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怒放的罂粟花(下)
1943年夏天张爱玲这么多作品她一时还未找到发表的出路,除了寄出了《琉璃瓦》和《茉莉香片》到编辑桌上碰运气之外,其它恐怕还捏在手中,踌躇着。
1.向柯灵投稿
就在这时,作家柯灵应聘接编商业性杂志《万象》月刊。《万象》原由陈蝶衣主编,旨趣同鸳鸯蝴蝶派,柯灵任编辑后,想要提高刊物的文艺水准,他正准备物色一批作家为他写稿,一时还找不到人选。他偶尔翻阅起《紫罗兰》杂志,在这本他不大瞧得起的刊物中,却惊奇地发现了《沉香屑:第一炉香》这篇文章,他眼睛一亮:张爱玲是谁?如何能联系上,找她写稿呢?
周瘦鹃他是认识的,但请周瘦鹃作介向张爱玲索稿,总感觉有些不妥,他踌躇再三,找不出好的办法。
正在柯灵无计可施时,张爱玲奇迹般地出现在他的面前。那天,张爱玲穿着丝质碎花旗袍,色泽淡雅,虽然是普通上海小姐的装束,不像她平时那样打扮得花枝招展光彩照人,但也令柯灵大为惊奇:原来这位才华出众的作家竟是一个如此年轻漂亮的小姐,相比之下,柯灵自己这间上海屋檐下的编辑室显得很寒酸。出版《万象》杂志的是平襟亚开的中央书店,在福州路昼锦里附近的小弄堂里,一座双开间石库门住宅,楼下是书店店堂,《万象》编辑室设在楼上的厢房里,隔着一道门就是平襟亚夫妇的卧室。就在这间家庭式狭小的厢房内,柯灵有幸地会晤了这位初露锋芒的女作家。张爱玲腰间夹着一个报纸包,说有一篇稿子要请柯灵看看,柯灵喜出望外地接过来,题目是《心经》,文章中还有张爱玲手绘的插图,柯灵很愉快地满口答应,而且还恳切地希望她能经常为《万象》写稿。张爱玲自然高兴,虽然她不善谈,见面时间不长,却谈得很愉快,那时候的心情,四十年后柯灵仍然清清楚楚地记得,倍感亲切。张爱玲的小说《心经》1943年8月在《万象》月刊第2、3两期发表,接着《琉璃瓦》在第5期上发表。《连环套》1944年从第7期连载至第12期止。这三部作品,除了《连环套》是一个相对失败的作品之外,其它两篇小说都颇有艺术匠心。《心经》是一篇家庭伦理悲剧,是一篇弗洛依德精神分析恋父情结式的作品。许小寒从小到大,一直依恋着爸爸,随着年龄的增长,原先朦朦胧胧的依恋变成了热烈的爱慕。小寒的爸爸妈妈久已是没有一点爱可言了,只不过为了这个完整的家,勉强地凑合在一起而已。爸爸还是魅力依旧的成熟男性,而母亲的红颜早已不存在,为了维持这个家,只得一切听凭丈夫的自由。但父母亲谁也没想到,从小看到大的女儿竟然悄悄地爱上自己的爸爸。
小寒过二十岁生日那天,她的同学段绫卿、邝彩珠等一群女孩子,一起为她祝福,嘻嘻哈哈地谈着吃的、喝的、电影戏剧与男朋友。正谈着笑着的时候,小寒的爸爸许峰仪回来了,小寒把她的同学段绫卿、邝彩珠、波兰、米兰、芬兰,一一向爸爸介绍,又挽着爸爸的胳膊说:“这是我爸爸。我要你们把他认清楚了,免得……”她咯吱一笑接下去道:“免得下次你们看见我跟他在一起,又要发生误会。”
米兰不懂,道:“什么误会?”
小寒道:“上次有个同学,巴巴地来问我,跟你去国泰看电影的那个高高的男人,是你的男朋友么?我笑了几天——一提起来就好笑!这真是……
哪儿想起来的事!“这是小寒潜意识的流露。但她潜意识的恋父情结已经随着感情波动横溢出来。她为了爸爸,把一直爱着自己的男同学龚海立推给段绫卿。她要她爸爸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他。她扑簌簌地落两行眼泪,将脸埋在爸爸的肩膀上,牵着爸爸的衣袖子,试着把手伸进袖口里去,幽幽地道:“我是一生一世不打算离开你的。有一天我老了,人家都要说:她为什么不结婚?她根本没有过结婚的机会!没有人爱过她!谁都这样想——也许连你也会这样想。
我不能不防到这一天,所以我要你记得这一切。
她的爸爸是爱她的,他把自己的爱寄托在女儿身上,这原本是出于天伦的父爱,有了这种爱,给予他精神上的安慰,他才觉得这个家不寂寞。他的感情很复杂,在潜意识的深处,也有些许的不易察觉的对女儿情爱成份,因为他对自己的妻子虽没感情可言,倒也没有怨言与别恋,对女儿的感情把他拴在家里,但是看着女儿一天一天长大,已经出落成楚楚可爱、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他越来越觉得事态的严重:隔着玻璃,峰仪将手按在小寒的胳膊上——象牙黄的圆圆的手臂,袍子是幻丽的花洋纱,朱漆似的红底子,上面印着青头白脸的孩子,无数的孩子在他的指头缝里蠕动。
小寒——那可爱的大孩子,有着丰泽的、象牙黄的肉体的大孩子……峰仪猛力掣回他的手,仿佛给火烫了一下,脸色都变了,掉过身去,不看她。
他得想办法制止自己的感情发展,他想把她送到她舅母那儿去,或自己离开家到莫干山去过夏天,但这些都不能摆脱小寒对他、他对小寒幻想的爱,最后他选择了一条令女儿完全死心的路,爱上小寒的同学段绫卿。段绫卿和小寒家庭不一样,她父亲死得早,只有她和寡母寡嫂在一起生活,过早地失去了家庭的幸福,但同小寒一样的是,都渴望一个父亲般的男人的爱,所以绫卿也不爱同班品学兼优的同学龚海立,而选择了小寒的父亲;许峰仪也从绫卿身上找到女儿的影子。小寒哭,闹,劝说,阻止,都没有用。她悔恨母亲在她情窦初开的时候没有及时严格地管往她。可怜的母亲成全了父亲的爱,送走了小寒离家到天津去……。小寒伸出手臂,攀住她母亲的脖子,哭了。
许太太断断续续地道:“你放心……我……自己会保重的……等你回来的时候……”
这个看来浅显的故事,主题却是很晦涩的。许峰仪的“心经”是主要的,却容易被读者忽视。
小寒这种畸形的感情某种程度上是张爱玲的折射,不过,绫卿那种在没有父爱的环境中的畸形的感情倒更近于张爱玲。她在《造人》一文的劈头就说:“我一向是对于年纪大一点的人感到亲切,对于和自己差不多岁数的人稍微有点看不起,对于小孩则是尊重与恐惧,完全敬而远之。”
小寒对她父亲说:“男人对于女人的怜悯,也许是近于爱。一个女人决不会爱上一个她认为楚楚可怜的男人。女人对于男人的爱,总得带点崇拜性。”这话也印证了张爱玲的话:“女人要崇拜才快乐,男人要被崇拜才快乐”。(《苏青张爱玲对谈录》)为着这样的感情,所以张爱玲后来选择了比她大十五岁而且有家有室的胡兰成,为了爱而盲目崇拜这个汉奸浪子,一个头脑最冷静的人有时却会糊涂地成为牺牲品。
《琉璃瓦》写的是她舅舅的一家,坐吃山空的舅舅,财产将尽之际,在几个女儿身上打主意,想把她们都嫁给有钱人。开头说:姚先生有一位多产的太太,生的又都是女儿。亲友们根据着“弄瓦,弄璋”的话,和姚先生打趣,唤他太太为“瓦窑”。
姚先生并不以为忤,只微微一笑道:“我们的瓦,是美丽的瓦,不能和寻常的瓦一概而论。我们的是琉璃瓦。”
姚先生有七个如花似玉的“琉璃瓦”,应当说是很有福气的。
他把大女儿许配给他所供职的印刷所大股东熊致章的独生儿子,而且顾不得心疼自己微薄工资积攒的三万元赔给女儿作嫁妆。但大女婿疑心岳父想借女儿巴结股东,便铁了心地与娘家疏远以表清白,公公几番要替亲家公谋一个较优的位置,却被她三言两语拦住了。姚先生探清其中情形,暴跳如雷,赌气便辞了职。
姚先生经过这番失望,把心灰透了,决定不管女儿们的婚事。次女曲曲,更不比大女儿容易控制,姚先生知道绝对管束不了曲曲,决定因势利导,使二女儿自动走上正途。他把女儿推荐到某大机关作女秘书,想曲曲眼界虽高,在这样的人才济济中,也不难挑出一个乘龙快婿。但曲曲偏偏挑中了一个地位又低又穷的无赖王俊业,把王俊业引到家中调情。姚先生夫妇气得半死,曲曲笑道:“急什么!我又不打算嫁给姓王的,一时高兴,开开玩笑是有的。”
姚先生不准姓王的上家门。曲曲接下去说:“横竖我们在外面,也是一样地玩,丢丑便丢在外面,也不干我事。”
姚先生喝道:“你敢出去!”
曲曲从他身后走过,用鲜红的指尖在他的耳朵根子上轻轻一刮,笑道:“爸爸,你就少管我的事罢!别让人家议论你用女儿巴结人,又落一个话柄子。”噎得姚先生说不出话来。
果然,曲曲在外边“玩”得出了名,声名藉藉,到这地步,她即使不愿嫁给姓王的,为了她五个妹妹的未来声誉,也不能不强迫她嫁给王俊业。姚先生为这个穷光蛋和自己女儿找房子,买家俱,备衣服,赶快打发了他们,免得教坏了其他的孩子们。
看来对女儿的婚事不管不问也不行,两个女儿一个嫁的不甚得意,另一个又太得意了,都于娘家面子有损。姚先生一心只想在三女儿心心身上争一口气,勉强打起精神,义不容辞地替女儿留心一下。他挑来挑去,找到一个甚满意的人家,一个杭州富室嫡派单传的青年陈良栋,姚先生担心女儿不擅应酬,下颔尖了点,有点单薄相,不如正面美,因而宴会时特意把女儿安排在陈良栋的对面。这样既可以少说话,也更显得漂亮些。
谁知女儿回来挺高兴,羞答答地对妈妈说:“他也喜欢看电影,他也不喜欢跳舞,他不赞成太新式的女性。”姚先生夫妇高兴得不知道说什么好。
三丫头这么鬼灵精,隔着座位,眉毛眼睛就会传情。心心又说:“妈,只是有一层,他不久就要回去北京了,我……我……我怪舍不得您的!”
姚先生的天灵盖上像打个霹雳,喝道:“你见了鬼罢?胡说八道些什么?
陈良栋是杭州人,一辈子不在杭州就在上海,他到北京去做什么?“原来心心误把坐在身边姓程的男孩当作姓陈的了。姚先生下死劲啐她一口:”那是程惠荪。给你介绍的是陈良栋,耳东陈!好不要脸的东西,一厢情愿,居然到北京去定了,舍不得妈起来!我都替你害臊!“姚先生气得七窍生烟,死活挡住不让程惠荪上门。心心成天病奄奄的,不想姚先生却抢先病倒了。
病中,那个抛弃了娘家的大女儿,现在反被婆家抛弃了,回来求爸爸作主,心心还是与程惠荪好了起来。他还有好几个女儿,而且她太太的肚子又大了起来。
但他想他活不长了。
这就是家的伦理,姚先生一心想借女儿攀高校,但女儿攀上了高枝不认了父母,不攀高校就自轻自贱败坏他门风。他处处想利用女儿,却又被女儿利用拖累。还是他的二女儿的话好:“玩玩不打紧,我不该挑错了玩伴,若是我陪上司玩,那又是一说了。
我若是发达了,你们做皇亲国戚;我若是把事情弄糟了,那是我自趋下流,败坏了你的清白家风。你骂我,比谁都骂在头里!你道我摸不清楚你弯弯扭扭的心肠!“
人间一切都没有真的爱,包括父母与女儿,这是曲曲的话,也是张爱玲的心里话。
2.苏青与张爱玲
1943年10月,上海另一个走红的女作家冯和仪创办《天地》月刊。冯和仪,浙江宁波人,比张爱玲年龄大几岁,大学未毕业即由父母包办结婚,与丈夫及婆家感情不好,开始试着写作,创作小说《结婚十年》。后以苏青为笔名。人长得出众,又大胆泼辣,与丈夫离婚后她带着孩子,靠卖文为生,生活相当难艰,为了谋生,她顾不得政治不政治,在这些刊物上写些女性与家庭题材的小说,颇得汪伪文人的赏识。苏青与汪伪高级人员周佛海、陈公博都熟悉,常常和他们有来往,甚至有人谣传她是陈公博的情妇。有了这些人的撑腰,她的刊物办得很红火,周佛海夫妇、女儿、陈公博等常有文章发表在《天地》上,周作人也是经常撰稿的作家之一。
苏青因为办刊,需要物色一批作家,尤其是女作家。她写信给张爱玲索槁,一来就用“叨在同性”的话套近乎,要张爱玲写稿,张爱玲很喜欢苏青的豪爽大方、直率泼辣的性格。苏青也许是中国现代的女作家中最大胆泼辣的一位了,心中想什么,就说什么,没有一丝一毫的做作,她把孟子“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改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成为她的“名言”。她以自己真实的经历写成了一部自传体小说《结婚十年》,连同她的《浣锦集》在上海十分轰动,其受欢迎情形也不在张爱玲之下。她的经历比张爱玲还要曲折艰辛,但她要强坚韧,女人的弱点她也有,也容易哭,也常常不讲理,但她就是不俗。张爱玲很喜欢。
1943年11月,张爱玲的小说《封锁》在《天地》第二期上发表,苏青称之为“近年来最佳之短篇小说”。
封锁了,人们被栅栏拦起来静静地等着,整个城市静了下来,这庞大的城市在阳光里随着了,重重地把头搁在人们的肩上,口涎顺着人们的衣服缓缓流下去,不能想象的巨大重量压住了每一个人。上海似乎从来没有这样静过。一个乞丐趁着鸦雀无声的时候,提高喉咙唱将起来:“阿有老爷太太先生小姐做做好事救我可怜人哇?阿有老爷太太……”然而他不久就停了下来,被这不经见的沉寂吓噤住了。一个山东乞丐浑圆嘹亮地叫“可怜啊可怜!
一个人啊没钱,可怜啊可怜,一个人啊没钱“,悠久的歌从一个世纪唱到下一个世纪。
电车上的人们静静地等待着,或找点事情做,填补这可怕的空虚,不然他们的脑子也许会活动起来,思想是一件可怕的事。一个中年男人与旁边一位教会派少奶奶般女子搭讪起来。这个女人吴翠远是一位英文助教,还没有结婚,在家里她是一个好女儿,在学校里是一位好学生,毕业后留校作助教,她没有什么特长,平平凡凡,不美也不难看,生活也不错,但她没有快乐。
她想期待一点浪漫的刺激。那位会计师吕宗桢注意到她,她脸上虽然没有笑意,但内心也似乎觉得自己是可爱的了。吕宗桢和她继续搭讪,谈自己的太太是父母包办的,如何不理解他,不同情他,两人越谈越投机,吴翠远本能地脸红,微微背过,但内心也实在愉快,照例默默听他讲。话题越来越近,几乎快谈到终身的大事了。翠远第一次发现了自己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身上还有这么可爱迷人的地方。吕宗桢没有想到自己能使一个女人脸红,使她微笑,使她背过脸去,又掉过头来,他仍是一个单纯的男子,他要她的电话号码,她不乐意但迟疑一下还是告诉了他。
封锁开放了。“叮铃铃铃铃铃”摇着铃,每一个“铃”字是冷冷的一点,一点一点连成一条虚线,切断时间与空间。
男人消失在人丛中,回到原来的座位上。虽然还在电车上,但看不见,对于她,他等于死了。女人明白了他的意思:“封锁期间的一切,等于没有发生。整个的上海打了个盹,做了个不近情理的梦。”
一个普普通通没有任何色彩的男人与女人,一个很偶然的戏剧化一幕,在像乌壳虫一样爬来爬去很少有思想的生活里,发现一些真实的兴奋与色彩,又爬回窠里去了。“生命像圣经,从希伯来文译成希腊文,从希腊文译成拉丁文,从拉丁文译成英文,从英文译成国语,……那未免有点隔膜。”
这篇《封锁》在《天地》上发表以后,又引出一个乌壳虫爬了出来,“封锁”期间张爱玲也“做了一个不尽情理的梦”。
除《封锁》外,张爱玲的许多散文,如《公寓生活记趣》、《道路以目》、《烬余录》、《谈女人》、《童言无忌》、《私语》、《造人》、《打人》、《谈跳舞》、《我看苏青》等等都发表在苏青主编的《天地》月刊上。《天地》是以女作家为主的“天地”,也几乎成了张爱玲的“天地”了,有时一期上有两篇张爱玲的作品。她不仅为《天地》写文章,也画插图,她还为苏青《救救孩子》画了一个可怜无告的孩童像。从1944年8月第11期起,《天地》封面图即为张爱玲所绘。
苏青把张爱玲看做自己的台柱,张爱玲也把《天地》看做自家人办的刊物,相互支持。张爱玲说过,所有的女人都是同行,但这两位上海文坛的女作家,却没有一丝同行相妒文人相轻的习气。比起关露、潘柳黛的小心眼来,张爱玲与苏青的友谊是非常真挚的。张爱玲尽管后来名声高出苏青许多,但苏青对张爱玲的作品仍是不断地宣传赞誉,为她的散文叫好,也替她的话剧《倾城之恋》写宣传稿。张爱玲更引苏青为知音,在上海女作家座谈会上,当记者问到苏青她最喜爱的近代女作家时,苏青说:“女作家的作品我从来不大看,只看张爱玲的文章。”问张爱玲时,她毫不犹豫地说:“近代的最喜欢苏青,苏青以前,冰心的清婉往往流于做作,丁玲的初期作品是好的,后来略有点力不从心。踏实地把握住生活的情趣的,苏青是第一个。她的特点是‘伟大的单纯’。经过她那俊洁的表现方法,最普通的话成为最动人的,因为人类的共同性,她比谁都懂得。”
在《我看苏青》这篇文章的开头,张爱玲更是对苏青推崇备至:“把我同冰心、白薇她们来比较,我实在不能引以为荣,只有和苏青相提并论我是心甘情愿的。”
1945年2月17日,由记者邀请,苏青与张爱玲就妇女、家庭婚姻问题进行对话。
这两位上海文坛上最负盛誉的女作家,谈她们最有体会的女人的事,很有独到的见解。
苏青因为离婚后成为职业妇女,还拖带着小孩,对职业妇女的感触更多。
她说:职业妇女“工作辛苦是一端,精神上也很痛苦。职业妇女除天天出去办公外,还得兼做抱小孩、洗尿巾、生煤球炉子等家庭工作,不像男人般出去工作了,家里事务都可以交给妻子,因此,职业妇女太辛苦了。再者,社会人士对于职业妇女又决不会因为她是女人而加以原谅。”所以苏青主张职业妇女的家庭工作应当设法减少,譬如可组织托儿所、洗衣店之类。同样烧饭也不一定要自己动手,吃饭到公共食堂。偶尔高兴,自己可以烧一点。职业妇女有许多时间浪费在菜场和电车上,还有商店,假使商店都是划一价钱,女人就不必跑来跑去买东西。
张爱玲道:“我觉得现在,妇女职业不是应该不应该的问题了。生活程度涨得这样高,多数的男人都不能赚到足够的钱养家,妇女要完全回到厨房里去,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多少就需要一点副业,贴补家用。”
苏青又接着说:“男人总不大喜欢职业妇女,而偏喜欢会打扮的女人,职业妇女辛辛苦苦,结果倒往往丈夫会给专门在打扮上用功夫的女人夺去,这岂不冤枉哉了?”
记者问她:“职业妇女也可以讲究打扮的呀!”
“她们是‘专家’,普通的职业妇女恐怕竞争不过她们。”苏青感叹。
张爱玲也不平地说:“家庭妇女有些只知道打扮的,跟妓女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同。”
“做妓女真是最取巧的职业,犹如用武力来抢取别人用劳力获得的财富。”苏青附和。
记者问有什么办法来消灭这不合理现象,她俩都感叹“这是很困难的”。
她们又谈家庭,小家庭孤零零的,大家庭又有婆媳矛盾。
苏青有一个很新鲜的想法:“依我说顶好是跟岳父母同住。岳母与女婿一定相处得很好;而婆婆与媳妇,因为婆婆感到做母亲的太凄凉,所以会嫉妒媳妇的。”
张爱玲惊喜:“这方法真好。我从没有想到,可是听了实在感到好。”
对同居问题,苏青说:“夫妻有同居的义务这一条,我认为不妨自由些,想起这样长时期地同居下去,实在也是很可怕的。或同居或不同居,一方感到需要时只可向对方提出要求,初不必因为法律规定是义务而要求强制执行也。……最好还是像朋友那样,大家往返,不致于每个人在婚后便没有一刻的私生活可过。”她又对记者说:“再有,社会的舆论不要对男女问题太感兴趣,夫妻是否日日同居或夜夜同床尽可由他们自己去决定,分居并不碍着众人什么事,同居亦不见得肯分惠些什么给众人也。”
苏青的快嘴俐牙,侃侃而谈,她是过来人,自有过来人的看法,张爱玲插不上嘴。
谈到丈夫问题,因为张爱玲此时正与胡兰成热恋,话就多起来了。记者问她俩:“从一个女性来看,是用自己赚来的钱快活呢,还是用别人的钱快活?”
苏青说:“那要我说,还是用别人的钱快活。……用丈夫的钱,便似乎觉得是应该的。”
张爱玲为之补充:“用别人的钱,即使是父母的遗产,也不如用自己赚来的钱自由自在,良心上非常痛快。可是用丈夫的钱,如果爱他的话,那却是一种快乐,愿意想自己是吃他的饭,穿他的衣服。那是女人传统的权利,即使女人现在有了职业,还是舍不得放弃的。”
“谁是标准丈夫?”
苏青列了五条:“第一,本性忠厚。第二,学识财产不在女的之下,能高一筹更好。第三,体格强壮,有男性的气魄,面目不要可憎,也不要像小旦。第四,有生活情趣,不要言语无味。第五,年龄应比女方大五岁至十岁。”
张爱玲想起她爱着的胡兰成来,说:“像苏青提的条件,当然全是在情理之中,任何女人都得听进去的。不过我一直想,男人的年龄应当大十岁或是十岁以上,我总觉得女人应当天真一点,男人应当有经验一点。”胡兰成比她大了十五岁。
男女经济地位平等,将会危及男人的虚荣心,一般男人总怕女人地位提高了会看不起自己。张爱玲说不会的,女人伏低作小惯了,她的本质是谦抑的,“女人要崇拜才快乐,男人要被崇拜才快乐。”
然而社会上毕竟存在着女人失嫁的问题。苏青无奈地笑着说:“说出来恐怕要挨骂。我以为还是找个把情人来补救吧,总较做人家的正式的姨太太好。丈夫是宁缺毋滥,得到无价值的一个(整个),不如有价值的半个甚至仅三分之一。不过这样一来,社会对私生子应当承认他的地位。”
为了减少“失嫁”,张爱玲说:“有些女人,没有什么长处,年纪再大些也不会增加她的才能见识,而且也并不美,不过年青的时候倒有她的一种新鲜可爱,那样的女人还是赶早嫁了好。”
3.最辉煌的顶峰
张爱玲一边不停地在《万象》、《天地》上发表着小说和散文,一边又像天女散花似的把自己一篇篇作品抛出去,抛出去,五光十色花团锦簇抛向各种有影响的杂志上,抛向无数读者中。她的才思潮涌般滚滚而来,她的速度太神奇了,读者们迷惑于她创造的一个个奇丽纷坛、光怪陆离的世界,目不暇接,她成为一个传奇。她很高兴,她在创造一个奇迹,心里还是在赶着自己:“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张爱玲本身就是一个“传奇”,她的一系列的“传奇”作品更使她染上传奇的色彩。
另一家更有影响的刊物《杂志》也同时盯上了她,成为她更尽兴挥洒花瓣丝雨的天地。1943年7月,她在《杂志》第11卷第4期上发表了《茉莉香片》,《杂志》月刊社便盛情相邀,一意地拉拢她的稿子,她照样很高兴地纷纷寄去她的作品。她的更多作品,《到底是上海人》,《倾城之恋》,《洋人看京戏及其他》,《金锁记》,《花凋》,《红玫瑰与白玫瑰》,《等》,都发在这个刊物上。虽然她也知道《杂志》月刊是汪伪汉奸文人操纵的刊物,但她不管这些,她只对写小说散文有兴趣,至于政治不政治、汉奸不汉奸,她认为只要她的作品不涉及政治,只要她立得正,行得直,那她就是清白的。
她的小说确实没有一篇涉及政治,她不理那一套烦琐、复杂难懂的政治问题,避开政治,述说着一个个家庭与人的悲剧。
《茉莉香片》中的男孩聂传庆,是由张爱玲的弟弟变化来的,聂传庆的家庭,他的父亲、生母、后母都是自己家庭的幻化,她借着弟弟的影子写出这样一个悲哀的故事,向她的旧家庭、她的狠心的父亲、恶毒的后母做了最强烈的批判与报复。
聂传庆的生母在他四岁时就死了。
他的父亲又娶了后母,父亲与后母都抽大烟,对他粗暴,他的耳朵就是父亲给打聋的。他怕见他们,他性格孤僻、懦弱、沉默,不爱说话,畏畏缩缩,在学校里他没有任何一个朋友。
但是,有一个女同学言丹朱,却喜欢他,找机会同他说话,把男生写给她的信告诉聂传庆。她喜欢传庆,是把传庆当作一个女孩子看待,能为她保守秘密(因为传庆没有一个朋友)。言丹朱是他们的教授的女儿,家庭很幸福。聂传庆虽然上着言教授的课,但还不知道教授的大名。
言丹朱告诉他爸爸的名字:“言子夜”。
聂传庆突然想起,他生母珍藏的《早潮》杂志上有过“碧落女史清玩言子夜赠”的题字,那是送给他母亲冯碧落的。
他想起来影影绰绰听到的关于母亲以前的事。她母亲冯碧落十七岁时曾经爱过教表妹的一个远房亲戚,就是这个言子夜,但是冯家认为常熟言家是个生意人,配不上自家书香门弟的大小姐,逼着碧落与贵家子弟聂介臣(传庆的父亲)订婚。但言子夜与冯碧落在私下里仍约会见面。言子夜告诉碧落,他准备出国留学,她可以采取断然行动逃婚,碧落因过多的顾虑没去成,子夜从国外回来的时候,碧落已出嫁,并有了小孩。
聂传庆知道,母亲从没有爱过父亲,就为这个,父亲恨透了母亲,母亲死了,就迁怒于她丢下的孩子身上,要不然,虽说有后母在挑拨着,他父亲也不会对他这么刻毒。小时候,他本是一个十分正常有理想的男孩,十二三岁起就雄心勃勃练着在废支票上签名,左一个右一个“聂传庆、聂传庆、聂传庆”,英俊地,雄赳赳地“聂传庆、聂传庆”,准备克绍家业的,但他父亲重重打了他一个嘴巴,劈手将支票夺过来,搓成团,向他脸上砸去,他触动了他父亲暗藏着的恐惧。从此,父亲与后母尖刻无情地虐待他。
聂传庆把这些印像拼凑起来,他方才知道:二十多年前,他还没有出世的时候,他有逃脱的希望。她母亲有嫁给言子夜的可能性。差一点,他就是言子夜的孩子,说不定他就是言子夜的骨肉,也许他就是言丹朱,有了他,就没有了她。
他上了言子夜的课,心却不在这里,他想着他的血管里,或许流着这个人的血。如果当初她母亲与言子夜诀别时,略微任性一点、自私一点,在情感的支配下与言子夜发生了关系,如果他是子夜与碧落的孩子,他比起现在的丹朱来,一定较为深沉、有思想——积极,进取,勇敢,丹朱的优点他想必都有,丹朱没有的他也有。他瞧不起丹朱。
他就这样地胡思乱想,考试成绩当然很差,言教授的文学史课更惨。言教授提问他,他慑嚅地说不出来,教室里学生静静地看着他,传庆觉得丹朱一定也在看他,看他丢聂家的人,“不,丢母亲的人,言子夜夫人的孩子,看着冯碧落的孩子出丑。”那个也许是他的生父的言教授让他出了丑,他伏在台子上哭了起来,言教授厉声喝道:“你也不怕难为情!中国的青年都像了你,中国早该亡了!”
这句话使他痛心疾首,死也不能忘记,因为这话出于言子夜之口。
他更慑弱了,然而言丹朱仍然缠着他,夜里从学校回来,要他陪她送她回家,问:“你为什么近来这么失常,你知道我爸爸是个热心人。我相信他一定会尽他的能力来帮助你。你告诉我,让我来告诉他行不行?”
告诉丹朱?告诉言子夜?他还记得冯碧落么?记也许记得,可是他是见多识广的男子,一生的恋爱并不止这一次,而冯碧落只爱过他一个人……从前的女人……。传庆只觉得胸头充塞了吐不出的冤郁。
他讨厌丹朱,又想得到她的爱,他要给她以精神上的虐待,报复命运的不公。但,他一个慑弱无助的,没有亲人的男孩子,需要一点爱,最广大的父爱母爱:“不单是一个爱人,你是一个创造者,一个父亲母亲,一个新的环境、新的天地,你是过去与未来,你是神。”可是丹朱能给他什么呢?他恨她,要摆脱她,狠命地踢她,但是“他还得在学校里见到她,他跑不了”,跑不了爱的折磨!这是震颤人心的悲剧,聂传庆的结局将是什么呢?张爱玲在后母与父亲统治下的冤抑生活,借着这篇小说宣泄出来,她的小说,父亲在杂志上大都看到过,他不为自己的专制忏悔,反而暴跳如雷,但已无可奈何,女儿已经挣脱了家的牢笼,而且成为了名作家了。这是一个男孩子的命运。《花凋》写的是一个少女郑川嫦的悲剧。据张子静《我的姐姐》说,川嫦的原型来自于张爱玲的表姐,即爱玲舅舅的三女儿黄家漪,爱玲小时常到舅舅家去找这位“三表姐”聊天,她俩年龄一样大,兴趣爱好、性情也相近,可惜她过早地因肺病死去了。张爱玲把她写进了小说中。川嫦的父亲“郑先生”也是爱玲舅舅的化身,据说他看过这篇小说后大发脾气,尤其是说他“有钱时在外边生孩子,没钱时在家里生孩子”的事实。川嫦二十一岁便因肺病死去了,她的墓碑上写着,她“是一个稀有的美丽的女孩子……爱音乐,爱静,爱父母……无限的爱,无限的依依,无限的婉惜,……回忆上的一朵花,永生的玫瑰……安息罢,在爱你的人的心底下。知道你的人没有一个不爱你的”。她是美丽的,她喜欢静,她是生肺病死的,大家都为她惋惜,可是事实却全不是那回事。她本是一个美丽白皙的女孩。可是她生在一个旧的家庭中。她的父亲是一个遗少,一个破落的贵族。她的家,说不上是穷还是阔,家里呼奴使婢,但没有什么家俱,只有两只床,连小姐晚上睡觉也要打地铺;全家可以坐汽车去看电影,但客厅里灯坏了却不修换,孩子蛀了牙齿没钱补,在学堂里买不起钢笔头。佣人因东家欠工资太多,不得不做下去。
然而他们家又阔到下人在厨房里开一桌饭,全弄堂的下人来分享。
川嫦的母亲也学会积赞一点私房钱,但不知父亲怎么一卷就把母亲的那点积蓄卷得荡然无余。明知这钱留不住,但母亲还是在混乱如麻的家事中乘乱地捞点钱。
川嫦有三个姊姊,人们赞叹她们一个个是温柔知礼、勾肩搭背的好姊妹,却不知背地里剧烈的生活竞争使她们个个都成为能干的人,只有川嫦最老实,因此常常受姊姊的哄骗,她们把最漂亮的衣服穿走,留给她过时的旧衣服,却异口同声地断定:“小妹穿衣服越素净越好。”
好容易熬到三个姊姊出嫁了,川嫦才像脱了孝一般突然漂亮起来。她痴心地想进大学读书,但这得等父亲有钱……非得有很多的钱,多得满了出来,才肯花在女儿的学费上,女儿的大学文凭在他看来是最狂妄的奢侈品。
父亲希望她嫁了人,但又不忙着替她定亲,说:实在经不起这样年年嫁女儿,再嫁出一个我们老两口只好跟过去做陪房了。
但她母亲热心。郑夫人对选择女婿很感兴趣。那是她死灰的生命中的一星微红的炭火……她缺乏罗曼蒂克的爱,不像丈夫那样“有钱的时候在外边生孩子,没钱的时候在家生孩子”。她是一个好夫人,既没有这胆子,又没有机会在其它方面满足。于是她一样找男人,不同的只是找来做女婿,她知道这美丽而忧伤的岳母在女婿们的感情上是占点地位的。
家里给川嫦介绍了医生章云藩。川嫦没有别的第二个男人可比较,虽然第一次觉他不够“这个”,不够“那个”,几次见面后,还是为同样的理由爱上他了。章云藩看着川嫦家里那样乱七八糟,姊妹间的明争暗斗,岳母的罗嗦,并不在意,仍受着她。她感到幸福,预期着以后的恩爱。
但她却患上了肺病,住进了医院,她无望了,“以后预期着还有十年的美,十年的风头,二十年的荣华富贵,难道就此完了么?”她还没有品味到爱的甜蜜,就临近着死的危胁,更想不到面临着人间的冷酷。
章云藩看她没有指望了,又找了女朋友,他的女朋友陪同他来为川嫦看病,折磨着她的心。
她的父亲觉得这样花钱不值得,花得太冤,不肯出药费,要她母亲出。
她母亲忖度,若是自己拿出钱,那是证明自己有私房钱存着,不行,唯有好言劝慰川嫦。
川嫦受不了这病的痛苦与感情的痛苦,她想早一点结束自己的生命。然而,她身上的五十块钱还不够买安眠药,她坐在车上要重新看看这个世界,看看大上海。她从前坐车出去的时候,因为太美丽总是被别人看,没有机会看身外。现在,她走在街上,到处有人用骇异的眼光,仿佛她是个怪物。
她唯一的要求是死得有诗意的,动人的死,现在她对着镜子,不相信自己竟然病得这么难看。
家人安慰她,她还在幻想着病的好转,试穿一双新皮鞋,说:“总可以穿两三年。”但她却死在三星期后。
川嫦与所有的青春少女一样,渴望着爱与被爱,但是对她来说真正的爱是并不存在的。川嫦死得过早,还没有享受到人生的欢快,便过早地离开了世界。但是,退一步说,即使她活了下来,就一定能得到爱与欢快么?
未必!只要看一看《年青的时候》,就会知道爱与欢乐真是不确定的,很不确定的。
潘汝良一直爱在书本上画来画去,他画的女人总是一个美丽的外国女人的侧影。有一天他真的就遇见了自己画的那个女人,沁西亚,与自己画中一模一样脸庞的一个俄国姑娘,而且这位姑娘约他去她那儿玩,教他德语。汝良从来不相信缘份这些话,可是这事的确有点怪。他把沁西亚与一切美的东西连结在一起,爱上了她。
因为年青,不懂得自由也不懂得爱,当他懂了之后,梦就做不成了。他下了决心不向沁西亚求婚,向她解释清楚。但还未容得他说出口,沁西亚已告诉,她要结婚了,要求汝良恭喜她。
沁西亚把婚礼上的自己打扮得很漂亮,一生一世难得的漂亮。然后,她的生命就灰暗下来,永远的灰暗。
汝良自己已经够傻的了,为恋爱而恋爱,他所爱的女人做下了更不可挽回的事——为结婚而结婚。
“只有年青人是自由的。年纪大了,便一寸一寸陷入习惯的泥淖里,不结婚,不生孩子,避免固定的生活,也不中用。孤独的人有他们自己的泥淖。”
“只有年青人是自由的。知识一开,初发现他们的自由是件稀罕的东西,便守不住它了。就因为自由是可珍贵的,它仿佛烫手似的——自由的人到处磕头礼拜求人家收下他的自由。”
汝良与沁西亚应当是天假之缘的,使他们这么巧合地相遇,但人毕竟不是画,尽管与画中的一样美,真正的勾通却很难。恋爱的交流就像汝良的初级德语教科书中“明天会晴吗?——也许会晴的”、“马比牛贵吗?羊比狗有用”等等这一类苍白的对话。这当然不是语言隔阂的问题,而是理解,但理解一个人之后往往又并不一定可爱。
相爱的结果永远是婚姻,但婚姻的结果未必是相爱,真正的爱也许是不存在的,至少很难。
《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离婚以后一直住在娘家,住了七八年,她的娘家是个破落的“贵族”,全家人把她带回来的钱盘来盘去用光之后,冷言冷语地逼她走,借着那个已离婚七八年的丈夫死去的机会,逼她回婆家守孝。
她的几个同胞兄长、嫂嫂上上下下都恨不得把她逼出家门,她母亲也不能为她作主,她绝望地凄凉地小声说:“这屋子可住不得了……住不得。”
在镜子中她看到自己近三十岁的容颜,娇小的身躯,纤细的腰,半透明的轻玉般的脸和一双娇滴滴的清水眼。她猛然找回了在无情的厮杀家庭中竞争的优势与勇气。在七妹、两个侄女儿都虎视眈眈地想获得那个留学生范柳原的爱时,白流苏凭着她的容貌和舞姿,骄傲地战胜了这些竞争者。她不是不知道这个世故精刮的男人是靠不住的,但她要给那些冷言恶语的哥哥嫂嫂们一个无情打击。她出走了,用她三十岁最后一抹娇弱的风采做赌注:“如果她输了,她声名扫地,没有资格做五个孩子的后母。如果赌赢了,她可以得到众人虎视眈眈的目的物范柳原,出净她胸中这一口恶气。”
范柳原不过是一个自私、狡猾的男人,他潇洒、机智、伶俐,如果真心谈恋爱,会给女人“美妙的刺激”。但是他没有恋爱的真心,也没有结婚的热诚,他喜欢流苏,但他需要的只是情妇,而不想结婚。流苏这样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她的目的是要真正的爱,一个归宿。她不愿做没有名目的情妇,既舍不得柳原,又得与他周旋。柳原和其他女人亲狎来激她,使她吃醋,有意当着众人面与她造成“范太太”的声名,她始终与他敷衍不肯轻易委身于他。
在范柳原正盘算怎么把她弄到手的时候,白流苏赌气回了上海。她知道柳原没有得到她,这时,她不能迁就他,“如果迁就他,不但前功尽弃,以后更是万劫不复了。她偏不!就算她枉担了虚名,他不过口头上占了她一个便宜。归根究底,他还是没有得到她。既然他没有得到她,或许他有一天还会回到她这里来,带着较优的议和条件。”在上海她“熬”了一秋天,范柳原来电报催她再去,她竟委屈地哭了,她感觉自己失败得为柳原所摆布。她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已没有多少对爱情的奢望,只是想有个归宿,尤其是在家庭冷眼的压迫之下。
到了香港之后,一个晚上,柳原吻了她。第二天,柳原告诉她一个礼拜后要到英国去,但又不能带着她走。流苏被留在香港,他给她租了一所大房子,一切是那么空洞不切实,但她有了一点安稳了。她搬进了新房子,“客室里的门窗上的绿漆还没干,她用食指摸着试了一试,然后把那黏黏的指尖贴在墙上,一贴一个绿迹子。为什么不?这又不犯法!这是她的家!她笑了,索性在那蒲公英黄的粉墙上打了一个鲜明的绿手印。”她要哄骗自己,证实给自己看这个“家”的存在。
战争来了,隔断范柳原去英国的路,这个倾城大祸,让两个人在一起逃难,那炸弹“轰天震地一声响,整个的世界黑了下来,像一只硕大无朋的箱子,啪地关上了盖。数不清的罗愁绮恨,全关在里面了。”战争撕掉范柳原的自私与虚情假意,刹那间人性中的善发现了。白流苏也觉得“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她突然爬到柳原身边,隔着他的棉被、拥抱着他。他从被窝里伸出手来握住她的手。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
他们结婚了,她成了他名正言顺的妻。
白流苏有了婚姻的保障,是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她知道“取悦于柳原是太吃力的事”,但她还是笑吟吟地,暂时把生命告一段落。
她于“笑吟吟”中还是有点惆怅,十年八年后呢?难道她不会像一朵“白玫瑰”,久而久之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么”?“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
你看,《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他有一个白玫瑰——他圣洁的妻子,还有一朵红玫瑰——他热烈的情妇,他真心过么?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之久,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振保在他的情妇与妻子之前还有两个女人,留在记忆中,像一种精致的仿古信笺,白纸上印着淡淡的微凹的粉紫古装美人影。
从英国回来以后,他爱上了住在同一公寓套间的一个热烈的英国女人,朋友的太太王娇蕊。她的丈夫出国了,她成为振保的情妇,他的一朵红玫瑰。
他们热烈的相爱了,他抵抗不住“红玫瑰”天真单纯和极有魅力的肉体的诱惑。每天一下班,就坐在车上朝他的快乐驰去,他既觉得这是无耻的快乐,又要在内心为他的这种欲望寻找正当理由,他拿犯罪性来刺激自己爱得更凶些,因为是偷情,所以更快乐,又不必负任何责任。
当他占有了这个女人之后,他才清醒与后悔,过后又复如是。王娇蕊为了他的“爱”写信给丈夫,要丈夫给自己自由,振保听了一惊,“在喉咙里‘’地叫了一声,立即往外跑,跑到街上,回头看那崔巍的公寓,灰赭色流线型大屋,像大得不可想象的火车,正冲着他轰隆轰隆开过来。”他意识到事情已经发展到不可救的地步,疑心是自己做了傻瓜进入她的圈套。他找出种种的理由,推卸了责任。他觉得他应当找一个中国式的贤惠的妻子了。
后来他娶了一个贤妻良母型的盂烟鹏,不像王娇蕊那样媚态、丰满,是典型的瘦削的中国女子,也是传统中国女人的性格,相当柔顺。但久而久之佟振保又觉得乏味了,他瞒着妻子,在外宿娟,借故不回来,回来以后又发脾气,打妻子,摔东西。当他把这个家破坏得要毁掉时,似乎良心又发现了。
结尾说:“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
他真能够爱他的妻子么?恐怕未必!
张爱玲揭示了所谓的“爱”的虚伪,人性的虚伪:“男子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也许这是唯一解脱的方法。”
振保在家里是母亲的孝子,在单位是一个勤勤恳恳工作的好职员,在弟弟妹妹面前是个好兄长,在朋友中他是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堂堂正正”的外表下的一个伪君子。其他则又何说?
张爱玲总是把笔触伸到人的灵魂深处,把隐含在内心的欲望赤裸裸地挖出来。她的笔锋像钱钟书那样犀利、尖刻,鲁迅那样冷峻,她很佩服鲁迅,觉得他最能暴露中国人性格中的阴暗面和劣根性。和他们不同的是,她是从女人的眼光与心理出发善意地嘲讽,更多了一些细腻和温柔敦厚的特色。“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以最广大的慈悲胸怀对待人性中的善与恶,虽犀利冷峻,并不剑拔弩张。
张爱玲刻划的女人更成功。她善于从女性的细腻心理去把握作品中的女人,把隐藏在女人华美的衣服下的人性的阴暗面,通过悲天悯人的嘲讽暴露出来,像《沉香屑:第一炉香》中葛薇龙的姑妈的淫荡,《茉莉香片》中聂传庆的后母的阴骘刻毒,《沉香屑:第二炉香》里的蜜秋儿太太的变态,都使人看到在那些旧家庭中的女人变态的人格。而比起《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来,她们都不算什么,只是小巫见大巫罢了。
《金锁记》是张爱玲小说成就最高的一部。傅雷虽然严厉地批评过张爱玲的小说,但对《金锁记》却是高度地无保留地赞美。美国的夏志清的评价就更高得吓人,他说:“据我看来,这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在夏志清著名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中给张爱玲的篇幅最多,对张爱玲的论述中给《金锁记》的篇幅又最多。《金锁记》可以说是近乎经典性的名作了。
小说开始于曹七巧结婚后五年。
曹七巧原是乡下开肉店的小户人家的女儿,他的哥嫂贪图荣华富贵想攀高枝,把她嫁到上海富室姜家,做了姜家的二奶奶。她的丈夫是个患骨痨病的残废的人,这桩婚事断送了她一生的幸福。虽然起初她还生了一儿一女,但是她丈夫完全瘫在床上病入膏肓,她没有正常人的生活,守着活寡,为了满足金钱的欲望,她忍受下来,戴上了黄金的枷锁。正常的情欲得不到发泄,她变态了。
她恨透了丈夫,恨透了姜家,恨透了自己势利的哥嫂,恨透了一切生活幸福的人。她撺掇婆婆赶快嫁出小姑子,等丈夫死后好分一笔财产。她正年轻,也需要肉体的爱,她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千方百计靠近刚刚取妻的小叔子姜季泽——一个不务正业寻花问柳的阔少,勾引季泽,作者对这个人物心理刻划得很细腻:七巧颤声对季泽道:“一个人,身子第一要紧。你瞧你二哥弄的那样儿,还成人吗,还能拿他当个人看?”她在季泽边坐下,伸手贴着季泽的腿:“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季泽虽然也和她轻佻地开玩笑,也常走马章台征声逐色,但不敢沾惹自家的兄嫂,也犯不着这样,尤其是像曹七巧这样口没遮栏、脾气怪躁的女人,便立刻起身走开了。到了小姑子嫁了,婆婆与丈夫死了,姜家开始分家。财产,这是她嫁给姜家戴上金锁,用一辈子的幸福换来唯一东西,唯一的希望。然而她这个“孤儿寡妇”还是被欺负了,虽然她也分到了一笔不小的财产。她搬了家,自立门户,可是后来,季泽突然来到嫂嫂家,向曹七巧诉说起对她的“感情”,七巧陷入了沉思: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就算她错怪了他,他为她吃的苦抵得过她为他吃的苦么?好容易她死了心了,他又来撩拨她。她恨他。他还在看她。他的眼睛——虽然隔了十年,人还是那个人呵!就算他是骗她的,迟一点儿发现不好么?即使明知是骗人的,他太会演戏了,也跟真的差不多罢?
七巧虽然感情难以自持,但又怕季泽来此是要骗她的钱,这些钱可是她生命的斤两,黄金欲使她拿出审慎的机智试探着,果然看出季泽是想来哄走她的那几个钱的,曹七巧大怒,破口大骂,把手中的扇子向季泽头上掷去,打翻了桌上一杯酸梅汤。
季泽走了,“酸梅汤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的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寂的一刹那。”这些意象无穷的词语非常美妙传神地显示出曹七巧此时的心情。她刹那间悔悟过来,急忙提着裙子到楼上,从窗户里再看季泽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她的爱给了她无穷的痛苦。
单只这一点,就使他值得留恋。多少回了,为了要按捺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今天完全是她的错。他不是个好人,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他,就得装糊涂,就得容忍他的坏。她为什么要戳穿他?人生在世,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她到了窗前,揭开那边上缀有小绒球的墨绿洋式窗帘,季泽正在弄堂里往外走,长衫搭在臂上,晴天的风像一群白鸽子钻进他的纺绸裤褂里去,哪儿都钻到了,飘飘拍着翅子。
她的一生被贪图富贵的家里人狠毒地葬送了,这唯一一次的情欲机会也为黄金欲破坏,再也不会有了。她成为一个牺牲品。她也看不得自己儿子、女儿的幸福,她破坏儿女的幸福,让儿女为她殉葬。
儿子长白新娶了妻子,她偏当面羞辱儿媳,阻碍儿子与媳妇的同床,让儿子彻夜地在烟钵前为她烧烟装烟,让儿子把毯子铺在烟榻旁过夜:她眯缝着眼望着他,这些年来她的生命里只有这一个男人。只有他,她不怕他想她的钱——横竖钱都是他的。可是,因为他是她的儿子,他这一个人还抵不了半个……
现在,就连这半个人她也保留不住——他娶了亲。
七巧把一只脚搁在他肩膀上,不住地轻轻踢着他的脖子,低声道:“我把你这不孝的奴才!打几时起变得这么不孝了?”
……“你若还是我从前的白哥儿,你今儿替我烧一夜的烟。”
曹七巧为女儿长安裹了脚,又到学校里骂,弄得女儿没脸面进学堂,没脸面见同学。教女儿抽大烟,不要女儿见“坏男人”,女儿到了近三十岁还没有嫁人。当长安有了男朋友,戒了大烟,开始有一丝微笑时,曹七巧便冷言冷语道:“这些年来,多多怠慢了姑娘,不怪姑娘难得开个笑脸。这下子跳出姜家的门,趁了心愿了,再快活些,可也别这么摆在脸上呀——叫人寒心!”她变态的心中容不得女儿幸福,当面羞辱女儿,骂女儿不要脸。当女儿的男朋友童世舫到她家时,她几句话就把女儿一生一世的前途毁了。当着童世舫面,七巧道:“她再抽两筒就下来了。”世舫一惊,睁眼望着她,七巧用一个疯人的审慎与机智解释道:“这孩子就苦在先天不足,下地就得给她喷烟。后来也是为了病,抽上了这东西。小姐家,够多不方便呢!也不是没戒过,身子又娇,又由着性儿惯了,说丢哪儿就丢得掉呀?戒戒抽抽,这也有十年了。”
她儿子的妻子死了,姨太太生吞鸦片自杀了,女儿也给她毁了,“一级一级走向没有光的所在”。她不幸福,也要毁了儿女的幸福,也要儿女为她殉葬。曹七巧变态地以这种手段来报复命运对自己的不公,但这样,在她阴惨的胜利之后,又能得到什么呢?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娘家的人恨她。”夜深人静睡下的时候,她把翠玉镯“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膊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她想起年轻时丰满的她,那些喜欢她的小伙子,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如果……一滴眼泪挂腮边,她懒得揩拭,由它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
这篇小说取材于李鸿章次子李经述一家,李经述的三儿子李国熊天生残废(软骨症),从乡下找了一位姑娘,张爱玲应唤她“三妈妈”,“三妈妈”
即曹七巧的原型。曹七巧的出身、长相、性格,说话的声口,在姜家的地位都与爱玲这位“三妈妈”逼肖,甚至她的一儿一女也实有其人(张子静《我的姐姐》)。有了这么多生活素材,又经过作者艺术上的加工丰富,使这篇小说的人物、心理、语言、意象都完美到了炉火纯青,这是张爱玲小说的顶峰,再也不可逾越的顶峰。
张爱玲是会制造传奇的,在小说散文轰动的同时,又把《倾城之恋》改编为四幕话剧,经柯灵的修改与推荐,1944年12月由上海大中剧艺公司在新光大戏园隆重上演。一个多月连演八十场,而且场场爆满。被报上推为“众望所归,红极献演,舆论一致推颂”,“当今剧坛第一份,轰动整个上海”。
有一首署名“紫凤”所填的《鹊踏枝》词说:叠了蛮签拈翠管,寡鹄孤飞,细写流苏怨;萍岛穿花逢海燕,温馨消受倾城恋。
翡翠兰苕香梦暖,梦里烽烟,梦醒沧桑变!付与舞台分幕演,定知满座啼珠泫。
这出话剧由上海当时与费穆、黄佐临、吴仞之并称“四大导演”的名导朱端钧执导。演流苏的是著名女影星罗兰,范柳原由舒适扮演,都是上海红极一时影剧名星。张爱玲为自己第一部剧本的上演几乎天天到场“指导”,她的新奇刺激的装束,她的剧本文字的优美给人们极深的印象。《倾城之恋》的演出,为她以后影剧创作打了响亮的一炮。
这些小说在当时上海沉闷的文坛上引起了一阵阵轰动,而且篇篇精采,各有各的佳妙处,即使偶尔有点隐晦如《心经》、《年青的时候》或轻薄如《琉璃瓦》的意味,也是那么新艳可喜流光四射。从1943至1945年,张爱玲可以说是上海文坛最耀眼的人物。各种杂志报纸上常常有关于她的记载和评论。编辑,记者,她的老师、弟弟、朋友,认识或不认识她的读者都乐于谈谈张爱玲,仿佛成为时髦。
还有一些人写信对她的作品表示崇拜,有人对她作品提出建议,有人鼓励她前进,她都很有兴致地一一剪下收存,但是,她不理睬,不听从,也不回信。她的姑姑、炎樱或胡兰成总要问她对这些文章和信件的看法,她很坦率地说:“但凡人家说我好的,说得不对我也高兴。”但是别人批评她或责难她,有时或许也生点气,但她更多地是表现出诧异,不置一辞,言下之意是太不聪明了,不懂得她。
是的,像她这样极聪明,又独来独往、孤芳自赏的人,别人是很难理解的。她走的是一条与别人迥异的路,她生在官宦之家、簪缨之族,但那是往事,她又不是贵族;她从旧家庭中逃了出来,但不是觉新不是娜拉,不是叛逆者;她心中对以前的传统有着难舍难分的情结,但那个时代又无情地离她远去。家庭的冷落、无情,使她失去了温暖的庇护,赤裸裸站在天地间,像一个家系很长又不名一文的爱尔兰姑娘;她又受英国式的西方影响,有着个人主义的一切欲望。因此,她既不是一个守旧的遗少,又不是一年进步的青年,既不甘心于做一个少奶奶,又不能成为一个革命家,她很有才华,但说不上伟大,她只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女人,一个个人主义者,希望靠着写作赚钱谋生,拥有财富,拥有爱,拥有美丽,安安稳稳、实实在在地生活。她是一个不受任何外界左右的独行者,尽量使自己的每一寸生命都充满光辉,更有意义,如此而已。唐寅的一首诗:不耕地来不种田,不炼金丹不羡仙。
闲来写幅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如果把“青山”改为“文章”,那是恰如其分的。
像曹雪芹一样,张爱玲看惯了繁华,也经历了苍凉。她懂得了《红楼梦》的美,《红楼梦》的意味,对繁华有着无限的留恋,对苍凉更有切肤的体味。
钟鸣鼎食,酒绿灯红,却掩不住满目的苍凉,在新旧时代的交合处,她的出现像一个苍凉的手势,更有一种美。
她看惯了末世的人们,她的父亲、母亲、后母、亲戚都是她理性解剖的标本,悟到人性的深处。因此,她的作品都是刻划这一个阶层的人性的,空虚、伪善、无情、无奈,有善有恶,有真有伪,尤其是人的情欲,黄金的肉体的占有欲,她总把它们人骨三分地写进小说。那不是渲染与赞扬,也不是“剥出血淋淋的人性”,而是用参差对照的手法来写,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她的小说作为言情小说觉得不舒服,作为正统文学看嫌它不严肃,鸳鸯蝴蝶派文人看它们不够才子佳人式的多情,新式文人又嫌它们不够健康,缺乏主题的明朗性。
可是,她的小说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与魁力,而且那么悠长。
4.“流言”及其他
张爱玲在文艺上是多才多艺的,除小说而外,她还能写更漂亮的散文,她“流言”体的散文。
她的小说是一道道绮丽的回廊,但总是“一级一级走向没有光的所在”,永远不了的茫然结局,而她的散文却是“写在水上的文字”,流动自然。平淡之中见绚烂,绚烂之极归于平淡。小说是周围世界的幻化扭曲,散文却是灵气的流露与挥洒。有人说,读她的散文比小说更有味,随笔比散文更有味。
也有人说,她的小说是一种新尝试,可是她散文的文体在中国文学的演进史上是占有她一定的地位的。
她这一时期的散文,基本上收进她的散文集《流言》里。“流言”的意思便是Written on water(写在水上的文字),但不是马上消逝,而像谣言那么快地传开。
在作者与读者“文字沟通上,小说是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但在对作家性格的了解上,应当说散文是二点之间最真切的交流。
她宣称自己是一个俗人,一个拜金主义者,一个小市民。她说:“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立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童言无忌》)
张爱玲对钱的热爱从来是公开宣布的,不像别人那样假清高。她只知道钱的好处,她觉得应当拥有钱,她应当享用它们,看到一件漂亮的衣服,眠思梦想买来,打扮一下自己,但到临买的时候还得再三考虑,那考虑的过程,有痛苦也有喜悦,她说:“我这种拘拘束束的苦乐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佩着这样的红绸字条。”(《童言无忌》)
她热爱这样世俗的踏实的生活,常和炎樱、苏青逛商店、买布料、试衣服。也要去菜场买菜,开始大约带着落难公子的浪漫态度,但是最近,“一个卖菜的老头称了菜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我拎着那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童言无忌》)她发现了自己比以前有进步,有一点说不出却踏实的进步。要在以前的时候,她一定会觉得恶心。她以前学钢琴时,教钢琴的俄国女人高兴时抱着她的头吻她,她虽然客气地微笑着,但记着那老师吻在她什么地方,隔一会儿才偷偷用手绢子去擦擦。(《谈音乐》)比起从前,现在她确实有点进步了。她发现在中国这块土地,在“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都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诗与胡说》)
她说,小时候嘴刁,稍微不洁的口味都能吃得出来,但是,又有一种特别的嗜好:别人不喜欢的有许多气味我都喜欢,雾的轻微的霉气,雨打湿的灰尘,葱,蒜,廉价的香水。像汽油,有人闻见了要头昏,我却特意要坐在汽车夫旁边,或是走到汽车后面,等它开动的时候“布布布”放气。每年用汽油擦洗衣服,满房都是那清刚明亮的气息;我母亲从来不要我帮忙,因为我故意地把手脚放慢了,尽着汽油大量蒸发。
牛奶烧糊了,火柴烧黑了,那焦香我闻见了就觉得饿。
油漆的气味,因为簇崭新,所以是积极奋发的,仿佛在新房子里过新年,清冷,干净,兴旺。火腿咸肉花生油搁得日子久,变了味,有一种“油哈”气,那个我也喜欢,使油更油得厉害,烂熟,丰盈,如同古时候的“米烂陈仓”。香港打仗的时候。我们吃的菜都是椰子油烧的,有强烈的肥皂味,起初吃不惯要呕,后来发现肥皂也有一种寒香。
(《谈音乐》)
她写自己的“美食”,也与别人不同,是俗得不能再俗,在《童言无忌》里她说,她是一个最安分的“肉食者”:上海所谓“牛肉庄”是可爱的地方,雪白干净,瓷砖墙上丁字式贴着“汤肉××元,腓利××元”的深桃红纸条。屋顶上,球形的大白灯上罩着防空的黑布套,衬着大红里子,明朗得很。白外套的伙计们个个都是红润肥胖,笑嘻嘻的,一只脚踏着板凳,立着看小报。他们的茄子特别大,他们的洋葱特别香,他们的猪特别的该杀。门口停着塌车,运了两口猪进来,齐齐整整,尚未开剥,嘴尖有些血渍,肚腹掀开一哉,露出大红里子。不知道为什么,看了绝无丝毫不愉快的感觉,一切都是再应当也没有,再合法,再合式也没有。我很愿意在牛肉庄上找个事,坐在计算机前面专管收钱,那里是空气清新的精神疗养院。
她不喜周作人散文里一味“冲淡”的风格,说那是“假撇清”,周作人爱写谈吃的文章,但“他写来写去都是他故乡绍兴几样最节俭清淡的菜,除了当地出笋,似乎也没有什么特色”。周作人“这样炒冷饭的次数多了,未免使人感到厌倦”。
她不要清高。要俗,她俗得吃零食、逛商场、买衣服,对钱斤斤计较,甚至与姑姑、炎樱也要钱款两清;要雅,她会透过世俗,洞彻人性,一手华美的文章,一笔优雅的图画,充满灵秀之气。俗是真俗,雅是大雅。她的散文也是这样雅俗共赏,平平凡凡的人,平平凡凡的事,精心写出来,成为很好的文章。
因为能够随俗,所以她能以上海人这群世俗的都市人感受着世界、感受着安稳的生活,能够表现一般的上海人的思想,引起共鸣,这就是雅。像周作人那样的冲淡闲适,林语堂那样的性灵趣味,固然高雅,但那是“文人”
的清高,仿佛是高人逸士,带点不食人间烟火的仙风道骨。文如其人,张爱玲的散文,既能入俗又能脱俗,既有平淡,又有华美,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流言体”。
她说,有段时间对上海已经过时的蹦蹦戏一直想去看一次,只是找不到适当的人一同去。蹦蹦戏是稍有文化的人都不愿去看。她觉得自己对这种低级趣味的东西如此感兴趣,都不好意思向人开口。后来发现一位老太太有同好,于是张爱玲就陪她一道去了。“拉胡琴的一开始调弦子,听着就有一种奇异的惨伤,风急天高的调子,夹着嘶嘶的嘎声。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塞上的风,尖叫着为虚空所追赶,无处可停留。”演出的锣鼓震耳欲聋,“震得头昏眼花,脑子里许多东西渐渐地都给砸了出来,剩下的只有最原始的。”
(《传奇》再版序)她不是为看蹦蹦戏的本身,而是亲身感受一下那人生的气氛,热闹与苍凉气氛。她在《谈音乐》里说:“我最怕的是凡哑林,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胡琴就好得多,虽然也苍凉,到临了总像是北方人的‘话又说回来了’,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这种艺术的悟性,谁能说她不雅吗?张爱玲始终对生命对繁华怀着极珍惜之情,在《我看苏青》这篇文章中她说:“到了晚上,我坐在火盆边,就要去睡觉了,把炭基子戳戳碎,可以有非常温暖的一刹那;炭屑发出很大的热气,星星红火,散布在高高下下的灰堆里,像山城的元夜放的烟火,不由得使人想起唐宋的灯市的记载。可是我真可笑,用铁钳夹住火杨梅似的红炭基,只是舍不得弄碎它。碎了之后,灿烂地大烧一下子就没有了。”
“生命也是这样的罢——它有它的图案,我们惟有临摹。”(《传奇再版序》)
生命就是这样红红火火的一瞬间,使人不忍心看它毁灭,那么留下这生命的影子吧。张爱玲还很喜欢照相,与炎樱一起照,她的许多照片都是炎樱指导拍摄的。炎樱又从这些玉照中选出几幅自己认为满意的照片,做了一些加工,附在《流言》一书中。照片固然好,更有趣的还在于照相的过程。
炎樱与张爱玲是一对理想的滑稽搭档。张爱玲高个子,一脸冷漠,而炎樱,正像诗人路易士形容的“圆脸、微黑,中等身材,会说话”,样子听上去似乎是一个低级动物(譬如猫)。但炎樱的话简直句句是诗或警句,有趣得很。她虽不大懂中文,但对认识的三五个汉字却非常有兴趣。过去的中国字是从右向左读的,现在有时候从右向左有时候又从左向右,每当她吃力地从左向右一个个念时,偏偏又碰着从右向左。她拉着张爱玲问“咖啡”
的“咖”是什么意思。炎樱买东西,付账的时候总要抹去一些零头,甚至于在虹口犹太人的商店,她也这样做,说剩下的钱还要去吃茶,犹太老板也被她这孩子气感动了,笑着告诉她附近哪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炎樱的俏皮话是一流的,俏皮话之外还有令人吃惊的思想,只是她不会中文。张爱玲乐于为她效劳,把她的英文妙语翻译出来登在报刊上。她们话最投机的是都爱钱,每次出去吃东西,要先商定好由谁付钱再去,或各自买自己的一份,还要互相劝对方:“不再加一点么?”炎樱还异想天开地准备把两张崭新的一千元钞票用蝴蝶结扎在头发上,付账的时候也可叫侍者在头上现摘。
炎樱很会画图,善于用色,虽然有时张爱玲并不喜欢她的手笔,但她还是自告奋勇地“指导”摄影师为张爱玲的拍照片,并代为加工修改。
有一张较大的照片是由炎樱指导摄影师拍的,炎樱在旁边导演:“现在要一张有维多利亚时代的空气的,头发当中挑,蓬蓬地披下来,露出肩膀,但还是很守旧的,不要张嘴笑,要笑的笑在眼睛里。”炎樱又同摄影师商酌:“似乎太多的骨头?”张爱玲在一旁打趣:“不要紧,至少是我的。”但拍出来后,与炎樱所计划的很有距离,因为张爱玲不会做媚眼,照出眼睛里不妩媚,倒有点自负,负气的样子。过后炎樱冒着酷热,骑自行车从照相馆取出放大的照片来送给爱玲,说:“吻我,快,还不谢谢我!……哪,现在你可以整天整夜吻着你自己了。——没有见过爱玲这样自私的人。”两人咯咯都笑了。
炎樱还请了摄影师为她拍了好几张,有一张摄影师最觉满意,柔和的光线,朦胧的面庞,沉重的丝绒衣着,有古典画像的感觉。张爱玲并不大喜欢,倒是喜欢另一张。炎樱也说:“这一张像个修道院的女孩子。驯良可是没脑子,而且才十岁。放大了更觉得,那谦虚是空虚,看久了使人吃力。”又说:“让我在上面涂点颜色罢,虽然那摄影家要生气,也顾不上这些了。”她一边说着,不待征求照片主人的意见就动起手来,用大笔浓浓地涂上正黄色背景。因为照片不吸墨,结果像一重重的金沙披了下来。头发与衣服又用暗青色涂没了,单剩下一张脸还是照片的本色,保持原样没有改动,斜里望过去,脸是发光的,像浮在纸面上,很像西方的写实画。炎樱把这幅照片放到墙上的壁龛里,下角兜了一幅黄里泛着竹青的绸子,两边两盏电灯,因为防空的缘故,花蕊形的玻璃罩上抹了密密麻麻的黑条子,一开灯,就像办丧事,当中是遗像,爱玲一看,立刻想趴下磕头。看来还不行,又找来小时用的已掉毛的象牙折扇,湖色的羽毛上现出两小枝粉红的花,不多的几片绿叶,把扇子倒挂在照片上端,才像样。
张爱玲的许多随笔如《洋人看京戏及其他》、《谈女人》、《论写作》、《忘不了的画》、《谈跳舞》、《谈画》大都是表现她对艺术的见解。读来更有意味。她的随笔能够将知识与性灵融为一体,比林语堂轻灵,比钱钟书敦厚,比梁实秋更加风趣,有女性细腻风趣的特点。如《读跳舞》:中国是没有跳舞的国家。从前大概有过,在古装话剧电影里看到,是把雍容揖让的两只大袖子徐徐伸出去,向左比一比,向右比一比;古时的舞女也带着古圣贤风度,虽然单调一点,而且根据唐诗,“舞低扬柳楼心月”(此处疑误,这句话是宋人晏几道的名句——引者),似乎是较泼辣的姿态,把月亮都扫下来了,可是实在年代久远,“大垂手”、“小垂手”究竟是怎样的步骤,无法考察了,凭空也揣拟不出来。明朝清朝虽然还是笼统地歌舞并称,舞已经只剩下戏剧里的身段手势。就连在从前有舞的时候,大家也不过看看表演而己,并不参加。所以这些年来,中国虽有无数的人辛苦做事,为动作而动作,于肢体的流动里感到飞扬的喜悦,却是没有的。(除非在背人的地方,所以春宫画特别多。)浩浩荡荡的国土,而没有山水欢呼拍手的气象,千年万代的静止,想起来是有点可怕的。中国女人的腰与屁股所以生得特别低,背影望过去,站着也像坐着。
张爱玲是爱调侃的,本来稀松平常的东西经她一说就变得非常合趣,她由中国的跳舞,说到西班亚的“探戈”,美国的“惊蛰”,到印度“癫狂的舞”。美国的“惊蛰”舞“大家排队开步走,像在幼稚园的操场上,走几步,擎起一只手,大叫一声‘哦咦!’叫着,叫着,兴奋起来,拼命踢跳,跳到筋疲力尽为止。倦怠的交际花,商人,主妇,都在这里得到解放,返老还童了。可是头脑简单并不一定是稚气,孩子的跳舞并不是这样的。”印度的舞,“舞者剧烈地抖动着,屈着膝盖,身子矮了一截,两腿不知怎样绞来绞去,身子底下烧了个火炉似的,坐立不安。那音乐也是痒得难堪,高而尖的,抓爬得聒噪。歌者嘴里就像含了热汤,喉咙颤抖不定。”
张爱玲虽不跳舞,但颇有美术的天赋,对色彩与线条极为敏感,因此,谈看画写得更拿手。但是,她似乎不喜欢中国的传统文人画,而更多地偏爱西洋的美术作品,如《蒙娜丽萨》,尤其是赛尚、梵高、果庚及毕加索的油画作品。对中国画家,她只喜欢林凤眠、胡金人的画,她的谈画的文章,要比画本身更有诗意。如她读胡金人画的《白玉兰》。这幅画,我们也可能在现代美术作品选本里看到过,但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幅写生图,画还是画,而张爱玲却把它看做生命,赋予了更动人的生命。她说:“土瓶里插着银白的花,长圆的瓣子,半透明,然而又肉嘟嘟,这样那样伸展出去,非那么长着不可的样子;贪欢的花,要什么,就要定了,然而,那贪欲之中有嘻笑,所以能够被原谅,如同青春。玉兰丛里夹着一枝迎春藤,放烟火似地一路爆出小金花。连那棕色茶几也画得有感情,温顺的小长方,承受着上面热闹的一切。”
张爱玲没有周作人、林语堂、钱钟书那样的渊深学问,广征博引,也就没有他们那种书卷气,而多一份灵秀与生活气息。要的就是这样灵秀与生趣,更带一分华美。
她有些小短文写得实在好,三两句话可以写成一篇妙文。如她说冬天穿上皮袄,“手插在大襟里,摸着里面柔滑的皮,自己觉得像只狗。偶尔碰到鼻间,也是冰凉的,像狗。”她的话俏皮也好,蕴藉也好,华美也好,但不写周作人林语堂那种“冲淡”得近于无物的小品。不过她戏拟“周作人体”
写过一篇《说胡萝卜》幽默一下:有一天,我们饭桌上有一样萝止煨肉汤。我问姑姑:“洋花萝卜跟胡萝卜都是古时候从外国传进来的罢?”她说:“别问我这些事。我不知道。”她想了一想,接下说道:“我第一次同胡萝卜接触,是小时候养‘叫油子’,就喂它胡萝卜。还记得那时候奶奶(指我的祖母)总是把胡萝卜一切两半,再对半一切,塞在笼子里,大约那样算切得小了。——要不然我们吃的菜里是向来没有胡萝卜这样东西的。——为什么给‘叫油子’吃这个,我也不懂。”
我把这一席话暗暗记下,一字不移地写下来,看看忍不住要笑,因为只消加上“说胡萝卜”的标题,就是一篇时髦的散文,虽说不上冲淡隽永,至少放在报章杂志里也可以充充数。而且妙在短——才起头,已经完了,更使人低徊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