多问题真正落到实处,具体到人,分工负责又互相配合。在企业与学校的管理责任分担方面,校企合作办学以学校一方管理为主,学生到企业后学生身份保持不变,学校派出教师全程跟班管理和服务。
  
  (三)完善半工半读的支持政策与措施
  
  《规划》指出: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和统筹。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目前,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半工半读”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企业的配合。因此《规划》明确规定要“落实企业合理分担职业教育办学经费的相关政策,采取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企业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支持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与学校紧密合作的职业教育新格局”。
  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半工半读”的职业教育形式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实践中会遇到许多阻力和困难,政府、社会和学校需要针对性地采取一些强有力的措施。
  1.职业院校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是半工半读培养方式实现的前提。目前国家虽然有允许大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毕业的规定,但在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下往往难以实施。因此,实行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是职业教育主动适应市场要求,推动半工半读培养方式发展的重要途径。
  2.通过立法形式,调动企业参与半工半读教育的积极性。国家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企业对半工半读教育所承担的义务,以政策的形式为参与企业提供某种优惠,为“工学结合,校企互动”办学模式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3.强化政府行为,实行高位推动。政府的引导和积极推动,有利于给试办学校加强信心,明确方向。既便于成功经验的推广,又便于没有试办的学校,先在一个或几个专业试行招收贫困学生为主的半工半读教学班,并提供必须的支持与服务。
  4.政府每年拿出部分专项资金,在每个省或地区扶持1-2所半工半读高等职业院校,以招收贫困学生为主。既能起示范和样板作用,又有利于扶持弱势群体,实现教育公平。
  5.积极推动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实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积极开展半工半读教育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专题研讨,探索行之有效的办学方式和管理方法,既有利于职业教育的良性发展,又有利于人力资源的有序流动。
  
  (四)理顺半工半读教育的几种关系
  
  半工半读教育涉及到学生、学校、企业、社会(国家)四方的利益,所以作为这种教育的实施主体——学校与企业要处理好各方面的问题。《规划》提出“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好有关部门之间、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
  1.企业与学校之间。半工半读教育要做到学校与企业“双赢”。学校以培养合格人才为最大目标,更多注意如何使学生学用一致;企业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更多注意学生是否能在岗位为其产生效益,这对矛盾在学生“半工”期间一般表现得比较突出。因此,校企双方应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例如企业向学校投资,提供实训场地和设备,提供实训教师;学校按企业的要求设置专业,为企业培养人才,学校教师参与企业技术改造研究和技术服务等。
  2.学习与工作的问题。在企业“半工”期间,学校要从学生学习出发,尽可能地使学生在企业的“半工”能与所学专业结合。同时,要处理好“以劳养学”、“自给自足”问题。半工半读要立足于从培养人的宗旨以及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出发,不能使半工半读教育演化为脱离书本的劳动教育。作为学生,要同时扮演好两种角色,在学校当学生,在企业当工人。因此,学生入学后,学校要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身体状况以及企业的产品、生产、岗位等为其确定一个工作岗位。
  3.制订适合半工半读教育的教学计划与教学管理制底。对于多数高职院校来说,半工半读教育是一种全新课题,一定要制订好指导半工半读整体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的制度。
  此外,在我国发展“半工半读”的职业教育,要逐步培养一支适应“半工半读”的师资队伍,其模式类似于德国的“双师制”,但又要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半工半读为学生建立了工学交替的方式与过程,使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紧密结合,校内教学与企业生产实践相结合。这种教育提高了学生应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它是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较为有效的教育模式。它可以给学生提供 “预就业”的机会,为扫除学生就业道路上的拦路虎提供了有效的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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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EB/OL].http://www.zjedu.gov.cn/gb/articles/2005-05-08/news20050508160227.html/2006-12-12.
  [4]教育部.教育部要求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R].北京:教育部新闻发布会,200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