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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课程目标和教学模式初探

作者:丁 元




  [摘 要] 本文围绕高等职业教育目标——培养紧缺的社会技能型人才,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目标的重新定位和教学模式的改革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 高等职业教育目标重新定位教学模式
  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紧缺的社会技能型人才,随着每年的高校毕业生增加,就业问题最为突出,这一目标的实现自然迫为关键。围绕这一目标,各个高等职业教育学院不得不面临从培养目标到培养模式的转变,专业课、公共课、基础课都应以该目标为导向转变教育模式,开展教学活动。法律基础是“两课”教育中的一部份内容,2006年秋季,在全国普通高校首先对一年级新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取代过去“法律基础”,将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的内容融入,其改革目的是为了帮助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即实现由纯粹的法律条文的讲述变为情感教育与法制教育合为一体,必然面临目标的重新定位和教学模式的改革。
  
  一、课程目标重新定位
  
  与其他的和过去的思想政治课程相比较,我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重新定位的教学目标应体现如下特点。
  1.综合性。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学生,与中专生和职业学校学生相比,理论和实践能力上到更高的一个层次,具有更为宽阔的知识结构系统,所以高等教育并不能片面强调科技知识或者人文知识的重要性,而是在两者融合的基础上给予学生完整和全面的教育,让学生具备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和人文素养。实践中,用人单位招聘时不仅注重大学毕业生的专业特长,更关注他们的人格与独立的思维能力,而让学生具备这种能力通常由法律基础课等公共课来完成。因此,法律知识所覆盖的社会内涵范围广,为的是让学生通过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的渗透而形成一种责任感。除此之外,思想道德方面所包含的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帮助大学生进行必要的健康心态引导,认识健康心理对人生的影响和作用。社会学方面的知识使大学生了解基本的社会结构,有助于扩宽社会视野。
  2.实用性。切合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利益,高等职业毕业去向的基层性特征十分明显。工科类高职院校的毕业生,主要去工业、工程第一线,从事高新设备的维修、测试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工作;财经类高职院校的毕业生,主要去基层财政管理部门从事财税管理工作。不少用人单位认为基层员工法律意识不强,易于发生损害基层员工利益的例子。因此,法律基础课程具有使学生增强法律维权意识,掌握必要的维权手段和途径,学会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和解决问题,法制社会和文明社会发展的标志是以法律的手段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这一点,在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更加责无旁贷。
  3.国际性。我国加入WTO后,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成为现实,高等职业教育面临更大的挑战——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技术实用型人才。该类层次的人才能够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并且善于接收和学习世界各国的文化和信息,具备国际文化的基本素养,熟悉国际合作和通行规则,熟练运用世界具有影响力国家的法律,实现国际文化、经济的沟通与交流。思想道德中的“诚信”教育,是提高学生国际竞争力的必要思维导向。
  
  二、教学模式的探讨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大体上分为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两部分内容,对于不同的内容应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美国的乔伊斯和韦尔最先将“模式”一词引入教学理论中,是想以此来说明在一定的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各种类型的教学活动的基本结构或框架,表现教学过程的程序性的策略体系。以下从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氛围、教学时间、评价标准几个方面来探讨该课程教学模式的运用。
  1.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思想道德部分揉合了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学生乍一眼看目录,误认为与过去所学的政治课内容重复,无任何新意,老调重谈。对此,我们应该采用引导和探讨式教学,不适合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学生从高中进入大学,高中时以教师的讲授为主导, 让学生接受现成的东西,对学生知识的积累有一定好处,也是教师向学生传播人类文化知识途径,但是扼杀了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能培养学生独立的思维能力。因此,应强调“以学生为本”,改变注入式的教学方法,可以采用以讲座、抽样调查、记录片观摩等方法来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帮助和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法律部分的学习则可以采取案例分析、讨论、知识竞赛等方法,选择卓有成效的方法不但可以让学生强记内容,还迫使他们开动脑筋,努力思考。法律与道德在教学方法上最大的不同:法律需要在教师的讲授中积累必要的法律常识,道德是可以通过反思提高认识层次。
  2.宽松的教学氛围。思想道德内容主观性较强,应避免一家之言,形成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的课堂气氛,既培养学生独立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语言组织能力,又引导学生进入思想层次的净化。法律知识内容从维护法律权威角度出发,对具体内容讲述是应当做到严谨,培养学生的法律观念、法律情感和法律思维。所以说,单纯的法律条文解释是无法是学生领略法律文化和精神,教师往往在课堂上重理论轻分析的现象严重,课堂气氛单调、死气沉沉,导致学生学习枯燥无味。因此,教师应该摒弃要求学生掌握大量的法律条文内容,而是通过用生动真实的案例进行严谨的分析,营造积极、轻松的教学氛围,鼓励学生树立维权观念。
  3.差异化的评价方式。对于思想道德采用考试作为考核评价对于教学效果来说没有太大的意义,强迫学生死记硬背抽象的概念和作名词解释显然违背了高校开设该课程的意图, 建议对于思想道德内容采用作业或论文的方式,允许学生发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对于有创造性见解的回答给予奖励,鼓励、启发学生对道德问题进行反思。法律知识的考核评价可以采用开卷考试,但考试的问题应尽量与目前或者将来的生活息息相关,这不但体现学以致用的精神,也可以传输社会生活中的法律规则,并且放宽考试条件,允许携带笔记本或参考书籍参与考试, 既可以减轻学生考试压力,也可以使学生学会利用法律的途径去解决问题,毕竟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4.加强和改进案例教学。对于思想道德部分和法律知识部分都可以采取案例教学的方法,然而案例的运用的原则不同。思想道德所用的案例应该尽量贴近大学生的生活,联系学生身边点滴故事,过于抽象的案例不宜引起学生感情共鸣,实现思想教育功能。法律讲授所选用的案例应该区别对待法学专业学生所使用的案例,不宜采用涉及专业术语较多、案情复杂的例子,运用通俗易懂的案例来解释法律条文,最佳原则是能够站在学生生活经验的角度去选择案例,将他们所熟悉的案例和法律结合讲授,才能提升案例教学的效果。
  围绕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以学生为本,从理论和实践去研究如何改革公共课的教学目标和模式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胡明星.高等职业教育德育目标的新定位[J].职业技术教育, 2003, 34.
  [2]钟光红.实现法律基础课情感目标的思路与途径探讨[J].广东药学院学报, 2000,9.
  [3]张大成,刘 刚.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的定位与过程设计[J].辽宁工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