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章制度


侨州郡县





  西晋末年,中原地区先后爆发八王之乱和永嘉之乱,地方割据势力连年混战,争斗不休,使得民不聊生,许多人流离失所,逃亡他乡。此时的南方却相对安定,西晋驻守南方的宗室建立了东晋王朝,暂保一时平安。北方人民和世家大族,为避战乱大批渡江南迁。为安置流亡江南的士族,并维护他们的特权,东晋及以后的宋齐梁陈各朝先后在其管辖地区内用北方的地名设置了一批州、郡和县,后世称为侨州、侨郡、侨县。
  北方人口大量南迁集中在永嘉年间(316年前后),史称“永嘉南渡”。当时今北京、河北、山东、河南等地区的人,相继渡过淮河、长江向南迁徙。南迁人口达九十万之多,约为当时北方人口的八分之一。南迁集中在江苏、安徽、四川、湖北及江西、湖南诸地,这是我国历史上一次重要的人口大迁徙。
  大量南迁人士,相聚而居,保持原籍贯和地区,于是在南方出现了大批北方的州郡名,只是加上一个“南”字。如在京口设立南徐州,在江乘设立南琅琊郡与南临沂县。地方行政区划,因之陷入极大混乱之中。当时南迁的北方人,并非来自某一州、郡、县的人聚居一处,而是分散在不同的地区,因此便有多处相同的州、郡、县出现。收复北地后,又在原州、郡名前加“北”字,以示区别。如此一来,南北地名混淆,有的一地数名,大大影响了地方行政效能的发挥,破坏了中央集权制。
  由于战乱连绵不断,北方人民不断南迁,于是侨州郡县越来越多,领土却越来越小。有时甚至会出现两郡同置一县和两州同治一郡的双头郡县,行政区划十分混乱。为解决问题,东晋南朝曾多次实行合并郡县,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许多侨州郡县被省并。但在省并的过程中,朝廷又往往把一些江南的郡县,转移给侨州郡管辖,使得一些侨州郡有了实际辖地。这样不仅没有彻底消除侨州郡,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混乱了长江中下游固有的地方行政系统。
  东晋南朝尽管行政区划混乱,然而,无可争辩的事实是,自孙吴、东晋以来,因六朝建都江南,促进了长江流域和南方其他地区经济的发展。南北朝以后,经济上长江流域已与黄河流域并驾齐驱,隋唐以后经济重心则进一步南移,长江流域的经济水平超过黄河流域。南迁的九十万人口占当时南方人口的六分之一,他们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劳动力,大大促进了南方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