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章 青灰:天涯孤旅
(1967-1995)
——张爱玲·《金锁记》
张爱玲孤独地行走在异国的天空下。
1969年7月,柏克莱(Berkeley)的加州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持人陈世骧教授深知张爱玲的才华,邀请她担任该中心高级研究员的职位。于是,爱玲从波士顿搬来了柏克莱,从此开始了她晚年在加州26年的漫长岁月。
然而,爱玲在柏克莱的日子并不是很舒心的。在工作方面,她的任务是对中国共产党专用词汇的研究。然而,这对于擅长创作的爱玲而言,不禁有些免为其难。并且偏偏在1970年这方面没有提出很多的新术语,所以张爱玲提交的工作报告里所集的字汇很少,这不免让陈世骧先生感到极大失望。在生活方面,由于柏克莱的天气比较湿冷,爱玲也觉得有许多不适应。在给朋友的信中,她不时地提到感冒、积食不消化、眼镜找不到、皮肤病、搬家、书籍丢失、胃受了寒气等等琐细的烦恼。
可是,在与美国一洋之隔的台湾,却在短时间里掀起了“张爱玲热”。其实这是一个早该出现,却一直没有出现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台湾皇冠出版社出版了一批张爱玲的作品。1966年4月,《怨女》由皇冠出版社出版。此后,张爱玲的其他著作《秧歌》、《流言》、《张爱玲小说集》、《半生缘》也在1968年前后由皇冠出版社重印。事情真是非常凑巧,“皇冠”的老板平鑫涛竟是当年中央书局平襟亚的侄子。
1944年,爱玲没有同意让中央书局来出版她的文集,想不到,20年后,还是由平家的人来出版她的作品。张爱玲作品的问世,吸引了大量的读者,洛阳纸贵,风行一时。平鑫涛的妻子,著名作家琼瑶女士就称爱玲是她写作上的“老师”。其实,爱玲作品的再度风行,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因为她的作品确实是一流的。尽管在美国的写作境况不佳,爱玲仍是对她的作品抱有信心,坚信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读者的认可。好的作品总是能够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的。其次是当时台湾的局势所致。国民党政府禁止20年代至40年代的左翼文学。那么,这一段时间在出版上几乎成了真空。所以,作为40年代上海著名作家的张爱玲的作品一出现,自然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这段时期,爱玲的创作势头似乎又有了一些回升,1967年,她的英文小说《北地胭脂》由英国的凯塞尔(Cassell)出版社出版。然而,销路并不好,一些评论也不是很友好。爱玲不禁对自己曾经雄心勃勃的英文写作失去了信心,后来,她将这本书译成中文,名为《怨女》。与《怨女》一书的遭遇相比,从《十八春》删改成《半生缘》是相对成功而轻松的。其中一个最为主要的改动便是让世钧与曼桢、叔惠与翠芝重逢,留给读者一个对世事人生产生无限感怀的背影。曼桢道:“世钧。”她的声音也在颤抖。世钧没作声,等着她说下去,自己根本哽住了没法开口。曼桢半晌方道:“世钧,我们回不去了。”他知道这是真话,听见了也还是一样震动。她的头已经在他肩膀上。他抱着她。
也许人生就是由一段段的错误与因缘连缀而成。在时光之旅的长河中,错过了一站,就永远都回不来了。在长长的一生中,走得最急最美的都是时光。其实,这一声意味深长的“回不去了”,又何尝不是爱玲的心声呢?!在陈世骧先生主持的中国研究中心里,张爱玲的作息时间是与众不同时,她总是在下午四五点钟才来到办公室,一直工作到午夜。她也不参加什么社交活动。因此,同事们都难得见她一面。爱玲变得越来越深居简出了。
大隐隐于市,爱玲对水晶先生的一次长时间访谈可谓是一次例外。水晶先生后来把这段弥足珍贵的经历写成详细的文章,刊载于台湾的《中国时报》。水晶是一位爱玲作品的热衷者与爱好者,并且写下了一系列关于张氏作品的评论。他于1973年出版的《张爱玲的小说艺术》,被誉为是这一体裁中最好的一本。
通过水晶细致的笔触,我们看到当时爱玲的房间是这样的:她的起居室犹如雪洞一般,墙上没有一丝装饰和照片,迎面一排满地玻璃长窗。她起身拉开白纱幔,参天的法国梧桐,在路灯下,使随着扶摇的新绿,耀眼而来。远处,眺望得到旧金山的整幅夜景。隔着苍茫的金山湾海山,急遽变动的灯火,像《金锁记》里的句子:“营营飞着一窠红的星,又是一窠绿的星。”
爱玲当时的形象是这样的:她当然很瘦——这瘦很多人写过,尤其瘦的是两条胳臂,如果借用杜老的诗来形容,是“清晖玉臂寒”。像是她生命中所有的力量和血液,统统流进她稿纸的格子里去了。她的脸庞却很大,保持了胡兰成所写的“白描的牡丹花”的底子。眼睛也大,“清炯炯的,满溢着颤抖的灵魂,像是《魂归离恨天》的作者艾米莉·勃朗蒂”——这自然是她自己的句子了。她微扬着脸,穿着高领圈青莲色旗袍,斜欠身子坐在沙发上,逸兴遄飞,笑容可掬。
头发是“五凤翻飞”式的,像是雪莱《西风歌》里,迎着天籁怒张着黑发的Meanad女神。我们应当羡慕水晶先生的。在那个晚上,他们交谈了整整七个小时。其间,谈到了许多作品,如《半生缘》、《怨女》、《歇浦潮》、《海上花》、《倾城之恋》、《第一炉香》、《金瓶梅》等等。谈到五四以来的作家,张爱玲说说非常喜欢阅读沈从文的作品,当然还有张恨水。她还谈到了一些台湾作家,她认为台湾作家聚会太多,是不好的。作家还是分散一点的好,避免彼此受到妨碍。
水晶是这样形容席间张爱玲的笑声的:她的笑声听来有点腻搭搭,发痴嘀嗒,是十岁左右小女孩的那种笑声,令人完全不敢相信,她已经活过了半个世纪。
水晶先生形容爱玲有一个绝妙的比喻:“我想张爱玲很像一只蝉,薄薄的纱翼虽然脆弱,身体的纤维质素却很坚实,潜伏的力量也大,而且,一飞便藏到柳荫深处。”可是,躲在深处的张爱玲却是经常“一鸣惊人”的。我们都躲不过那“震得人发聋”的巨大的声响。虽然,我们常常辨不清这声音源自何方?
1971年5月,陈世骧先生病故。一个月后,张爱玲也被解聘了。不过对于爱玲而言,也许是因祸得福。她一向就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不喜受约束。最为重要的是,她当时已从皇冠出版社那儿有了较稳定的收入。由于她知名度的提高,偶尔在港台报刊上发表的作品,也都能得到比较高的报酬。经过多年的奋斗,爱玲终于等到了可以“随心所欲”的这一天。她把居住的地点选择在了洛杉矶。
爱玲请了庄信正先生帮她寻找合适的住处。庄先生是爱玲1966年去印地安那大学参加中西文学关系研讨会上认识的。庄先生那时是该大学中西比较文学研究生,他的博士论文就是有关《红楼梦》的。他与爱玲一谈之下,就觉得很合得来。因此,爱玲对庄是很信任的,而且敢于把自己的一些私事托付给他。庄信正帮爱玲找到的一处公寓是在好莱坞区。
在爱玲几十年的隐居生活中,做的两件最主要的事是翻译《海上花》和对《红楼梦》的研究。《海上花列传》是清末韩子云写的一部专门描写上海妓院生活的长篇小说。鲁迅认为此书是“狭邪小说”中之上品,在《中国小说史略》里称其他书“大都巧为罗织,故作已甚之辞,冀震耸世间耳目,终未有如《海上花列传》之平谈而近自然者。”胡适、刘半农就曾经重印此书,并给予极高的评价,称其为“吴语文学的第一部杰作”。爱玲自称“十三四岁第一次看《海上花》”,“许多年来无原书可温习,但也还记得很清楚。”爱玲当初在给胡适的信中就明确指出:“我一直有一个志愿,希望将来能把《海上花》和《醒世姻缘》译成英文。”然而,《海上花》全书的对白都用苏州话写成,对于不懂方言的读者来说,可为“天书”。因此,即使是译成国语版,也得细心咀嚼,那么译成英文需要多少时间和心血也就不言自明。
单单以书名而论,原来爱玲暂定为Flowers of the sea,可当时刊载译文的杂志《通俗小说专号》接下去的一篇就是《孽海花》,又是“海”和“花”,书名中两个字犯重,恐怕会使英语读者觉得中国小说千篇一律,连书名都变不出花样。爱玲的好友宋淇先生认为,“海上”即指上海,译名中应该将两字点出。有一天他忽然想起:何不用The Belles of Shanyhai?例如《乱世佳人》里的郝思嘉即南国佳人(Southern belle)。当年十里洋场中出来外面走走的女性,以长三堂子的红倌人居多,就连后来的“花国总统”,地位也不在“名女人”之下。他征求同仁的意见,大家觉得很浑成,可以说响亮而切题。但是写信给张爱玲,她却坚决反对。她认为belle只指良家美女,例如说某某女士是舞会中的一朵花(the belle of the bull),而《海上花》中的人物包括上、中、下三类妓女,如果统称为上海佳人,未免失真。后来宋淇又建议用The Shang hai Sing-Song Girls,索性点明身分,虽然有人认为Sing-Song Girls是洋泾浜英文,不登大雅之堂。结果爱玲复信说这并不是洋泾浜英文,因为上海长三堂子称小姐为“先生”,外国人因音近似而用,同时出堂差时每人必歌一曲,故有此称。可是她建议书名改为Sing-Song Girls of Shanghai,读起来顺口,而且暗含着Streetwalkers of London(伦敦的马路天使)之类的说法,这会令许多人叹服爱玲这方面的学问和对文字的敏感,从此定名。小小一个书名的确立,尚且经过一波三折,全书之成,真不知曾经呕尽译者多少心血。
关于人名的翻译,爱玲也是煞费苦心。某年她试写一个长篇,其中人名都用韦翟氏拼法,姓是一个音,名是两个音,中间加连字号。随后试向出版社接洽,每处都表示没有兴趣,因为连名字都读不出,怎么能体会这样一个爱情故事?外国读者受不了中国姓名的“三字经”,可是道地中国人又不能随便“约翰、彼得、玛丽、安娜”一番,真伤脑筋。所以这次译《海上花》,她把赵朴斋起名为Simplycity,洪善卿起名为Benevolence,至少容易使英语读者接受。霍克思译《红楼梦》。也把丫环名字这样译法:平儿是Patience,紫鹃是Nightingale,否则读者看了拼音之后,名字叫不出来不算,说不定连性别都分辨不出。如果爱玲将赵朴斋译为Chao P'u-Chai,洪善卿译为Hang Shan-Ch'ing等一连串“三字经”,英语读者恐怕只好望书兴叹了。
《海上花》由爱玲先后译为国语版和英文版,填补了这方面多年来的一个空缺。张爱玲完成的另一项艰苦工作是对《红楼梦》的考据。爱玲自小就熟读《红楼梦》,并且非常喜欢这部中国古典名著。她十二三岁读石印本,看到“四美钓游鱼”,便觉“突然白色无光,百样无味起来。”由于深受《红楼梦》的影响,爱玲14岁时就模仿《红楼梦》的笔法,写出了《摩登红楼梦》。这是一部典型的鸳鸯蝴蝶派小说,是爱玲读《红楼梦》、《秋海棠》、《啼笑姻缘》等通俗小说的结晶。小说写了满满的上下两册,水准也相当高。当时,她父亲张廷重看了大喜过望,还亲自为爱玲的这部章回小说拟了回目,共六回:“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鸡犬升天贾琏膺景命”;“弭讼端覆雨翻云,赛时装嗔莺叱燕”;“收放心浪子别闺闱,假虔诚请郎参教典”;“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青问浮沉良朋空洒泪,波光骀荡情侣共嬉春”;“陷阱设康衢娇娃蹈险,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14岁的张爱玲在这部小说中才华尽显。她充分调遣了这个时代所能消化了的全部中西文化、古今文粹,使其显示了两个显著特点:一是行文运词唱和如出自“红楼”一家,神韵极其相似,二是内容情节荒唐而又逼真,将摩登上海滩的今事搬至红楼人物之中,又丝丝入扣,充分显示了她的聪慧、幽默、成熟和非凡的才华。爱玲总认为《红楼梦》的续四十回不及前半部分精彩。她在《红楼梦未完》中写道:“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刺多,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记不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早在60年代末,爱玲就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隔些时他就会在信上问爱玲:“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
张爱玲对《红楼梦》的研究,历时十年,1977年,24万余字的《红楼梦魇》由台北皇冠出版社出版。其中包括《红楼梦未完》、《红楼梦插曲之一》和初详至五详《红楼梦》,共7篇论文,并自序一篇。她果真采用了《红楼梦魇》这个书名。这正是很好地表达出了她研究《红楼梦》时的一种心态:那是一种疯狂。在书中,她分别论述后40回的形成、高鹗与袭人的本事、全抄本、甲戌本与庚辰本的年份,《红楼梦》是创作而不是自传、改写与遗稿、旧时真本等七个问题。张爱玲是从一个小说家的眼光去重新审视《红楼梦》的,所以颇多耐人寻味的新见。但《红楼梦》堪称是千古奇书,即便花费再大的努力,恐怕也难以了悟其中的奥秘。诚如著名红学家俞平伯先生早在20年代就曾经感叹过的:“《红楼梦》在中国文坛上是一个梦魇,你越研究便越糊涂。”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十年的朝云暮雨,十年的春花秋月。我们可以想,在异国寒夜的灯窗下,一个细详《红楼梦》的中国女人。庄信正先生有一篇写爱玲的文章,题目就是:“旧事凄凉不可听。”(《旧事凄凉不可听》,庄信正,《永远的张爱玲》,P.402)。庄先生认为:事实上整部《红楼梦》就是旧事凄不可听。张爱玲写道:“散场是时间的悲剧,少年时代一过,就被逐出伊甸园。家中发生变故,已经发生在庸俗黯淡的成人的世界里。而那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仕途竟不堪一击,这样靠不住。看穿了之后宝玉终于出家,履行以前对黛玉的看似靠不住的誓言。”也许,十年深居简出,皓首穷经地研究《红楼梦》,正符合爱玲彼时的心境。大家族的败落,繁华落尽后的凄凉,爱玲的一生,可谓尝尽了“百味人生”的种种状味。她自己就曾拟过这样的回目:张爱玲五详《红楼梦》看官们三弃《海上花》爱玲的生活越来越趋向于“个人化”,她向乎很少与外界来往。当时,她的作品在海峡彼岸掀起的波澜与她在美国离群索居的“隐居”生活,形成了强烈鲜明的对比。爱玲把一切东西都看成是身外之物。这几年陆陆续续搬了好几次家,许多东西也都扔掉了。唯有这本脱了线的旧影集,一直陪伴着她。
爱玲坐到桌子前,开始了她最后一本书《对照集》的写作。她要公开这些私人照片,让世人看到一个真正的张爱玲。
在这本书里,有母亲、姑姑、炎樱的影像,也有不少她风华正茂时代的照片。然而,独独缺少的是男性形象。仅有的她父亲的形象,也是在一张集体照里一个不显眼的角落,看不十分真切。在她一生中均留下刻骨铭心印象的两男性:胡兰成和赖雅都没有出现。也许,爱玲觉得自己的一生是缺少爱情的。如果说,与胡兰成的情缘如同“水月镜花”,那与赖雅的恋情则不免让人感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张爱玲的最后一张照片,是她在获得台湾《中国时报》“文学奖特别成就奖”时拍的,这也是她留给世人的最后影像。我们看到,张爱玲已经非常的苍老,而且有一种出奇的病态的瘦。她手中握着的一卷报纸上,竟赫然印着“主席金日成昨猝逝”的黑体大字。看罢令人有一种心惊的感觉。她究竟要传达出一种什么意思呢?也许,这会让人感觉到一种森森然可怖的“死亡”的气息。她是在向读者们隐隐然地透露着一个讯息:她将不久于人世了。她的那篇“得奖感言”也写得极为平实,语调则是冷峻的。在文中,她追忆了半个世纪前关于《天才梦》一文的不甚公平的获奖经历后,进而在文末写道:五十多年后,有关人物大概只有我还在,由得我一个人自说自话,片面之间即使可信,也嫌小器,这些年了还记恨?当然事过境迁早已淡忘了,不过十几岁的人感情最剧烈,得奖这件事成了一只神经死了的蛀牙,所以现在得奖也一点感觉都没有。隔了半世纪还剥夺我应有的喜悦,难免怨愤。现在此地的文艺将这样公开评审,我说了出来也让与赛者有个比较。
在《对照记》的结尾,爱玲写道:“然后时间加速,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繁弦急管转入急管哀弦,急景凋年倒已经遥遥在望。一连患的蒙太奇,下接淡出。”……我们可以想象:在一个有月亮的晚上,张爱玲轻轻合上了老相册。她累了,她想休息了。也许,她没有想到自己要睡多久。也许很短,也许很长,也许是永远。一行清泪,从她的眼角流出。淌过她的面颊,慢慢地渗入暗红色的地毯中。那种地毯的红是深沉的,带点褐色的,是那种经过风雨洗礼的红……
1995年9月8日,邻居发现已有好多天没有见到这位瘦削的中国老太太了。洛杉矶警署的官员打开了张爱玲公寓的门,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幅无法形容的凄凉的画面:一位瘦小、穿着赭红色旗袍的中国老太太,十分安详地躺在空旷大厅中的精美地毯上。桌子上,有一叠铺开的稿纸,有一支未合上的笔。那个时候,距离她死亡已经过了六七天了。张爱玲走了。永远离开了这个对她而言,近乎“苍凉”的世界。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正如她在作品中写的:“人生是残酷的,看到我们缩小又缩小的,怯怯的愿望,我总觉得有无限的惨伤。”
她早为自己写下了遗嘱:
一、所有私人物品留给香港的宋淇夫妇;二、不举行任何丧礼,将遗体火化,骨灰撒到任何空旷的荒野。爱玲离去的方式最显她一贯的举重若轻的风格,她永远不贩卖自己。自生自灭原来就是生命的真谛,又有几个人能像张爱玲那样把它还原!
9月19日清晨,张爱玲的遗体在洛杉矶惠捷尔市的玫瑰岗墓园火化。她的遗嘱执行人林式同先生完全遵照她的遗愿,没有举行任何仪式,火化时也没有亲人在场。9月30日是张爱玲的生日,林式同偕同诸文友,将她的骨灰撒在太平洋中。也许,太平洋亦可称得上是人世间最荒凉的处所了,人们把一捧捧深红或纯白的玫瑰花瓣相继撒入水中。花落水流红,但愿海水有情,终有一天会把她的骨灰送回她魂牵梦萦的上海。张爱玲1952年离开上海,此番魂魄归来,已时隔43年。真是“生也漂泊,死也漂泊!”
张爱玲离去的那一天,正是旧历中国的中秋节。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那天,太平洋上的月亮一定特别圆,特别亮。它默默地照着一个“天才”女作家矛盾的一生——热闹与寂寞,浮华与苍凉……这个一生与月亮共进退的人。